寻求真相

藏事April 6, 2008 7:17 pm

五柳村编者的话:本文提出的问题值得重视与深思。体其意,是说许多人对西藏仍缺乏了解,没有把他融入自己的思想中,考虑问题是不能设身处地,站在包含西藏在内的立场上。故在转发时将标题稍有修改。–2008-04-06

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但是否我们的一部分?

许知远

中国政府要反思对民族问题的原则和政策,避免有任何动荡,就成为西方社会恶意攻击的对象。
许知远,二零零零年毕业於北京大学,现为《生活》杂志的联合出版人,也是《金融时报》中文网的专栏作家。

西//藏的新闻伴随着我在意大利的旅行。自从三月十四日拉/萨的骚乱发生以来,大昭寺的年轻喇嘛和他们的精神领袖达//赖就占据着世界主要媒体的显着位置。人们之前对於奥巴马与希拉里的竞选热忱,转移到中国遥远的西部高原了。

在我经常阅读的《国际先驱论坛报》,我看到在雅典的火炬传递仪式上,一名黑衫青年正被警卫拖住,他试图干扰北京市领导人刘淇的演讲,这个年轻人通过这一行动来表明自己对西//藏喇嘛的支援;接着,法国浪漫却也轻浮的总统萨尔科奇,声称若北京不妥善处理西//藏问题,他将抵制北京奥运会的开幕式;然后,北京终於批准一群西方记者进入拉萨,这些记者在大昭寺发现,年轻僧人用普通话对他们叫嚷,这里没有宗教自由……

阅读这些报道,我的情感是复杂的。一方面,我不相信中国媒体的报道,国家宣传机构所进行的舆论攻势是如此粗暴,它让我想起文革式的语言,它不讲究证据与逻辑,而只是表明态度与立场,而且不容反驳与质疑。但另一方面,我也厌恶美国与欧洲媒体的态度,他们谈论起西//藏问题时,那些他们引以为傲的公正、客观、独立、深入调查的新闻伦理似乎自然地消失了。他们变得抒情与滥情,西//藏代表着独特的宗教信仰,它的海拔高度与美丽的自然风景,都使它变成了人类最后的伊甸园,躲避了由消费与技术驱动的全球化的侵扰。这种印象因为达/赖/喇/嘛的超凡个人魅力而更加显着。自一九五九年流放以来,他日益变成了纳尔逊.曼德拉与罗马教皇的混合体。他既代表着对抗强权与不公的政治领袖??况且他的对手是共产主义的政权,也代表着某种精神力量。但与其说这种精神力量与佛教相关,不如说它吻合了一九七零年代末兴起的New Age运动的要求,达赖教导人们在忙碌与压力重重的世界中如何获得内心的平静与快乐。於是,西/藏与达/赖,就像从前的古巴与切.格瓦拉一样,被纳入了一套消费体系,人们谈论革命或是宗教自由,不是真的关心它们,而是因为它们提供了某种逃避此刻生活的手段。

我能想像这种情绪对於一个普通的欧洲人或美国人的影响。因为我经常碰到这样的人,他们对於中国历史一无所知,更无法想像其复杂性,但都会兴致勃勃地表明他们对西//藏的看法。这种滑稽的感觉,就像有个人一见面就和你说起全球变暖和环境问题,不是他说的问题不重要,而是他其实对此一无所知,谈论它不过是抓住一种时髦。这些普通人的想法,自然会影响到政治人物,后者需要前者的选票,所以也要在西//藏问题上迫不及待地表明立场,尽管这立场是投机的、随时可能改变的。

我从未到过西//藏,也很少阅读关於它的新闻与书籍,我怀疑这多少与它变得过分时髦有关。令我不安的是,西//藏正日益成为典型的爱德华.萨义德(Edward Said)所说的「东方学」范畴。西方的视角不必说,更令人忧虑的是,中国也将其放在一个过分特殊的位置。长期以来,我们声称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却从未把它当作我们的一部分。我们的教育机构、出版机构、媒体,很少对西藏进行深入考察与理解。西//藏人是神秘而陌生的。北京政府妖魔化它的精神领袖,然后用不计成本的物质去取悦和收买剩下的人,只要它保持稳定,政府愿意放弃各种原则。北京政府一方面不尊重,另一方面又过分骄纵。就像这场骚乱,北京一方面歇斯底里地批评暴行,但另一方面却不真正关心受害者。它的注意力主要在藏人,而不是受害的汉族人,法律的保护与制裁,被淹没在意识形态的潮水里。

每一个国家在不同的阶段,都面临着不同的挑战。当中国十九世纪步履蹒跚地进入现代世界,艰苦的学习从天朝转变成一个正常的民族国家时,其困境可想而知。时至今日,她仍未学会如何对待旧的历史遗产和新的国家利益。当遭遇西方世界的攻击时,她迟缓而笨拙,不知如何自己辩护。当然更重要的是,她仍不习惯用现代方式来对待自己的国民与内部问题。英国人与北爱尔兰,法国人与科西嘉岛,俄罗斯人与车臣,当代历史告诉我们,无论如何,民族主义或许狭隘但都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但不同的解决方法则导致付出代价与所得结果的巨大差异。

北京的确到了一个需要严肃反思的时刻。我们要寻找应对自己民族问题的原则与解决方案,只有理解程度足够深,原则足够清晰,才可能逐渐逼近解决方案。否则,它经常变成了钟摆式的方案,任何动荡或是外来者的批评都让我们惊慌失措,然后自己能表现的只有不可理喻的僵化与强硬。

大跃进March 22, 2008 10:53 am

评论:拉萨暴乱与北京对策 为何事先毫无觉察?

倍可亲(backchina.com) 倍可亲 京港台时间:03/22 向您播报 消息来源:早报网  
陈有为(华盛顿)

  西藏首府拉萨发生的暴乱事件,震动了整个中国,也引起了举世关注。明明是暴徒捣毁商店,抢劫银行,焚烧民宅,冲击公安与政府机关,明明是无辜平民与执勤人员受到暴力袭击,藏独分子却诡称中国军队武力镇压。一些西方媒体,也以幸灾乐祸的心态扭曲事实,附和这种论调。

  由于暴乱危害西藏的和平稳定,造成生命财产重大损失,拉萨当局加以镇压是理所当然的。现在暴乱已被制止,但藏独势力不会甘心失败,西藏再次出现动乱的可能性依然存在。无论对内对外,中国需要预作准备,不可轻忽。

  西方错误观念未变

  但是,这次暴乱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值得关注和反思:

  一、暴乱显然蓄谋已久,经过精心策划,其目的是要煽动西方,挑衅中国,破坏奥运。为什么中国政府与西藏地方当局竟然事先毫无觉察和预防,事后又决策迟疑行动缓慢,致使暴乱在拉萨市中心持续几个小时,造成严重损失。

  暴乱发生之后,中国本应抓紧时机,在第一时间就邀请外国媒体记者亲眼目睹现场,使暴乱真相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但令人不解的是,西藏当局却封锁现场,驱赶境外(包括香港)记者。几天之后才公布暴乱真相,使西方媒体得以抢先发出歪曲报道。

  如此迟疑的反应,说明中国还缺乏一套符合信息时代高速高效要求的危机处理机制,难以在危机事态发生时占有先发制人的主动地位。

  二、西藏问题已经存在很多年了,为什么它不但不能获得妥善解决,藏独势力反而越来越猖獗,给中国制造更多麻烦?如果仅仅是少数受外国挑唆的叛乱分子,能够一下子掀起这么大规模的暴乱吗?

  西藏远在元朝忽必烈时代就已成为中国的一个行政区。美国儿童读物与小学课本都载有忽必烈的故事,但很多人却不知道西藏向来就是中国版图的一部分,误以为是中国入侵了西藏这个“国家”。

  中国对达赖喇嘛已经定性为叛乱头子,推行抗议外交,反对达赖访问外国。但达赖反而声名远播,每到一处讲经拥有大量听众,被人奉为佛教教宗与心灵大师。这不能完全怪罪于西方歪曲宣传,也反映出中国有关部门的文宣工作做得肤浅单调,缺乏效应,长期未能改变西方人士的错误观念。

  各种因素相互作用

  三、中国政府多年来对西藏发展投入大量财力物力,对提高藏民生活福利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什么藏民还是难以对中华民族大家庭产生真正的认同感。

  因为几十年来,西藏是从奴隶制社会一步登天跨进信息化与全球化世界。但在目迷五色的物质世界中,藏民并没有改变他们根深蒂固的宗教信仰与精神世界。

  由于西藏的单一文化已经转化为多元文化,习惯于游牧生活的藏民,在中华文化、东方文化、西方文化与西藏文化的汇流与相互撞击中,在变化迅速的商业文化与市场经济中,缺乏现代知识与生存竞争技能而处于弱势地位,产生一种明显的失落感。

  这种失落感就成为藏独势力的温床。他们利用藏民的民族认同强过国家认同,精神生活重于物质变化的心态,以中国破坏西藏文化与宗教压迫为借口,争取西方支持,进行分裂活动。

  中国政府拨出巨款全面修缮布达拉宫,原封不动地保留西藏的语言文字与宗教信仰,并对改善藏民生活作了很大努力。事实说明中国政府奉行的是保护而非消灭西藏文化的政策。

  问题只是,经济发展与生活改善并不能立即改变西藏社会。对文化历史与宗教因素在西藏发展中所起的深层作用认识不足,容易把藏民固守西藏文化看成是心怀异端,“非吾族类”。

  其实,即使在加拿大,原先法属殖民地的魁北克,尽管经济文化高度发达,人们仍然怀有独立自主意愿,进行公民投票。这主要不是出于政治因素考虑,而是语言、文化、宗教与传统的差异使然。

  是否应与达赖对话

  四、为了从根本上防止藏独势力的破坏活动,使西藏成为和谐社会,避免发生动乱,中国应该采取文武两手,既要做好对付暴乱的准备,又要逐步化解西藏社会的矛盾,利用和平手段而避免诉诸武力。

  这就需要重新思考达赖喇嘛在西藏事态发展中所能起的作用。达赖的确有过不少反对中国的分裂活动,但他也多次宣称希望西藏有更多自治,而非要求完全独立。由于达赖在西藏社会中的重大影响力,要想避开达赖来解决西藏问题是不大可能的。

  英国首相布朗已宣称要在5月间会见达赖,其出发点并非干涉中国内政,而是希望劝导达赖发挥影响力,防止藏独势力采取暴力手段。既然胡锦涛主席最近在对台讲话中指出,对于那些曾经对“台独”抱有幻想、主张过“台独”、甚至从事过“台独”活动的人,也可以争取团结。那北京为什么不可以在西藏问题上也照此办理,而跟达赖对话,寻找一条和平解决的道路呢?

藏事 2:21 am

五柳村编者的话:这是从多维博客魏民生于2008年3月17日帖出的《陰謀與虔誠:西藏騷亂的來龍去脈》转来的。他没有说明出处。经在网上搜索,得知是明镜出版社于1999年4月出版。据介绍,作者徐明旭八十年代曾在西藏任職多年,得以深入西藏社會,體察藏族的民族性格,洞悉西藏問題的症結。九十年代,他移居美國,又得以深入體察西方人支持藏獨運動的原因與心理,全面了解西方在西藏問題上的作為與作用。
3月20日魏民生贴出下面这些文字可以帮助读者了解这位转贴者,他说:

本人沒有研究過西藏問題,轉貼此書,無非是想讓更多的人能夠通過此書,從不同角度了解西藏的情況。能夠用自己的大腦去分析,去思考,而不是人云亦云。有些海外華人,由於受生活環境所然,不得不寫些傾向較為極端的文章,從個人角度上應該諒解他們的苦衷。但是,從文學表達而言,同一思想,可以用不同的方式來表達,不同的表達方式所能傳遞的表意和內涵可以是不同的。
本人雖然不是漢民族,但因為是中國人,在外也被稱為華人,我想這是很正常的。所以,藏族人也應該是華人的一部分。從這一點出發,藏族人也應當有維護祖國統一的責任和義務。事實上,達賴先生在五十年代就曾表明過中國是他的祖國。在這一前提下,藏人完全可以通過海外的聲音向世界介紹北京政府對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中國人的壓迫,以和平的方式進行抗議示威,就象不久前發生在緬甸的僧侶示威一樣。這樣將比用暴力表達不滿更能贏利國際社會的支持。

陰謀與虔誠﹕西藏騷亂的來龍去脈 (第一章)– 轉貼

第一部:西藏的自然和歷史 >> 第一章:西藏不是移民的天堂
_ 1﹑缺氧危及生命

一提起西藏﹐許多人的腦海裡馬上會出現一幅美麗的圖畫﹕深藍的天空﹐晶瑩的雪山﹐遼闊的草原﹐成群的牛羊﹐金色的寺廟﹐五彩的經幡﹐淳朴的藏民﹐神秘的喇嘛……許多西方人把西藏看作地球上最後一塊未被現代化污染的世外桃源﹐美國作家希爾頓(James Hilton)的小說《失去的地平線》(Lost Horison)中的香格里拉(Shangri-La)(1)。許多美國人還把西藏想象成類似開發前的美國西部那樣富饒的處女地﹑移民的天堂﹐這些說法並不符合實際。

初到西藏的人第一個感覺便是由缺氧引起的高山反應﹕頭痛﹑頭暈﹑胸悶﹑嘔吐﹑心跳加速﹑呼吸困難﹑食慾不振﹑全身乏力……如果原有心臟病﹐可能危及生命。即便只有點感冒﹐也會引發危險的肺水腫。因為西藏地處世界屋脊﹐大氣壓只有海平面的一半左右。從海拔3700 米的拉薩到有人居住的最高點珠穆朗瑪峰腳下的絨布寺﹐空氣裡的含氧率比海平面分別少37%到50%以上。雖然經過幾天﹐健康的外人也能適應缺氧﹐可以自如地呼吸﹑活動。但他跑步﹑登高時﹐馬上會發現自己的體力大大不如以前﹐一會兒便氣喘籲籲。汽車在西藏行駛時只能達到一半馬力左右。

事實上缺氧對人體的危害極大﹐外人長期在西藏生活﹐會引發脫髮﹑低血壓﹑高血壓﹑心臟病﹑高原紅細胞增多癥﹑腦水腫﹑肺水腫和癌等疾病。漢族婦女如在西藏分娩﹐嬰兒一出世就會死亡。據西藏衛生部門1978 年統計﹐漢族幹部在藏10至15年﹐患肺氣腫的高達30%﹔患肺動脈凸出的為16%﹔患高血壓和心臟病的﹐拉薩為20%﹐那曲高達54%(2)。據中共西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統計﹐在西藏工作過30年的漢人退休回漢地後絕大部分在兩年內死亡(這個數字從未公開)。而許多漢人還等不到退休(中國政府規定在西藏男性退休年齡為55歲﹐女性為50歲)就在西藏死亡。據調查拉薩於1976年至1984年間漢族死亡人數中有10.9% 是死於高山病(3)。鑒於西藏的漢人絕大多數是中青年﹐很少有老人和兒童﹐這個比例就格外驚人。

統計數字是枯燥的﹐讓我舉幾個例子。 1984年1月15日﹐新任西藏軍區司令張貴榮在喜馬拉雅山區視察國防公路時﹐因勞累過度引發心臟病而死﹐年僅 49 歲。我在西藏時的上司﹐西藏文聯黨組書記張耀民50出頭就因肝癌去世。連四川藏人都怕缺氧﹐原西藏大學黨委書記﹑四川省巴塘縣藏人雍丕也在50出頭時因肝癌去世。大名鼎鼎的十世班禪原不怕缺氧﹐但他從1965年起長住北京﹐不再適應缺氧。1989年1月28日﹐他在日喀則視察時也因心臟病而死﹐年僅51歲(4)。由此推想﹐如果達賴喇嘛回到西藏﹐恐怕也難以適應了。

享有特權的中共高官尚且如此﹐在西藏的漢族平民就更悲慘。1984年藏歷新年初一﹐我被藏族同事強敬了幾杯青稞酒。如果我在內地﹐這點酒本不算什麼。可當時我卻感到心臟狂跳﹑呼吸困難。要不是及時被送到醫院去吸氧氣﹐早就沒命了。

誠然﹐土生土長的藏人天生適應缺氧﹐但他們的人均壽命自古以來就很短。達賴喇嘛和西方人權衛士常常把這說成是中共統治乃至屠殺的結果﹐然而美國藏學家戈倫夫卻指出﹐舊西藏(中共進藏前的西藏)由於嚴寒﹑大風﹑缺氧﹑與世隔絕和缺少科學知識﹐死亡率很高﹐平均壽命很短﹔那時90% 的藏人有性病﹐三分之一的藏人得天花(連十三世達賴喇嘛都在1900年得了天花)﹐痲瘋病也很流行﹐孩子的死亡率高達40%到75%﹔號稱聖地的拉薩之髒 ﹐可以從下文看出﹕“到處是垃圾﹐隨地大小便﹐據說到處還可以看到動物的屍體。情況非常糟糕﹐由於臭氣燻天﹐污物遍地﹐致使十三世達賴喇嘛幾乎總在害病。當貴族騎馬穿過拉薩市區時﹐總要用灑了香水的手帕捂住鼻子。(5)”由於空氣稀薄﹐紫外線強烈﹐藏人的面容衰老得很快。

西藏交通之險惡也堪稱世界之最。達賴喇嘛1954年去北京參加中國第一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時﹐解放軍士兵為了保護他﹐沿路站成一排﹐有三名士兵因此摔下山崖而死。達賴喇嘛在自傳裡說﹕“只死了三個人﹐實在是僥倖。(6)”川藏﹑青藏公路修通後﹐車禍極為頻繁。有人這樣描寫﹕

坑凸不平的搓板路車一跳老高﹐像匹野馬難駕馭。在山區﹐路的面貌千篇一律﹐一面是直直的陡壁﹐亂石飛滾﹐一面是峽谷或河流﹐車左跳右跳﹐一個不留神就落到外面去了。因此處理車禍的經過也幾乎千篇一律﹐把死者抬上來(如果沒有被激流帶往國外去的話)﹐車不用再多看一眼。同時路又狹窄﹐拓寬路面﹐等於把千仞陡壁垂直削去一層﹐工程量浩大難求。

車輛會搖頭。

在搓板路這種路況保持良好車況﹐簡直是逼花豬生熊貓。我們見到一輛嶄新的北京212 吉普車﹐從接收地開到西藏腹地的軍營﹐車體各結合部多處開裂﹐重新焊接後﹐斑斑駁駁車容很不雅。甘偉銘大校9月19日乘日本三菱越野車趕往拉薩﹐1100 華里爆輪胎6次。內地認可的好壞標準﹐在西藏要大打折扣。你說你身體好﹐在高原你可能反應強烈。你說是輛好車﹐高原路上卻讓它出盡洋相。相反你說是壞車﹐ 在雪域稀薄空氣中它湊湊合合一發動就¨﹐而所謂好車卻得了氣管炎和心臟病。

司機會搖頭。

路不行﹐車不行﹐巧媳婦難為無米之炊。腳踏閻王殿﹐手把鬼門關﹐哪個司機想出車禍呀﹖那位副指導員﹐刮了鬍子換了新衣﹐高高興興到機場接妻子。航班改日﹐回去的路上發生車禍﹐副指導員的死難算不算因公頗令領導費腦筋。第二天妻子神采飛揚﹑左顧右盼下了飛機﹐接站的戰友閃爍其辭把她接到營房﹐領導同志表情肅穆 ﹐“你要堅強些”這句話實在說不出口。還有一位軍官﹐收拾好房間等接站車回來﹐左等右等妻子就是不來。久別勝新婚﹐軍官好不¨急﹐等來的卻是車禍噩耗。愛妻曾發誓再也不來西藏﹐坐車嚇死人﹐這回真應驗了(7)。

找不到西藏車禍的統計數字﹐讓我再舉幾個我親歷的例子。我在《西藏文學》編輯部時的兩位女同事兼女作家都死在西藏的路上。其中龔巧明1985年搭乘的車翻落到陡壁下的激流中﹐享年37歲﹔田文1987年在棄車步行穿越被泥石流衝毀的公路時﹐被一塊飛石擊中後腦勺﹐享年29歲。還有位女同事兼女作家 1987年在車禍中大難不死。一個十來個人的單位﹐在短短兩年中就有三人出車禍。李白云﹕“蜀道之難難於上青天。”其實比起藏道來﹐蜀道不過是小巫見大巫。這樣的地方﹐也能叫做“移民的天堂”嗎﹖
_ 2﹑農林牧資源枯竭

西藏的自然資源狀況又如何呢﹖西藏的面積雖大(120 萬平方公里﹐佔中國的八分之一)﹐大部分卻是永久冰雪帶﹑冰緣寒凍土﹑寒漠土﹑石山和高寒草原等﹐在這些地方﹐氣候嚴寒﹐最溫暖的月份氣溫也在攝氏4至6 度以下﹐夜間要結冰﹐大氣降水主要是下雪和冰雹。適宜農林業的土地(海拔4100米以下﹐最暖月的平均氣溫高於攝氏15度)極少﹐僅佔西藏總面積的 11%。由於地形和土壤等條件的限制﹐這類地區中能用來發展農業的土地僅佔西藏總面積的千分之一﹐產量也很低(8)。1997年底﹐西藏共有耕地334萬畝﹐只算藏族人口﹐人均1.4畝(9)。1991年﹐西藏自治區衛生廳藏族官員扎西朗杰告訴台灣記者﹐儘管西藏只有二百多萬人口﹐糧食已經無法自給﹐四分之一的人口要吃漢糧(10)。從1985年到1992年﹐西藏共運進糧食848790噸﹐平均每年10.6萬噸。以人口200萬計算﹐平均每人每年53公斤﹐相當於三個月的口糧。1990年全國人口普查時西藏人口的88.5%是農牧民﹐卻只能生產西藏糧食消費量的75%﹐可見西藏的農業連西藏的農牧民也養不活(11)。

西藏的森林覆被率只有5% ﹐遠低於世界平均值24%﹐也低於中國平均值12%。由於大片森林分佈在地形陡峭﹑採伐困難的喜馬拉雅山南側和藏東南山地﹐只有十分之一的森林可供開採。然而藏農自古以來靠柴薪燒飯﹑取暖﹐每年要燒掉上百萬立方米的木柴﹐遠遠超過政府砍伐的木材(12)。我在西藏農區採訪時﹐看見家家戶戶牆頭堆柴薪﹐卻幾乎看不到樹木。在拉薩每天看見藏人拉著一車車樹枝﹑樹根和草皮沿街叫賣。如此竭澤而漁地破壞植被﹐使西藏的生態環境日益惡化﹐水土流失﹐耕地和草場沙化。拉薩週圍的山上早已看不見樹木。

西藏的牧場產草量很低﹐季節牧場不平衡﹐冷季草場嚴重不足。雖然西藏草場總面積很大﹐達12 億畝﹐佔西藏總面積的69%﹐但將近一半的草場每年鮮草畝產只有50到100斤﹐只相當於內蒙古產草量的四分之一到八分之一﹐另外還有將近五分之一的草場畝產不到50斤(這還是1980年的數字)。藏人自古以來還燒牛糞﹐致使有機質不能回歸土壤﹐加速了草場的沙化。隨著藏族人口爆炸﹐過度放牧更為嚴重﹐還有許多牧民砍灌木﹑掘草根作燃料﹐許多地區的草場明顯退化﹐飼草越來越矮﹐覆蓋度越來越低﹐優良牧草的比重越來越低﹐毒草逐步蔓延。冬春季節大批牲畜處於半飢餓狀態﹐冬瘦春死的現象普遍存在(13)。如今(1994-1995年)西藏有三分之一的草地退化﹐其中重度退化的佔一半。還有十分之一的草地已明顯沙化。在主要牧區那曲﹐其高寒草甸與高寒草原的平均產草量從六十年代的每公頃2760公斤與1175公斤分別減少到九十年代的每公頃1107公斤與511 公斤﹐減少了50-60%﹔與此同時﹐營養成份差或有毒的雜草增長了20-30%。據統計﹐全西藏天然草場的載畜能力為3766萬個羊單位﹐而目前(1994-1995年)西藏已有牲畜4323萬個羊單位﹐超載557萬個羊單位(15%)﹐草畜矛盾越來越尖銳。而西藏的畜產品也已無法自給﹐需要從內地調入(14)。

西藏糧食與畜產品不能自給和牧場因過度放牧而退化意味著西藏的人口已經超過西藏農牧業資源的承載能力﹐後文將證明﹐這已成為西藏騷亂的誘因之一。
_ 3﹑西藏沒有經濟價值

西藏的地下資源也十分有限﹐基本沒有石油﹑煤炭和天然氣等廉價能源﹐所以藏人要大砍森林﹑大掘草皮﹑大燒牛糞。只有一些鉻鐵﹑硼﹑鋰﹑矽礦和鹽湖﹐ 又苦於能源不足和交通不便。從理論上說﹐西藏有豐富的水能﹑風能和太陽能﹐但開發成本太高。1995 年中國政府投資20多萬元﹐為西藏歷史上第一座宮殿雍布拉康腳下的門中岡村20戶藏農安裝了太陽能供電設備﹐使之能點電燈﹑看電影﹐每戶成本一萬多元(15)。1998年12月由中國政府投資1700萬元修建的藏北安多縣光伏太陽能發電站交付使用﹐其總裝機容量僅100千瓦(16)。用《天葬》的話來說﹐這只能是“現代化表演”(17)。中國政府為了解決拉薩供電不足(我在拉薩時深受其害﹐近視眼每年遞增100度﹔達賴喇嘛則在自傳裡稱拉薩老城供電不足為種族歧視—-詳見後文)﹐投資20億元修建了羊卓雍湖水電站(18)﹐卻被達賴喇嘛斥為破壞西藏環境。

西藏地處亞洲腹地﹐四邊和境內密佈雪山﹐90% 以上高於海拔4000米﹐又多深溝﹐內外交通極其險惡。目前只有藏北邊緣可與青海通鐵路﹐其主要部份難以修鐵路(冬天凍脹﹑夏天融沉)。公路也因冬天雪崩 ﹑夏天泥石流而事故頻繁﹑經常中斷﹐加以缺氧使汽車消耗同樣油料只能產生內地時的一半馬力﹐這意味著西藏的交通成本極為昂貴。即使西藏有豐富的資源﹐能源和交通的昂貴決定了西藏難以發展工業。

誠然﹐西藏有世上最高的雪山﹑最藍的天空﹑最燦爛的寺廟(因其空氣最稀薄﹐陽光最強烈﹐寺廟金頂最輝煌)﹑最神秘的宗教﹑最獨特的民俗﹐還有最遼闊的高寒草原和最奇特的高山植被(在喜馬拉雅山的某些地方﹐自寒帶到熱帶的各類植物垂直分佈在半徑僅十幾公里的地方)﹐自然和人文景觀都十分壯麗﹐可以吸引海外遊客。然而缺氧﹑嚴寒﹑交通險惡(經常翻車死人)和價格昂貴(交通成本太高)﹐又使旅遊業困難重重。1997年西藏旅遊營業收入2.7億元﹐僅佔全區國民生產總值的3.4%﹔利潤2451萬元﹐僅佔全區財政總支出的0.6%(19)。

總而言之﹐西藏在經濟上沒有什麼價值。與昔日號稱“移民的天堂”的美國西部相比﹐真有天壤之別。藏獨人士阿沛晉美也承認﹕“根據有關學者的研究﹐西藏的土地資源供養兩百萬人口沒問題﹐到三﹑四百萬就困難了。水資源沒問題。農業西藏不發達﹐糧食作物少﹐主要是畜牧業。礦藏不是很豐富﹐比較多的是鉻和硼砂。沒有石油﹐煤也少。但水能﹑太陽能和風能資源還比較有開發前途。(20)”西藏的藏族人口早在1988年就已突破 200萬(21)﹐西藏的資源已經養不活西藏現有的藏族人口。如今西藏的藏族市民全靠中國政府用漢人的血汗(包括漢地運來的糧油肉菜)養活﹐西藏的農牧民也要依靠中國政府的資助進行生產(下文詳述)。《天葬》說﹕“西藏卻由於‘天’(指自然環境—-引者)的因素﹐決定了其內部不具備現代化的條件和可能 ﹐它的現代化只能是外力加於西藏﹑並且由外力維持的。(22)”這是研究西藏問題時必需牢記的事實﹐也是達賴喇嘛不得不承認的事實(23)。

藏事 2:10 am

陰謀與虔誠﹕西藏騷亂的來龍去脈 (第二章)– 轉貼

第一部:西藏的自然和歷史 >> 第二章﹕農奴和奴隸沒有人權
_ 1、“仁慈”的農奴制

關於1959 年以前西藏的社會制度﹐中共說是封建農奴制﹐達賴喇嘛一貫諱言農奴制﹐卻也不得不承認是封建制﹐然後又百般美化之。達賴喇嘛曾告訴法國記者董尼德(Pierre-Antoine Donnet)﹕“如果您從社會制度及社會上不同的層次來看的話﹐西藏是屬於封建制度。這好像是很不好的。不過﹐在事實上﹐大體而言﹐那個時期西藏群體是很祥和的﹐很快樂。中國人老是在提農奴與地主﹐實際上﹐地主與他們的僱佣之間的關係﹐說起來應該算是不錯的。時常﹐這些單純的人有一種屬於地主的感受﹐使他們對地主忠心不貳。……就是政治制度也是屬於封建制的。(1)”最近﹐有個漢族女人向達賴喇嘛質疑時﹐他不得不承認農奴制﹐但仍然說﹕“雖然舊西藏社會是落後的﹐但是絕不像中國共產黨所說的最黑暗﹑最殘酷﹑最野蠻﹐絕對不是這樣。在舊西藏社會中生長的人﹐如果你去看他們的臉﹐絕對是充滿快樂的﹑ 笑瞇瞇的。中國的農奴制度﹐印度的農奴制度和西藏的農奴制度不一樣。這裡面的不同﹐西藏人之所以充滿快樂﹐主要是由於宗教的因素。但是也有一些人﹐一些有錢有勢的人﹐欺負自己的農奴﹐這樣的現象是有﹐不是沒有﹐各個地方總能找得到。但是從總的說來﹐舊西藏的制度是比較好的﹐其中有一些仁慈﹑以善待人的觀念 ﹐與中國和印度及其他國家﹐特別是與歐洲中世紀的農奴制相比是沒有辦法比較的﹐好多了﹐這主要是有一些愛和慈善的因素在內。當然個別的危害人的現象不是沒有﹐是有的。(2)”達瓦才仁乾脆把西藏農奴制說成是中共宣傳(3)﹐如前所述﹐在他的語彙裡﹐中共宣傳就是造謠﹐他連達賴喇嘛都承認的事實也拒不承認﹐ 雖然達賴喇嘛向那個漢族女人承認舊西藏是農奴制時的漢語翻譯正是他本人﹐上面引用的達賴喇嘛的話就是由他從藏語翻譯成漢語的。

讀過果戈里﹑屠格涅夫和托爾斯泰的小說的人都知道﹐農奴制和漢地封建制的區別在於﹕農奴是農奴主的財產﹐沒有人身自由﹐而漢族農民和地主並沒有人身依附關係。達賴喇嘛諱言農奴制﹐卻也不得不承認西藏有農奴﹐“屬於地主”。戈茨坦毫不含糊地指出﹐舊西藏的農民是世襲的被束縛於領主的農奴(4)﹐農奴主有權對農奴行使司法權(5)。“除了大約三百個貴族家庭﹐所有西藏俗人男女都是農奴﹐他們通過莊園以及對應的遺傳關係歸屬於具體的領主,也就是說兒子生來就屬於他父親的領主﹐而女兒屬於她母親的領主。(6)” 戈倫夫也說﹕“絕大多數藏人都是農奴……農奴被拴在他們主人的手中。為了能在地裡勞動﹐他們必須納稅和服勞役。他們毫無權利﹐即使要走進寺廟要結婚﹐也要徵得主人的同意。如果分屬於不同領主的兩個農奴結了婚﹐所生的男孩要歸父親的領主﹔如果是女孩﹐要歸母親的領主。(注意﹐這裡的“歸”字﹐原文是 reverted, 在英文裡是表明財產歸屬的法律術語—-引者)農奴要想離開莊園﹐哪怕是一小會兒﹐也要得到領主的許可。(7)”連堅決支持西藏獨立的董尼德也不得不承認﹐ 舊西藏是“做得太過分的封建農奴制”(8)。而清朝欽差大臣張蔭棠則說﹕“藏中差徭之重﹐刑罰之苛﹐甲於五洲﹐應一律廢除﹐以蘇民困。”(出處見第六章)達賴喇嘛及其追隨者總不能說這些西方學者及清朝官員也是中共的代言人吧﹖無論西藏的農奴主多麼仁慈﹐無論西藏的農奴多麼熱愛農奴主﹑在農奴主的監護下多麼快樂﹐農奴制畢竟是農奴制。身為農奴就意味著世世代代失去了人身自由﹐即便他們生活富裕﹐即便他們不受虐待﹐他們仍然失去了最基本﹑最起碼的人權。在中共劃分的西藏階級中﹐竟有一個“富裕農奴”﹐他們租有較多的土地﹐能夠轉租給“貧苦農奴”﹐或者僱佣“貧苦農奴”﹐甚至擁有朗生(奴隸)﹐生活頗為富裕。按照中共的定義﹐他們的“剝削收入”超過其總收入的30%(9)﹐相當於內地的“富農”。但他們沒有人身自由﹐所以仍然是農奴。
_ 2、農奴沒有人身自由

這裡所說的“沒有人身自由”﹐具體意味著什麼﹖上引戈倫夫的話已經指出﹐農奴被拴在農奴主的手裡﹐沒有行動自由和婚姻自由﹐被迫納稅和服勞役。他們和漢地農民(自由農民)的區別在於﹐農民可以自由地租這個地主或那個地主的土地﹐他們和東家只有租佃關係﹐沒有人身依附關係。而農奴(哪怕是“富裕農奴”)卻無權選擇主人﹐也無權自由退租(除非逃亡)。農民交租的數量有一定之規﹐交完租就沒事了。而農奴主卻可以任意役使農奴全家﹐包括其子女。農奴的子女一出世就要向主人登記﹐到15歲就得為主人服勞役。農奴主甚至有權派他們長期遠離家庭支差﹐幾年不得回家。農民可以自由行動。農奴如想離開主人外出謀生 ﹑婚嫁﹑朝佛﹑流浪或投靠新主﹐必須向原主交納“米波”(人頭稅或人役稅)﹐每年交一次﹐數額由原主決定﹐其意義就是維係人身依附關係。有的原主還要求他們每年回去一次幹一定數量的活。有的農奴一戶中各輩人分屬幾家農奴主﹐各交“米波”﹐也不鮮見。很多農奴不堪忍受壓迫而逃亡 ﹐達賴喇嘛的噶廈政府就把他們抓起來﹐送還原主﹐他們往往要受到毒打。十三世達賴發過訓令﹐禁止地方官員和僧俗權貴收留逃亡農奴﹐佔為己有。清朝末年﹐噶廈政府針對逃亡農奴增多的現象﹐成立了專門機構“索囊列空”﹐登記和控制逃亡農奴﹐並強迫他們交人頭稅。農民結婚毋須地主批准﹐除非想娶地主小姐為妻。農奴結婚必須攜帶禮品向農奴主報告﹐請求批准﹐如果結婚雙方屬於同一個領主﹐一般都會批准(農奴主需要增加農奴)。如果屬於不同的領主﹐就有麻煩。很多農奴主不願自己的農奴出嫁或出贅。即便同意﹐也要辦理領屬關係的轉換手續。辦法之一是嫁出者或贅出者向領主交贖身費﹐數額由領主決定。辦法之二是交換農奴﹐通常在若干年後進行﹐恰好兩家領主之間有互相交叉佔有的農奴可以對等交換—-男換男﹐女換女。常常是幾起出嫁者或出贅者及其子女一起辦理﹐由雙方領主和地方頭人協議後﹐立下文書﹐更改農奴的歸屬。下面是西藏檔案裡保存的一件文書的漢譯文﹕

桑雄阿巴部落所存換人文書(10)

土鼠年(1948年)X月X日﹐一式兩份

達扎拉讓的屬民(阿巴部落的人)﹕女﹐珠吉﹐38歲。女﹐扎木﹐32歲﹔住在甲旺秋地方的甲爾測兒子﹐三歲﹔住在測部地方的甲則的兒子﹐三歲。女﹐勒爭。

住在星桑地方的白珠桑姆珠﹐21 歲﹔住在諾珠地方的兒子索則﹐八歲﹔兒子俄丹﹐五歲。女﹐央尖﹐30歲﹔其女測久﹐七歲﹔小女測白﹐五歲。男﹐樸布﹐24歲。加甲爾娜姆的妻子珠瑪﹐48 歲﹐他的五兒洞沙則﹐18歲。女﹐拙可﹐31歲。男﹐桑油。男﹐尼瑪扎西。男﹐旺秋多布欽﹐47歲。女﹐才丹珠瑪﹐46歲。女﹐阿澤﹐28歲。郭珠扑達。索馬爾妻白馬旺秋家四人﹐共男女25人﹐今後歸屬森巴部落。

森巴的屬民甲知覺扎﹐37歲……(詳名略—-引者)共男女25人﹐今後歸屬阿巴部落。

以雙方的百戶﹑根布(均為小頭頭官名—-引者)為代表﹐經過充分的協商﹐公平地進行了屬民的交換。從此各屬民及其全部遺產歸新的領主﹐原領主不得進行干預。已商妥的協定﹐雙方都不得違反。如果一方有違犯欺騙的行為﹐另一方將上告大法官﹐根據達賴喇嘛的命令﹐進行徹底的處治。

阿巴部落百戶落柱和代表次仁拉杰(指印)

森巴部落百戶甲爾那姆和代表百戶多根(指印)

農奴主不僅可以交換農奴﹐還可以贈送﹑抵押﹑轉讓甚至買賣農奴﹐這也是漢族地主–農民關係中沒有的。下面是一件西藏賣身文契的漢譯文﹕

政教二制之上司法官﹕敬啟

我等現將業已署名蓋章自願簽訂的契文要意照實呈報如下﹕

黑河地區格曲地方之屬民才仁(男)的人價白銀17 兩﹑青稞九克(克為西藏重量單位﹐約14公斤—-引者)﹐已由哲蚌寺吉索包熱強年夏倉全部交與原領主。現上報官家獲准﹐言明不論才仁未來有多少後人﹐ 保證今後概不直接間接地絲毫提出有關自身人主爭議的任何問題。此條不得有違。倘一旦發現有提出與該條文相違的任何請求﹐則應在法官面前交付罰金三兩﹐並保證此條文原封不動﹐照舊執行。

曲龍方面人主﹕索南拉珍(女)﹑哲蚌寺喇嘛洛桑赤程(印章)

保證人﹕哲蚌寺吉索(西)扎吉那康的歐珠多吉(印章)

下人屬民才仁亦保證人前人後永棄謊言惡行﹑逃避己責等一切行為﹐永遠規矩無二(手印)

保證人﹕黑河僧人康夏旦增(印章)﹑曲強(印章)

火雞年(11)

漢族地主對農民並無司法權﹐西藏農奴主對農奴卻有司法權﹐打罵是家常便飯。當然﹐農奴制下的農奴畢竟不同於奴隸制下的奴隸。農奴有自己的財產(生產工具﹑牲畜和生活資料)﹐奴隸則一無所有。一般而言﹐農奴主不能隨意殺死農奴﹐奴隸主則可以隨意處置奴隸的人身。所以﹐農奴制介乎奴隸制和漢地封建制之間 ﹐農奴主對農奴的人身只有不完全佔有。然而﹐不完全的佔有也是佔有﹐也是對人身自由的剝奪和對基本人權的侵犯。無論農奴主個人如何仁慈﹑善良﹐農奴制作為一種制度卻是嚴酷的。在舊西藏﹐農奴的人數佔了總人口的90%以上。此外﹐還有佔總人口5%的“朗生”(奴隸)﹐是奴隸制的殘餘。他們沒有自己的財產﹐沒有任何人身自由﹐完全被領主佔有﹐處境更為悲慘。稍懂政治學的人都知道﹐一種社會制度是否人道﹑侵犯人權﹐並不在於當權者是否仁慈﹑善良﹐而在於制度本身是否保障人權﹑人道。舊西藏的農奴制和歐洲中世紀的農奴制一樣嚴重侵犯人權﹐這是西方學者也承認的。戈倫夫指出﹕“西藏社會和中世紀的歐洲有驚人的相似之處”﹐“沒有證據證明西藏是一個烏托邦式的香格里拉”(12)。達賴喇嘛企圖用佛教的仁慈來掩蓋和否認農奴制嚴重侵犯人權的本質是徒勞的。他連正視歷史上的反自由﹑反民主﹑反人權的農奴制的勇氣都沒有﹐很難想象他關於西藏要自由﹑要民主﹑要人權的侈談有多少誠意。
_ 3、虛幻的幸福

何況達賴喇嘛治下的舊西藏的農奴主真的那麼仁慈﹑善良嗎﹖達賴喇嘛自己也說過﹕“我們藏人現在之所以承受這麼多苦難﹐可能是我們在前世的無數輪迴中 ﹐作過一些什麼不好的事情﹐比如說貴族不善待人民﹐所以才有這個因果。(13)” 達賴喇嘛豈不自相矛盾﹖在舊西藏沿用了三百多年的《十三法典》規定﹕“人有上中下三等﹐每等人又分上中下三級。”達賴喇嘛﹑活佛和貴族為上等﹐商人﹑職員和牧主為中等﹐農奴和奴隸為下等﹐鐵匠﹑屠夫和送屍者則是下等下級人。“尊者滴血值一錢﹐卑者滴血值一厘。傷人上下有別﹐民傷官﹐視傷勢輕重﹐斷傷人之手足﹔主失手傷僕﹐治傷不再判罪。主毆僕致傷無賠償之說”。“卑賤與尊貴爭執者拘捕”。“不受主人管束者拘捕”。“人有等級之分﹐因此命價也有高低”﹐“上等人命價按屍量黃金”﹐“殺鐵匠﹑屠夫等﹐賠命價草繩一條”。“打家劫捨﹑綁架破壞﹑偷盜殺人﹑持械行兇﹑平民造反﹐當施肉刑﹕挖眼﹑刖足﹑割舌﹑砍手﹑ 推崖﹑溺水﹑處死等﹐量刑判處﹐以儆效尤﹐而杜後患”。

這種對酷刑的濫用連上層人物都不能幸免﹐十三世達賴喇嘛的藏軍總司令龍廈 1934 年在權鬥中失勢後﹐竟被剜去雙眼。這是達瓦才仁也無法否認的﹐雖然他不認為此舉野蠻(14)。戈倫夫說﹕“一位在西藏住了20年的英國人說﹐她看見了無數挖眼睛和使人致殘的事件。……西藏喜歡使用的另一種懲罰是拷打和斷肢。佛教禁止殺生﹐於是西藏的官員把犯人鞭打得快要死時放走﹐讓他死在別處。這樣他們就可以說這是神的旨意。其他殘酷的刑罰有割斷犯人的手腕﹔用熾熱的鐵鉤挖去他們的眼睛﹔捆住兩個大拇指將人吊起來﹐使犯人致殘﹔把他們縫在一個袋子裡﹐然後扔進河裡。(15)”1950年11月13日的美國雜誌《生活》(LIFE)刊登了一組照片﹐是美國外交官在拉薩實地拍攝的﹐其一是當眾鞭打犯人的裸臀﹐ 其二是帶枷示眾。戈茨坦的《西藏現代史》(A History of Modern Tibet, 1913-1951)第109頁(英文版)也有一張1936年拍攝的照片﹐照的是拉薩街頭帶頸枷和腳鐐的犯人。達賴喇嘛自傳《流亡中的自在》說﹕“在西藏可沒有像腳鐐﹑閹割這樣的野蠻刑罰﹐這些刑罰最近已經遍及整個中國。(16)”不知他是否在裝傻。他的這本自傳出版於1990年﹐中共正在大肆迫害民運人士。不過至今未曾聽說﹐中共閹割過什麼人。達賴喇嘛的謠未免造得太離奇。

達賴喇嘛為農奴制辯護時還說過﹕

我確信西藏曾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國家之一。封建制度當然給壓迫提供了可乘之機﹐但藏人總體來說並不是受壓迫的人民。那裡很少有過去的封建制度裡興起的人對人的殘酷。因為在每一個階級和一切人世的變遷中﹐宗教都有控制性的影響﹐同時是永恆的慰籍和支持。別的宗教的人們常說﹐輪迴的信仰– –即業力法則—-意在使人們接受命運的不平等—-也許是過於心甘情願地接受它們。這只對了一半。一個貧窮的藏人會較少地嫉妒或憎恨他們富有的西藏地主。因為他明白﹐他們每人都在收穫前世所播下的種子。但另一方面﹐業力法則決不是不鼓勵一個人努力去改善他的現世生活。而且﹐我們的宗教當然也鼓勵改善他人生活的意圖。一切真正的佈施總是一舉兩得—-受施者得到了現世利益﹐而施者在今生或來世得益。在這層意義上藏人是不加懷疑地接受我們的社會制度的。儘管我們的制度是封建的﹐但它又與別的任何封建制度有所不同。因為站在頂層的是觀世音的轉世化身(指達賴喇嘛自己—-引者)。他是幾百年來﹐為所有人民所推崇的轉世者。人們感到﹐在一切國家的次要官員之上﹐尚有他們可以絕對信任的正義的源泉﹐可供最後申訴。而事實上﹐沒有一個兼具傳統﹑教養和宗教美德的達賴喇嘛﹐會成為不公正的暴君。因此﹐我們都很幸福。慾望會帶來不滿﹐而幸福則源自和平的心靈。對許多藏人來說﹐物質生活是艱苦的﹐但他們也並非慾望的犧牲品。而且﹐ 在我們的千山之間﹐在我們的簡朴和貧窮之間﹐存在¨也許比世上大多數別的城市更寧靜的心靈(17)。

如果說所有的人都沉溺於宗教的心靈寧靜而不求物質的豐富﹑人身的自由和精神的解放就是極樂世界﹐那麼教皇治下的中世紀歐洲更是人間天堂了﹐為何歐洲人還要發動文藝復興﹑宗教改革﹑啟蒙運動﹑推翻政教合一的封建制的大革命和工業革命呢﹖

戈倫夫在評論達賴喇嘛的因果報應論時指出﹕“如果完全從世俗的觀點看﹐這一說法是想象出來的最狡猾﹑最有害的社會控制方式。對普通藏人來說﹐接受了這個教義就使他一生都不能改變自己的命運。按照業的說法﹐如果一個人生下來是奴隸﹐這不是奴隸主的錯﹐而是奴隸自己的錯﹐因為他們前世肯定犯了什麼錯誤。而奴隸主則是因為前世做了好事﹐因此這輩子要受到獎勵。對奴隸來說﹐如果他想砸碎身上的枷鎖﹐那他來世的命運註定要比今世更壞。這些想法肯定不會導致革命。如果說在西藏沒有什麼農民暴動﹐也就不奇怪了﹐因為人們普遍接受了關於業的思想。”“我認為﹐窮人未必會滿足於他們的狀況﹐而是由於無可奈何﹐只好聽天由命。關於業的理論就是宣傳要滿足於今世的現狀﹐才能在來世受益。業的理論不過是為了維護現狀的許多教理中的一條。(18)”無怪乎馬克思直接了當地把宗教說成是 “人民的鴉片”(19)。

1948年聯合國《普遍人權宣言》(United Nations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General Assembly, New York, December 10, 1948)第一條莊嚴宣佈﹕“所有的人都是生而自由﹑平等的﹐享有尊嚴和權利。”1966年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第八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使為奴隸﹔一切形式的奴隸制度和奴隸買賣均應予禁止。”喇嘛教用因果報應麻醉藏族人民﹐使他們“自願地”放棄自己的基本人權﹐滿足於當農奴或奴隸﹐實際上是一種巧妙地剝奪人權的理論。整天高喊“西藏人民要人權”的達賴喇嘛至今仍在為這種剝奪西藏人民的基本人權的理論辯護﹐豈非咄咄怪事(20)﹗
_ 4、黑暗﹑野蠻﹑殘酷﹑反動

關於西藏農奴制的黑暗﹑野蠻﹑殘酷﹑反動﹐中共曾經作過大量宣傳﹐並在那四個形容詞前面加上“最”字﹐令達賴喇嘛及其追隨者極為惱怒。“最”字意味著比較﹐ 和誰比較﹖中共從未說明。也許中共的意思是和人類有史以來所有的社會制度相比﹐西藏的農奴制是最黑暗﹑最野蠻﹑最殘酷﹑最反動的﹐這話未免太絕對。西藏的農奴制至少比吐蕃王朝的奴隸制好一點﹐那時藏王死了要用活人殉葬。但是西藏農奴制的黑暗﹑野蠻﹑殘酷﹑反動卻是事實。我在西藏時採訪過許多舊西藏的農奴﹐ 他們都說中共對農奴制的描述是真實的﹐並強調“毛主席的恩情是永遠不能忘記的”。《天葬》舉了一個例子﹐說明在舊西藏“當奴隸的一天能喝兩次酒﹐顯然與中共宣傳的舊西藏之黑暗也有差距。傳統西藏的階級關係不像中共宣稱的那樣殘酷與黑暗”(21)。階級關係是否殘酷與黑暗﹐主要不在於吃喝﹐而在於人際關係。我甚至可以舉出更多的例子﹐說明某些農奴主的仁慈。例如有個藏族研究者調查了山南地區乃東宗頗章莊園後寫道﹕

朗生(奴隸– –引者)在其主人家裡所受的奴役和主人對他們的待遇﹑態度等也因人而異。如特林的幾家大差巴(“富裕農奴”—-引者)戶家中的朗生﹐農忙時﹐男的可得各三升糧﹐女的可得二升糧。又如唐古乃家中的朗生﹐除放牛﹑放羊﹑做飯的三人外﹐其餘的都幹農活﹐主人一家均不參加農業勞動。又如無尼乃家中的朗生與該家中的人同吃同住﹐不分你我。又如唐炯布家中的朗生與主人家人的區別僅僅在於衣服﹐而吃喝都一樣。又如查過努家中的五名朗生都住在房屋底層﹐年齡大一點的朗生一天一升糌粑﹐年幼的糌粑遞減﹐只有在供佛和年節時﹐才給點青稞酒和酥油茶喝。有的差巴戶家中的朗生﹐吃主人的剩飯﹐穿主人穿舊了的破衣爛衫。難怪在民改劃分階級成份﹑解放朗生的過程中﹐出現了有兩戶大差巴戶被劃為地主﹐而有些朗生不愿與自己的主人分居的情況。

這裡的大差巴自己擁有奴隸(朗生)﹐為何仍然是農奴呢﹖這就是西藏的特殊情況。他們雖然富裕﹐卻沒有自己的土地﹐他們的土地是向農奴主租的。只因租來的土地多(舊西藏租地是世襲的 ﹐不能隨便增減﹐這和漢地封建制不一樣)﹐所以富得可以擁有奴隸。按照中共的政策﹐他們再富﹐只能劃為“富裕農奴”。但有兩戶待奴隸太苛刻﹐所以被劃為地主(領主)﹐以示懲罰。而待奴隸好的其奴隸竟然不願與之分家。不管擁有奴隸的差巴多麼富裕﹐他們的人身仍然依附於租地給他們的領主。上文還寫道﹕

差巴(藏語﹐意為支差的人﹐即農奴– –引者)每一家都多少不等地領種得有該莊園的一塊差地。按所得差崗地的多少和優劣﹐為莊園承擔繁重的烏拉差役。他們的主人雖然多次更換﹐但他們無權搬家遷走﹐沒有脫離該莊園的自由。……如果某差巴逃後被找回來﹐就要受到谿堆(領主任命的莊園經理—-引者)的處罰﹑鞭打﹐甚至被關押。

頗章莊園的屬民如果嫁給其他莊園的屬民時﹐其差巴戶需如舊向該莊園支差﹐堆窮(“貧苦農奴”– –引者)必須向該莊園交納人頭稅﹐而且他們所生子女﹐生男歸夫方領主﹐生女歸妻方領主。……在差巴戶中﹐若從其他莊園娶來女子﹐那麼男家必須送一個女的或男的到女家頂替女子﹐嫁出也如此。……也可以採取向對方交納人頭稅而不去人的辦法。但是採用後一種辦法時﹐必須是生兒隨父方主人﹐生女隨母方主人(22)。

由此可見﹐擁有奴隸的差巴仍然是農奴﹐因為他們沒有人身自由。至於他們的朗生﹐無論主人待其好坏﹐都是主人可以隨意處置的奴隸。

許多朗生的遭遇非常悲慘﹐下面的材料是1960年調查的﹕

原日喀則艾馬崗區的哈布谿卡﹐是西藏大貴族噶胥拔的一個莊園。哈不丘波即是噶胥拔派任哈布谿卡的農奴主代理人。1960年有二十六歲的哈巴倉姆局﹐ 被迫在哈不丘波家已當了十年女朗生。同年民主改革後﹐哈巴倉姆局翻了身﹐脫離了依附封建領主的苦海﹐成了真正的主人﹐並同翻身的貧農青年格三結了婚﹐安了家﹐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哈巴倉姆局一家﹐原來就是哈布谿卡的農奴﹐……哈巴倉姆局三歲時﹐一家就過行乞流浪的生活。十三歲時﹐母親在飢餓﹑寒冷和病痛中慘死﹐哈巴倉姆局成了一個孤苦伶仃﹑無依無靠的孤兒。當時谿卡裡的中等農奴吞久三巴把她賣給日喀則一個做酒的商人家庭去當佣人。每天割青草﹑找燒柴﹑打掃衛生﹑做酒……工作很多很累 ﹐稍不遂主人的心願﹐便要挨罵。但是能吃飽﹐沒有挨過打。

哈巴倉姆局十六歲的時候﹐ 因為一貫幹活勤快﹐又比較聰明﹐被農奴主代理人看上了﹐因此被迫到哈不丘波家當朗生﹐成為完全失去人身自由的奴隸。十年奴隸生活﹐ 第一年是放牧羊群﹐在人跡很少的刺柴草地上﹐她看不見一個人﹐只有羊群作伴﹐衣服又破又少﹐成天冷得打哆嗦﹐糌粑根本不夠吃﹐餓得心慌﹐就這樣一天一天地挨過去。

第二年在家裡做飯﹐給種田的佣人吃﹐並給主人洗衣服﹑帶孩子。佣人們因為吃不飽﹐還沒有完全認識到這是代理人的罪惡﹐很多人都責怪哈巴倉姆局把飯做少了﹐茶燒少了﹗事實上﹐佣人吃不飽﹐哈巴倉姆局也吃不飽﹐但她還要受到佣人們的誤會和責難。……

從第三年起﹐她的主要工作便是割草 ﹑炒青稞﹑挖地﹑積肥和送肥﹐農閑時在家給佣人煮飯。一年到頭﹐一天到夜沒有一點閒暇的時候﹐過年過節的時候﹐主人們吃喝玩樂﹐而哈巴倉姆局的活﹐反而更多。這期間﹐對主人的侍候要是稍有不週到﹐便要挨打受罵。有一年過藏歷年﹐哈巴倉姆局由於沒有把哈不丘波的妻子侍候好﹐就被抓住頭髮﹐打嘴巴﹐打脊背。哈巴倉姆局被打得鑽到桌子底下﹐又被腳踢。有一次﹐哈不丘波的二女兒﹐是一個在家的尼姑﹐她道聽途說誣賴哈巴倉姆局講﹕“這個尼姑經唸得不好”﹐因此打了哈巴倉姆局一頓﹐全身落滿了鞭痕。朗生挨打時﹐別的朗生是不敢求情的﹐自己更沒有力量反抗﹐要到主人打累了才會罷休。有時遇到有幹活的農奴來時﹐才會為她說幾句求情討饒的話。

哈巴倉姆局十九歲那年﹐被哈不丘波的兩個兒子在他家三樓的經堂裡強姦。一直到1960年民主改革之前﹐她都逃脫不了這兩個野獸的凌辱。另一方面又受這兩個野獸的妻子—-沙珍的醋意打罵。哈巴倉姆局說﹐要是沒有共產黨﹐沒有民主改革﹐她不知道還能活到幾時﹐會變成什麼樣子。

朗生的食物是很低下的。哈巴倉姆局說﹐一天三頓飯﹐三頓飯從來沒有一點酥油。早餐是豌豆糌粑稀飯﹐但糌粑很少﹐只是用手巴掌指縫中漏下去的少許豆面﹐喝一點有些酒味的水。

中午喝較稠的稀飯﹐茶杯大的小木碗﹐也只是二﹑三碗﹐根本吃不飽。哈巴倉姆局說﹐吃不飽﹐餓不死﹐就是一天的生活。別的朗生有爸爸媽媽﹐餓得支持不住﹐偷偷跑回家去﹐還能吃到一點東西﹐而哈巴倉姆局沒有一個親人﹐只有一年到頭挨餓。她說﹐晚上的一頓飯﹐雖然吃不飽﹐睡著了﹐也就不知道什麼了。總之哈巴倉姆局一天的食物﹐也就是一年的﹑十年來的朗生生活的縮影。她說白天勞動或放羊期間﹐由於吃不飽﹐由於天寒地冷﹐是朗生最痛苦的時刻。過年是能得到一點肉﹐也是死羊肉﹐發霉發臭的肉。就是這種肉﹐也不能自己動手﹐必須由主人用盤子均勻地分給朗生。

1959 年12月民改工作組進村以後﹐哈巴倉姆局說﹐她二十多年黑暗的生活﹐現在見到了太陽。哈不丘波家對她改變了態度﹐給吃好的﹐給睡好的﹐給好衣服穿﹐又給她一個戒指。但她明白﹐這是收買她的行動﹐特別是代理人家屬用一個銅戒指冒充金戒指拉攏她﹐使她更識破了農奴主階級的面目。她說﹕“共產黨對我的恩情是說不完的。想想過去﹐比比今天的日子﹐比看鏡子還清楚﹐三大領主和代理人是吃人的野獸。”

民主改革以後﹐哈巴倉姆局分到的勝利果實有﹕八克(畝)土地﹑一頭母牛﹑二分之一耕牛﹑五只羊﹑一間很好的房子﹑兩把鍬﹑兩把鋤﹑一個犁鏵﹑一把刀。另外得到二十克青稞的工資﹑一口箱子﹑一整套傢俱和一套從頭到腳包括有內衣的服裝﹐開始了做一個主人翁的幸福自由的生活(23)。

問題仍然不在於她吃的是什麼﹑喝的是什麼﹐即生活待遇 ﹐而是她的人身待遇﹐即人權狀況。為什么她的主人可以隨意買賣﹑打罵﹑虐待和強姦她﹖就因為達賴喇嘛所無限讚美的給藏人帶來“幸福”和“心靈和平”的農奴制剝奪了她的基本人權。類似的例子成千上萬﹐不勝枚舉﹐許多比這還要嚴重得多。這樣的社會制度都算不得黑暗﹑野蠻﹑殘酷﹑反動﹐還有什麼制度可以算﹖

《天葬》還用人類學的文化相對主義為西藏農奴制辯護﹐它說﹕“儘管達賴時代與現在存在社會制度上的差別﹐但是並非就如中共所宣傳的﹐那時是‘野蠻黑暗的農奴制 ’。不同民族有各自在文化上的區別(政治制度也屬於廣義的文化)﹐而文化無‘好’‘壞’﹐也就不能用‘進步’﹑‘落後’﹑‘野蠻’等概念進行衡量和比較。(24)”照此說來﹐人類社會就沒有普遍的﹑共同的﹑公認的精神價值與道德標準了。聯合國《普遍人權宣言》也就毫無普遍意義。當西方譴責中共的“鎮反”﹑ “反右”﹑“文革”﹑“六四”侵犯人權或前南非白人政權的種族隔離政策野蠻時﹐中共與前南非政權也可以用“政治制度也屬於廣義的文化﹐而文化無好壞﹑進步 ﹑落後﹑野蠻之分”來為自己辯護。甚至希特勒也可用此理論來為德國國內的虐猶運動辯護﹐路易十六則可以此為法國革命前的封建制辯護﹐那麼世上還有公理嗎﹖ 再說一遍﹐我並不用貧富懸殊來衡量農奴制的好壞﹐而是用人權狀況來衡量。聯合國的《普遍人權宣言》發表於1948 年﹐而西藏的農奴制一直存在到1959年﹐用前者來衡量後者﹐其結論只能是“黑暗﹑野蠻﹑殘酷﹑反動”。

我理解王力雄的心理﹐他怕被人說成“為中共辯護”﹐甚至是“讚美中共”。毫無疑問﹐中共做過許多嚴重侵犯人權的事﹐與西方民主制度相比﹐中共的制度也堪稱黑暗﹑野蠻﹑殘酷﹑反動。但正如張蔭棠指出的那樣﹐西藏的“差徭之重﹐刑罰之苛﹐甲於五洲”– –包括清朝的封建制—-這位清朝大臣都認為西藏的社會制度是世界上最黑暗﹑最野蠻﹑最殘酷﹑最反動的了。本書第八章將證明﹐中共的人民公社制度雖已堪稱準農奴制﹐畢竟比西藏的農奴制文明一點﹐至少人民公社無權買賣社員。達賴喇嘛天天都在攻擊中共﹐但他也從來不敢說﹐在中共統治下﹐藏人就像牲畜一樣被買賣(中國至今有人拐賣婦女﹐那屬於犯罪﹐是政府打擊的對象)﹐而這是在他統治西藏時天天發生的事情﹐並受到他頒佈的法律的保護。黑暗﹑野蠻﹑殘酷﹑反動等形容詞都是相對的﹐那麼當黑暗﹑野蠻﹑殘酷﹑反動的中共廢除更黑暗﹑更野蠻﹑更殘酷﹑更反動的西藏農奴制時﹐我們作為歷史研究者﹐為什么不敢肯定這種行動呢 ﹖林肯解放了黑奴﹐但他並沒有給解放了的黑奴普選權﹐解放了的黑奴仍然是受白人歧視的二等公民﹐在美國南方仍然有種族隔離制度。所以在林肯廢奴一百年後﹐ 馬丁路德金還要領導黑人爭人權﹐最後被白人種族主義者暗殺。和今日美國保障所有種族的普選權與其他人權的民主制度相比﹐在林肯廢奴後的一百年間剝奪黑人普選權﹑在南方實行種族隔離的社會制度(那時也叫民主制度)也堪稱黑暗﹑反動﹐但沒有人因此否認林肯解放黑奴的正義性﹐同樣我們也不應否認中共解放西藏農奴與奴隸的正義性。

藏事 2:08 am

陰謀與虔誠﹕西藏騷亂的來龍去脈 (第三章)– 轉貼

第一部:西藏的自然和歷史 >> 第三章:落後、停滯的社會
_ 1、原始的貧窮

當時的社會狀況又如何﹖直至中共1951 年進藏前﹐西藏沒有任何現代意義上的工業﹐連一根火柴﹑一枚鐵釘都不能生產。沒有一寸公路﹐傳遞文書靠驛站。雅魯藏布江上只有幾座鐵索橋﹐沒有可以通車的橋樑。那時從康定馱運貨物到拉薩﹐要翻越20多座山(其中許多是雪山)﹐跨涉上百條江河﹐行程兩個月以上。在西藏生活過七年的奧地利登山家哈勒(Heinrich Harrer)曾這樣描寫西藏農奴搬運東西的情景﹕

大約20 位苦力牽拉著一根木樁﹐鼻子裡哼著單調的曲子﹐腰上圍著粗硬的牛毛繩。他們汗流浹背﹐張口喘氣﹐但是由於身邊站著手執皮鞭﹑怒目圓睜的頭人﹐他們根本不敢歇息片刻。這種強迫性的勞役是作為賦稅的一部分攤給平民的﹐每到一個村鎮﹐苦力就得到補充和更換。哼著小調據說能減輕疲勞﹐但我卻認為他們是在痲痺自己……我真想朝著他們大喝一聲﹕停下來喘口氣吧﹗作為二十世紀的一位現代人﹐我實在不明白這片土地上的統治者為什么那麼固執地反對改革與進步。非常明顯﹐ 運輸這些木料有著比用人拉更為省力的方式。中國人在數千年前就發明了車輪﹐促進了商業的繁榮和生活的提高﹐然而在西藏這個角落裡竟然看不到一輛車(1)。

1927 年﹐噶廈政府請英國人修了奪底水電站﹐裝機容量僅125千瓦﹐斷斷續續工作﹐只有達賴喇嘛與少數豪門可以享用﹐維持僅十年就壽終正寢。農業停留在原始水平 ﹐大量使用木犁﹑木鋤﹐鐵質工具都很少。畜牧業仍採用原始的自然放牧方式﹐草場和牲畜品種退化﹐畜疫流行﹐獸類猖獗﹐一遇天災牲畜就大量死亡。1952年 ﹐西藏畝產糧食平均只有80公斤﹐人均佔有糧食僅125公斤﹐遠遠低於生存標準﹔牲畜總頭數僅為974萬頭﹐人均佔有不到八頭(2)。人民生活之貧困令人難以想象。多傑才旦回憶道﹕

五十年代初﹐我在拉薩看到城東﹑南﹑北有許多破舊不堪的貧民窟﹐觸目皆是衣衫襤褸﹑風餐露宿﹑凍餒街頭的乞丐﹐就連原地方政府的罪犯也因監獄不管飯而肩扛木枷﹑腳戴鐵鐐沿街乞討﹐其情景令人觸目驚心﹐至今難忘。農奴們的悲慘際遇﹐與那些身著綢緞黃袍﹑騎¨高頭大馬昂首而過市的領主官員們形成了鮮明的對照。1959年藏歷正月傳召大會(一種大規模的宗教活動—-引者)時﹐我曾參加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發放佈施的工作﹐領取佈施的除喇嘛外﹐還有麇集拉薩近萬人的乞丐﹐須知當時拉薩市的人口總共才兩萬多人(3)。

那時西藏沒有現代意義上的學校﹐1940年去拉薩主持現世達賴喇嘛的坐床儀式的中華民國蒙藏委員會委員長吳忠信給國民政府的報告裡對西藏當時的教育作了精闢的分類敘述﹐概括如下﹕

一﹑初等教育

1﹑喇嘛教育﹐只學藏文和佛經。

2﹑貴族教育﹐有“資仲學校”和“仔康學校”兩所﹐前者設於布達拉宮﹐培養僧官﹐有學生五﹑六十人﹐課程為習字﹑算術﹑藏醫和卜筮﹔後者設於大昭寺﹐培養俗官﹐有學生三﹑四十人﹐課程為習字和算術。

3﹑普通教育﹐拉薩有三所著名私塾﹐各有學生七﹑八十人﹐課程僅為識字而已。

二﹑高等教育﹐僅限於寺廟喇嘛研讀佛經。

三﹑留學教育﹐計有留英者四人﹑留印者六人﹑在大吉嶺或江孜英文學校者十人﹑曾游歷英國或印度者三人。

另外﹐國民政府1938年至1949年辦了一所國立拉薩小學﹐學生多為漢人子弟﹐藏族貴族還不肯送子弟去那裡(怕沾染無神論)(4)。當時西藏文盲率高達 90%以上。性病流行﹐人均壽命僅35.5歲。西藏人口在1737年清朝清查戶口時約一百萬﹐1953年中共首次普查人口時﹐據達賴喇嘛領導的噶廈政府報告﹐ 仍是一百萬左右(5)。兩百多年來人口沒有增加﹐可見其社會發展已經停滯。

_ 2、空白的科技

西藏傳統的科技幾乎一片空白。關於藏醫藥﹐戈倫夫寫道﹕“西藏的醫學是個大雜燴﹐包括放血﹑驅魔﹑診脈﹑利用草藥和神聖的唾液。他們認為聖人接觸過的任何東西都有神奇的力量﹐因此很珍視活佛﹑特別是達賴喇嘛的大小便(把它們做成丸藥吞服)。……人們認為僧人是神聖的﹐因此他們神聖的行動就能治病。他們治病的方法之一是在一張紙條上寫上幾句禱文﹐祈神賜福禳災﹐然後讓病人把紙條當藥吞下去。僧人用手摸摸病人﹐據說可以治療頭疼。在脖子上戴一串由人的顱骨制成的 ﹑經過神賜福的唸珠﹐可以用來治牙痛。(6)”達賴喇嘛也曾得意洋洋地告訴董尼德﹕“我的確可以紓解某些痛苦。有時候﹐只要我對他們吹口氣就可以。有時候 ﹐他們帶著裝滿水的瓶子要我吹氣﹐然後他們再喝被吹過的水。有些時候還蠻有效的。(7)”

對於天災﹐拉孜宗杜素莊園的救災辦法如下﹕

(1)杜素莊園附近﹐有一個叫做“雅”的山峰﹐雨是從這山上降落的。因此一遇天旱﹐各家都出一個體力強壯的人﹐帶上藏酒﹑茶和瓢等﹐去爬到山峰上。到了山頂﹐先吃一陣酒﹐然後將山上的石塊往下滾﹐嘴裡虔誠地唸¨“雅古﹑雅古”(雅是山名﹐古是出汗的意思﹐連起來就是叫雅山出汗)﹐一直唸到山腳。到了山溝有水的地方﹐人們拿出瓢﹐摘下帽子﹐互相潑水。力大的青年男子﹐抱起婦女往水裡扔﹐弄得她們滿身濕透﹐個個成了落湯雞才罷休。人們相信﹐這樣﹐雅山有時“真的會下雨”。

(無獨有偶﹐我在西藏時也曾有幸恭逢其盛。1983 年夏天﹐拉薩大旱﹐藏族青少年帶著裝有井水的桶和大瓢群集街頭﹐看見步行或騎車的過路人﹐ 便用水輪番潑他們﹐我也不能幸免。看到行人滿臉﹑渾身都是水的狼狽相﹐藏族青少年哈哈大笑。上班的人每天帶一身水到單位﹐再帶一身水到家﹐叫苦連天。《西藏日報》為此發文章﹐譴責這種“惡作劇”﹐也無濟於事。直到老天可憐上班族﹐終於下雨才罷休。—-引者)

(2)把佛經《十萬頌般若》搬到露天誦讀求雨。

(3)找一個大家公認為沒有與人發生性關係的仍是處女的尼姑﹐背著泥菩薩到地裡去轉經求雨。

(4)把水官和來瓦(專管唸豐收經的﹐共六人﹐由差巴輪流擔任)扔到快乾涸的水庫裡去﹐似乎是懲罰他們﹐說他們是“乾水官”﹑“乾來瓦”﹐但卻失了職。

(5)據說江熱附近山上有一個叫做阿媽洛姆奇的女神﹐她專門管水。於是江熱的已婚婦女們﹐選一個吉日良辰﹐找一個比較好欺負的男人﹐同到神山上去﹐讓男人給她們倒酒倒茶﹐尊敬她們(平時是女人給男人倒酒倒茶)。據說這樣會感動女神下雨。

(6)全谿卡的大人﹑小孩同到洛吉山上去暢飲﹐並用糌靶作一個斗形的小杯﹐邊做量糧食的動作﹐邊吆喝過斗時的序數﹐以預祝秋天穀物豐收。

……

雹災沒有辦法防備﹐全靠冰雹喇嘛作法。夏天打雷增多﹐冰雹喇嘛便要上山守冰雹(他在山上專門有守冰雹的小屋)。如果天上出現烏雲﹐冰雹喇嘛便拿出法器– -一個糌粑捏的兔子﹐口裡唸唸有詞﹐將烏雲引向他方。或是吹響人腿骨做成的骨笛﹐把烏雲趕走。倘若法術不靈﹐下了冰雹﹐則推說是人們的“命運”﹐或者是地方上出了懷私生子的姑娘﹐或者是有了髒人入境。於是便要發動來瓦和大眾進行一番深入的“偵察”。如果真抓住一個懷有非婚子的姑娘﹐或者什麼髒人﹐則將全部罪過加之於她。如果這一年風調雨順﹐不見冰雹﹐“理”當歸功於冰雹喇嘛“法術的高超”。

……

過去發生虫災﹐人們束手無策﹐只有請冰雹喇嘛把虫“趕走”。冰雹喇嘛的辦法是﹕先將沙子和用白色石頭磨成的粉伴在一起﹐接¨面對這些沙子和粉末唸經作法﹐使其神化﹐然後讓孩子們用投器向地裡投擲﹐以驅趕害虫(8)。

1990 年前去過布達拉宮的人一定會發現﹐西藏古建築的外表雖然極其富麗堂皇﹐內部卻十分原始簡陋。天花板是柳條﹐地板是粘土﹐樓梯是木板﹐屋頂也是粘土。窗戶狹小 ﹐室內陰暗。所有樑柱都是木質的﹐已被虫蛀和腐爛得千瘡百孔﹑岌岌可危(中共在九十年代初花了近一億元﹑一噸黃金整修布達拉宮)。一幢110米高的巨型建築(相當於30層樓)竟然全靠木頭支撐﹐這在西方人看來近乎兒戲。有個西方建築師參觀後感嘆說﹕“偉大的藝術﹐落後的技術。”的確﹐和歐洲﹑阿拉伯中世紀的教堂﹑宮殿相比﹐西藏的古建築不過是兒童的積木而已。如果說前者是石頭的交響樂﹐那麼後者不過是不成調的兒歌。

藏事 2:06 am

陰謀與虔誠﹕西藏騷亂的來龍去脈 (第四章)– 轉貼

第一部:西藏的自然和歷史 >> 第四章﹕宗教—西藏的桎梏
_ 1、漢藏文化心理結構大不一樣

西藏的宗教與西藏的文化密不可分﹐在舊西藏﹐宗教與文化幾乎是二位一體的東西。當然﹐從發生學的觀點看﹐文化先於宗教。

文化是一個民族區別於其他民族的根本特徵。漢藏兩族雖然同屬黃種人﹐外貌十分相似﹐文化卻很不相同。最明顯的當然是語言﹐但這只是表層的差異。更深刻﹑更本質的差異在於民族文化心理結構或民族集體無意識(1)﹐它起源於生存環境的差異。

黑格爾在《歷史哲學》裡說過﹕“助成民族精神的產生的那種自然的聯係﹐就是地理的基礎……自然的聯係似乎是一種外在的東西﹔但是我們不得不把它看作是精神所從而表演的場地。它也就是一種主要的﹐而且必要的基礎。”漢族自古以來生活在黃河與長江流域﹐物產富饒﹐氣候宜人(2)。人間即是樂園﹐現世猶如天堂﹐飲食文化舉世無雙。所以漢族形成了一種李澤厚所說的“實用理性精神”﹐經過孔子的歸納與闡述﹐成為儒家思想的核心﹑漢族性格的特徵。所謂實用理性﹐ “是說把理性引導和貫徹在日常現實世間生活﹑倫常感情和政治觀念中﹐而不作抽象的玄思”。“基本特徵是﹕懷疑論或無神論的世界觀和對現實生活積極進取的人生觀”(3)﹔“與此相當﹐不是去追求來世拯救﹑三生業報或靈魂不朽﹐而是把不朽﹑拯救都放在此生的世間功業文章中”(4)。孔子云﹐“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故“子不語怪力亂神”。表面上是存而不論﹑不置可否﹐實際上是懷疑﹑否定﹐故墨子斥之為“以天為不明﹐ 以鬼為不神”。

與此相反﹐原旨佛教認為﹐人生最重要的不是追求現世的功業﹐而是超度來世。它認為人生充滿了生老病死等苦難﹐人要擺脫這些苦難﹐必須清心寡欲﹑反復苦修﹐經過多次轉世輪迴﹑功德圓滿之後﹐才能跳出輪迴﹐擺脫苦難﹐立地成佛﹐即所謂修成正果。而所謂成佛﹐乃是一種不生不死﹑無比快樂的抽象境界﹐即所謂涅槃歸真 ﹑常樂我淨﹐俗稱“天堂”﹑“淨土”﹑“極樂世界”﹔漢人又稱“西方極樂世界”﹑或簡稱“西方”﹑“西天”﹐因為佛教自西域傳來。

孔子既然認為人死後並無來世﹐自然也就用不¨超度來世。所以佛教傳入中土﹐就被實用理性改造成禪宗﹐主張“頓悟”﹑“即身成佛”﹐說是不必守戒﹑不必唸經﹑ 不必苦修﹑不必禁欲也可成佛。而所謂成佛﹐也就是像常人一樣吃喝玩樂﹐“一切聲色﹐儘是佛事”﹐只消突然覺悟﹐在日常生活中保持或具有一種超脫的精神境界(心靈)﹐也就是成佛。

如果說禪宗哲學不過是優游詩酒的漢族士大夫的思辨游戲﹐那麼不懂哲學的漢族老百姓就更加實用理性—他們去佛寺燒香磕頭﹐直截了當地祈求菩薩保祐他們現世陞官發財﹑多子多孫﹐而不是超度來世﹑早證菩提。他們對宗教的實用主義達到了這種地步﹐以至佛道不分﹑見廟就拜。所以漢族從無宗教迫害和宗教戰爭的歷史﹐卻有宗教自由和宗教寬容的傳統﹐只是到了毛澤東才出現例外。

事實上﹐漢人什麼宗教也不信 ﹐只信子孫。阿Q 說過﹕“斷子絕孫便沒人供一碗飯吃。”漢人似乎認為﹐人死後會變鬼﹐鬼住在陰間﹐仍要吃飯用錢﹐其來源是子孫奉獻的香火。如無子孫﹐就是“斷香火”﹐在陰間無以為“生”﹐是人生及人死最大的悲哀與痛苦。所以漢人無論貧富貴賤﹑有無學問﹐都極端重視“傳宗接代”﹑“多子多福”﹑“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把繁衍子孫當成人生最高任務和最大樂趣。這種生殖拜物教或子孫拜物教與佛道兩教乃至基督教都毫不相干。佛教認為人死後要轉世﹑輪迴﹐變成新人或動物﹐何須子孫供飯﹖道教企盼成仙﹐神仙不食人間煙火﹐也毋需子孫供飯。基督教說人死後或上天堂或下地獄﹐都是精神性的存在﹐更不用子孫供飯。漢人祈求菩薩保祐其現世陞官發財﹑子孫興旺﹐可謂緣木求魚﹑與虎謀皮。今天﹐受過良好西式教育的漢人恐怕不再相信死後要子孫供飯的說法了﹐但他們仍然認為沒有子孫就算白活了。這已成為漢人的集體無意識。

藏人自古以來生活在缺氧﹑嚴寒﹑交通不便﹑資源貧乏﹑氣候嚴酷﹑疾病流行﹑生命短暫的世界屋脊﹐生活極為艱難。處在這樣生存狀況下的藏族先民對於來自印度的佛教一拍即合﹐如獲至寶﹐篤信至今﹐決非偶然。因為它給藏人提供了解脫苦難﹑超度來世﹑陞入天堂的安慰和希望。有趣的是﹐漢地禪宗也曾傳入西藏﹐ 並在藏王赤松德贊主持下﹐與喇嘛們辯論﹐這便是西藏歷史上有名的“頓漸爭辯”(如前所述﹐禪宗主張“頓悟”—“即身成佛”﹔喇嘛教主張“漸悟”— 漸次修行﹑經許多世後成佛)。最後以頓派告輸而終﹐漢僧被遣回內地﹐禪宗在西藏從此被禁。因為藏人再怎麼悟﹐也無法把世界屋脊想象成天堂與樂園(5)。董仲舒云﹕“天不變道亦不變”。這裡的“天”可以理解為西藏的自然環境﹔“道”則可以理解為藏族的民族文化心理結構。

藏族的原始宗教是本教﹐佛教傳入後﹐與本教鬥爭了很久﹐幾經反復﹐才取得統治地位。喇嘛教把本教的靈魂不死﹑靈魂轉移的觀念同佛教的因果報應﹑生死輪迴﹑超度來世的觀念結合在一起﹐形成了藏族的文化心理結構或集體無意識。概括地說﹐就是“信仰高於理性﹐來世重於現世”。現實生活越是艱難的藏人﹐對宗教的信仰越是狂熱﹐對來世的渴望越是迫切﹐對喇嘛越是尊敬﹐對寺廟越是慷慨。儘管他們中絕大多數一字不識﹐根本看不懂佛經﹐也唸不通一句佛經﹐對佛教的思辨哲學一竅不通﹐只會口誦“六字真言”(6)﹑手轉經筒(經筒是一種銀製的圓筒﹐表面上刻有經文﹐中央有長軸﹐藏人手持長軸﹐圍繞寺廟或佛像轉圈﹐邊走邊轉動手中的圓筒﹐謂之轉經。據說每轉一次經筒就相當於唸了一遍經文﹐這是為了方便不識字的藏民朝佛而設計的東西﹐它幾乎已成為藏族的標誌性物件)﹑五體投地磕長頭﹐向寺廟獻上盡可能多的錢物﹐祈求來世投個好胎﹐交上好運﹐卻是世上最虔誠的佛教徒。本書在論述西藏宗教時﹐即指這一意義上的﹑群眾性的﹑通俗化的﹑以超度來世為目的的宗教(又稱顯宗或顯教)﹐而不是喇嘛們的﹑高深莫測的﹑經院哲學加神秘修行的宗教(又稱密宗)。在西藏的社會生活中(包括政治生活)﹐作為一種現實的巨大力量發揮作用的﹐主要是這種通俗化﹑群眾性的顯宗喇嘛教。

至於喇嘛們的宗教﹐是和森嚴的等級制度聯係在一起的。吳忠信給國民政府的報告裡描述過這一制度﹐他說﹕“喇嘛初入寺廟﹐概稱學徒﹐由寺內擔任教師之喇嘛﹐教以藏文之拼音及文法等﹐約三四年或四五年卒業﹐始授以經典﹐再約三四年﹐ 經考試及格﹐得稱喇嘛。在學徒期間﹐須為寺中服雜役﹐昇喇嘛後﹐則除誦經外﹐不做他事。……所有喇嘛﹐必須研讀顯教經典﹐約二十年讀完﹐得應格西考試﹐及格後﹐再入密宗學院﹐習密宗經典﹐十數年後﹐積資可昇法師或尊者﹐最後得昇甘丹赤巴﹐造佛學之絕頂﹐然此僅為少數喇嘛﹐多數於考格西後即停止再進也。(7)”

西藏的密宗極為神秘﹐就因它被極少數高級喇嘛所壟斷。與顯宗主張累世修行﹑隔(許多)世成佛相反﹐密宗竟也主張“即身成佛” ﹔而所謂成佛﹐也就是常人的快樂 ﹐不是“涅槃歸真”(死亡)。他們修密時先要經過許多繁瑣複雜的儀式﹐然後竟要“修雙身”﹐即與處女性交﹐還把表現性交的“歡喜佛”堂爾皇之地供在寺廟裡。當然﹐有資格“修密”的只是少數已取得格西“學位”的﹑有“慧根”的高級喇嘛。據黃教(喇嘛教一派﹐又稱格魯派﹐達賴喇嘛即該派教主)創始人宗喀巴的《密宗道次第廣論》卷十四﹐灌頂是修密時必需舉行的儀式。一個僧人從入密門到修習最高密法無上瑜伽密﹐要按照次第進行多次灌頂。密宗視灌頂為最莊嚴﹑最神聖的儀式﹐未受灌頂者是不能修習密法和閱讀密宗經典的﹐否則不僅得不到成就﹐死後還要下地獄。

灌頂儀式必須由金剛上師執行。儀式在曼陀(繪有佛像﹑法器的修行道場)前舉行﹐事先受灌者要沐浴﹐¨莊嚴裝﹐由上師手持一個內裝“聖水”的寶瓶﹐向受灌者頭上灑水﹐再用以人的頭蓋骨做的碗裝青稞酒讓受灌者喝。最高級的灌頂儀式是修無上瑜伽密之密灌頂﹐其法如下﹕修密弟子找一12﹑16 或20歲的處女﹐引到密室內用幔帳圍住的屏內﹐將此女獻給其師﹐此女被叫做“明妃”(佛母)。然後由其師加持“金剛蓮花”(男女生殖器)﹐將“俗女身觀空後﹐生天女身”。然後其師攜“明妃”入屏幕內﹐行“大瑜伽怛特羅法”(“男女和合之大定”﹐通俗地說即性交﹐然後“入定”)。弟子在幕外以布遮目跪候。行畢﹐其師攜“明妃”至幕前﹐以大拇指和無名指取“摩尼寶”(精液)置於弟子口中﹐同時唸誦《金剛曼經》。弟子要誦意為“希有大安樂”的咒語﹐把“摩尼寶” 咽下。而“明妃從入定起﹐不著衣服﹐於蓮花中取甘露滴(處女血)﹐如是置於彼口中﹐彼亦如上而飲”。這就是所謂密灌頂。灌頂畢﹐弟子去遮目布。其師將“明妃”手置弟子手中﹐然後以自己的左手執他們的手﹐以自己的右手持金剛杵置弟子頭頂﹐教訓道﹕“諸佛為此證﹐我將伊授汝。”然後令弟子與“明妃”如法修“和合之大定”﹐“引生大樂”。

在密宗裡“明妃”代表“智慧”﹐故密灌頂又稱慧灌頂(8)。這樣的宗教離老百姓的宗教相去何遠﹐也不可能普及到老百姓中去。如前所述﹐喇嘛教的本質是麻醉人

 

民﹐ 讓他們相信他們現世的苦難都是他們自己前世做了壞事的報應﹐他們現世唯一可做的是虔誠拜佛以求超度來世﹐從而泯滅任何造反的念頭。如果告訴他們﹐密宗可以讓他們在現世就成佛﹐享受快樂﹐那他們還會有耐心等到來世嗎﹖如果人人都去修密﹐誰來種地牧羊養活他們﹖哪來那麼多處女當“明妃”﹖所以一定要把密宗高度神秘化﹐只允許極少數高級喇嘛參與。正因如此﹐它對西藏社會的影響也就遠遠不如顯宗大。

_ 2、西藏的政治

正如漢人用實用理性改造了佛教一樣﹐藏人也用他們的習俗改造了佛教。佛教禁止殺生﹐藏人在缺氧與嚴寒下不能不吃肉。於是他們想出了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既吃肉 ﹐又歧視屠夫﹐把後者視為下等下級人﹐命價只有一根草繩。於是殺生的罪孽與懲罰全部由該死的屠夫來承擔﹐其他人包括達賴喇嘛在內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大吃其肉。至今拉薩有一千多名土著回族﹐在西藏定居了好几百年。他們說藏語﹐信奉伊斯蘭教﹐有自己的清真寺。在政教合一的舊西藏﹐藏人允許這些人不信喇嘛教﹐就因為他們大都以屠夫為業﹐承擔了藏人不願做卻又少不了的“下賤活”。在1959年叛亂與1989年騷亂中﹐藏人都曾打砸搶燒拉薩的土著回族(詳見後文)。

宗教– –至少西藏的宗教—-是一種要求人們盲目服從的﹑非理性的意識形態。當它和用權力強迫人們無條件服從的專制政治結合在一起﹐變成政教合一的精神– 世俗力量時﹐便擁有不容懷疑﹑不容挑戰的絕對權威。這種權威只有人格化才能發揮政治–組織功能﹐這便是羅馬教皇和達賴喇嘛的由來。按照喇嘛教(實為其中的格魯派﹐俗稱黃教﹐因其勢大﹐故可與喇嘛教混稱)的說法﹐達賴喇嘛是慈悲菩薩觀世音的化身(9)。所謂菩薩﹐是已經修成正果﹑證得菩提的候補佛陀。他們放棄了進入不生不死﹑常樂我淨的極樂世界的機會﹐大公無私地返回人世間﹐幫助受苦受難的芸芸眾生超度來世﹐即所謂慈悲為懷﹑普度眾生。菩薩和佛一樣也是一種精神性的存在﹐為了感召凡夫俗子﹐觀世音菩薩便化身為肉胎凡人﹐這便是達賴喇嘛。肉胎凡人自然會死亡﹐於是便有達賴喇嘛的轉世(班禪喇嘛則是無量光菩薩的化身)。達賴喇嘛開始只是宗教領袖﹐另有藏王(蒙古軍閥)作為世俗領袖治理政務。1751年﹐乾隆皇帝廢除藏王制﹐授權七世達賴喇嘛在駐藏大臣的監督下治理西藏政務﹐從此達賴喇嘛兼任政治領袖。在宗教–政治的雙重絕對權威下﹐藏人把達賴喇嘛當成至高無上的神﹑超度來世的救星﹐也就不足為奇了。

我在這裡反復使用政治這個詞﹐是用現代政治學分析西藏歷史。事實上﹐絕大多數藏人只有宗教意識﹐沒有政治意識。正如達瓦才仁指出的那樣﹕“民族﹑宗教﹑文化 ﹑政治﹐政治在西藏還是次要的﹐主要的是宗教和文化。因為西藏人沒有什麼政治觀點﹐西藏人沒有一個政黨﹐它的觀點就是宗教。(10)” “西藏民族不是一個政治的民族﹐而是一個宗教的民族﹐它把自己的全部而不只是大部的精力都投入了宗教﹐它對政治並不感興趣。(11)”與此相應﹐絕大多數藏人也沒有國家意識。自從吐蕃王朝於公元877年崩潰以後的四百年間﹐西藏沒有統一的政權﹐當然談不上國家意識。然後西藏被蒙古人征服﹑納入元朝的版圖。明朝時西藏仍奉明朝為正朔﹐然後被納入清朝的版圖﹐受駐藏大臣的管轄。由於英國殖民主義者的挑撥和引誘﹐民國年間西藏上層中確有一個親英派在策劃西藏獨立 ﹐同時西藏上層中還有一個親中派(中央的中)﹐反對獨立。但佔人口絕大多數的農奴既被剝奪了基本人權﹐自然也沒有過問政治的權利與政治及國家意識。

中共進藏後﹑1959 年平叛民改前﹐由於《十七條協議》規定西藏原有制度保持不變﹐內政仍由達賴喇嘛與噶廈政府管理﹐農奴不問政治的情況並無實質性的變化。從1959年平叛民改到1980年胡耀邦視察西藏﹐中共把西藏變成了一個高度政治化的社會﹐政治事實上變成了西藏的宗教﹐藏人也與漢人一樣幾乎人人變成了政治家與革命家﹐這個問題留待第十章論述。1980年以來﹐由於中共在西藏淡化政治﹐不遺餘力地恢復與倡導宗教﹐喇嘛教重新變成了西藏民眾的政治。那麼宗教在今日普通藏民中究竟滲透到什麼樣的程度﹑以什麼樣的形式存在與發揮作用﹑發揮什麼樣的作用呢﹖那是另一部著作的課題﹐這裡暫且引用北京大學社會學人類學研究所1992年去西藏調查後的兩個研究報告的有關段落(12)﹐讓讀者有個初步的印象。

其一調查的是拉薩郊區達孜縣達村的情況﹕

達村是全民信教的社會﹐宗教在日常生活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無論貧富﹐每家必有經堂﹐作為供佛獻祭的地方。達村的富裕人家﹐堅持長年在經堂點一盞酥油燈﹐ 貧窮人家每月十五﹑三十和佛教節日也至少要點一盞燈。每天更換供水﹐洗擦淨碗更是每家必作的功課。粗通經文的人﹐往往還要一大早在自家經堂誦經﹐每家人一年至少要去一次拉薩大昭寺及三大寺﹐向寺廟或來村募糧的僧人捐助一些錢物。結婚﹑建房﹑生病﹑出生等大事一般已不請喇嘛唸經﹐但死人必須請喇嘛超度亡靈﹐ 起碼也要七天請喇嘛一次﹐做完七七四十九天的齋祭期。村中心還設有供佛的“拉則”﹐作為集體供佛的場所。

佛教告訴人們﹐現世是苦難的 ﹐必須心安理得地忍受﹐一切都是因果報應﹐今世前世定﹐今世又定後世﹐要想獲得好的輪迴﹐必須克制慾望於現世﹐遵守十戒 ﹐嚴謹修行侍佛。宗教給人們以全套的人生觀﹐並且有著現實的戒律制約人們的行為﹐於是﹐宗教給了人們完整的生活依據﹐強有力地調節著人們的行為﹐在維持社會和平與穩定上﹐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例如﹐不殺生的觀念使達村人十分善良﹐電視裡的悲慘故事﹐常常使他們不忍目睹﹐對家庭不和﹑尋舋鬧事十分厭惡﹔不淫慾的戒律 ﹐使達村人嚴格執行血緣外婚﹐甚至看電視時﹐也男人在屋裡﹐婦女在屋外通過門窗看電視﹐絕不混同。我們在調查達村禁忌時﹐就發現追根溯源幾乎都與宗教十戒聯係在一起。

達村的宗教事實上可分作理論宗教和現實宗教兩大部分﹐儘管表面上都統一在信仰藏傳佛教上(該地區幾乎完全信仰藏傳佛教的格魯派)。在功能上﹐理論信仰是對佛的崇拜﹐目的是為求來世的幸福﹐而現實信仰卻是靈鬼的巫術崇拜﹐是為求得現世的平安。達村有兩個“拉則”(祭台)﹐一個是村中心的集體供佛拉則﹐ 一個是村邊正對神山的祭供土地神的拉則。一是求佛祈福﹐一是求神保祐﹐功能和目的分得清清楚楚。村北邊的紅山﹐是達村人的聖山﹐相當於一方土地老爺﹐每逢藏歷新年 ﹐每家必派代表祭祀一次﹐平時在每月十五﹑三十和佛教節日﹐各家分別到村邊拉則煨桑(燒香或焚燒松枝—-引者)獻祭。在收割之後﹐還要在地裡煨桑﹐感謝土地神一年的保祐和辛勞。在家庭裡﹐每家的經堂是供佛的地方﹐每天換水﹐點燈﹐每月十五﹑三十和節日更盛﹐還在牆頭煨桑。房頂的麻柳旗(經幡)是家庭興旺的標誌﹐正如個人身上總戴著活佛送給的紅布條之類的東西一樣﹐都是比較典型的靈力(馬拉)崇拜的表現。此外﹐ 在廚房牆壁上大多畫有蠍的圖案﹐作為灶神的象徵﹐平日禁忌弄髒灶台﹐藏歷新年時還要在灶神所在的牆上掛一塊供物。院牆的四角和大門上往往放著白石﹐作為神力支柱的象徵。許多家庭門上還貼有從寺廟買來的靈符﹐以驅除邪惡。每個人一出生﹐就從佛教護法神中確定他或她的保護神﹐當這個人死去以後﹐家人則專門供祭這位神靈。在曲松縣的貢嘎沙鄉﹐我們還見到以荊棘插門和以兔子頭懸門上以除災招福的靈力崇拜和更為明顯的白石崇拜﹐甚至有將五星紅旗插在麥堆上以祈求豐收的作法﹐相對落後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使其比達村的靈鬼崇拜保存得更為完整。

達村的宗教信仰和當地的生產力水平﹑社會結構緊密聯係﹐形成達村完整的文化體系。宗教是達村社會構成和運轉的必不可少的整合制衡系統。

其二調查的是拉薩郊區曲水縣拉熱村的情況﹕

拉熱村中﹐筆者訪談過的所有成年村民均表示自己信奉佛教。30歲以上的人都掌握一些有關佛教教義的知識。但他們的表述有時是不完善不準確的﹐較易於記住敘述性的內容﹐而難以記住抽象的教義。下面引述一個村民的談話記錄﹐此人現年33歲﹐貴族後代﹐目前在本村務農﹐農閑時也做小買賣。(敘述中藏語﹑漢語並用)

個案一﹕當然﹐我們信(佛教)。我們知道許多佛教中的“拉”(意為“天”或“神”)。當村裡有人死了﹐在葬禮中﹐人們不僅要為死者祈禱﹐還要為“拉伊塔”(“餓鬼”)祈禱。“拉伊塔”看起來像一個人﹐他有一個非常大肚子﹐卻有一個細喉嚨﹐想吃東西又不能吃﹐所以他很悲哀。

“拉次仁”(長壽之神)享受著幸福的生活﹐在迷人的環境中通宵達旦歌舞不絕。他是永生的﹐他想死﹐想改變一下生活的方式﹐但一次又一次失敗。他覺得很孤獨﹐無法享受愛情和冒險﹐很痛苦。

人們還要為“拉瑪寅”(“非天”或“阿修羅”)祈禱。事實上﹐拉瑪寅既不是神也不是人﹐許多寺廟的牆壁上都有它的肖像﹐它常常得罪別的神﹐與他們打仗﹐但總是戰敗。它種了一棵樹﹐長得很高﹐其枝杈達到了菩薩界﹐菩薩想控制拉瑪寅﹐拉瑪寅反抗控制﹐為自己而戰﹐它戰敗了﹐很懮傷﹐它想擺脫這種境遇。

我們要為動物祈禱﹐比如馬﹑驢等等。人們養它們僅僅是為了利用它們做工具﹐豬和羊則要被殺死當食物﹐毛牛(毛字當有牛字旁)為我們幹一輩子活﹐也逃脫不了這種屠殺。動物為它們的命運擔懮﹐人類成為生物之主﹐決定其它生物是否被殺﹐其它生物很恐懼。

在該個案中﹐這位村民顯然是在談論藏傳佛教中最基本教義之一– –“六道”觀念。佛教中的“六道”的觀念﹐是指眾生在輪迴時可能經歷的六種存在方式﹐即六種可能性。六道中包括“天”﹐是指高於人類的上界生類﹐同時也指這些生類所處的境界﹐可分為慾界﹑色界﹑無色界三界﹐每一界中又分成幾個或十幾個“天”。村民口述的“拉次仁”就是指其中的一個“天”。該村民是以一個特定的﹑具體的“天”來描述“天”這一生類和境界的﹔這種描述方式﹐也反映了村民本人是通過一個具體特定的“天神”概念來理解佛教中“天”這種抽象概念。(這種描述方式又一次映證了本書的論點﹕藏人的思維方式是神話思維或神話式的宗教思維﹐而不是理性思維﹐所以他們記得住敘述性的神話故事與具體的神話形象 ﹐記不住抽象的教義。認識這一點對理解西藏文化與西藏問題至關重要—-引者)

普通村民對佛教的理解﹐往往是具體而形象的﹐有時也不完全準確﹐但這種狀況絲毫不影響他們成為一個虔誠的信徒。事實上﹐村民對佛教的樸素理解﹐表明他們是在自然而然地﹑逐步地掌握這些觀念和知識﹐沒有通過正規的教育和刻意的宣傳。佛教作為藏族傳統的主流﹐是以“文化”或“民俗”的形式而不是一種特定的“宗教”形式代代相傳的。藏族民眾全體信奉佛教﹐所以在傳統的人們眼中﹐除了佛教為主流文化之外﹐再沒有可稱為文化的東西。對於傳統社會中的人來說﹐佛教教育就是正規教育﹐學習佛教文化是一個合格的社會成員必須經過的“社會化”過程。在每一個家庭中﹐長輩經常向兒童講述一些含有佛教觀念的故事或信條。事實上﹐ 長輩中也很少有人懂得用書面語寫成的佛經或論述﹐他們日常所做的﹐只是用一些淺顯的語言來啟蒙和警示他們的孩子。生活在這樣一種氛圍中的孩子﹐連自己也感覺不到他們在未來必然會成為某一個特定宗教的信徒。他們只是覺得自己將來要成為一個有文化﹑有教養﹑遵從社會道德倫理﹑並獲得更好的來世的人。這種處於一種佛教文化內部的無意識狀態﹐正是造就未來虔誠信念的最好搖籃。

另一次訪談反映了兒童對佛教的了解和態度。

個案二﹕向六名7–12歲兒童出示釋迦牟尼﹑十四世達賴喇嘛﹑十世班禪喇嘛的照片﹐並詢問他們每一張圖片中的人是誰﹐所有兒童都認識這些圖片﹐並能準確叫出他們的名字。

問﹕他們現在在哪裡﹖

五名兒童知道達賴喇嘛在印度﹐一名答不知道。五名兒童知道班禪喇嘛在日喀則。所有兒童都說釋迦牟尼在拉薩﹐他們指的是拉薩寺廟中的釋迦牟尼佛像。

問﹕你們知不知道班禪喇嘛現在的情況﹖

六名兒童都說班禪喇嘛去了極樂世界。

問﹕佛像前面的酥油燈和蠟燭是什麼意思﹖

一名兒童說﹕“人們崇拜佛﹐為他點燈﹐表示我們喜歡他。”

問﹕你們從哪裡得到關於佛教的知識﹖

一名10歲的女孩答﹕每天晚上睡覺前﹐爸爸都要講一﹑ 兩個關於佛教或村莊週圍各種山神的故事。

一男孩說﹐學生可以從學校老師那裡獲得一些關於佛教的知識。在上藏語課時﹐老師(小學藏語課的老師都是藏人—-引者)經常介紹一些背景知識﹐包括佛教經書﹑佛教歷史人物或歷史事件。

一男孩說﹕我們經常隨父母一起去寺廟朝佛。我們聽不懂唸經。我根本不知道喇嘛說的是什麼﹐但我相信那些東西很重要﹐必須保持安靜﹐認認真真地聽。

依照當地習慣﹐朝佛者通常不向僧人詢問誦經的內容。在宗教意義上﹐朝佛者的虔誠比理解教義更為重要(這就叫做“信仰高於理性”—-引者)。

調查報告還詳述了村民宗教生活的各個方面﹐為了節約篇幅﹐下面改為轉述。村民的宗教生活可分為﹕1、日常禮儀。家家有佛像或經堂﹐天天燒香祈禱﹐佛像越多越好﹐同一佛像也越多越好。2、朝拜。具體分三種﹕一是該村離拉薩60 公里﹐村民往往舉家參加拉薩各大寺的節日活動。一村民說﹕“那種場面讓人激動”﹔一村民說﹕“我們參加集體活動越多﹐信仰就越堅定”﹔一婦女說﹕“不僅僅是看熱鬧﹐也能開開眼界”(這些話都是用漢語說的—-原注)。二是在婚禮﹑葬禮﹑建房﹑出遠門時拜見或迎請喇嘛﹐或請教吉日﹐或超度亡靈。有時遇到奇怪的 ﹑無法解釋的事件﹐也要請喇嘛頌經驅邪。三是日常朝佛﹐去附近的小廟或拉薩的大廟都有﹐當然廟越大越好﹐朝佛時必須佈施酥油﹑錢等﹐當然必須磕長頭(五體投地)﹐磕得越多越好。

對於普通村民來說﹐信佛的目的一方面是祈求佛保祐他們現世收成好﹑家境好﹑身體好﹑生意好等(這是與漢人拜佛的目的一樣的—-引者)﹔另一方面希望自己來世轉世到一個較富裕的地方或家庭中﹐有些婦女則希望自己轉世為男人等(這種想法是大多數拜佛的漢人所沒有的— -引者)。他們因此虔誠地按照教規行事﹐對於教義不做任何質疑﹐而是視為天經地義。調查者曾問村民﹕“您知不知道您的前世﹖”“您的來世會不會知道您﹖” “如果轉世對前世一無所知﹐轉世還有什麼作用﹖”“轉世與前世之間感覺不到聯係﹐還是不是同一個人﹖”村民中有些人稱也想過這一類問題﹐但想不明白﹐無人因此對教義發生懷疑﹐而只是感到自己知識不足﹐他們認為活佛﹑高僧一定明白這些道理。村民對喇嘛﹑活佛是“崇拜”而非“理解”。當被問到“活佛是人還是佛”時 ﹐有的說“活佛是佛變成人﹐生活在人間”﹔有的說“活佛也是人﹐但比一般的人有能力﹐有許多佛的法力”﹐可見認識不一致。

_ 3、西藏的桎梏

德國哲學家費爾巴赫說過﹕“凡是將自己交付於神的萬能的人﹐凡是相信一切發生和存在的事情﹐都是出於神的意志而發生和存在的人﹐他就永遠也不會想法去消除世界的缺陷﹐無論自然的缺陷或社會的缺陷。(13)” 藏人既然認為世上發生和存在的一切都是前世命定的﹐並把全部心思和精力都投入了超度來世﹐就沒有心思和精力去改造社會或發展科技與生產。藏文典籍卷帙浩繁 ﹐幾乎都是有關佛學和文史的﹐直至1984年中國政府出版的第一套藏文科技詞典問世﹐藏文從無科技詞典﹐也幾乎沒有科技詞彙。今天﹐中國最大的五種少數民族語文(蒙古﹑維吾爾﹑朝鮮﹑哈薩克和藏)中前面四族都能用母語教授自然科學﹐惟有藏文因無成熟的科技詞彙而無法做到(14)。語言是思維的工具和表現﹐ 科技詞彙的闕如反映了科技思維的缺乏。科技需要理性思維﹐這和非理性的神話思維﹑宗教思維本來就是矛盾的。中世紀歐洲的宗教勢力百般阻撓科學研究﹑甚至殘酷迫害科學家就是一例。本世紀上半葉﹐西藏的宗教勢力千方百計地阻撓英文學校的開設﹐也是因為害怕引來西方的科學思想與理性思維。

西藏的宗教雖然不關心科技與生產﹐卻消耗了西藏的大部分財富。1950 年前﹐西藏耕地約300萬畝﹐寺廟和上層喇嘛佔有40%。1959年拉薩三大寺(哲蚌﹑色拉﹑甘丹)共佔有土地14.7萬畝﹐11萬頭牲畜和4萬多農奴。在一般的情況下﹐寺廟所屬的農奴要把收成的70%以上交給寺廟。寺廟不僅擁有莊園﹑牧場和農奴﹐還從事商業和放債。達賴喇嘛自己的放債機構1950年放債藏銀303.9萬兩﹐年息10%。哲蚌寺歷年放出的高利貸糧食累計達1億6千萬斤﹐銀元1億多元﹐債息收入佔其全部收入的四分之一。寺廟放債的利率﹐借錢在30-50%﹐借糧在25%。此外﹐寺廟和喇嘛還從香客那裡得到大量佈施。換言之 ﹐當農奴將大部分收穫交給領主(政府﹑寺廟﹑貴族)後﹐還要將一部分收入交給寺廟和喇嘛﹐所剩下的只夠維持生存﹐不可能有資金來發展生產。而“在寺廟和貴族擁有的那些大莊園裡﹐封建領主們既忽視生產﹐也未能推動耕地的實質性改進﹐這就造成了持續許多世紀的農業衰退”(15)。

英國殖民主義者貝爾(Charles Bell)曾援引噶廈政府1917年的財務報告分析西藏的收入和支出。是年噶廈政府收入72萬英鎊﹐布達拉宮收入80萬英鎊﹐噶廈政府從自己的收入中拿出 27.4萬英鎊給布達拉宮。政府的收入來自稅收﹑放債和政府擁有的莊園﹑牲畜等﹐除了噶廈政府﹐各宗(相當於縣)政府也要拿出約一半收入給寺廟。正如戈茨坦指出的﹐西藏的喇嘛通過政府津貼﹑寺廟莊園﹑民間化緣和寺廟自己的金融活動吸收了西藏的大部分財源(16)。

寺廟的錢用在哪哩﹖第一﹐耗資巨大的宗教活動。每個藏歷新年的法事活動要耗去布達拉宮年收入的62%。 1958年﹐西藏有2711座寺廟﹐每座寺廟裡都有無數日夜點燃的酥油燈。第二﹐供養喇嘛。1958年﹐西藏喇嘛佔總人口的11%左右。平均每兩戶平民要供養一個喇嘛。第三﹐寺廟的建築和佛像等設施。西藏寺廟的眾多﹑豪華常令遊客驚訝﹐不知耗費了多少金銀﹑珠寶﹑錢財和人力。可以毫不誇張地說﹐舊西藏的經濟不是為人服務的﹐而是為佛服務的。宗教對社會財富的掠奪之烈﹐連中世紀歐洲都望塵莫及(17)。

自從1980 年鄧小平對西藏實行懷柔政策以來﹐西藏的農牧民富裕起來。但許多農牧民並沒有把錢用來發展生產﹐而是千里迢迢去拉薩朝佛﹐向寺廟佈施﹐花上萬元蓋家庭經堂 ﹐買昂貴的佛像﹑經書等宗教用品﹐生產和生活方式變化不大(18)。從表面上看﹐這是傳統觀念的頑固性﹔從本質上看﹐它反映了“天不變道亦不變”。

喇嘛教也像天主教﹐本性極端保守﹐把佛經當做萬古不變的真理﹐把傳統當做神聖不可侵犯的教條。曾在噶廈政府當過三任宗本(縣長)的藏族學者恰白次旦平措回憶道﹕舊西藏“到處充斥¨花樣不得翻新的用語﹐噶廈政府官員夏天還戴¨大皮帽子”(19)。戈茨坦說﹕“寺廟集團在噶廈政府中竭力阻撓實現現代化﹐ 在他們看來﹐現代化既有害於寺廟生活的經濟基礎﹐也不利於西藏佛教的價值壟斷。在此期間(指 1913年到1951年—-引者)﹐傳統與變革之間產生了許多潛在的轉折點。可是﹐在每一個轉折點﹐寺廟集團及其在噶廈政府中的同盟者都支持最保守的主張。”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由寺廟集團主宰的噶廈政府一方面百般奉迎英國殖民主義者﹐乞求其支持“西藏獨立”﹔另一方面﹐又認為“外來的英國文化對佛教繼續在西藏一統天下的局面構成了直接的威脅”。“如果因為英國的教育方式和生活習慣的傳入而使貴族和大商人逐漸英國化﹐宗教最終就可能會失去施主﹐西藏固有的特徵也會喪失”。寺廟集團在1925年與1945年兩次強迫噶廈政府關閉了西藏的英文學校﹐因為“英文學校會灌輸外來的無神論思想﹐危害宗教教義和制度”。寺廟集團還嚴厲打擊崇拜英國生活方式的軍官集團和噶廈政府內部的改革勢力﹐千方百計阻撓藏軍﹑噶廈和社會的現代化。以至於可笑到這種地步﹕他們一再請求英國提供現代武器﹐卻害怕自己的軍官去英屬印度接受訓練(20)。

噶廈政府1950 年給聯合國秘書長的呼籲信竟然是由印度駐拉薩的代表辛哈(Shinha)起草的﹐因為噶廈政府的高級官員對國際政治與外交一竅不通(21)。他們對外界的一切都極端害怕﹐更不必說引進西方的科技與文化了。戈茨坦在總結舊西藏(他稱之為“喇嘛王國”)滅亡的原因時說(他的巨著《西藏現代史—-喇嘛王國的覆滅》的結論)﹕“雖然從某種意義上說宗教是西藏政治中的一種和諧的力量﹐但是它又是一種導致分裂和紛爭的力量。各種宗教集團為了擴大自己的聲望和影響﹐ 展開了激烈的競爭和角逐﹐他們在有關宗教利益的政策上不能達成一致﹐從而給二十世紀的西藏歷史帶來了災難。不僅如此﹐僧侶越多越好的觀念和年復一年的法事慶典﹐導致寺廟不斷尋求更多的土地和捐贈﹐竭力反對噶廈政府為政教事業¨想而削減寺廟財源的任何嘗試。這又使寺廟集團擁護莊園農奴制的經濟制度﹐並因此而成為極端保守的勢力。當西藏力圖適應二十世紀日新月異的形勢時﹐宗教和寺廟就成為西藏社會進步的沉重桎梏。(22)”

歐洲歷史上有過文藝復興﹑宗教改革﹑啟蒙運動和資產階級革命﹐目的是打破天主教會對政治的控制和對思想的禁錮﹐解放人性和人身﹐發展科技﹑經濟﹑文化和教育。西藏從未有過文藝復興﹑(歐洲意義上的)宗教改革﹑啟蒙運動和資產階級革命﹐也未發生過五四新文化運動那樣的文化革新運動。換言之﹐“德先生” (民主)和“賽先生”(科學)從未光臨過世界屋脊。有些主張“後現代主義”的西方人指責中國政府使西藏現代化是“毀滅西藏傳統文化”﹑“侵犯人權”﹐他們把中世紀西藏想象成未受工業文明污染的世外桃源。不知他們自己是否願意回到天主教會主宰一切的中世紀歐洲去﹖

達賴喇嘛至今仍在百般讚美舊西藏的宗教文化和政教合一﹐他在說明其西藏獨立後的“施政綱領”《西藏未來政體與憲法特徵要旨》中回顧歷史時說﹕“西藏在歷

代藏王和達賴喇嘛的領導下﹐在政教合一的制度下﹐確保了人民的和平﹑繁榮和幸福。(23)”這話與他的另一番話相矛盾﹕“我個人認為﹐舊西藏是不符合潮流的 ﹑需要改革的一種落後的制度”(24)。鑒於前者是達賴喇嘛在自己的機關刊物上發表的正式文件﹐後者只是私人談話﹐一般應以前者為準。他還一貫譴責中共 “毀滅西藏宗教”﹐“文化上的種族絕滅”﹐ 許多不明真相的西方人也隨聲附和﹑義憤填膺﹐不知他們是否要西藏回到喇嘛教﹑農奴制﹑政教合一三位一體的喇嘛王國去﹖

藏事 2:04 am

陰謀與虔誠﹕西藏騷亂的來龍去脈 (第五章)– 轉貼

第一部:西藏的自然和歷史 >> 第五章﹕西藏自古獨立嗎﹖

達賴喇嘛1987 年9月21日在美國國會人權委員會演講他的“五點和平計劃”時說﹕“自從西藏帝王在一千多年前統一西藏後﹐我們的國家就一直保持獨立﹐直到本世紀中葉。(1)”1988年6月15日他在斯特拉斯堡對歐洲議會演講時又說﹕“我們兩千多年的歷史一直是獨立的歷史。自從公元前127年立國以來﹐我們藏人從來沒有把我們的主權讓給任何一個外國。(2)”這話完全不合史實﹐而且自相矛盾。前者說西藏獨立只保持到本世紀中葉(指1951年中共進藏)﹐後者卻說“我們藏人從來沒有把我們的主權讓給任何一個外國”。如果他把中國算作“外國”﹐那麼達賴喇嘛在1951年10月24日致毛澤東的電報已經“讓”了﹐電報全文如下﹕

中央人民政府毛主席﹕

今年西藏地方政府特派全權代表噶倫阿沛等五人﹐於4 月底抵達北京﹐與中央人民政府指定的全權代表進行和談﹐雙方代表在友好基礎上﹐已於5月23日簽訂了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即《十七條協議》— -引者)。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擁護﹐並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領導下﹐積極協助人民解放軍進藏部隊﹐鞏固國防﹐驅逐帝國主義勢力出西藏﹐保衛祖國領土主權的統一﹐謹電奉聞。

西藏地方政府達賴喇嘛

公曆1951年10月24日

藏歷鐵兔年8月24日呈(3)

如果達賴喇嘛認為中國是他的祖國﹐又與他說的西藏自古以來是個獨立國家相矛盾。讓我們來看看歷史。
_ 1﹑關於“公主神話”的神話

在中國唐朝﹐西藏的確是個獨立國家。對此中共從來沒有異議﹐中共最權威的有關文件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的白皮書《西藏的主權歸屬與人權狀況》(1992 年9月21日)說﹕“唐朝﹐藏漢雙方通過王室間的聯姻﹑會盟﹐在政治上形成了團結友好的親誼關係﹐在經濟和文化上建立了密切的聯係﹐為最終建立統一的國家奠定了深厚的基礎。”達賴喇嘛領導的“西藏流亡政府”為反駮白皮書而出版的《以事實證明西藏的真相》(4)承認﹕“由於迎娶尼泊爾和中國的公主對佛教在西藏的傳播起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它接著引用了上面引用的白皮書中的那段話﹐然後說﹕“中國的上述說法與藏中兩國的史料中都認為西藏和中國是兩個不同的強國之記載是相互矛盾的。”我實在看不出有什麼矛盾﹐那段話並未否認當時西藏是個獨立國家。這種“雞蛋裡挑骨頭”的論戰方法實在令人不敢恭維。誠然﹐這段話迴避了唐朝和吐蕃王朝(當時西藏王朝名)之間的征戰﹐但並沒有像《天葬》說的那樣編造“公主神話”﹐“似乎中國把公主嫁到哪﹐哪就從此屬於中國了”﹔也沒有“過分誇大文成公主對西藏的重要性”﹐“似乎是因為文成公主進藏才使西藏有了文明﹐包括醫療知識﹑技術工藝﹑烹調知識﹑蔬菜種子﹐甚至西藏的佛教都是文成公主帶去的。就算這中間有若干真實﹐然而過分強調﹐就成了一種民族自大的傾向﹐似乎只要漢民族嫁出去一個女兒﹐就能改變另一個民族的文明和歷史﹐並且成為兩個民族世世代代不可分割的根據。事實已經證明這不過是一廂情願的神話”(5)。王力雄為了劃清和中共的界線﹐編造了一個有關“公主神話”的神話。

白皮書說唐朝時﹐漢藏在經濟和文化上建立了密切聯係﹐這話既無“民族自大”﹐也非信口雌黃﹐而是有事實根據的。唐朝宮廷愛打馬球﹐據說馬球就是藏人發明的。唐時西藏建造的大昭寺和桑鳶寺都有濃厚的漢式建築風格。眾所週知﹐偉大的古老建築是民族精神的形象體現。任何人只要看一眼藏人自己建造的布達拉宮 ﹑大昭寺與色拉寺的仿漢式金頂(大屋頂)﹐就會相信藏文化深受漢文化的影響。從敦煌石窟中發現的大量唐代藏文譯經有不少是當時從漢文譯過去的﹐此外還有漢文經典《論語》﹑《禮記》﹑《戰國策》的藏譯本(6)。如果說廟堂建築和經典文獻屬於精英文化﹐那麼通俗文化如十二生肖本是漢人的風俗﹐藏人也有同樣的十二生肖﹐流亡藏人甚至因為達賴喇嘛屬豬而不吃豬肉﹐可見藏族也接受了漢族的風俗(7)。

_ 2、元朝不是中國嗎﹖

關於蒙古人征服西藏和元朝把西藏納入自己版圖的史實﹐有大量史料為證﹐許多書籍作過論述﹐支持西藏獨立的西方人和達賴喇嘛也無法否認﹐於是想出兩條遁詞來否認西藏屬於元代中國。一是“供施關係”。荷蘭律師范普拉赫(Van Praag, Michael C. Van Walt)在《西藏的地位》(8)裡說元朝皇帝與西藏喇嘛之間的關係不是政治上的上下級關係﹐而是施主(皇帝)和被施者(喇嘛)之間的關係﹐並把它比附為羅馬教皇和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之間的關係。《以事實證明西藏的真相》也說﹕ “世俗的皇帝和宗教的上師喇嘛各是政教兩方面的最高領袖。是雙方以平等﹑相互依賴﹑相互尊重﹑相互崇信為基礎的。喇嘛掌握西藏的政權是依恃施主的幫助。蒙古皇帝掌握政權並實施統治的合法性則承蒙於喇嘛的支持。”真是笑話。西藏喇嘛受封治理西藏固然依恃於元朝皇帝﹐元帝統治中國怎麼會由西藏喇嘛來提供合法性 ﹖漢族不信喇嘛教﹐宋朝也不是西藏的屬國﹐忽比烈滅宋靠的是蒙古鐵騎而非喇嘛教。那時代強者為王﹐又沒有國際法和聯合國﹐武力就是合法性。就是西藏喇嘛也是因為害怕蒙古鐵騎而歸降的(這個“降”字是當時西藏的宗教領袖薩班在致西藏各地僧俗首領呼籲他們歸附蒙古的公開信中自己使用的)。

無庸諱言﹐當時元帝與西藏大喇嘛之間確實存在施供關係﹐即由元帝賜錢給西藏﹐由西藏大喇嘛充當元帝的“國師”和宗教導師。然而在政教不分的古代﹐宗教的外衣下面往往隱藏¨政治的內容。當人們用現代政治學的概念去分析古代時﹐故意無視這種宗教背後的政治內容﹐不能不說是別有用心﹐在學術上也是不嚴肅的。在皇權至高無上的古代中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元代帝師地位雖高﹐卻是皇帝封的﹔而不是相反﹐由帝師給皇帝加冕﹐授予合法性﹐如中世紀的羅馬教皇與歐洲君王那樣。忽必烈給西藏的詔書說﹕“朕為教法及僧眾之主。(9)”帝師向西藏下達的法旨都要以 “奉皇帝聖旨”或“皇帝聖旨裡”開頭(10)。正如意大利學者杜齊(G. Tucci)指出的那樣﹕“實際不是像西藏文獻要我們相信的那樣﹐一個給予八思巴(首任帝師—-引者)的真正的供養﹐無寧是為了皇帝而特設的對西藏名義上的代理總督權。一句話﹐主持們(帝師﹑薩迦寺的住持)並不是國王或王公﹐而是官員﹐每次都須經過皇帝下詔頒賜印信加以任命的官員”﹐“藏人所說的供養 ﹐實際上不過是封給一個職務罷了”(11)。台灣國立政治大學教授李毓澍則說﹕“元朝建立後﹐曾經三次在西藏調查戶口﹐劃分十三萬戶。雖然名義上﹐西藏歸帝師領宣政院直接管轄﹐但實際上這十三萬戶上有三個元帥府﹐受被封為鎮西王的奧魯赤(忽必烈之子—-引者)控制﹐西藏是奧魯赤的採邑﹐所有賦稅﹑徭役由鎮西王支配﹐王府的命令在西藏最有權威。所以元朝西藏並沒有八思巴的政教合一。(12)”

范普拉赫無法否認西藏屬於元朝﹐於是又想出第二個遁詞。他說只有漢族皇帝統治的國家才算中國﹐元朝和清朝都不是中國。《以事實證明西藏的真相》也說 ﹕“即便是蒙古的勢力曾進入西藏﹐那麼﹐在蒙古民族和其合法代表自由的蒙古國還依然存在的情況下﹐中國卻聲稱擁有繼承蒙古勢力達及範圍之主權的說法豈非霸道行徑 ﹖”美國學者司馬晉(James D, Seymouyr)也說﹕“不論蒙古人或滿族人都不是中國人(13)。”董尼德也說﹕“把蒙古人說成是中國人﹐本身就是很虛假奇怪的事。(14)”

這種把國家與民族混為一談的觀點﹐在國際法上是十分荒謬的。假如有人在美國聲稱﹕美國的愛爾蘭﹑猶太﹑西班牙﹑非洲﹑亞洲裔公民和愛斯基摩人﹑印第安人﹑夏威夷土著波里尼西亞人等都不是美國人﹐只有盎格魯– -撒克遜裔才是美國人﹐他一定會遇到麻煩﹐甚至被斥為種族主義者。中國像美國一樣﹐也是個多民族國家﹐有56個民族﹐為什么漢族以外的民族就不算中國人呢 ﹖蒙古國(外蒙古)政府只能代表外蒙古人﹐不能代表人口比外蒙古多幾倍的內蒙古人。就像德國政府只能代表德國的德意志人﹐不能代表瑞士的德意志人一樣﹐哪怕德國的德意志人遠比瑞士的德意志人多。何況外蒙古獨立本是斯大林陰謀的產物﹐毛澤東在建政初為了乞求斯大林的保護和援助﹐出賣中國利益﹐承認外蒙古獨立 ﹐這是兩個共產魔頭之間的骯髒交易。借口元朝和清朝的皇帝是中國的少數民族而否認他們的皇朝是中國的皇朝﹐就像借口葉卡捷林娜女皇是德國人﹑肯尼迪是愛爾蘭裔而否認他們的皇朝﹑政府是俄國﹑美國的皇朝﹑政府一樣荒謬。

《天葬》也說﹐“蒙古不是中國”﹔“其實中國那時和西藏一樣﹐同是蒙古鐵騎征服的對象。說起來還不如西藏﹐西藏尚能保持相當程度的自治﹐中國卻是徹底地亡國”﹔“蒙古民族居住在亞洲廣大區域﹐與中國完全是兩個概念。硬把蒙古對西藏的征服說成中國對西藏的主權根據﹐這種‘阿Q’式的邏輯顯得既奇怪又不誠實”﹔“與其說是元朝中國對西藏建立了主權控制﹐還不如說是蒙古與西藏聯手對中國實行了統治”(15)。

“蒙古民族”與“中國”當然完全是兩個概念﹐我們現在討論的是元朝這個國家是不是中國﹐而非蒙古這個民族是不是中國。再說一遍﹐根據國際公法﹐民族與國家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一個民族分居幾國﹐一國內有許多民族﹐都是普遍現象。蒙古民族固然不等於中國 ﹐但也不等於元朝。元朝而外﹐還有好幾個由蒙古人統治的國家與之並存﹐如金帳﹑伊兒﹑窩闊台和察合台等四大汗國。

《天葬》也承認﹕ “在現代國際秩序建立以前﹐人類世界的狀況基本是以不同民族之間的征服和融合為主的。(16)” 例如英國是英格蘭人征服蘇格蘭人﹑威爾士人和北愛爾蘭人而建立的﹔美國是歐洲白人移民征服印第安人﹑愛斯基摩人和夏威夷土著波里尼西亞人而建立的﹔元朝則是蒙古人征服藏人和漢人而建立的。如果只有多數民族征服少數民族而建立的多民族國家才算國家﹐少數民族征服多數民族而建立的多民族國家就不算國家﹐豈非另一種形式的種族歧視﹖正因為蒙古人與西藏人聯手壓迫漢人﹐他們也就把自己的命運和漢人的糾結在一起﹐變成一個多民族國家了。

國際公法裡有個“繼承國”概念﹐例如國際公認俄羅斯為蘇聯的繼承國﹐因為蘇聯的大一半領土和一半人口在俄國境內。那麼元朝的繼承國是誰﹖是今日的外蒙古嗎﹖ 似乎不像。如前所述﹐元朝是蒙古人聯合西藏人壓迫漢人而建立的國家﹐而外蒙古只有蒙古人﹐基本上沒有藏人和漢人。即便外蒙古的蒙古人也只佔蒙古民族的小頭 ﹐僅一百多萬﹔而今日中國境內的蒙古人卻有五百多萬﹐俄國境內的蒙古人只有幾十萬。可見連蒙古人的大頭也在中國。所以外蒙古不僅沒有資格當元朝的繼承國﹐ 甚至也沒有資格代表蒙古民族。元朝的大部分人民(包括大部分蒙古人)和大部分領土既然都在中國﹐那麼很自然﹐只有中國才有資格充當元朝的繼承國。對此中國古人包括推翻元朝的明朝皇帝也是這樣認為的﹐所以《元史》成為中國“二十五史”之一。既然西藏在元朝已臣服於元朝中國﹐那也就意味¨西藏那時已經成為中國的一部分。

要證明西藏是中國的一部分﹐其實用不著追溯到元朝﹐追溯到1727年清朝向西藏派遣駐藏大臣就足夠了﹐那也比美國獨立早了半個世紀。

_ 3、明朝與主權

明朝並未直接統治西藏﹐而是採取“眾建多封﹑貢市羈縻”的辦法。由於歷史的慣性作用﹐西藏的僧俗首領都把取得中國皇帝的封賞當做向他人證明其合法性的必要條件。反之﹐明朝對不承認其權威的首領進行懲罰。例如闡化王阿格旺布死後﹐喇嘛們未經申請明朝皇帝的敕封﹐就將他的“敕文”交其子﹐違反了明朝規矩。明朝即令四川巡撫將其主持者逮捕至京﹐要斬首。後明廷諒其無知﹐改為充軍陜西(17)。《天葬》認為明代西藏來朝貢純屬佔便宜﹐因為明朝的回禮更慷慨。“把別人來佔便宜當作對主權的效忠﹐只能被視為是缺乏自知之明的表現。(18)”《天葬》用近現代國際法關於主權的定義去衡量元﹑明兩朝與西藏的關係是不恰當的﹐ 也是不公正的。

國際法學界公認﹐國家主權的概念最早是由法國學者博丹於1576 年(中國明朝萬歷年間)在他的六卷集巨著《國家論》中提出的(19)。而作為近代歐洲國際關係產物的近代國際法的誕生﹐是以1643年至1648年(中國清朝第三代皇帝順治年間)威斯特發里亞會議為標誌的。至於近代國際法被正式地﹑全面地介紹到中國來﹐則是1864年(中國清朝倒數第三代皇帝同治年間)的事了。那年美國傳教士丁韙良“作為同文館教習﹐經美國駐華公使蒲安臣(Burlingame)鼓勵﹐把1836年出版的美國國際法學家惠頓(Henry Wheaton)的《國際法原理》譯為漢文﹐並經總理衙門大臣同意﹐在同文館館員協助下﹐出版成書﹐稱為《萬國公法》﹐獻給總理衙門”(20)。

眾所週知﹐中世紀歐洲雖然也有許多王國和公國﹐但他們並不具有近現代國際法意義上的主權。因為他們上要受羅馬教皇的節制﹐各國君王即位須經教皇加冕才算合法。教皇派到各國的紅衣大主教的權勢可與國王相抗衡。教會在各國擁有大量土地和農奴(采邑)﹐並向所有教徒徵收“什一稅”。教會的宗教裁判所可以行使司法權。在文化教育和意識形態方面﹐教會更有絕對權威。下要受大小貴族的牽制﹐每個貴族的領地(采邑)實際上都是個獨立王國﹐貴族們擁有領地內的全部行政﹑司法﹑財政﹑軍事大權。國王無權也(由於技術條件的限制)無力對大小貴族的獨立王國進行如今日的政府那樣的管理。所以用近現代國際法來衡量﹐中世紀歐洲各國根本稱不上是主權國家。當然羅馬教皇和大小貴族也算不得主權國家。他們之間的關係處在“西方式的模糊”之中。法律是現實的反映。既然中世紀歐洲不存在近現代意義上的主權國家﹐那麼當然也不會有國際法上的主權概念。換言之﹐當時的人類社會還沒有進化到足以產生國家主權法的地步。因此﹐套用近現代國際法中的主權概念去衡量中世紀歐洲的國際關係就像用套現代人的婚姻道德觀念去衡量原始人的群婚制(以及今日西藏農牧民中仍然存在的一妻多夫﹑一夫多妻﹑父子共妻﹑母女共夫﹑叔姪共妻﹑姨甥共夫和雙夫雙妻等現象)一樣文不對題。

中國元﹑明兩朝及清朝初期和歐洲中世紀同年﹐中國漢地雖無歐洲式的教皇 ﹑教會﹑貴族﹑采邑﹐但西藏卻有﹐兩地制度格格不入。加以路途遙遠﹐交通和通訊不發達 ﹐中國皇朝與西藏的關係在那時也處在類似“西方式的模糊”之中。例如明朝冊封西藏的大小僧俗首領就很像羅馬教皇給歐洲各國君主的加冕。套用近現代國際法中的主權概念去衡量那時中國皇朝與西藏的關係也就像套用同一概念去衡量同期歐洲的教皇與國王關係一樣文不對題。中共的理論家們千方百計論證中國元朝和明朝對西藏擁有完全的主權固屬迂腐可笑﹐《天葬》承認元朝對西藏擁有主權(21)而否認明朝對西藏擁有主權更是緣木求魚。在主權法的發源地歐洲還不存在主權國家與主權概念的時代去苛求中國對西藏的主權﹐豈非荒謬絕倫而又極不公正﹖所以我認為討論中國對西藏的主權問題﹐必須從西方不僅在理論上而且在法律實踐上確實建立了國家主權概念與主權國家體系的年代談起。主權者﹐至高無上的權力也﹐ 需要教皇加冕賦予合法性並受紅衣大主教與眾貴族牽制的的國王就沒有至高無上的權力。教皇高於國王的權威是和歐洲中世紀同時結束的﹐一般以1789年法國大革命實行政教分離為界。雖然拿破侖1804年稱帝時還特地把羅馬教皇請到巴黎來給他加冕﹐但他從教皇手中搶過皇冠一事標誌——教皇高於國王的權威的沒落。只在那時﹐歐洲才進入了主權國家的時代。也只從那時起﹐我們才能討論中國對西藏的主權問題。

_ 4、清朝的章程

一張一馳﹐文武之道。從元朝起﹐中國對西藏的統治經歷了緊(元朝)– 鬆(明朝)–緊(清朝)–鬆(民國)–緊(中共)的循環﹐清朝比元朝更緊﹐具體表現在更加制度化和法律化。制度化就是從1727年(雍正五年﹐比法國大革命和拿破侖加冕分別早了62年和77年)起﹐清朝向西藏派遣駐藏大臣﹐直到辛亥革命﹐歷時185年﹐從未間斷。法律化就是清廷頒佈了治理西藏的專門法律。 1750年(乾隆十五年)﹐西藏發生駐藏大臣被害事件﹔次年(比法國大革命和拿破侖加冕分別早了39年和54年)﹐乾隆皇帝批准了進藏善後的四川總督策楞擬定的《西藏善後章程》十三條。1792年乾隆派大軍進藏打敗尼泊爾侵略軍﹐此役共由清朝國庫支付軍費白銀1052萬兩﹐佔當時全國稅收總數的四分之一(22)﹔次年(比法國大革命晚了4年﹐但比拿破侖加冕早了11年)﹐乾隆皇帝頒佈了由大軍統帥福康安會同達賴﹑班禪等制訂的《欽定藏內善後章程》二十九條。這些制度和文件標誌清朝對西藏實行了主權管轄。

《以事實證明西藏的真相》卻說﹕“駐藏大臣的性質在當時類似於現代的使館﹐同時又是因與眾不同的施主與被施者關係等因素而留駐的。”“善後章程是施主滿清皇帝向自己的上師達賴喇嘛提出改良建議而已。並不是類似國王向屬下發佈的命令。”歷史檔案俱在﹐讓我們來看看事實。

首先﹐“章程”兩字就是上級給下級的指令﹐而不是什麼“建議”。用宗教上的供施關係來偷換政治上的隸屬關係﹐不過是故技重演。宗教上的施主會給“自己的上師”制訂章程並派官監督後者遵行嗎﹖

1751 年的《西藏善後章程》對西藏原來的政制作了重大調整﹐廢除了郡王制度(原由世俗貴族擔任郡王管理西藏政務)﹐正式授命七世達賴喇嘛執政(原來達賴喇嘛只是宗教領袖﹐無權治理政務)﹐並建立噶廈政府﹐設噶倫四人﹐其中僧官一人﹐俗官三人﹐受達賴喇嘛和駐藏大臣的直接領導。噶倫集體辦公﹐處理西藏政務﹕凡遇重大事項﹐務須請示達賴喇嘛和駐藏大臣酌定辦理﹐重要公文必需鈐用清朝賜予達賴喇嘛的印信和駐藏大臣的關防。噶倫等重要官員﹐均需經清朝任命﹐頒發敕書。從此確立了由黃教領袖達賴喇嘛在駐藏大臣監督下統治西藏的“政教合一”制度(23)。由此可見﹐“章程”就是清朝皇帝給達賴喇嘛頒佈的法律和命令﹐根本不是什麼“建議”。至於駐藏大臣﹐是與達賴喇嘛平起平坐的皇帝代表﹐范普拉赫也不得不承認﹕“駐藏大臣的權力也增加了。除了統帥衛隊和掌握郵政外﹐這些滿洲官員現在還要成為噶廈政府的顧問。儘管他們不直接干預政府的行政(這話不對﹐他們與達賴喇嘛共同領導噶廈政府—-引者)﹐但他們所起的新作用使駐藏大臣擁有廣泛的監督權﹐讓人聯想到施主的‘保護作用’﹐甚至會聯想到施主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天下竟有“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的外交使節嗎﹖

1793年的《欽定藏內善後章程》的主要內容如下(24)﹕

1﹑駐藏大臣與達賴喇嘛﹑班禪喇嘛平等﹐共同協商處理西藏政務﹐西藏其他官員都要服從駐藏大臣。

2﹑達賴喇嘛﹑班禪喇嘛和西藏各大活佛的轉世靈童﹐由駐藏大臣用“金瓶掣籤”的辦法認定。

3﹑噶倫﹑代本(西藏高級軍官—-引者)出缺﹐由駐藏大臣和達賴喇嘛一起提出正﹑陪兩個名單﹐奏請皇帝選擇任命﹐其餘僧俗官員均由駐藏大臣和達賴喇嘛委任。

4﹑西藏的對外交涉統歸駐藏大臣處理。外番寫給達賴喇嘛和班禪喇嘛的信要交駐藏大臣查驗﹐並代為酌定回信。噶倫不得與外番通信﹐如外番行文噶倫﹐應交駐藏大臣處理。

5﹑西藏的賦稅和政府支出﹐統歸駐藏大臣審核和安排。達賴喇嘛和班禪喇嘛的收支也要報駐藏大臣審核。

6﹑建立藏軍。

7﹑鑄造貨幣。

8﹑達賴喇嘛和班禪喇嘛的親屬不得參與政務。

當然﹐章程的頒佈是一回事﹐實際的執行是另一回事。《以事實證明西藏的真相》借口九世達賴的認定未經金瓶掣籤﹐證明西藏對章程可聽可不聽。事實是﹐ 自從這個章程頒佈後﹐前後五個達賴喇嘛的轉世靈童中﹐有三個(十﹑十一﹑十二世)是經過金瓶掣籤確定的﹔有兩個(九﹑十三世)是經過清朝皇帝正式降旨批准免予掣籤而確定的(25)。章程既然是皇帝頒佈的﹐自然可由皇帝加以變通。

達賴喇嘛作為西藏政教領袖的地位既然是清朝皇帝授予的﹐自然還可以由清朝皇帝撤消。1706 年﹐以風流情歌著稱的六世達賴喇嘛倉央加措被康熙皇帝下令解押送京﹐死於途中(26)。1904年英國軍隊侵入拉薩前夕﹐十三世達賴喇嘛逃亡外蒙古﹐企圖去俄國﹐被清廷革去名號。不久恢復﹐被召進京﹐跪見慈禧太后與光緒皇帝﹐行臣子之禮。他要求今後越過駐藏大臣直接向皇帝上奏﹐遭到拒絕。1910年﹐他逃亡印度投靠英國後﹐清廷又革去他的名號﹐並決定另尋達賴靈童(27)。1790年﹐乾隆皇帝諭成都將軍鄂輝進藏查辦八世達賴喇嘛兄弟商卓特巴等專擅舞弊案時說﹕“達賴喇嘛係朕所立﹐諸事如此廢弛﹐實不能仰體心……至達賴喇嘛之兄弟商卓特巴等如此舞弊殃民……非但不應袒護﹐並應痛加懲治﹐特令此數人來京﹐實為保全達賴喇嘛﹐期於藏中有益之意。(28)”這哪裡是“施主”對“上師”的行為﹐分明是主子訓奴才的作派。

對達賴喇嘛及其兄弟尚且如此﹐其他藏官更不在話下。1728 年﹐首任駐藏大臣僧格和馬喇一到西藏﹐就不顧許多藏官求情﹐將15個作亂的藏官如數正法。1844年﹐駐藏大臣琦善奏參攝政(達賴喇嘛成年前的西藏最高首領﹐同樣要報清朝皇帝批准—-引者)策墨林侵佔百姓土地﹐勒索財物﹐隱匿逃犯等罪行﹐經道光皇帝批准﹐將其剝黃充軍黑龍江。琦善還就當時的種種弊端擬定《裁禁商上積弊章程》二十八條﹐奏准施行。其中重申駐藏大臣與達賴﹑班禪平等﹐非與代辦商上事務(攝政)之活佛平等﹐有事駐藏大臣對攝政以命令行之(29)。1906年﹐清朝派欽差大臣張蔭棠進藏“查辦藏務”﹐張參劾了昏庸腐敗的駐藏大臣有泰和貪黷頑梗的噶倫彭錯旺丹﹐懲治了一大批不法僧人頭目和昏庸賣國的藏﹑漢﹑滿官員﹐起用一大批愛國正直的藏﹑漢官員﹐全藏人心大快﹐交相稱讚“張大人”。然後﹐他在西藏大刀闊斧地進行改革﹐顯示了清朝對西藏的主權(30)。

1770 年(乾隆三十八年)﹐東印度公司的軍隊侵略不丹﹐不丹國王請求六世班禪出面調停。班禪給孟加拉總督赫斯廷寫信﹐指出不丹屬於西藏﹐要求後者退兵。赫一面撤軍﹐一面派波格爾前往日喀則﹐求見班禪。當波格爾到達不丹首都時﹐班禪分別寫信給赫斯廷和波格爾﹐阻止他們進入西藏。信中說﹕“西藏屬於中國皇帝﹐皇帝已命令我不准莫臥爾人﹑印度人﹑巴坦人或英國人進入西藏。由於扎什倫布寺與北京相距遙遠﹐無法寫信請求皇帝批准﹐因此﹐波格爾應當返回加爾各答。”後來赫斯廷又寫信給班禪﹐請求允許波格爾前往日喀則。班禪寫信給駐藏大臣和攝政﹐經商議後同意波格爾到扎什倫布寺。波到後﹐提出開放孟加拉與西藏之間的貿易﹐班禪寫信請在拉薩的攝政派代表到扎什倫布寺。攝政代表答復波說﹕“攝政在他的職權範圍內樂於做有關的一切﹐不過他同整個西藏地方都是屬於中國皇帝的。”拒絕了波的要求(31)。英國人第一次與西藏接觸﹐就從西藏當時的最高權貴那裡得知﹕西藏是中國的領土。誠然﹐由於英國的武力侵略和金錢收買﹐西藏後來出現了一個親英派﹐幹了許多賣國勾當。即便如此﹐有清一代﹐在西藏問題上﹐英國始終不得不以清朝為交涉對象﹐後文將詳述。正如戈茨坦指出的﹕“繼十八世紀最初十年 ﹐即六世和七世達賴喇嘛的動蕩年代之後﹐西藏已經隸屬於滿族統治的中國﹐這是毫無疑問的。(32)”

范普拉赫自知用“施主– 被施者”的遁詞無法否認清朝對西藏的主權﹐於是又生一計﹐他說《欽定藏內善後章程》是確立中藏關係的條約﹐“1793年的改制確立了滿藏關係的保護性質﹐ 駐藏大臣主管西藏的國際事務﹐是西藏君主與中國皇帝的中介人﹐這次滿清改革藏制的實質就是建立了典型的保護條款。”真是天下奇文。

保護關係是殖民主義時代的國際法概念﹐按照權威的《奧本海國際法》﹐“保護關係的產生是由於一個弱國依據條約把自己交給一個強國保護﹐其方法是把本國一切較為重要的國際事務交給保護國管理﹐保護國負責被保護國的國際關係。(33)”例如1881年《法國突尼斯保護條約》和1905《日本朝鮮保護條約》。清朝有關西藏的一系列章程根本不是什麼兩個國家簽訂的條約﹐而是清朝皇帝為了治理西藏而頒佈的法令﹐清朝和西藏之間也從未簽訂過任何雙邊條約。條約屬於外交範圍﹐而章程屬於內政範圍﹐兩者風馬牛不相干。范普拉赫之所以要如此違背法律常識地生拉橫扯﹐就是想把中國說成是西藏的“宗主國”﹐ 從而證明中國對西藏只有宗主權而沒有主權﹐為西藏獨立製造法律依據。范普拉赫是在步英國殖民主義的後塵﹐本世紀上半葉﹐英國千方百計要中國政府(清朝和民國)簽字承認中國對西藏的“宗主權”﹐始終沒有成功(後文詳述)﹐他這樣生拉橫扯﹐就能成功了嗎﹖

_ 5、是主權還是宗主權﹖

無獨有偶﹐《天葬》也認為清朝對西藏只有宗主權沒有主權。它引用1944 年英印政府外交部長根據英國百科全書告訴中華民國駐藏辦事處長的話說﹕“對這個詞還很難下定義﹐宗主權的伸縮性很大﹐這要看中央政府對一個地方的權力貫徹到什麼程度。如果全部貫徹了﹐那就是主權﹐不然﹐就是宗主權吧。”然後說﹕“這種經驗性的結論應該是比較符合實際的。”“如果一定要用主權﹑宗主權的概念判斷清代的中藏關係﹐我同意中國那時對西藏的控制更類似宗主權﹐而缺少主權性質。”因為駐藏大臣屬員少﹑在藏時間短﹑與基層絕緣而被架空﹐清朝的章程並未得到完全執行﹐清朝未能完全控制西藏﹐西藏因而維持了實質上的獨立(34)。如果只有由中央政府直接派官去西藏控制基層社會才算主權﹐那麼這在清代由於技術原因是不可能的﹐在現代由於政治原因也是不可取的。眾所週知﹐美國各州﹑市﹑鎮的長官都是本州﹑市﹑鎮人民自行選舉的﹐毋需美國總統批准﹐總統也無權任免。那麼這是否意味著美國的中央政府對五十個州只有宗主權沒有主權呢﹖在俄國﹑烏克蘭﹑西班牙內部﹐還有許多自治國﹐如俄國的布里亞特共和國﹑卡梅共和國 ﹑韃靼共和國﹑印古什共和國等﹐烏克蘭的克里米亞共和國﹐西班牙的巴斯克自治國。莫非俄﹑烏﹑西三國對這些自治國只有宗主權沒有主權﹖

國家主權的核心是國防﹑外交大權﹐美﹑俄﹑烏﹑西等國的中央政府雖然不掌握各州或各自治國的人事權﹐卻掌握各州或各自治國的國防﹑外交大權﹐所以擁有對各州或各自治國的主權。清朝基本上掌握了西藏的國防﹑外交大權﹐還在某種程度上掌握了西藏的人事大權﹐所以擁有對西藏的主權。至於這些大權由於英國殖民主義侵略而不時打折扣(下文詳述)﹐並不影響清朝的主權﹐否則就變成侵略有理﹑強者為王了﹐那麼世上還有什麼公理可言﹖

宗主權是西方殖民主義時代的產物﹐今天的國際公法已經廢棄不用。正如上述老殖民主義者﹑英印政府的外交部長承認的那樣﹐宗主權的定義十分模糊。美國《布萊克法學詞典》對宗主權(suzerain/ty)的定義是﹕“這是一個用以描述強國與屬國之間關係的術語﹐非常含糊﹐沒有明確的定義。(35)”美國《韋伯新國際詞典》的定義是﹕“宗主國在各種程度上控制附屬國的外交﹐但允許後者自理內政。(36)”《美國遺產學院詞典》的定義是﹕“一個國家控制另一個國家的外交﹐但允許後者自理內政。(37)”《美國政府與政治詞典》乾脆沒有“宗主權”和“宗主國”的條目﹐卻有“自治”(autonomy)的條目 ﹕“少於完全獨立﹐一個大的主權國家內部某一地區擁有某種程度的管理內政的權力。(38)”以上三個宗主權定義﹐第一個等於沒有定義﹐第二﹑三個大同小異 ﹐即范普拉赫所說的“保護關係”。然而清朝不僅僅控制了西藏的外交﹐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左右著西藏的內政﹐有以下史實為證。

1705年﹐康熙皇帝下令將不守佛規的六世達賴喇嘛倉央加措解押進京﹐後者次年死於途中。如此嚴厲地處置西藏頭號宗教領袖﹐足見清朝對西藏的內政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

1719年與1720年﹐清朝兩次派兵進藏﹐征剿從新疆伊犁侵入西藏的準噶爾蒙古部﹐把西藏從準軍的蹂躪下解救出來(由於清軍擊敗準軍主力﹐頗羅鼐得以奪佔拉薩)。清軍進入拉薩後﹐嚴懲了準軍立的第司(當時西藏最高首領—-引者)達孜巴。

1727年﹐西藏又發生首席噶倫阿爾布巴作亂之事。次年﹐清朝派大軍進藏﹐處死阿爾布巴﹐任命頗羅鼐為郡王﹐總管西藏政務。

1750年﹐西藏發生駐藏大臣誘殺郡王珠墨那杰﹑二大臣又被珠的餘黨殺害的事。次年﹐清朝派員進藏善後﹐並頒佈了前述《西藏善後章程》﹐廢除郡王制﹐把原屬郡王的政治權力交給七世達賴喇嘛﹐正式確立了由達賴喇嘛在駐藏大臣監督下執政的政教合一制。

1792 年﹐乾隆皇帝派大軍進藏驅逐尼泊爾侵略軍。次年﹐乾隆頒佈了前述《欽定藏內善後章程》﹐又對西藏的內政作了重大改革﹐再次規定駐藏大臣與達賴喇嘛共同治理西藏。其後西藏的五個達賴喇嘛﹐有三個是按照章程規定的“金瓶掣籤”認定的﹐有兩個是由清朝皇帝批准免予掣籤的。西藏的最高政教領袖都要按清朝皇帝的旨意產生﹐又可以由清朝皇帝革去名號(1904年﹑1910年兩次革去十三世達賴喇嘛)再次證明了清朝皇帝對西藏內政的至高無上的權威。

1844年﹐道光皇帝將西藏攝政策墨林剝黃充軍黑龍江﹐頒佈《裁禁商上積弊章程》。

1894年﹐十九歲的十三世達賴喇嘛奉光緒皇帝令親政。他當時年輕氣盛﹐渴望有所作為﹐向理藩院與總理衙門請示了十個問題﹐主要內容如下﹕

1﹑ 達賴喇嘛認為1888年第一次抗英戰爭中藏軍之所以屢戰屢敗﹐是因為駐藏大臣一再嚴飭不可用兵﹐致使軍心懈怠。而昇泰(當時的駐藏大臣—-引者)議和 ﹐又一味妥協示弱﹐致使英國人恣意專橫。總理衙門則認為藏人以弱亂強﹐漫無軍紀﹐勢不能支。朝廷權衡利害﹐煞費苦心議和撤軍。事後達賴喇嘛不知自強﹐反稱議和使藏軍懈怠﹐阻撓勝算﹐事非屬實。

2﹑達賴喇嘛認為錫金應歸藏屬。總理衙門認為﹐錫金在咸豐年間已立約附英﹐英國在此設官﹑開墾﹑修路﹑造橋之初﹐藏人並未力爭﹐今欲收回舊屬﹐徒費口舌而已。

3﹑達賴喇嘛希望阻止印茶入藏。總理衙門答﹕當初議定俟百貨免稅銷藏五年後﹐方准印茶入藏﹐就是為了抑制印茶。如今期限已到﹐自應依約行事。

4﹑達賴喇嘛指控駐藏大臣移用藏款。傳聞朝廷撥賞西藏庫銀40萬兩﹐修築藏印戰爭中破損之寺廟﹐但藏方所領銀兩與原數不符。理藩院駁道﹕前駐藏大臣昇泰任內﹐先後撥款12萬多﹐修築靖西內外關卡城垣及各衙署房屋等﹐皆有冊可稽﹐並無撥款40萬兩之事。

5﹑達賴喇嘛奏報不丹位於藏印交界﹐原與西藏結好﹐請賞給不丹國王爵銜﹐以慰其心。尼泊爾毗連藏地﹐與西藏訂有盟約﹐現該國國王﹐兄弟不和﹐弟已附英﹐請降旨施恩勸勉。總理衙門同意此議﹐但如何羈縻不丹與尼泊爾﹐應飭令駐藏大臣查明辦理。

6﹑達賴喇嘛控訴英人越境通商不納稅﹐又假冒委員索取稅收。總理衙門辯稱﹐按通商章程規定﹐英人可以自由往返貿易。

7﹑ 達賴喇嘛申訴﹕亞東分界通商後﹐昇泰通告全藏﹐英國所販雜貨﹐如係藏內應用之物﹐即准買賣﹐否則停止互市。現在英商所販之品﹐多是槍﹑刀﹑火藥﹑煙酒﹐與藏人民生不合﹐如今又要求印茶銷藏。川茶本有大利﹐原茶稅交庫﹐地稅交藏﹐如讓印茶入藏﹐必打擊川茶﹐且於稅收多所窒礙﹐應一並禁止。總理衙門答﹕印茶入藏是英人力爭之款﹐約中規定開埠後五年印茶始准銷藏﹐就是為了保護川茶。

8﹑ 達賴喇嘛懇請清廷將亞東稅收賞給西藏﹐以濟軍糧﹐並請施恩將駐藏大臣直轄的三十九族及喀拉烏蘇八旗歸西藏管轄。理藩院駁道﹕近年來西藏添兵設防﹐用款支絀 ﹐雖是實情﹐但達賴喇嘛席有全藏﹐於務本為農﹑通商惠工等一切生財致富之道﹐概不講求﹐乃致貧弱不振。如今又欲兼轄三十九族及喀拉烏蘇八旗(均為藏北蒙古族部落—-引者)﹐以為附益﹐真是不識大體。查三十九族及喀拉烏蘇八旗歸駐藏大臣管轄﹐是清廷控馭邊陲的部署﹐用意甚遠﹐不可輕易更張。

9﹑ 達賴喇嘛又指出﹐西藏兵源充足﹐但器械不足﹐想要製造﹐又無工匠﹐希清廷賞賜大小槍械火藥鉛丸等﹐或派匠赴藏製造。總理衙門答﹕整軍經武﹐必資利器。藏人欲圖自強﹐講求器械製造﹐原所應為。然必俟勘界通商各事辦有端緒後﹐由駐藏大臣察度情形﹐奏明核辦。若遽設更張﹐恐於界務諸事﹐轉多妨礙。

10﹑達賴喇嘛指控駐藏大臣罔顧西藏情勢﹐要求今後遇有緊要事件﹐准由達賴喇嘛直接奏報理藩院處理﹐並請旨另賞印信。又駐藏大臣處事不公﹐則請朝廷另派京員來藏會辦。理藩院答﹕一切照舊辦理﹐勿庸異議(39)。

以上各條涉及西藏的外交內政軍事經濟各方面﹐從中雖可看出清廷對英國的軟弱態度(也有不得已的苦衷﹐當時英強清弱﹐不讓步不行)﹐卻也證明了﹕清朝對西藏確有主權﹐達賴喇嘛雖然不滿﹐卻只能請示清廷﹐無法擅自行動。而清廷的答復大都要駐藏大臣辦理。

1908年﹐十三世達賴喇嘛覲見慈禧太后﹑光緒皇帝時﹐不僅下跪﹐而且幾次請求今後有事可越過駐藏大臣直接向皇帝上奏﹐可見至清朝滅亡前夕﹐他仍承認並拜服清朝對西藏的統治權威。

1906年﹐清朝派欽差大臣張蔭棠進藏﹐大刀闊斧推行“新政”﹐下文詳述。

以上事實說明﹐清朝對西藏的政治制度和最高領袖都有至高無上的權威﹐並作了有力的﹑積極的管理。清朝對西藏擁有主權﹐還有什麼疑問嗎﹖

至於《天葬》下大力證明駐藏大臣被架空﹐西藏當局陽奉陰違等事﹐那是在任何國家﹑任何時代都有的。整個民國時代﹐各省軍閥都在陽奉陰違中央政府﹔今天中國的各省當局也在陽奉陰違中央政府﹐我們能說那時和今天的中央政府對各省只有宗主權沒有主權嗎﹖西藏那時的自主權再大﹐也未超過美﹑俄﹑烏﹑西的各州和各自治國。如前所述﹐那些國家的中央政府對於各州和各自治國的人事可是連過問都無權過問的呀。根據《奧本海國際法》﹐像美國﹑俄國﹑德國﹑印度這樣的聯邦國家 “是若干主權國家的聯合體”﹐“聯邦國家被認為是與它的成員國一起存在的一個真實的國家”﹐“一個聯邦國家在一切方面是各成員國的對外代表﹐以致於在國際關係上﹐各成員國完全不出面。這就是美國的情形﹐所有模仿美國憲法的美洲各聯邦國家憲法﹐也是這樣。在這裡﹐各成員國也是主權者﹐不過這種主權只限於內部事務”(40)。這裡的論述與前述《天葬》所引的“英國百科全書”對主權與宗主權的定義明顯矛盾。“英國百科全書”說中央政府對地方的權力“如果全部貫徹了﹐那就是主權﹐不然﹐就是宗主權”。而根據前引美國詞典對宗主權的定義﹐宗主權就是一國管理另一國的外交而不管其內政。《奧本海國際法》卻說﹐美國的中央政府(聯邦政府)雖然只管各州的外交而不管各州的內政﹑各州在內政上仍是主權國家﹐這中央政府依然是一個“真實的國家”即主權國家(世上還沒有人對此表示異議)。為什么不說美國對各州或某州只有宗主權而沒有主權呢﹖

《天葬》說﹕“至今這麼多中立史學家都認為中國在本世紀五十年代以前對西藏僅擁有宗主權﹐根源就在於上述章程(指《欽定藏內善後章程》– -引者)在西藏遠非全部兌現﹐大部分時間僅停留於名義而已。美國卻相反﹐雖然其佔領夏威夷的時間不長﹐但是它對夏威夷實施了充分的權力﹐它對夏威夷的主權就從無到有﹐並且從有爭議再到沒爭議。”(41)我不知道這裡所謂的“充分的權力”指的是什麼。如果是像《天葬》所苛求於清朝的那樣﹐是派官去控制夏威夷的基層社會﹐那麼根據美國憲法﹐夏威夷的所有官員(從州長到鎮長)都是由當地人民選舉的﹐美國聯邦(中央)政府無權派遣一個官員去夏威夷﹐也無權撤換一個夏威夷官員。美國聯邦政府雖然派有代表常駐各州(包括夏威夷)﹐但他們無權干涉各州的人事與內政﹐其權力遠遠不如“被架空”的駐藏大臣。如果以美國聯邦政府對夏威夷內政的權力為“充分的權力”的標準﹐那麼清朝最衰落時期對西藏內政的權力都比美國聯邦政府對夏威夷內政的權力充分百倍。

更何況﹐那些國家的許多州和自治國或少數民族地區正在鬧獨立﹐例如美國的德克薩斯和夏威夷﹐俄國的車臣﹑印古什﹑韃靼﹐烏克蘭的克里米亞﹐西班牙的巴斯克﹐ 還有英國的北愛爾蘭﹑蘇格蘭﹐法國的科西嘉﹑布列塔尼﹐加拿大的魁北克﹐印度的克什米爾﹑錫克﹐斯里蘭卡的泰米爾﹐格魯吉亞的阿布哈茲﹐南斯拉夫的科索沃 ﹐土耳其的庫爾德等﹐有些鬧得比清代的西藏還要兇﹐如北愛爾蘭﹑車臣﹑克什米爾﹑巴斯克﹑泰米爾﹑阿布哈茲﹑科索沃﹑庫爾德等都在搞恐怖活動或打內戰﹐為什么國際社會依然承認那些國家對那些地區擁有主權而非宗主權﹐唯獨在清朝與西藏的關係上如此苛刻﹖這樣做公平嗎﹖

《天葬》還提到中國與西藏的“東方式的模糊關係”﹐“以‘藩屬’方式治邊”(42)。中國歷史上確有“外藩”之說。清朝時﹐“中國朝貢之邦有定期者六﹕朝鮮﹑琉球﹑越南﹑緬甸﹑暹羅﹑南掌。朝鮮﹑琉球最恭順﹐越南次之。其餘三國不過是羈縻勿絕而已。(43)”中國皇帝稱這些國家為“外藩”。雍正皇帝說過﹕“雲南為朕之內地” ﹐“安南為朕之外藩”(44)。這外藩有點像宗主權下的屬國﹐中國皇帝只要求他們前來朝貢﹐並向他們提供保護。其內政自理﹐中國不派官駐軍。外藩的統治者的更替﹐中國一般也不過問。但中國境內的少數民族則屬於“內藩”﹐ 又名“藩屬”。清廷設理藩院﹐專管內藩。據載有內外蒙﹑察哈爾﹑青海﹑西藏﹑新疆六地(45)。對他們要派官駐軍﹐行使主權管轄。用國際法考察﹐他們應當屬於中國領土。由此可見﹐清朝同內藩的關係並不“模糊”。

范普拉赫還說西藏當時“有權”與外國單獨簽訂條約﹐以此證明西藏是獨立國。 1904年英軍侵入拉薩後﹐確實草擬了一個不平等條約。但那時十三世達賴喇嘛已經逃走﹐清朝外務部電令駐藏大臣有泰“切勿畫押”﹐英軍頭目榮赫鵬強迫達賴喇嘛逃走前指定的攝政簽了字。英國政府馬上意識到﹐這個條約沒有清政府簽字是非法的﹑無效的。英國於是向清政府施加壓力。清政府派代表唐紹儀去印度談判﹐ 唐要求英國承認中國對西藏的主權(唐曾留學美國﹐知道主權與宗主權的區別及利害關係﹐他一再警告清朝外務部﹐不可承認對西藏只有宗主權)。英國只承認中國對西藏有宗主權﹐談判陷入僵局。1905年英國保守黨下台﹐自由黨組閣﹐ 榮赫鵬的侵略戰爭受到自由黨議員批評。沙俄不甘心英國獨吞西藏﹐還在英軍進攻江孜時就曾提出責問(46)。1906年中英在北京繼續談判﹐英國立場軟化﹐ 雙方簽訂《中英續訂藏印條約》﹐將1904年的《拉薩條約》作為附約。這個條約閉口不提主權﹑宗主權﹐其第二款說﹕“英國應允不佔藏境﹐及不干涉西藏一切政治。中國亦應允不准他國干涉藏境及其一切政治。(47)”等於承認中國對西藏的主權。清廷雖然賠償英國250萬盧比﹐開放亞東﹑江孜﹑噶大克為商埠﹐卻也挽回了中國對西藏的主權﹐明確了西藏地方政府無權單獨與外國簽訂條約。有清一代﹐中國與外國簽訂的所有有關西藏的條約從未承認宗主權之說(48)。至於 1907年《英俄協議》(49)背著中國相互承認中國對西藏的宗主權﹐是兩個殖民主義者之間的骯髒交易﹐從未得到中國的認可。當時的沙俄政府早已崩潰﹐其繼承國蘇俄早已宣佈廢除沙俄簽訂的所有不平等條約﹐今日的俄國也不曾宣佈要隔世繼承沙俄簽訂的條約﹐《英俄協議》還有什麼法律效力嗎﹖

_ 6、清朝不是中國嗎﹖

范普拉赫和達賴喇嘛等無法否認清朝對西藏的主權﹐於是又重彈“清朝不是中國”的老調。《以事實證明西藏的真相》說﹕“滿清和西藏的交往與蒙古和西藏的交往一樣﹐其中與中國並無半點關係。”那麼清朝的繼承國又是誰﹖他們能從世界地圖上指出來嗎﹖

事實上﹐清朝皇帝也自稱中國人。雍正皇帝親書《大義覺迷錄》說﹕“本朝之為滿洲﹐猶中國之有籍貫。舜為東夷之人﹐文王為西夷之人﹐曾何損於聖德乎 ﹗……自古中國一統之世﹐幅員不能廣遠﹐其中有不向化者﹐則斥之為夷狄。如三代以上之有苗﹑荊楚﹑獫狁﹐即今湖南﹑湖北﹑山西之地也。在今日而目為夷狄可乎﹖至於漢 ﹑唐﹑宋全盛之時﹐北狄西戎世為邊患﹐從未能臣服而有其地﹐是以有此疆彼界之分。自我朝入主中土﹐君臨天下﹐並蒙古極邊諸部落俱歸版圖﹐是中國之疆土開拓廣遠﹐乃中國臣民之大幸﹐何得尚有華夷中外之分論哉﹗(50)”

清朝雖然不以中國為國號﹐卻在許多條約裡自稱中國。如1689年《中俄尼布楚條約》﹑1842年《中英南京條約》﹑1844年《中美五口貿易章程》(即《中美望廈條約》)﹑1858年《中俄天津條約》﹑1858年《中英天津條約》﹑1858年《中法天津條約》﹑1860年《中英北京條約》﹑1860 年《中法北京條約》﹑1860年《中俄北京條約》﹑1890年《中英會議藏印條約》等等等等﹐無一不是以“中”為國名。《中俄尼布楚條約》一開頭就稱康熙為“中國大聖皇帝”﹐條約中多次使用“中國”字樣﹐如“將流入黑龍江之額爾古納河為界﹐南岸屬中國﹐北岸屬俄”。其中未見“清國”或“滿洲帝國”字樣(51)。有時把“中國”和“大清”並用﹐作為同義詞。《中英南京條約》第八條稱﹕“凡係大英國人﹐無論本國﹑屬國軍民等﹐今在中國所管轄各地方被禁者﹐ 大清皇帝准即釋放。(52)”1906年《中英續訂藏印條約》說﹕“案查光緒十六年二月二十七日及十九年十月十八日﹐中國與英國所定兩次藏印條約﹐其所載各款﹐西藏並未認為確實﹐亦未允切實遵辦……玆大清國大皇帝﹑大英國全境大皇帝兼五印度大皇帝……(53)”今日地球上根本不存在一個滿清國或滿洲國﹐滿洲的土地和人民都在中國境內﹐而且滿族都說漢語﹐都認為自己是中國人。所謂清朝不是中國論﹐無異於癡人說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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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事 1:59 am

陰謀與虔誠﹕西藏騷亂的來龍去脈 (第六章)– 轉貼

第二部﹕西藏問題的由來 >> 第六章﹕英國殖民主義侵略
_ 1、英俄角逐

西藏問題起源於英國殖民主義侵略。正如藏族學者多傑才旦說的﹕“在二十世紀初以前﹐藏文語彙中還沒有‘獨立’這個詞。所謂‘西藏獨立’﹐是中國近代歷史上帝國主義侵略的產物。二十世紀初以來﹐英帝國主義為了達到控制﹑霸佔中國西藏的目的﹐除了訴諸武力﹑直接出兵﹑發動侵略西藏的戰爭外﹐還拉攏﹑收買西藏上層統治集團中的親帝分裂分子﹐策劃‘西藏獨立’。(1)”有人用漢藏文化差異來論證西藏獨立的合法性與必然性﹐那是站不住腳的。否則的話﹐世界上所有多民族國家包括美國﹑英國﹑俄國﹑印度在內都應該解體了。十三世達賴喇嘛為什么在1910年逃亡印度投靠不信佛教的英國統治者﹑對抗信佛教的滿清統治者 ﹖是為了政治經濟利益。藏人一向把清朝皇帝當成文殊菩薩來加以崇敬(2)﹐現世達賴喇嘛也曾表達過前往文殊菩薩駐地五台山朝聖的願望(3)。然而在關鍵時刻﹐文化與宗教卻被十三世達賴喇嘛置於腦後﹐足見西藏問題的根源並不在於文化與宗教﹐而在於政治與經濟﹐1959年的叛亂再次證明了這點。這是理解西藏問題的關鍵﹐也是解決西藏問題的關鍵。

英國殖民主義之所以要處心積慮地侵略西藏﹐首先為了保護其“女王王冠上的珍珠”—-印度﹐其次為了奴役西藏﹐再次為了建立從西部侵略中國內地的基地。然而它卻打“幫助西藏獨立”這樣冠冕堂皇的旗號。一個在全球到處侵略﹑建立了“日不落帝國”的頭號殖民主義強盜居然會幫助別人取得獨立﹐這不是天大的笑話嗎﹖它為什么不幫助印度取得獨立﹖

強盜終究是強盜。英國為了“幫助西藏獨立”﹐ 在1888 年與1904年發動了兩次侵略西藏的戰爭﹐用大砲和詭計轟開了西藏的大門。英軍在1904年入侵中曾以談判為名欺騙藏軍熄滅火槍的點火繩﹐然後突然開火屠殺毫無防備的藏軍(4)。英軍殺死數千藏人後侵佔了拉薩﹐迫使十三世達賴喇嘛逃走。然而現世達賴喇嘛卻在自傳裡說﹕“感謝榮赫鵬上校的遠征探險﹐有個英國貿易使團駐藏近半個世紀。……英國人與西藏人向來友好。我國人民無論男女都認為英國人恭而有禮﹑具有正義感和幽默感﹐因而非常推崇他們。(5)” 達賴喇嘛如此熱情洋溢地感謝與讚美那次卑鄙的屠殺的指揮官榮赫鵬與其他英國殖民主義者﹐真是匪夷所思﹑無恥之極。不過這也不足為奇﹐那次戰爭後﹐西藏確有不少上層人物賣身投靠了英國人﹐其中包括十三世達賴喇嘛。

英國而外﹐沙俄也想染指西藏。它採取了更巧妙的辦法﹐派俄國布里亞特蒙古人多吉也夫(德爾智)以學佛為名潛入拉薩。由於德爾智精通藏語與佛學﹐成為十三世達賴喇嘛的侍讀經師﹐深受賞識。他利用黃教經典中關於北方將出現佛法大王的說法﹐經常向十三世達賴喇嘛灌輸俄國沙皇就是佛法大王﹑只有俄國能幫助西藏對抗英國侵略的思想。後者竟然信以為真﹐在1900年和1901年兩次派德爾智以“西藏特使”的名義率領“西藏代表團” 去俄國“訪問”﹐得到沙皇尼古拉二世的接見。俄國報紙還大肆報道沙皇接見“西藏外賓”的消息。沙皇把自己派出的間諜當做“外國使節”來看待﹐可謂天下奇聞。德爾智第一次“訪問”俄國時﹐沙皇送給十三世達賴喇嘛一套東正教的金色法衣﹐並封他為“大主教”。十三世達賴喇嘛竟然分不清東正教與佛教的區別﹐深感榮幸。德爾智第二次“訪問”俄國時﹐竟與沙皇討論了西藏在彼得堡設立“西藏使館”的問題。沙俄還用駱駝隊穿過新疆運送大量銀塊﹑手錶﹑槍支﹑珠寶給德爾智 ﹐讓他廣泛收買西藏上層。又派更多的布里亞特蒙古人潛入拉薩“學佛”﹐擴大德爾智的勢力。養兵千日﹐用兵一時。1904年英軍侵入拉薩前夕﹐德爾智終於說動十三世達賴喇嘛跟隨他去投靠俄國﹐並在已住拉薩的70名武裝的布里亞特蒙古人護衛下逃往外蒙古。不巧的是﹐當時俄國剛剛在日俄戰爭中敗北﹐1905年又發生革命﹐尼古拉二世自顧不暇﹐哪有能力充當十三世達賴喇嘛的救世主(6)﹖後者只得接受清朝的安排﹐先去五台山朝佛﹐再去北京覲見清帝。

十三世達賴喇嘛在五台山和北京期間﹐突然轉了180 度彎﹐向英國駐華公使朱爾典(Jordan)問候獻媚﹐表示願與英印殖民當局“誠意修好”(7)。當時清朝正趁西藏群龍無首之際﹐大刀闊斧地推行“新政”。一方面派川軍進藏收權﹐另一方面進行“現代化”改革﹐諸如開路﹑修橋﹑辦報﹑興學等。《張蔭棠治藏十九條》(8)第一條就要求剝奪達賴喇嘛和班禪喇嘛的政治權力﹐實行政教分離。第八條說﹕“藏中差徭之重﹐刑罰之苛﹐甲於五洲﹐應一律革除。以蘇民困。”簡直就像中共那樣要廢除農奴制﹑解放農奴了(農奴制的基礎是差徭地租﹐廢除了差徭就等於廢除了農奴制)。單這兩條就極大地損害了達賴喇嘛的政治經濟利益。所以他要認敵為友﹐向將其趕出西藏的宿敵英國求饒 ﹐旨在挾洋自重﹐對抗中央政府。這一策略﹐也被現世達賴喇嘛繼承下來了。十三世達賴喇嘛在1909年底回到拉薩後﹐自恃有洋大人作後台﹐不理睬前來歡迎的駐藏大臣聯豫﹐從而引發了後來的一系列衝突﹐終於發展到逃亡印度﹐完全投入英國殖民主義的懷抱。榮赫鵬獲悉此事﹐大吃一驚﹐對西藏政治的變幻莫測感慨萬千(9)。在十三世達賴喇嘛的乞求下﹐英國駐華代辦向清朝外務部抗議(川軍入藏)﹐後者回答說﹕“中國政府的意圖只不過是為了維持西藏的治安和實行比以前更為有效的管制﹐特別是關於西藏對於鄰國的義務。他們願向英國政府保證不改變西藏的現狀﹐他們絲毫無意變更西藏的內部行政。(10)”鑒於1906年的《中英續訂藏印條約》有“英國應允不佔藏境﹐及不干涉西藏一切政治”的條款﹐英國無話可說﹐只得暫令英印當局嚴守中立﹐同時屯兵錫金西藏邊境﹐威脅清軍(11)。

清朝派兵進藏並非第一次﹐早在1720 年平定準噶爾軍時﹐就派軍進入拉薩﹐清朝在西藏的駐軍一直保持到鴉片戰爭。後因西方列強侵略﹐使清朝無暇西顧。清朝此時派軍進藏﹐本是為了捍衛國家主權﹐ 抵禦英國侵略﹐完全是合法(國際法)的舉動。即便要改革西藏的政治經濟制度﹐也是中國的內政﹐此前清朝曾多次改變西藏的政制(諸如前述各章程)﹐與英國有何相干﹖英國有什麼權力干涉﹖今日回味張蔭棠的《治藏十九條》﹐最令人感到驚訝的是他竟然要廢除政教合一和農奴制﹑解放農奴﹐它已經超出了單純的收權﹐變成“民主改革”了。一個封建皇朝的封疆大吏提出的改革西藏的綱領﹐竟與50年後中共提出的民主改革綱領如此相似﹐決非偶然。它說明﹐西藏當年的政治經濟制度相對於清朝的封建制度來﹐仍然是落後的反動的。而中共的社會制度再專制獨裁﹐都比西藏政教合一的農奴制進步一點點(後文詳論)。

據說十三世達賴喇嘛逃亡印度之初﹐原有經海路去北京向清廷面奏之意。但清廷又一次革除他的名號﹐並下令另覓達賴喇嘛靈童﹐打消了他的這一念頭(12)。此事即便當真﹐只說明他還想在清朝與英國之間玩弄兩面手法。這時他已被瘋狂的仇漢心理所控制﹐把英國殖民主義當成了唯一的靠山。靜待良機﹐以圖東山再起。

_ 2、第一次驅漢

西藏政治的變幻莫測確實令人感慨萬千。正當清朝對西藏的權威達到歷史的頂峰時﹐辛亥革命爆發﹐清朝的權威轟然倒塌。本來就軍紀敗壞﹑派系林立的駐藏川軍發生內訌﹐互相殘殺﹐爭奪錢財﹐又大肆搶劫﹐亂作一團。這對十三世達賴喇嘛和英國殖民主義可謂天賜良機。在英國的支持下(提供武器)﹐十三世達賴喇嘛派人回藏組織民軍驅逐漢軍﹑漢人。由於駐藏漢軍自相殘殺﹐又失去了中央政府的支持﹐被藏軍全部驅逐出西藏﹐史稱“第一次驅漢事件”。駐藏川軍紀律敗壞﹐擾民太甚﹐ 大部分西藏上層人士站在十三世達賴喇嘛一邊﹐但也有班禪系統﹑拉薩的丹吉林寺﹑哲蚌寺的大部分喇嘛﹑噶廈政府的噶倫察絨汪曲杰布等官員站在漢人一邊。察絨等人因而被殺(13)。1912年遠在印度大吉嶺的十三世達賴喇嘛向西藏發佈了一個通告﹐要藏人將漢人驅逐乾淨﹐ “總期西藏全境漢人絕跡”﹐被范普拉赫等說成是“獨立宣言”﹐其實這個通告裡沒有一個字提到獨立(14)。1913年2月﹐十三世達賴喇嘛回到拉薩﹐發佈了名為“聖地佛諭”的公告﹐宣佈西藏獨立。戈茨坦認為﹕“雖然在當時西方的術語中這算不上是一個正式的獨立宣言,但……它清楚地表明了達賴喇嘛要求自由的願望﹐以及在沒有中國的封號﹑沒有中國的干涉情況下統治西藏的意圖。(15)”十三世達賴喇嘛想獨立﹐這是毫無疑問的。然而他和他的幕僚對國際法一竅不通 ﹐既不懂得用國際法語言宣佈獨立﹐也不懂得在新聞媒體上發表﹐更不懂得與中國政府談判和呼籲外國政府承認。所以沒有任何政府(包括英國)承認他的宣佈獨立 ﹐也就不足為奇了。

與此同時﹐達賴喇嘛在布達拉宮召開西藏各界代表會議﹐討論與中國的關係。據當時英國負責西藏事務的駐錫金專員﹑ “西藏通”貝爾(Charles Bell)說﹕“西藏之官吏僧侶人民中﹐有左袒中國者﹐自無容諱﹐蓋自然之親近﹐及聯合之久遠﹐有以致之耳。(16)”這“自然之親近”與“聯合之久遠” ﹐的確說到了點子上。無論在人種﹑語言﹑文化﹑宗教上﹐藏漢兩族都比藏英或藏印等族接近。清朝對西藏一向優厚﹐從不收稅﹐反而給予財政補貼。據1795年西藏呈報清廷的報告說﹐布達拉宮每年收入127000兩白銀﹐但每年支出為143000兩﹐不足部份由清廷補足(17)。清廷每年把四川打箭爐等地的稅收 5000兩白銀和大批茶葉賞給達賴喇嘛﹐卻“免其正賦之貢”﹐“凡所納稅賦及向罰人銀錢﹐俱存備公用並喇嘛唸經之費”(18)。十三世達賴喇嘛1908年覲見慈禧太后時﹐後者傳旨今後每年賞賜前者銀一萬兩﹐由四川藩庫分季支發(19)。清朝對西藏的寬厚大度竟被現世達賴喇嘛作為“西藏自古以來獨立”的證據 ﹐他對董尼德說﹕“在西藏﹐有些受中國行政管理的地區(指四川﹑青海﹑甘肅﹑雲南藏區—-引者)有向北京納稅﹐不過以面積而言﹐佔地最廣的中部西藏(指今日的西藏自治區—-引者)﹐則從來沒有納過稅﹐在將近兩千年之間﹐從來沒有納過稅﹐我認為這個意義非常明顯。(20)”照此邏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也從未向西藏徵稅﹐反而給予巨額補貼﹐所以西藏自1951年以來一直是獨立的了﹐那他為何要逃離獨立的西藏﹖中國政府還給許多漢族貧困縣免稅與補貼 ﹐難道那些縣也是獨立國家嗎﹖不過他無意中承認了﹐川﹑青﹑甘﹑雲藏區從來就不受歷代達賴喇嘛管轄。

_ 3、西姆拉陰謀

1912 年元旦﹐孫中山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宣佈﹕“國家之本在於人民﹐合漢﹑滿﹑蒙﹑回﹑藏諸地為一國﹐合漢﹑滿﹑蒙﹑回﹑藏諸族為一人﹐是曰民族之統一。(21)”4月﹐袁世凱就任大總統﹐於同月22日發佈命令﹕“凡蒙藏回疆各地方同為我中華民國領土﹐則蒙藏回疆各民族即同為我中華民國國民。(22)”這就是著名的“五族共和”。為了維護國家主權﹐四川﹑雲南都督奉袁世凱命派軍進藏﹐節節勝利。十三世達賴喇嘛又玩起了兩面手法﹐他一面組織藏軍抵抗川軍並繼續驅漢﹐一面派人通過新疆都督袁大化向北京政府提出恢復漢藏關係條件﹐又派人與四川都督尹昌衡談判﹐贊成“五族共和”﹐要求中國政府照常津貼達賴喇嘛。他的目的是要用名義上的“西藏屬於中國”換取中國政府源源不斷送錢給他﹐同時卻不允許中國在西藏駐軍設官﹐他的算盤可謂精明透了。英國見勢不妙﹐一面制止十三世達賴喇嘛與中央政府談判﹐一面直接出面干涉。1912年8月7日﹐英國公使朱爾典向中國外交部提出五點條件﹕一﹑中國不得干涉西藏內政﹔二﹑中國不得改西藏為行省﹔三﹑中國不得派軍駐藏﹔四﹑英國承認中國對西藏的宗主權﹐要求根據上述各點訂約﹐並以此作為承認中華民國的條件﹔五﹑訂約前封閉一切經印度去西藏的道路(旨在阻止中國政府派官去西藏—-引者)。9月7日他又向中國外交部施加壓力說﹐如果中國定要派兵進藏﹐英國當以實力幫助西藏獨立。

袁世凱一面下令川軍停止進軍﹐一面駁斥英國的照會。指出根據1906年與1908年中英兩個有關西藏的條約﹐中國有權干預西藏內政﹐有權派兵進藏﹐ 中英毋需再訂新約﹐希望英國先各國承認中華民國。英國當然不會買賬。袁世凱迫切需要英國的承認與借款﹐被迫同意舉行英國提出的中﹑英﹑藏三方談判﹐這便是臭名昭著的西姆拉會議(23)。

根據戈茨坦引證大量英國外交檔案的描述﹐出席西姆拉會議的十三世達賴喇嘛的代表夏扎首先要求中英兩國承認西藏獨立﹐並要求把“大西藏”劃入“西藏國”的版圖。中國代表陳貽範則要求承認西藏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領土﹐西藏的國防﹑外交必須受中國政府控制﹐中國本部與西藏的界線必須劃在清末時達賴喇嘛的實際控制線上(大致等於今日的西藏自治區—引者)﹐雙方立場針鋒相對。

英國不願支持西藏獨立﹐這倒不是因為它善良﹐而是因為1907 年的《英俄協議》規定英俄兩國承認中國對西藏的宗主權﹐並相約不干涉中國西藏內政。如果英國公開支持或承認西藏獨立﹐就會引起俄國抗議﹐影響英俄關係。當時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夕(西姆拉會議始於1913年10月13日﹐英藏兩方簽字於1914年7月3日﹐25天後第一次世界大戰就正式爆發)﹐英國要拉攏俄國對抗德國﹐怎敢得罪俄國﹖英國還怕西藏獨立後與俄國結盟﹐危害英國利益。在英國的壓力下﹐藏方被迫放棄獨立訴求。《西姆拉條約》規定﹕中英兩國承認中國在西藏享有宗主權﹔中英兩國還承認“外藏”自治﹐不干涉“外藏”的行政事務﹔“西藏政府”對“內藏”擁有宗教權﹔中國承認英國在西藏的“特殊利益”﹐英國在“外藏”享有商業最惠國待遇﹔中國不得在西藏駐軍設官等等。這裡所謂的“外藏”和“內藏”﹐是英國仿傚內外蒙古提出的概念﹐“外藏”指達賴喇嘛控制區 ﹐“內藏”指中國政府控制的川﹑甘﹑青﹑雲四省藏區。戈茨坦一針見血地指出﹐這一條約的實質是把西藏變成名義上屬於中國﹐實際上處於英國影響下的“自治” 之中(24)。這與俄國策動的“外蒙自治”如出一轍。

袁世凱政府本擬接受“宗主權”等款﹐只因英﹑藏方面在劃分“外藏”界線時胃口實在太大﹐引起新疆﹑四川﹑青海﹑雲南等省都督巡撫和人民團體強烈反對 ﹐只得命令陳貽範拒絕在條約上正式簽字。《西姆拉條約》最奇特之點是它的《附件》(Schedule) ﹐它規定﹕締約各方承認西藏是中國領土的組成部分﹔西藏政府找到達賴喇嘛的轉世靈童後﹐請民國政府授予封號﹔“外藏”官員的選拔﹑任命權在西藏政府﹔“外藏”不派代表參加民國議會等等。它既承認西藏是中國領土的組成部分﹐就和條約正文的“宗主權”相矛盾﹐精通國際法﹑最善於講究措辭的英國外交官決不會不明白這點。他們把這句話放在《附件》裡﹐為的是誘騙中國政府在正約上簽字﹐然後說要以正約為準﹐其用心可謂惡毒之至。英國甚至暗示要用戰爭“保護”西藏﹐並支持西藏對中國開戰﹐以此脅迫中國政府簽字。當這一切都無效時﹐英藏兩方竟然撇開中國在條約上簽字﹐並發表聲明說該約對英藏雙方都有約束力﹐只要中國不簽字﹐中國就不能享受該約的一切權利。換言之﹐中國如果不簽字﹐連對西藏的“宗主權”都沒有了。

在這個會上﹐英國代表麥克馬洪(McMahon?)與十三世達賴喇嘛代表夏扎還背著中國代表簽訂了兩個秘密協定﹐一是《英藏貿易條例》﹐規定西藏給予英印商人治外法權﹐沒有英國同意不得向英印商人徵收關稅或其他稅﹐實際上把西藏變成了英國的半殖民地。另一個是邊界協定﹐即《麥克馬洪線換文備忘錄》﹐把“麥克馬洪線”以南約九萬平方公里的中國西藏領土(六世達賴喇嘛倉央加措就誕生在那裡)劃給英屬印度。英國人利用藏人不懂地理學﹑不會畫地圖﹐在劃界時又做了許多手腳(25)。這兩個協定充分暴露了英國殖民主義的強盜嘴臉。當時英國答應以幫助“大西藏”取得獨立作為回報。為了獨立而割讓領土﹑出賣主權﹐這樣的獨立也稱得上“自由”嗎﹖後來英國果然在外交上一再向中國施壓﹐用武器支援西藏﹐煽動藏軍向西康﹑青海進攻﹐結果都失敗。噶廈政府後悔﹐一再乞求英國歸還麥克馬洪線以南的土地﹐遭到英國拒絕﹐它因此哀嘆 “大虫吃小虫”。印度獨立後﹐全盤繼承了英國在西藏的殖民利益﹐不理睬噶廈政府的苦苦哀求﹐吞併了麥克馬洪線以南的中國西藏領土﹐還不斷向北蠶食﹐終於引起中印戰爭﹐這是後話(26)。時至今日﹐達賴自傳《流亡中的自在》中的“大西藏”地圖囊括了大片漢族和其他中國少數民族的傳統居住地﹐唯獨把麥克馬洪線以南的土地劃給了印度﹐其奴才心態與賣國嘴臉昭然若揭。有趣的是﹐達賴方面從來不敢提《西姆拉條約》和西姆拉會議﹐因為條約的《附件》規定西藏是中國領土的組成部份﹐對他們極為不利。他們在會上與英國秘密簽訂的兩個協定更是他們羞於提起的出賣主權和領土的醜事。

他們津津樂道的是所謂蒙藏條約。《以事實證明西藏的真相》說﹕“西藏與蒙古於公元1913 年簽訂條約﹐雙方宣佈承認對方為獨立的國家。”這真是天下奇文。1911年12月28日外蒙活佛哲不尊丹巴在沙俄策動下宣佈獨立﹐孫中山堅決反對﹐世上無一國承認﹐連沙俄與它簽訂的1912年11月3日的《俄蒙協約》都規定俄國保護外蒙“自治”而非獨立。1915年6月7日﹐中俄蒙恰克圖協定規定﹐俄國承認中國對外蒙的宗主權﹐中國承認外蒙的自治權。可見當時外蒙自己都不是獨立國家﹐它有什麼資格承認西藏獨立﹖《以事實證明西藏的真相》也說﹕“外蒙﹐從公元1924年開始﹐是一個為國際社會所承認的獨立國家。”豈非自相矛盾﹖

外蒙的故事沒有完。1924 年5月31日﹐蘇聯外長加拉漢與中國外長顧維鈞簽訂《中蘇協定》﹐規定外蒙主權屬於中國﹐蘇聯將從外蒙撤軍。但同年6月13日蒙古共黨宣佈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國。世上除蘇聯外﹐無一國承認。可見外蒙在1924年後也未得到國際社會承認。1945年2月雅爾塔會議上﹐丘吉爾和羅斯福為要蘇聯出兵打日本﹐同意斯大林提出的“外蒙維持現狀”。在蘇美英的壓力下﹐1945年8月14日﹐中華民國政府與蘇聯簽訂《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同意外蒙舉行公民投票。1945年 10月10日至20日﹐外蒙在蘇聯紅軍監護下投票﹐絕大多數贊成獨立。1946年1月5日中華民國承認外蒙獨立。同年外蒙申請加入聯合國﹐被拒絕。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毛澤東為了討好斯大林﹐立即與外蒙建交。1953年中華民國政府廢止1945年《中蘇友好同盟條約》﹐聲明撤銷對外蒙獨立的承認﹐外蒙仍為中華民國領土。1961年外蒙加入聯合國﹐中華民國代表在投票時棄權。1987年1月27日﹐美國與外蒙建交﹐中華民國發表聲明﹐重申外蒙為中華民國領土。由此可見﹐外蒙獨立得到國際社會承認已是1961年的事﹐比《以事實證明西藏的真相》說的1924年晚了37年(27)。

由於中國拒絕簽字﹐《西姆拉條約》是非法的﹑無效的。連英國都不承認西藏是獨立國家﹐它簽字又有什麼用﹖這是連英國殖民主義自己都承認的﹐英印政府外交和政治部外事秘書1915 年9月3日給貝爾的信說﹕“因為中國政府還沒有在《西姆拉條約》上簽字﹐俄國政府也沒有接受該條約﹐因而條約現在是無效的。(28)”戈倫夫則說﹕“《西姆拉條約》在簽訂了許多年以後﹐仍然聲名狼籍﹐而且不能得到執行。”“儘管《西姆拉條約》明顯非法﹐但它卻幫助英國達到了短期的目的﹐西藏實質上成了英國的保護國。”(29)

英國當然不會死心﹐它先用軍火接濟噶廈政府﹐唆使藏軍趁中國軍閥混戰之際﹐從1917 年7月到1918年7月攻佔了川軍控制的昌都地區和西康西部﹐然後由英國駐華公使朱爾典出面﹐要求北洋政府重新開議藏案。他在1918年12月6日說﹕ “本公使今敢聲明﹐雖貴國屈膝奉送西藏於我英國﹐本國人民必不接受﹐然本國亦不愿貴國佔領西藏。總而言之﹐若貴國不願與本國重議西藏問題﹐俾早日了結﹐則此次於歐洲和議會內﹐本國自不能幫助貴國。”竟以中國在巴黎和會上的困境相要脅﹐逼中國承認《西姆拉條約》。從1918年2月到1919年12月﹐雙方反復談判。懦怯愚昧的北洋政府已經同意承認“宗主權”﹐只是不肯把青海南部與西康西部交給“外藏”去“自治”。1919年爆發的五四運動使北洋政府認識到不可擅讓領土﹐為了試探民意﹐北洋政府將有關交涉情況公佈於眾﹐全國輿論頓時大嘩。四川省議會提出議案說﹕“邊藏幅員百倍於青島﹐利害關係亦遠過於青島﹐川人宜群起憤爭﹐全國宜一致進行。”回民軍閥﹑青海蒙番宣慰使馬麒通電全國﹕“西藏固中國之領土……此約一簽﹐終古難復。大好河山﹐一筆斷送。凡屬五族﹐誰不解體﹗”中國留日學生也通電說﹕“西藏者﹐中國之版圖也。領土主權﹐自始屬我。”指出英國一旦控制西藏﹐則可侵入四川﹐進而沿長江東下﹐圖謀各省。警告北洋政府不可重蹈外蒙復轍(30)。

北洋政府不敢再議。1919 年12月6日中國駐英公使施肇基面告英國外交部﹕“查山東問題﹐已激起抵制日貨風潮﹐而中國全國人民之心理﹐視西藏問題亦與山東問題同其重要﹐倘將西藏問題同時提議﹐深恐激起國民猛烈之反抗﹐輿情如何﹐已可概見。竊維英國在華商務最盛﹐倘因此致生同一之擾攘﹐則不特有違中國本願﹐亦有礙英國利益。”

英國殖民主義歷來欺軟怕硬﹐此時也無可奈何(31)。他們不無驚訝地發現﹐他們面前出現了新的對手—-中國人民。這已不是義和團時代的盲目排外的拳民﹐而是初步具有現代政治意識的國民。至少中國的市民已經從西方侵略者那裡學到了自由﹑民主﹑平等﹑愛國等思想武器﹐學會了報刊輿論﹑遊行示威﹑罷工罷市﹑抵制外貨等鬥爭手段。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國際形勢(德國戰敗﹑奧國崩潰﹑俄國革命﹑英法削弱﹑殖民地民族獨立運動興起)使重組八國聯軍成為夢囈。鴉片戰爭的時代過去了。英國政府綜合考慮形勢﹐認識到不能為了西藏而危害其在中國內地的商業利益。朱爾典在同月發表的關於西藏問題的五點聲明裡不得不表示﹕ “尊重中國為五族共建之國家。(32)” 英國後來還在西藏問題上搞過很多名堂﹐諸如阻止國民政府護送九世班禪回藏﹑抗戰時阻止國民政府測繪通藏公路﹑煽動西藏成立“外交局”等等﹐但都沒有像西姆拉會議那樣猖狂。直至印度獨立﹑英國撤退﹐英國始終未能迫使中國政府承認對西藏僅有“宗主權”。這大概是中國政府第一次在對西方的外交中打民意牌並取得成功的例子﹐由此也可想見為何中共不敢讓西藏獨立或變相獨立。可以說任何人﹑任何黨在北京掌權﹐都不敢讓西藏獨立或變相獨立。
_ 4、“口頭主權”與法律事實

整個民國年間﹐中國政府並沒有在西藏駐軍設官﹐這是事實。《天葬》因此認為﹐中華民國對西藏只有“口頭主權”﹐“西藏從本世紀的1912 年到1951年40年間﹐實現並保持了完全的獨立。無論中國人怎麼狡辯那段時間它對西藏實行了何種主權﹐都只能被歸於牽強附會。從這個角度評論﹐那是足以使西藏獨立事業自豪的40年”(33)。這裡所謂的“完全獨立”並不符合事實。在這期間﹐西藏的土地上有英國﹑印度﹑尼泊爾的駐軍﹐那三國人在西藏享有治外法權與免稅特權﹐那三國駐西藏的代表還可以干涉西藏的內政(詳見後文)﹐西藏實際上已淪為那三國的半殖民地﹐所以也不那麼足以使藏人自豪。

當然那時中國確實沒有對西藏行使主權管轄﹐那麼中國對西藏的主權還存不存在呢﹖如果清朝從來沒有對西藏頒佈章程﹑駐軍設官﹑實行過主權管轄﹐如果清朝與民國曾經在任何一個國際條約裡放棄過對西藏的主權﹐那麼中國確實不再擁有對西藏的主權。可惜歷史不是這樣。雖然在清代﹐沒有一個國際條約承認中國對西藏的主權 ﹐但也沒有一個國際條約否認過這一點﹐更無一國承認過西藏獨立。民國年間也一樣。儘管英國千方百計圖謀西藏﹐卻始終不得不以中國政府(清朝﹑民國)為交涉對象﹐這就意味著它也不得不承認西藏是中國領土。1906年《中英續訂藏印條約》第二款規定﹕“英國應允不佔藏境 ﹐及不干涉西藏一切政治﹐中國亦應允不准他國干涉藏境及其一切政治。”等於承認中國對西藏的主權。這種對中國在西藏主權的承認與對西藏獨立的不承認在清代就構成了國際法上的法律事實﹐只要沒有新的國際條約去推翻這一法律事實﹐它就會繼續有效。迄今為止﹐還沒有出現過這樣的條約﹐所以誰也無法否認中國對西藏的主權。1919年英國駐華公使朱爾典聲明“尊重中國為五族共建之國家”。1948年8月2日美國國務院中國事務處副處長富里曼(Freeman)告訴自稱獨立的西藏噶廈政府派出的商務代表團說﹕“我聲明﹐雖然在西藏存在¨很大程度的自治﹐但是美國政府從前承認並且還將承認中國對西藏所享有的合法主權。(34)”1997年4月17日美國駐華大使尚慕杰(James Sasser)在訪問拉薩時說﹕“美國政府從孫中山時期就承認西藏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5)”1995年美國國務院聲明﹕“從歷史上看﹐美國一貫承認中國對西藏的主權。至少從1966年起﹐美國的政策明確承認西藏自治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西藏自治區成立於1965年—-引者)。這一長期不變的政策是符合整個國際社會﹐包括中國所有的鄰國的觀點的﹕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承認西藏是個主權國家。由於我們不承認西藏是個獨立國家﹐所以美國也不和自稱的‘西藏流亡政府’建立外交關係。(36)”美國總統克林頓(Bill Clinton)1998年7月27日在北京與中國主席江澤民聯合舉行記者招待會時也說﹕“我同意西藏為中國的一部分﹐為中國的一個自治區之一。(37)”這就叫做法律事實。有了這個法律事實﹐中共進軍西藏就是合法(國際法)的行為﹐是中國的內政(改朝換代)﹔沒有這個法律事實﹐中共進軍西藏就是一國侵略另一國。

還有人說西藏那時是事實獨立(38) ﹐這話就其不受中國政府管轄而言不算錯。不過“事實獨立”在國際法上沒有什麼意義。早在1974年﹐塞浦路斯的土耳其人就把政府軍趕走並宣佈獨立了﹐至今只有土耳其一國承認它﹐聯合國和世界上其他國家都不承認它。波斯尼亞的塞爾維亞人也早就把政府軍趕走並宣佈獨立了﹐國際社會至今不予承認﹐聯合國還授權北大西洋公約集團派飛機﹑導彈和軍隊去禁止他們獨立﹐這是聯合國與西方民主大國處理“事實獨立”問題的最新示範﹐即case law。格魯吉亞的阿布哈茲﹑莫爾多瓦的“德涅斯特河沿岸共和國”﹑俄國的車臣也是如此。外蒙從1924年起就事實獨立了﹐為何斯大林還要在1945年逼中華民國承認﹖就因“事實獨立”並無法律(國際法)意義。何況那時中國沒有在西藏駐軍設官﹐是因為英國的非法干涉﹐把英國非法干涉的後果說成是西藏獨立的合法借口﹐那還有什麼公理可言﹖滿族能以日本侵華期間建立過“滿洲國”而要求獨立嗎﹖

范普拉赫和《以事實證明西藏的真相》又說清朝不是中國﹐中華民國無權繼承清朝對西藏的主權。清朝是否中國﹐前文已經作過論述﹐這裡只引一條史料。 1913 年5月2日美國總統威爾遜(Wilson)致電袁世凱﹐承認中華民國﹐電文云﹕“是以美國政府及人民皆以余代表美國政府及我美人民歡迎新中國加入萬國一家內(39)。”根據語義邏輯﹐“新中國”是對“舊中國”而言﹐威爾遜也認為清朝是舊中國﹐而不是中國之外的另一個國家。中華民國宣佈繼承清朝的所有條約義務﹐西方列強無一國表示異議﹐並繼續按照他們與清朝簽訂的條約與中華民國打交道﹐無一國要求重新締約。

退一萬步說﹐國際法上還有一條 ﹐某個政府對某個無主(或主權有爭議)地區的有效管轄超過50年﹐那個地區就可屬於該國。可惜西藏事實獨立的時間只有 38年﹐還差12年。到2001年﹐中國政府與西藏噶廈政府簽訂《十七條協議》並得到現世達賴喇嘛的擁護就滿50年了﹐那時達賴喇嘛還有什麼話說﹗

藏事 1:57 am

陰謀與虔誠﹕西藏騷亂的來龍去脈 (第七章)– 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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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1、聯合國袖手旁觀

1949 年7月8日﹐正當國民黨在戰場上節節敗退時﹐西藏發生了第二次驅漢事件。原英國駐拉薩代表﹑此時的印度駐拉薩代表理查遜(Richardson)唆使噶廈政府把國民政府蒙藏委員會駐拉薩辦事處及其他在藏漢人全部趕走﹐其借口是他們中可能有共產黨(1)。國民政府自顧不暇﹐只作了有氣無力的抗議。中共喉舌新華社9月2日發表社論《決不允許外國侵略者吞併中國領土—-西藏》﹐指出驅漢事件“是在英美帝國主義及其追隨者印度尼赫魯政府的策劃下發動的”﹐聲言解放軍一定要解放西藏(2)。這是中共首次公開在西藏問題上的表態﹐它毫不猶豫地把矛頭指向了英﹑美﹑印三國。

1949 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同日﹐被十三世達賴喇嘛趕出西藏的九世班禪的轉世靈童十世班禪(他仍流浪在外﹐並且不被十四世即現世達賴喇嘛所承認)致電毛澤東﹑朱德﹐擁護中共政府﹐希望早日解放西藏(3)。當時班禪尚未成年﹐這電報當然是其部下所擬。但它說明藏族(上層)也並非鐵板一塊﹐都要獨立。是年最後一天﹐中共發表《告前線將士和全國同胞書》﹐把解放西藏列為1950年的一項戰鬥任務(4)。

中共要“解放西藏”﹐本屬中國內部的改朝換代。至今達賴喇嘛和西方輿論仍把此舉稱作“侵略”(5) ﹐這是不符合國際法的。聯合國1974年12月14日通過的《關於侵略定義的決議》(Resolution Concerning the Definition of Aggression)第一條說﹕“侵略是指一個國家使用武力侵犯另一個國家的主權﹑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或以本《定義》所宣示的與《聯合國憲章》不符的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武力。”無論中共作了多少傷天害理﹑禍國殃民的壞事﹐誰也無法否認它建立的政府是中國政府﹐而不是外國政府。如前所述﹐既然美國在 1948年就公開承認西藏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至今聯合國與世上所有國家都承認西藏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麼新的中國政府要接管西藏﹐當然是中國的內政﹐怎麼能算作侵略呢﹖當時西藏並不在舊的中國政府控制之下(西藏驅漢也許就是為了避免給中共以這樣的借口)﹐然而中共仍把接管西藏叫做“解放西藏” ﹐因為它聲稱西藏當時存在帝國主義侵略勢力﹐下文將證明﹐這種說法是有根據的。

面臨中共的巨大威力﹐噶廈政府號召“男盡女頂”地抵抗。1950 年1月14日﹐西藏攝政大扎宣佈派遣“親善代表團”去美﹑英﹑印﹑尼泊爾四國表明“獨立”﹐另派一個使團去北京表明“獨立”。1月20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發表談話指出﹐任何國家如果接待西藏的“親善代表團”﹐都將被認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抱有敵意﹔他還指出西藏應該派代表團到北京來談判和平解放西藏問題。在此警告下﹐美﹑英等國礙於國際公法﹐不得不拒絕接待西藏的“親善代表團”。西藏去北京的使團則滯留於印度(6)。

噶廈政府仍不甘心﹐ 把藏軍主力十個代本(相當於團)七﹑八千人派往昌都﹐企圖憑借金沙江天險抵抗解放軍﹐印度給予藏軍一萬多支槍(7)。中共先派青海﹑西康的活佛去西藏“勸和”﹐結果失敗。甘孜白利寺活佛格達到達昌都後﹐被英國間諜﹑昌都電台台長福特(Robert Ford)毒死(8)。中共於是從10月6日至24日進行昌都戰役﹐殲滅藏軍5700人(殺﹑傷﹑俘)﹐佔當時藏軍總數的三分之一。藏軍第九代本300多人宣佈“起義”(9)﹐其長官德格格桑旺堆日後官拜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其利可謂大焉。

昌都戰役後﹐西藏的大門敞開無阻﹐印度坐不住了﹐它於1950 年10月21日與28日﹑11月1日連續向中國政府提出三項照會﹐主要內容為﹕對西藏採取軍事行動﹐將使國際上有借口反華﹐會影響聯合國討論中國加入問題 ﹐引起國際緊張形勢和導向大戰﹔要求與中國政府談判以調整所謂西藏在中國宗主權內的自治﹔除非中國停止進軍西藏﹐印度不再勸告西藏代表團前往北京﹔要求保留印度從英國繼承來的在西藏的特權(駐軍﹑郵電﹑代表等)。

中國外交部復照印度﹐一一駁斥﹕西藏問題純屬中國內政﹐外國無權干涉﹐與加入聯合國也無關﹔無論西藏願否談判﹑願否和平解決﹐中國都要進軍西藏(10)。印度剛獨立沒幾年﹐實力遠遠不如英國。中國態度一硬﹐它就馬上變軟。當時尼赫魯還打反帝(國主義)反殖(民主義)的旗幟﹐拉攏亞非各國﹐想當日後被稱為 “不結盟運動”的領袖﹐不敢得罪龐大的中國﹐更不敢公開其對西藏的帝國主義野心。不無諷刺意味的是﹐今日中國的好友﹑印度的死敵巴基斯坦當時是親美反共的 ﹐印度更需要拉攏中國反巴﹐至少不想兩面樹敵。而中國面對西方陣營的封鎖﹐也想攏絡印度﹑減少孤立﹐至少也不想四面樹敵。何況當時西藏在經濟上還有求於印度﹐解放軍進藏後的部份物資也要從印度轉運。總的說來﹐在1959年拉薩事件之前﹐印度對西藏問題尚能保持中立。

昌都戰敗﹐噶廈政府一片慌亂。1950 年11月7日﹐噶廈以“西藏民眾大會”的名義給聯合國秘書長送交一份由印度駐拉薩代表辛哈(Shinha)起草的“呼籲書”﹐宣稱西藏是個“獨立國家”﹐ 要求聯合國阻止中國“侵略”。聯合國秘書長認為﹐除非有個聯合國會員國要求﹐否則安理會不會討論這一呼籲。11月14日﹐中美小國薩爾瓦多請求聯合國大會討論“西藏遭受外國侵略問題”﹐聯合國秘書長決定先交聯合國總務委員會討論。11月24日總務委員會開會﹐英國代表發言聲稱“西藏的法律地位並不明確”﹐ 主張“暫緩裁決”。印度獨立後﹐西藏對英國不再有利害關係﹐英國顧忌自己在香港的利益﹐不敢得罪中共(英國是西方各國中首先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者)。印度在接到中國政府嚴厲駁斥其干涉西藏問題的復照後決定退卻﹐它的代表也發言主張暫不討論西藏問題。大多數國家都支持英印立場﹐美國代表最後也表同意。噶廈政府然後又給聯合國發了一份“呼籲書”﹐再向美英兩國乞求支持﹐仍然無人理睬﹐親英印藏人大為震驚(11)。

當時朝鮮戰爭已經爆發近半年(12)﹐以美英兩國為主的“聯合國軍”正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在那兒打得難分難解﹐西藏問題本是從後門打擊中國的絕好機會。在這樣的背景下﹐美英等國尚且不敢利用聯合國干涉西藏問題﹐可見西藏獨立在國際公法上確實找不到任何根據﹐這就是前述法律事實的威力。

_ 2、《十七條協議》

噶廈政府無計可施﹐只得一方面派代表去北京談判﹔一方面讓年僅15 歲﹑剛剛提前親政的現世達賴喇嘛前往靠近印度的亞東﹐隨時準備逃亡印度。隨行的除了官員和警衛﹐還有一千多頭馱畜﹐馱的全是金銀珠寶。它們被埋在錫金王宮腳下的一個馬廄裡﹐十年後才被運往加爾各答的一家銀行﹐兌換成800萬美元(13)﹐這便是轟動一時的“達賴財寶”。

和談從1951 年4月29日起在北京舉行﹐部份西藏代表在途經印度時拜見了尼赫魯﹐請他指點如何與中國談判。尼赫魯勸他們承認西藏是中國的一部分﹐允許中國政府掌管西藏的外交事務﹐但力爭不讓中國在西藏駐軍(14)。他們在北京開始提出的條件無異於與虎謀皮﹕西藏根本沒有帝國主義侵略勢力﹐解放軍不必進藏﹔歸還西康﹑青海兩省和甘肅﹑雲南藏區﹔勿聽班禪﹑熱振(被大扎害死的前攝政)派的挑撥(15)。達賴喇嘛後來說﹐當時西藏一共只有六個歐洲人﹕一個傳教士﹑兩個英國無線電報員﹑兩個奧地利人(即美國電影《在西藏七年》裡的那兩個奧地利登山家)﹑一個白俄﹐哪來帝國主義侵略勢力(16)﹖中國政府代表當時指出﹐印度在西藏亞東﹑江孜有駐軍﹐印度人在西藏享有治外法權和免稅免檢的商業特權﹐還控制了亞東﹑江孜﹑噶大克等地的12個租界式的驛站﹔尼泊爾人也享有治外法權和免稅免檢的商業特權﹐還在拉薩﹑日喀則﹑江孜﹑吉隆駐軍﹐噶廈政府每年要向尼泊爾進貢一萬元尼幣(17)﹐這不是帝國主義侵略勢力又是什麼﹖又拿出清代的歷史文件﹐指出中央政府有權在西藏駐軍。西藏代表無話可說﹐只好說﹕“如果他們在那裡﹐那你們就把他們趕走。”中國政府考慮到與印度﹑尼泊爾的關係﹐不便公開稱這兩國為帝國主義﹐對他們在西藏的殖民主義特權也不予宣傳﹐達賴喇嘛也就趁機裝聾作啞﹐說西藏當時只有六個歐洲人﹐哪來的帝國主義侵略勢力。

中國政府還要西藏代表承認十世班禪﹐這對企圖獨霸西藏的達賴派來說也無異於與虎謀皮﹐談判因而中斷了一個星期﹐幾乎破裂。西藏代表說﹐九世班禪在青海圓寂後 ﹐從青海﹑西康﹑西藏三地找到了三個班禪靈童候選人﹐至今未經中央政府確認﹐如何確定青海的這位班禪的合法身份呢﹖中國政府被難住了﹐只好去問班禪行轅秘書長﹐不料後者馬上拿出1949年6月3日中華民國代總統李宗仁的封文﹕“青海靈童宮保茲丹﹐慧性澄圓﹐靈異夙著 ﹐查係第九世班禪額爾德尼轉世﹐應即免於掣籤﹐特繼任為第十世班禪額爾德尼。”原來他在國民黨敗退時﹐用重金活動﹐終於在廣州找到了李宗仁﹐趕上了末班車。李宗仁發文後﹐隨即派蒙藏委員會委員長關吉玉去青海﹐於8月10日在塔爾寺與青海省主席馬步芳一起主持了班禪的坐床儀式。這時離青海易幟﹑馬步芳逃跑只有一個月。有個西藏代表還不甘心﹐他說達賴和班禪坐床時必須互派代表參加﹐這個班禪坐床時﹐沒有達賴代表參加﹐所以不能算數。中國政府代表馬上拿出原達賴喇嘛駐南京辦事處代表參加十世班禪坐床儀式的照片﹐西藏代表頓時啞口無言(18)。

西藏代表還堅決反對成立西藏軍政委員會﹐中國政府代表說﹐將來西藏軍政委員會的頭當然是達賴喇嘛﹐西藏代表又面面向覷(19)。

5 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簡稱《十七條協議》)在中南海勤政殿簽字(20)。當達賴喇嘛在亞東的流亡噶廈從收音機裡聽到《十七條協議》時﹐頓時亂作一團﹐有人破口大罵﹐有人痛哭流涕﹐也有人暗自慶幸。美國駐印度大使韓德遜(L. Henderson)勸告達賴喇嘛否決《十七條協議》﹐逃亡國外領導西藏境內的反抗運動﹐並再次向聯合國呼籲。他保證美國將予以支持﹐然而他給達賴喇嘛的信既無署名﹐也不提美國﹐甚至連日期都沒有。更多的只有口頭建議﹐由達賴喇嘛的代表轉達﹐這樣的行為怎能讓達賴喇嘛信服呢(21)﹖早在3月21日﹐中國總理周恩來就警告印度駐華大使潘尼加(Sardat Panikkar)﹕達賴喇嘛如流亡印度可能危害中印關係。印度答復說﹐印度可勸告達賴喇嘛不要流亡印度﹐如流亡﹐根據國際法﹐只給予難民身份(而非“流亡政府領袖”)(22)。這使達賴喇嘛大為失望。7月7日至10日在亞東舉行的“民眾大會”進行了激烈辯論﹐放棄莊園逃亡外國的前景令多數藏人不寒而慄﹐ 因而主張回拉薩。藏獨派堅決要求舉行占卦﹐神諭也要達賴喇嘛回拉薩(23)。達賴喇嘛於8月17日回到拉薩。9月9日﹐解放軍的先頭部隊抵達拉薩﹐舉行了耀武揚威的入城式﹐一萬多藏人圍觀﹐噶廈政府也不得不派人歡迎。在此兵臨(布達拉)宮下的形勢下﹐噶廈政府9月24日至26日在拉薩又召開了“民眾大會” ﹐聽取了從北京回來的談判代表的詳細說明﹐又經過激烈辯論﹐決定接受《十七條協議》﹐因為它允諾不改變達賴喇嘛的地位與農奴制﹐西藏的上層可以照舊生活(24)。10月24日﹐達賴喇嘛給毛澤東發了本書第五章開頭引用過的電報﹐正式接受了《十七條協議》。

由此可見﹐達賴喇嘛之所以接受《十七條協議》﹐是由於中共對噶廈政府的軍事威力加外交圍堵﹐以及國際社會袖手旁觀的雙重壓力。《以事實證明西藏的真相》說﹐ 《十七條協議》是在軍事恐嚇下簽訂的﹐西藏代表受到生命威脅與囚禁﹐沒有請示西藏政府的自由﹐連他們簽字時蓋的圖章都是中國政府製造的。根據國際公法﹐在武力威脅下簽訂的條約是無效的﹐所以達賴喇嘛在1959年逃亡印度後立即宣佈不承認《十七條協議》。達賴喇嘛在自傳裡也有類似的話。

且不說只提軍事威脅不提國際社會礙於國際公法而不敢干涉的說法有欠全面﹐也且不說1919 年的《凡爾賽條約》就是在武力威脅下簽訂的合法(國際法)條約﹐單說《十七條協議》並不是兩個主權國家之間的國際條約﹐而是中國改朝換代後新的中央政府與原西藏地方政府簽訂的一個和平接管西藏的協議。既然它不是一個國際條約﹐國際公法對它也就不適用。假如當時達賴喇嘛拒絕這個協議﹐中國政府用武力解放全西藏並廢除達賴喇嘛的封號與權力﹐就像清政府多次做過的那樣﹐也仍然是中國的內政﹐絲毫不違反國際公法。戈倫夫發表過如下評論﹕

如果這個協議是強加於人的﹐為什么達賴喇嘛和幾乎所有貴族都回到了拉薩並和中國人一起共事﹖……如果有壓制﹐為什么談判持續了一個多月﹖北京本可以在幾天內就將談判結束的。……無論如何﹐事實是達賴喇嘛和他的官員都回到了拉薩﹐並同漢人合作了﹐這事本身就證明了《十七條協議》的合法性(25)。

_ 3、漸進主義失敗

《十七條協議》(26)第一條說﹕“西藏人民團結起來﹐驅逐帝國主義侵略勢力出西藏﹐西藏人民回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祖國大家庭中來。”董尼德挑剔說﹕ “中國人的這句話說得差了﹐既然是‘重新回到’﹐也就是表示當時的西藏並不是中國‘大家庭’的一分子。這份資料的起草人不就是默認在1951年以前的西藏是獨立的嗎﹖(27)”董尼德的挑剔是徒勞的﹐既云“回到”﹐當然意味著西藏原先是在中國大家庭裡的﹐只是由於“帝國主義侵略勢力”的阻撓﹐與祖國大家庭疏遠了。根據國際法﹐由於帝國主義的侵略而使某個國家喪失領土﹐並不影響該國對失去的領土的主權﹐否則中國﹑蘇聯等歐亞國家包括董尼德的祖國法國就無權收回二戰中被日本﹑德國﹑意大利侵佔的領土了﹐董尼德接受這樣的邏輯嗎﹖

《十七條協議》規定中央政府掌管西藏的國防外交﹐西藏原有制度﹑達賴喇嘛及各級官員的地位與權力不變﹐意味著在西藏實行“一國兩制”。這也是達賴喇嘛與噶廈政府能夠接受它的原因。

但《十七條協議》第十一條也規定﹕“有關西藏的各項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強迫。西藏地方政府應自動進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時﹐得採取與西藏領導人員協商的方法解決之。”這裡沒有說明改革的內涵﹐但證之以中共在內地進行的土地改革﹐大家都明白是怎麼回事。這就像達摩克利斯之劍懸在達賴喇嘛與西藏上層的頭上﹐ 隨時可能落下。中共和達賴雙方為了推行和阻撓改革﹐進行了長達八年(等於抗日戰爭)的反復較量。

中國政府收回外交權後﹐先後於 1954 年4月29日與1956年9月20日分別同印度與尼泊爾簽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度共和國關於中國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間的通商和交通協定》與(排除了印度的干涉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泊爾王國保持友好關係以及關於中國西藏地方和尼泊爾之間的通商和交通的協定》﹐趕走了印﹑尼兩國的駐軍﹐取消了他們的殖民主義特權﹐折價買回了印度控制的郵電企業和驛站﹐收回了中國的主權。

在內政方面﹐毛澤東採取非常謹慎的政策。戈茨坦指出﹕

在《十七條協議》簽訂後的幾年裡﹐與西方普遍相信的事相反﹐毛澤東在西藏推行的是溫和政策。雖然他的最終目標顯然是要把西藏社會主義化﹐但他的西藏戰略卻力圖創造一種熱誠的漢藏關係﹐減輕西藏上層種種擔懮﹐這樣他們就會真心實意地接受與中國統一和社會改革。中國人民解放軍自稱為“新漢人”﹐解放軍官兵強調他們是來幫助西藏的﹐不是來剝削與壓迫西藏的﹐他們小心翼翼地尊重西藏的文化與宗教。比如說﹐他們向拉薩地區兩萬喇嘛發放布施。解放軍頒佈了嚴格的紀律﹐以防止其官兵侵犯人民利益﹐要求他們用舊的中國銀幣(而不是紙幣)支付任何商品與服務。毛的溫和政策也允許舊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制度保持不變。從 1951 年到1959年﹐不僅貴族與寺廟的財產未被剝奪﹐封建領主還被允許繼續對他們自己的世襲受束縛的農民行使司法權。這一戰略的核心是達賴喇嘛。毛把他當做能夠推動封建與宗教上層(以及隨之而動的廣大群眾)在新的多民族的共產主義中國裡接受一個位置的牽引車。在這一時期毛的西藏政策是一種漸進主義(28)。

毛的溫和漸進政策被中共稱為“慎重穩進方針”﹐為此他千方百計地﹑不惜血本地拉攏﹑討好達賴喇嘛與西藏上層﹐遲遲不去改編藏軍(這本是《十七條協議》規定了的)﹐對藏獨勢力的挑舋一讓再讓。他甚至設想過由中國政府出錢把貴族﹑噶廈官員﹑上層喇嘛(三大領主)的土地﹑牲畜等生產資料贖買下來﹐然後無償分給農奴 ﹐再給三大領主做官發薪﹐實行和平土改﹐以求減少阻力﹑皆大歡喜(29)。然而他的設想未能實現﹐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戈茨坦正確地指出﹕毛澤東直到 1959年暴動為止﹐一直採取漸進主義政策﹐不在西藏強行社會主義改革。但在不受《十七條協議》約束的四川藏區(原西康省)﹐李井泉(四川省委書記)的民主改革(土改)卻引發了血腥的反叛。西康難民與叛軍進入拉薩﹐成為1959年暴動的重要原因。達賴喇嘛本來是信任主張在西藏進行改革的噶倫阿沛阿旺晉美﹑ 並願意在西藏作某些改革的﹐但他無力控制西藏強硬的反漢勢力。後者拒絕任何改革﹐並得到美國的鼓勵與支持。他們與西康難民一起組織了1959年的武裝暴動。西藏問題於是重新國際化。毛的漸進主義壽終正寢(30)。毛澤東既忽略了四川﹑青海藏區與西藏的聯係﹐也低估了外國對西藏的影響﹐他在西藏的和平土改實驗從一開始就註定不會成功。除了驅逐印度﹑尼泊爾殖民勢力出藏外﹐他在1959年前只做了一件正確的事—-不惜一切代價修成了青藏公路與川藏公路﹐ 從而使第三次驅漢事件遭到徹底失敗。

_ 4、真相與是非

關於1959 年拉薩暴動的真相﹐人們已經寫了很多。雖然對於兩個關鍵的細節—-是西藏軍區主動邀請達賴喇嘛去軍區看戲還是達賴喇嘛主動要求看軍區的戲﹔是誰開了第一槍或炮—-中國政府與達賴喇嘛仍在爭論﹐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這場暴動是噶廈政府主動發動的﹐其目的是要阻止改革﹐趕走解放軍﹐擺脫中國的主權﹐實現西藏獨立。

1956 年﹐隨著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作為《十七條協議》規定要成立的西藏軍政委員會的替代物)的成立﹐中國政府一度在西藏大發展﹐它在西藏成立的各類機構– –基巧辦事處(相當於專署)﹑宗溪辦事處(相當於縣政府)﹑衛生院﹑獸醫站﹑郵局﹑貿易公司﹑糧站﹑氣象站﹑水文站﹑小學﹑幹部訓練班﹑青年聯誼會﹑婦女聯誼會等—-多達406個﹐漢族幹部職工17631人﹐藏族幹部職工12673人(包括被中共請去做官的2613名藏族上層人士﹐佔上層人士總數近半)﹐ 後者已佔西藏藏族人口的1.05%﹐全年開支1億8千萬元。然而毛澤東為了貫徹慎重穩進方針﹐下令在西藏大收縮﹑大下馬﹐“減戶﹑減口”(撤銷機構 ﹑精簡人員)。到1957年秋﹐西藏的漢族幹部只留1500-1600人﹐漢藏工人只留500-600人﹐共兩千來人。解放軍只留13000人﹐其餘也內撤(31)。在作了這樣的大收縮後﹐中共怎麼可能主動挑起事端呢﹖毛歷來講究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他為什么不在大收縮前主動出擊﹖

達賴喇嘛的自傳說﹐1959 年3月10日早上﹐三千多藏人包圍了他居住的羅布林卡﹐阻止他去軍區看戲﹐理由是軍區要綁架﹑毒死他。最後這句話一聽就知道是煽動。叛亂發生後﹐毛澤東尚且指示西藏軍區聽任達賴喇嘛逃亡印度﹐不要阻撓。他為什么要在叛亂前讓西藏軍區設鴻門宴綁架﹑毒死達賴喇嘛﹖退一萬步說﹐他真要綁架﹑毒死達賴喇嘛﹐只消召其進京朝覲即可﹐何必玩請客看戲的把戲﹖1954年達賴喇嘛就曾奉召進京參加第一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當時藏人也不曾因懷疑毛要綁架﹑毒死達賴喇嘛而鬧事。可見1959年3月10日的拉薩事件完全是叛亂分子製造的陰謀。

聚集在羅布林卡門前的叛亂分子當場打死了一個藏族僧官﹐打傷了一個藏族軍官。達賴喇嘛在自傳裡寫道﹕“我懷著極大的悲痛﹐聽說一位叫帕巴拉索朗加錯的僧官受到憤怒的人群兇暴的虐待﹐最終被石頭打死。這人由於他與中國佔領軍的密切合作而聞名於拉薩。……這一暴力事件使我極為苦悶。我讓噶廈告訴中國將軍 ﹐我不能去觀看表演。”(32)。這個被打死的藏官是西藏第三號活佛帕巴拉格列朗杰(現任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的哥哥帕巴拉索朗加錯﹐時任西藏自治區籌委會委員。他的屍體被持槍的康巴人(來自西康的藏人)捆在馬尾巴上﹐頭著地倒拖著馳過拉薩示眾。那個被打傷的藏官是西藏軍區副司令桑頗才旺仁增(33)。不久前有人稱1959年拉薩事件為“和平抗議活動”﹐並譴責“中共武力鎮壓”(34)﹐連達賴喇嘛都說是“暴力事件”﹐天下有這樣的“和平抗議活動”嗎﹖

當時拉薩人口不足三萬(35)﹐竟能在一個早上集合起三千多人﹐並敢打死打傷親共藏族高官﹐按照政治學的常識﹐他們後面一定有個在藏人中具有極大權威的組織在動員與指揮。當時西藏只有兩個權威的政治組織—-中共與噶廈﹐如前所述﹐中共不可能做此事﹐那麼只有噶廈會做此事。事實上也是如此﹐9日晚上﹐拉薩市長命令說﹕“達賴喇嘛10日要去軍區赴宴﹐漢人準備在席上毒死達賴﹐每家都應該派一代表去羅布林卡情願﹐要求達賴不要去軍區。”10日早上﹐這一命令傳達到各個居民和各個寺廟。拉薩警察首腦﹑藏軍第六代本(團長)還親自帶人在街上來回奔馳﹐動員市民去羅布林卡(36)。

同一天﹐噶廈官員﹑叛軍頭目在達賴喇嘛居住的羅布林卡開會﹐宣佈西藏獨立。達賴自己則在逃亡印度前夕在邊境宣佈西藏獨立﹐可惜尼赫魯隨即當面告訴他 ﹕印度不承認西藏獨立(37) ﹐聯合國與世上所有國家也都不承認西藏獨立。達賴喇嘛公開分裂主權國家的行為已經超出了“和平抗議”的範圍﹐變成了叛國活動。記得美國南方宣佈獨立時﹐林肯總統毫不猶豫地發兵鎮壓。1997年美國政府也用武力鎮壓了“德克薩斯共和國”。迄今為止尚無人譴責林肯或美國現政府“侵犯人權”。林肯紀念堂牆上的銘文還讚揚“他拯救了(國家的)統一”(In this temple as in the hearts of the people for whom he saved the union the memory of Abraham Lincoln is enshrined forever)。為什么中國政府就無權拯救國家的統一﹖

當時拉薩的解放軍只有一千多人﹐而拉薩的叛軍約有七千人(38) ﹐在這樣的實力對比下﹐解放軍怎敢主動挑舋﹖毛澤東3月11日的指示是﹕“西藏工委(中共西藏工作委員會—-引者)目前策略﹐應是軍事上採取守勢﹐政治上採取攻勢。目的是分化上層﹐爭取儘可能多的人站在我們一邊﹔教育下層﹐準備群眾條件。如果達賴及其一群逃走時﹐我軍一概不要阻攔﹐無論去山南﹐去印度 ﹐讓他們去。”同日﹐解放軍總參謀部指示西藏軍區﹕“在敵人向我進攻之前﹐應嚴守自衛立場﹐不先打第一槍﹐以爭取政治主動。”(39)毛要西藏工委發動政治攻勢純屬空話。當時漢人全部龜縮在各個據點裡﹐被叛軍層層包圍﹐誰買他們的賬﹖

3 月19日﹐西藏軍區政委譚冠三預感叛軍進攻就在旦夕(當時西藏軍區司令張國華在內地)﹐制定了主動出擊的作戰方案﹐上報中央軍委請示﹐遲遲得不到答復。 20日凌晨4點後﹐全城槍炮聲大作﹐叛軍向軍區大院進攻。軍區電台卻生故障﹐告急電報發不出去﹐中央來電也無法接收。中央軍委不得不從郵電系統拍發加急電報﹕“按原計劃辦﹐不動。”

在叛軍的優勢兵力進攻下﹐上午8 點﹐軍區大院已岌岌可危。譚冠三當機立斷﹐先斬後奏﹐下令全面出擊。各部隊按原方案﹐先用大砲猛轟俯瞰軍區大院的全市制高點藥王山﹐兩小時後攻佔該山。下午2點起﹐用大砲轟擊叛軍指揮部與大本營羅布林卡﹐晚8點半攻佔羅布林卡。然後用裝甲車堵住拉薩市區各路口﹐分片掃清叛軍。22日凌晨﹐大昭寺叛軍高舉哈達投降。同日上午9點﹐布達拉宮叛軍高舉哈達投降。然後﹐郊外的三大寺也高舉哈達投降。僅30小時(實際作戰時間23小時)就平息了拉薩叛亂。

就在全面反擊開始後六個小時左右﹐譚冠三通過修復的電台收到了國防部長彭德懷簽發的電報﹐電報說由於兵力懸殊﹐不同意主動出擊﹐要他們就地死守﹐縮小防區﹐ 等內地來軍增援。譚冠三立即復電﹐告知反擊已經開始。軍委馬上復電﹕完全同意你們的反擊。拉薩戰役結束﹐譚冠三電告中央﹐請求紀律處分。中央復電表揚﹐並說因拉薩取得戰果﹐故免予處分(40)。此役共打死叛軍545人﹐打傷﹑俘虜叛軍4800餘人。解放軍死63人﹐傷210人(41)。

從譚冠三平叛的戲劇性故事也可看出﹐當時中國政府對西藏叛亂毫無準備﹐兵力嚴重不足﹐根本不可能設鴻門宴綁架達賴喇嘛﹐所以拉薩暴動完全是噶廈政府的預謀。叛軍如此不堪一擊﹐這是毛澤東﹑彭德懷都未曾料到的。當時叛軍由三部分組成﹐一是噶廈政府的藏軍﹐二是西康﹑青海等地逃來的暴動者﹐三是西藏本地的民軍(其中很大一部分是三大寺的喇嘛)。就個人體力而言﹐大多數漢兵是無法同藏兵相比的﹐因為漢人不適應西藏缺氧。但藏人軍事素質極差﹐幾乎談不上訓練 ﹐沒有協同作戰的習慣﹐又攜妻帶子﹑以軍營為家。叛軍來自四面八方﹐派系林立﹐互相傾軋﹐爭權奪利﹐各自為戰﹐缺乏統一指揮﹐指揮者也不懂戰略戰術﹐而且紀律極壞﹐擾民太甚﹐又無頑強鬥志﹐稍有小勝則趾高氣揚﹑稱王稱霸﹑不可一世﹐一遇失利就灰心喪氣﹑棄甲投戈﹑望風披麾﹐大昭寺﹑布達拉宮及三大寺的叛軍都是投降的。本來西藏地廣人稀﹑地勢險惡﹑氣候嚴酷﹐解放軍既不適應缺氧﹐也不熟悉地形﹐後勤又困難﹐叛軍完全可以長期堅持游擊戰﹐卻在三年內被基本肅清 ﹐六年內被全部肅清(42)﹐出乎所有人的意外。當時美國名記者艾爾索普說中共平叛需要20萬軍隊﹐根本不可能成功。在台灣的大學者胡適也說西藏地廣山高 ﹐中共不可能消滅叛軍(43)。

事實上中共只用了幾萬軍隊。中共把平叛勝利歸功於“軍事打擊﹑政治爭取﹑發動群眾相結合”的方針﹐說叛亂是為了破壞祖國統一﹑破壞民族團結﹑反對民主改革﹑維護農奴主利益﹐違背了廣大農奴的根本利益﹐因而是不得人心的。廣大農奴紛紛支援解放軍平叛﹐使叛軍極為孤立(44)。叛亂當然是農奴主發動的﹐ 戈倫夫一針見血地指出﹕“這些叛亂決不是農奴和牧民發動的群眾起義﹐它們是由部族的頭人和富有的商人挑起和領導的。這些人如果沒有暗地裡得到外界勢力的援助﹐也一定得到了他們的鼓勵。”“西藏原來的寡頭政治集團認為漢人發起的改革是對他們的權力和特權的直接威脅﹐因此他們大力阻止這些改革。”(45)

然而西藏的農奴自古以來被農奴主剝奪了學習文化﹑過問政治的權利﹐既不知獨立為何物﹐也不知改革為何物﹐更不知獨立或改革能給他們帶來什麼好處或壞處﹐只知道轉經拜佛﹑超度來世。當他們的主人– -貴族﹑官員﹑喇嘛告訴他們﹕“紅漢人”要消滅他們的命根子—-佛教﹐達賴喇嘛號召他們拿起武器打紅漢人﹐爭取西藏獨立時﹐他們也會跟著起鬨。然而叛軍對藏族百姓的搶劫﹑姦淫又使他們退避三舍。新華社記者林田的《西藏春潮》記錄了他1959年7月在山南採訪的見聞﹐當地藏人告訴他﹐叛軍在那裡把“吃的搶光 ﹐青壯年婦女姦污光﹐不給就掄起馬鞭”。在卡達卻德寺﹐“哲蚌寺來的一個參叛喇嘛要雞姦一名年青喇嘛﹐年青喇嘛不從﹐被用刀殺死了。還有兩個小喇嘛﹐ 每人被雞姦一﹑二百次。”(46)

與之相反﹐解放軍進藏已有8年﹐ 根據《十七條協議》﹐中共並不干預西藏的內政﹐因而與普通藏人毫無利害衝突﹐當然更未像西康土改那樣亂鬥亂打﹐而是紀律嚴明﹑待人和氣﹑買賣公平﹑尊重宗教﹑尊重風俗﹑樂於助人(免費看病﹑辦學﹑救災﹑施捨等)﹐已給許多藏人良好印象。他們僱用的藏族職工已嘗到了紅漢人的甜頭。他們培養的藏族幹部已有了 “階級覺悟”。普通百姓也知道紅漢人並不像叛軍所宣傳的那樣是青面撩牙的魔鬼。他們想不出有什麼理由要和紅漢人血戰到底。西藏全區有近九萬人次捲入叛亂﹐ 其中42.8%是投降的。考慮到有六萬多藏人(其中大部分是叛軍及其家屬)逃離西藏﹐被解放軍在戰鬥中打死﹑打傷和俘虜的(亦即抵抗到底的)叛軍只有兩萬多。有不少藏人在平叛中站在中共一邊。中共在陜西咸陽辦的西藏公學與西藏團校的3000多名藏族學員提前畢業返藏﹐其中500人參加解放軍平叛﹐其餘當幹部“發動群眾”。還有藏人為解放軍帶路﹑運貨﹐甚至送情報﹑參加戰鬥。部份藏族中上層人士﹐明白了改革是歷史大勢所趨﹐始終與中共合作﹐班禪額爾德尼﹑阿沛阿旺晉美﹑帕巴拉格列朗杰就是這樣﹐有的上層人士還親上前線﹐向叛軍喊話勸降(47)。昌都戰役時“起義”的藏軍第九代本不僅未參叛﹐反而參加平叛戰鬥 ﹐被叛軍罵為“叛徒”(48)。總而言之﹐1959年西藏叛亂並不像達賴喇嘛說的那樣﹐是什麼全民族大起義。正如戈倫夫指出的﹐它不過是農奴主為了維護農奴制而發動的暴亂﹐雖然它打著保族保教的旗幟﹐因而能迷惑部份農奴。

_ 5、聯合國積極干預

當中共1950年發動昌都戰役時﹐聯合國袖手旁觀﹐從而迫使達賴喇嘛接受中國的主權﹔當中共1959年平叛﹑達賴喇嘛逃亡後宣佈獨立時﹐聯合國卻異乎尋常地積極。它在1959﹑1961與1965年通過了1353﹑1723與2079號決議(49)﹐全文如下﹕

聯合國大會1353號決議

1959年﹐紐約

聯合國大會

根據聯合國憲章與聯合國1948 年12月10日通過的《普遍人權宣言》所規定的基本人權原則﹐考慮到西藏人民也像所有其他人民一樣毫無例外地有權享有包括世俗的與宗教的自由在內的基本人權與自由﹐注意到西藏人民的獨特的文化宗教遺產和他們傳統享有的自治﹐嚴重關切包括達賴喇嘛的陳述在內的關於西藏人民的基本人權與自由被用強力剝奪的報告 ﹐痛心地看到正當負責任的領袖們努力減輕緊張局勢與改善國際關係的時候這些事件加劇了國際緊張局勢並損害了人民間的關係﹕

1)肯定它(指聯合國大會—-引者)的如下信念﹕尊重《聯合國憲章》與《普遍人權宣言》所規定的人權原則對在法治基礎上改善和平的國際秩序具有重要意義﹔

2)呼籲尊重西藏人民的基本人權和他們的獨特的文化宗教生活。

聯合國大會1723號決議

1961年﹐紐約

聯合國大會

回憶起1959 年10月21日通過的關於西藏問題的1353號決議﹐嚴重關切在西藏持續發生的對西藏人民的基本人權的侵犯和對他們傳統享有的獨特的文化宗教生活的壓制的一系列事件﹐焦慮地注意到由大量西藏難民逃亡鄰國所證明的西藏人民受到嚴重摧殘的事件﹐考慮到這些事件侵犯了《聯合國憲章》與《普遍人權宣言》所規定的包括人民與民族自決在內的基本人權與自由﹑並可悲地加劇了國際緊張局勢與惡化了人民之間的關係﹕

1)重申它(指聯合國大會—-引者)確信尊重《聯合國憲章》與《普遍人權宣言》所規定的基本原則對於在法治基礎上改善和平的國際秩序具有重要意義﹔

2)莊嚴地重複它關於停止剝奪包括自決權在內的西藏人民的基本人權與自由的行動的呼籲﹔

3)希望會員國做出一切可能的努力實現本決議的目標。

聯合國大會2079號決議

1965年﹐紐約

聯合國大會

牢記《聯合國憲章》與《普遍人權宣言》所規定與宣告的人權與基本自由﹐重申它關於西藏問題的1959年10月21日的1353號決議和1961年 12月20日的1723號決議﹐嚴重關切由大量難民逃亡鄰國所證明的對西藏人民的基本權利與自由的繼續侵犯和對他們的獨特的文化宗教生活的繼續壓制﹕

1)痛心地看到西藏人民的基本權利與自由繼續受到侵犯﹔

2)重申尊重《聯合國憲章》與《普遍人權宣言》所規定的原則對於在法治基礎上改善和平的國際秩序具有重要意義﹔

3)宣告它確信在西藏侵犯人權和基本自由並壓制西藏人民獨特的文化宗教生活加劇了國際緊張局勢並惡化了人民之間的關係﹔

4)莊嚴地重複它關於停止剝奪西藏人民一貫享有的人權與基本自由的行動的呼籲﹔

5)號召所有國家做出努力實現本決議的目標。

奇妙的是﹐這三個決議都沒有指明其譴責的對象—-也是其要求執行這些決議的對象—-中華人民共和國﹐因為後者當時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戈倫夫評論道﹕

這些決議沒有什麼實際意義。它們甚至沒有點中國的名﹐也沒有對中國統治西藏的合法性提出質疑。決議雖然玩弄詞藻﹐但僅對所謂的在西藏“踐踏人權”表示遺憾。聯合國譴責別人的行為“不合情理”﹑“不公正”﹐卻在這個時期剝奪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會員國資格﹐這真可謂自打嘴巴。難怪中國政府對這些決議一笑置之(50)。

關於“自決權”﹐留待後文討論。聯合國不敢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名﹐聯合國的咨詢機構國際法學家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f Jurists, 縮寫ICJ)卻點了名。這是一個專門收集共產國家侵犯人權記錄﹑進行反共宣傳的冷戰機構(51)。它在達賴喇嘛出逃後立即成立了一個“法律調查委員會”﹐ 去印度向流亡藏人調查﹐同年與次年發表了兩個報告—-《西藏問題與法治》和《西藏與中華人民共和國》(52)。它們以國際法學家的面目說﹐西藏在歷史上的大部分時間裡﹐特別是從1912年到1950年是個獨立國家﹐西藏有權廢除《十七條協議》﹐宣佈獨立。關於這個問題﹐本書已經討論過了。報告列舉了大量的事例﹐揭露中共在西藏侵犯人權。戈倫夫指出﹐國際法學家們沒有去西藏本土調查﹐也沒有向五十年代訪問過西藏的70名西方記者調查﹐他們的全部材料來自流亡藏人的一面之辭﹐而後者由於感情上的創傷和心理上的需要﹐為了贏得別人的同情﹐或者害怕被遣返﹐往往誇大其辭。他還引用本書在導論裡引用過的那位英國婦女的話﹐說明藏人“從生到死都習慣於把傳說和神話當作事實接受”。戈倫夫舉例說﹐國際法學家們“把一些荒謬可笑的聲明當作十分真實的資料加以接受﹐如孜本(噶廈政府官名—-引者)夏格巴說‘西藏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農奴制’﹐又如達賴喇嘛說‘幾乎每個藏人都從事農業生產﹐不管他怎樣貧窮﹐他至少有五至六頭牛和 30只羊’”。“國際法學家委員會最不客觀的例子是絕育問題。他們引用達賴喇嘛的話說﹐絕育是從1957年開始的﹐後來大規模地進行﹐‘兩三個村莊的村民都做了絕育手術’。這位西藏領袖繼續說﹕‘共產黨中國借口防止某些流行病﹐於是採取了這些措施。他們對男人和女人進行了某種注射﹐使他們的生殖器軟弱無力。他們還強行給予他們某些醫學方面的處理﹐使他們的生殖器失去了生殖能力。’……達賴喇嘛答應要對他的這些指控提出證據﹐但從未兌現。儘管如此﹐這些指控仍廣為流傳﹐似乎已經有了真憑實據。在法律調查委員會報告公佈後的幾年內﹐達賴喇嘛和國際法學家委員會都宣稱已經掌握了絕育的確切證據。但他們找不出一個經臨床檢查的人來證明他們的指控。人們應該記住﹐性病過去在整個西藏蔓延﹐而陽萎往往是性病造成的後果。”(53)中國政府確曾派出醫療隊﹐免費治療在舊西藏廣泛流行的性病。不料達賴喇嘛倒打一耙﹐說這種醫療使藏人失去了生殖能力﹐天下還有比這更無恥的謊言嗎﹖中共在平叛民改中確實打死﹑迫害了許多藏人 ﹐這個問題留待下章論述。但國際法學家們捕風捉影﹑製造謊言的本領﹐堪與達賴喇嘛相媲美。

針對達賴喇嘛大叫大嚷“中國要消滅藏族”﹐ 國際法學家委員會的第二個報告說﹕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中國企圖滅絕藏族﹔但是﹐有證據表明中國違反了藏族作為一個宗教集團生存的權利﹐但沒有違反他們作為一個民族﹑種族或者人種生存的權利。這被稱為“文化上的種族絕滅”。精通藏語文﹑多次去西藏各地調查的戈茨坦也認為﹐達賴喇嘛關於中國對藏族實行種族絕滅的宣傳沒有事實根據(54)。

藏事 1:41 am

陰謀與虔誠﹕西藏騷亂的來龍去脈 (第八章)– 轉貼

第二部﹕西藏問題的由來 >> 第八章﹕從平叛民改到文化大革命
_ 1、誰撕毀了《十七條協議》﹖

《以事實證明西藏的真相》說﹐1954 年第一次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使《十七條協議》承認的西藏的特殊自治地位自然無效。該憲法雖然沒有明文規定《十七條協議》無效﹐但中國政府在1956年成立的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把西藏的管理工作直接“兼併入”中國的管理範圍內﹐因而違反了《十七條協議》。

《十七條協議》規定要在西藏成立軍政委員會﹐結果沒有成立﹐以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取代。籌委會的主任是達賴喇嘛﹐其51 名委員中只有三個漢人﹐其餘均為藏人。1955年中國國務院召開全體會議討論成立西藏自治區籌委會時﹐達賴喇嘛在會上表示﹕會議提出的事項“在今天的會上經過討論﹑修正﹐做出決定﹐我們將愉快地擁護”。1956年籌委會成立時達賴喇嘛以主任的身份出席了慶典並致開幕詞﹑作報告(1)。《十七條協議》規定﹐ 西藏要改革﹐改革要與西藏領導人協商。成立自治區籌委會就是一項改革﹐並得到了西藏頭號領導人達賴喇嘛的讚同和參與﹐怎能說違反了《十七條協議》呢﹖如果說成立經達賴喇嘛讚同並由他擔任主任的西藏自治區籌委會就是違反《十七條協議》﹐那麼其責任要由達賴喇嘛來負﹐達賴喇嘛首先違反了《十七條協議》。

《以事實說明西藏的真相》又說﹐《十七條協議》規定不強制進行改革﹐所以中國政府在西康和安多(青海省)進行的土改違反了《十七條協議》。正如前一章引用的戈茨坦的話指出的﹐西康與青海不屬於《十七條協議》的範圍。噶廈政府的“外交局”1949年11 月4日致英國的求援信也說﹕“中共軍隊已侵犯蘭州﹑青海和西康等中國省份﹔由於這些省份與西藏接鄰﹐我們已經給中共政府領袖毛澤東先生送去一封官方信件﹐ 要求他尊重西藏的領土完整。(2)”可見噶廈政府自己在中共進軍西藏前也承認﹐青海與西康不屬於西藏。《十七條協議》的正式標題是《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既然噶廈政府也承認青海與西康不屬於西藏﹐那麼《十七條協議》當然不適用於青海與西康(包括被中華民國政府劃入西康省的﹑被十三世達賴喇嘛用武力攻佔的﹑被解放軍在簽訂《十七條協議》前用武力解放的昌都地區)。所以中共在那裡進行土改﹐雖然不明智﹑不人道﹐從法律上說並不違反《十七條協議》。

達賴喇嘛在其第一本自傳《我的土地和我的人民》裡說﹕“我們在路上(逃亡路上– –引者)聽到中國宣告解散我們的政府﹐我們對此才可以採取一些行動。當然﹐他們沒有權利﹐法定的或者別的﹐來解散我的政府。事實上﹐他們打破了他們在十七條中所至今保持了的唯一的一條﹕即對不改變我的地位的承諾。(3)”這真是天下奇文。《十七條協議》第一條就規定﹐西藏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對西藏擁有主權。第二條規定﹐西藏地方政府積極協助解放軍進入西藏鞏固國防。在達賴喇嘛的縱容下﹐噶廈政府宣佈了“西藏獨立”﹐派藏軍進攻解放軍﹐這意味著噶廈政府即在《十七條協議》上簽了字的西藏地方政府公開撕毀了《十七條協議》。在這種情況下﹐中國政府還有必要遵守《十七條協議》嗎﹖達賴喇嘛的指責就好比納粹德國指責蘇聯抵抗德軍入侵違反了《德蘇互不侵犯條約》一樣荒謬。必須指出﹐中國國務院3月28日的命令只是解散了西藏地方政府﹐其職權由西藏自治區籌委會行使 ﹐由班禪代理籌委會主任﹐因為籌委會主任達賴喇嘛那時已經出逃。但該命令並未廢除達賴喇嘛的名號與職務﹐所以達賴喇嘛說中國政府改變了他的地位也不合事實。事實是他自己棄職出逃﹐自行改變了地位。達賴喇嘛的第二本自傳《流亡中的自在》刪去了這段話﹐可見他自己也認識到此言不妥。

_ 2、民主改革

中共巴不得噶廈政府撕毀《十七條協議》﹐它可以放手廢除西藏的農奴制﹐實行它所說的民主改革﹐把西藏的政權全部收歸中共﹐“一勞永逸”地解決西藏問題。 1959年6至7月﹐西藏自治區籌委會在班禪主持下召開第二次全體會議﹐通過了《關於西藏全區進行民主改革的決議》。同年9月﹐籌委會召開第三次全體會議 ﹐通過了《關於廢除封建農奴主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土地所有制的決定》﹐正式開始民主改革(4)。

本書第二章已經介紹過農奴制侵犯人權的情況﹐這裡需要補充的是農奴制的經濟機制(5)。西藏的莊園農奴制與歐洲中世紀非常相似﹐政府﹑寺廟﹑貴族(即“三大領主”)擁有絕大部分土地﹐土地分屬各莊園﹐每個莊園都有世襲的農奴和奴隸。主人把土地分成兩部分﹐一部分叫自營地﹐約佔總數的一半至四分之三 ﹐其收益全部歸領主。其餘的土地叫差地或份地﹐分給農奴耕種﹐其受益全部歸農奴。農奴對差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但可世襲使用權。作為使用差地的代價 ﹐農奴必需為主人支差(藏語叫“烏拉”﹐據說是元朝時從蒙古語變來的)﹐分內差和外差兩種。內差是無償地為主人耕種自營地﹐包括種﹑肥﹑澆﹑收全過程。為了防止農奴偷懶﹑怠工﹐有的領主派人手執鞭子在地頭監督。另外農奴還要為主人無償地砍柴﹑割草﹑ 剪羊毛﹑捻毛線﹑織氆氌﹑背水﹑修房﹑運輸﹑炒青稞﹑放牛等等﹐同時還要交付一定的實物與貨幣。外差是為政府(宗政府與噶廈政府)支差﹐實際上是各種名目的稅﹐既有實物﹑貨幣﹐也有勞役﹐其中最為沉重的是為過路官員提供食宿與馱畜﹐如無馱畜則要用人背。據1958年對山南地區囊色林莊園的調查﹐農奴的負擔中86.2%是內差﹐13.8%是外差。勞役差佔93.8%﹐實物差佔4.4%﹐貨幣差佔1.8%﹔莊園總收益的73%歸主人﹐27%歸農奴(6)。由於西藏自然條件十分嚴酷﹐農業單產很低﹐大多數農奴很窮。林田1959年去山南採訪時寫道﹕“在一次全莊園居民集會上﹐我們看到﹐在三百來個農奴中﹐不管男女老幼﹐找不出一個穿一件整裝一點衣服的人 ﹐找不出一個不赤足的婦女﹐幾乎全是衣服襤褸﹐半赤身露體。農奴們吃的東西﹐只是早晚各一頓糌粑糊糊﹐中午一小碗乾糌粑而已。在軍管會沒有發放救濟以前﹐ 一個中等差巴戶阿旺家﹐幾個月沒有吃到鹽。(7)”只有少數農奴份地較多﹐才比較富裕。此外還有奴隸(朗生)﹐他們沒有差地﹐沒有財產﹐由主人供給吃穿﹐ 終身無償為主人服役。奴隸因無財產﹐故無家庭﹐其非婚生子女也是奴隸。

此外﹐三大領主還用高利貸盤剝農奴。政府放債的利息是借十還十一﹐寺廟與貴族放債是借七還八﹐也有借五還六的﹐借債時還要送禮。據1958 年調查﹐囊色林莊園的農奴75%是欠債戶(8)。許多債變成了子孫債﹐世世代代還不清。債主採用搶東西﹑收份地﹑逼欠債者賣兒女為奴﹐甚至毒打等手段逼債。高利貸的弊病連達賴喇嘛都無法否認。他在自傳裡說他曾決定首先廢除子承父債的原則﹐一筆勾消所有無法償還的政府債(9)﹐《以事實證明西藏的真相》說達賴喇嘛曾建議把寺廟和貴族的土地由政府收回後分給農民﹐還新建了一個改良機構﹐可見連達賴喇嘛與“西藏流亡政府”也無法否認農奴制的不合理性。可惜達賴喇嘛的決定與建議始終不過是畫餅而已(10)。戈倫夫說﹕“達賴喇嘛有負眾望﹐他沒有指出西藏的統治集團就是公開反對改革的勢力﹐不管這些改革是由誰發起的﹐他們一概反對。從歷史上看﹐貴族們一直反對企圖破壞他們驕奢淫逸的生活方式的任何努力。(11)”

按照中共的政策﹐西藏當時的 “貧苦農奴”佔西藏人口的70% ﹐奴隸佔5%﹐兩者是“最革命的階級”﹔差地較多﹑生活較富裕的“中等農奴”佔20%﹐“革命性較差”﹔差地最多﹐並轉租給其他農奴的“富裕農奴”佔1% ﹐“革命性更差”﹐但他們都是革命的依靠力量。農奴主(三大領主)佔2%﹐代表農奴主管理莊園的農奴主代理人佔3%﹐後者自己“不勞動”(中共從來不把經營管理算作勞動)﹐代表農奴主壓迫﹑剝削農奴﹐因而也屬於農奴主階級﹐兩者都是革命對象。

中共的民改政策如下﹕在農區﹐第一步﹐對叛亂領主及其代理人的土地實行“誰種誰收”﹔第二步﹐進行“三反”(反叛亂﹑反烏拉﹑反人身奴役)“雙減” (減租﹑ 減息)﹔第三步﹐劃定階級﹐分配土地。對叛亂領主及其代理人的土地﹑牲畜﹑房屋﹑財物全部沒收﹐平分給全體農奴﹑奴隸﹑農奴主及其代理人。對未叛亂領主及其代理人﹐由中國政府出錢把他們的生產資料(土地﹑牲畜)贖買下來﹐平分給所有人﹐贖金由政府分期分批付給﹐並請他們中的頭面人物到政府﹑人大﹑政協去做官拿薪。在牧區﹐第一步﹐對叛亂領主及其代理人和叛亂牧主的牲畜實行“誰放牧歸誰”﹔第二步﹐開展“三反”(反叛亂﹑反烏拉﹑反人身奴役)﹑“兩利”(牧工牧主兩利)。對未叛牧主不沒收﹑不分畜﹑不鬥爭﹑不戴帽(不劃階級﹑不定成份)。在寺廟﹐第一步﹐清查叛亂分子﹔第二步﹐開展“三反”(反叛亂﹑反人身奴役﹑反封建特權)﹑“三算”(算政治迫害賬﹑算等級壓迫賬﹑算經濟剝削賬)﹔第三步﹐成立寺廟“民主管理委員會”﹐由“貧苦喇嘛”當權﹐對被視為農奴主的“上層喇嘛”進行專政。唯對其中未叛亂而又擁護改革的頭面人物則請其做官。

叛亂領主發放的高利貸一律作廢。未叛領主1958年前放的舊債也一律作廢﹐1959年放的新債按每元月息一分計。所有債務抵押品一律退還。烏拉差(為政府支差)也全部廢除。

其具體做法是﹕先由各級政府派出武裝工作組到各莊園去發動農奴與奴隸﹐成立“農民協會”﹐作為新的政權機構﹔然後﹐舉行一系列“吐苦水﹑挖窮根”鬥爭大會﹐ 控訴叛亂分子與農奴主壓迫與剝削他們的“滔天罪行”。對未叛亂而又擁護改革的領主不當面鬥爭﹐只搞“背靠背鬥爭”(即在領主不在場的情況下開會控訴其罪惡)﹔對叛亂領主或雖未叛亂但抗拒改革的領主則當面鬥爭﹑掃其威風﹐逼其投降﹑交出財產(12)。這種鬥爭會往往以捆綁﹑毆打收場﹐有時還打死人(13)。

據統計﹐西藏全區貴族和大小頭人共有642 戶﹐其中未參加叛亂的佔27%﹔農奴主代理人約4000戶﹐其中未參加叛亂的佔70%﹔大小寺廟2138個﹐其中未參加叛亂的佔55%﹔共有僧尼 112605人﹐其中未參加叛亂的佔40%。總計要贖買的未參加叛亂的農奴主的生產資料佔三大領主的生產資料的三分之一左右﹐價值6000萬元。贖金採取分期付款﹐五萬元以下的八年付清﹐五萬元至十萬元的十年付清﹐十萬元以上的13年付清。寺廟只保留553個﹐僧尼只保留約7000人﹐對於保留的寺廟也分給一定土地﹐政府還給予一定的補貼(14)。

農牧民有了自己的土地﹑牲畜與牧場﹐生產積極性空前高漲。1959 年西藏全區糧食總產量達到182905噸﹐比1958年增長4.5%﹔1960年達到205934噸﹐比1959年增長12.6%﹔1960年全區牲畜存欄頭數1060多萬﹐比1959年增長10%。1965年全區糧食達到290700噸﹐比1958年增長66.1%﹔牲畜存欄頭數1701萬﹐比1958 年增長54.6%(15)。農牧業連續六年大豐收﹐這段時間被中共稱為西藏的第一個“黃金時代”(16)。

_ 3、擴大化與陰暗面

現在來看事情的另一面。中共也承認﹕“平叛民改後期產生了嚴重違反政策的現象﹐擴大了打擊面﹐侵犯了同盟者的利益﹐以至基本群眾的利益。(17)” 可惜語焉不詳。《中共西藏黨史大事記》倒是說了一些﹐但都沒有班禪1962年5月給周恩來的《關於西藏總的情況和具體情況以及西藏為主的藏族各地區的甘苦和今後希望要求的報告》(簡稱《七萬言上書》﹐因其有七萬漢字)(18)說得詳細﹐其主要內容是﹕

一﹑“混淆好壞﹐亂打一氣。”把受騙或被迫參加叛軍的人﹑達賴喇嘛過路時向他頂禮膜拜並獻過酥油和糌粑的人﹑為過路叛軍提供過食宿的人﹑聚眾唸經的人﹐以及什麼也沒有做的人都當作反革命分子來打擊。1987 年3月28日﹐班禪在全國人大西藏小組討論會上說﹕“平叛問題在青海等地搞得更是糟糕。……果洛地區打死了許多人﹐把屍體從山上拖下來﹐挖個大坑埋在裡面 ﹐把死者的親屬都叫來宣佈﹕‘我們把叛匪消滅了﹐今天是喜慶的日子﹐你們在屍體坑上唱歌跳舞﹗’……又如青海的夏茸噶布和馬利地區的牧民等早把頭人的幾千支槍收起來﹐上交到政府。當時表示歡迎﹐並開了大會表彰他們﹐並帶上了紅花。可是回到住地一下車就全部抓起來﹐長期關押。”“1958年我在青海聽到黨內文件上說要挑起叛亂﹐壓出叛亂﹐然後在平叛過程中﹐徹底解決宗教和民族問題。”“噶廈政府發生叛亂﹐只有我們拉讓(指扎什倫布寺—-引者)管轄區域未叛﹐ 當初給我們講了要和平改革﹑採取贖買政策等等一大堆。可是﹐後來正式民改的時候卻把我們整得屁滾尿流﹐使人感到吃驚﹗地方政府方面跑的跑了﹐留下的只有少部分﹐這些少部分人作為進步人士的典型安排了(做官—-引者)﹐我們整個兒堅定不移在家的卻弄得夠嗆。當時我個人在拉薩還好﹐在家的從我父親開始一個個都挨鬥。拉讓有個官員的老婆也被拘留﹐有一天把她提來審訊﹐叫她交代問題﹐她就說﹕‘班禪這個壞蛋可把我氣壞了﹗’話一出口﹐大家以為她要揭發出班禪的什麼罪大惡極的事﹐聚精會神地聽她說話﹐搞記錄的人也在伸¨脖子準備把揭發出來的問題一字不漏地記下來。她開口說﹕‘我們跟¨班禪這個壞蛋﹐不參加叛亂是個大錯誤。要是他帶頭發動叛亂就好了﹐先把漢人殺個痛快﹐然後跑出去﹐我們離印度近﹐方便多了。可他要我們做什麼進步﹑愛國﹐現在可好﹐逃不到印度﹐ 男女老少都被關押挨鬥﹐受活罪。’說到這裡他們叫她‘滾﹗滾﹗’這是真情﹐不是我隨便瞎說的呀﹗”“在家的不如外逃的﹐事實真是這樣﹐我個人有體會。例如 ﹐1979年達賴五人代表團來藏時﹐我父親也進藏為處理家裡的財產問題﹐可是沒人理他。對五人代表團一人一輛小車﹐配了翻譯﹑警衛員﹑陪同等一套人馬。可我父親呢﹐出入自治區大門都很難﹐站崗不讓進就在門外風中等待。論職位過去西藏只有兩個‘公’﹐一個是達賴大師的大父﹐一個是我的大父﹐論舊社會的職位﹐ 我父親比他們高得多﹐何況是一個進步人士。”(19)

青海平叛確乎特別殘酷。1981年3月19日中共青海省委給中共中央的《關於解決1958年平叛鬥爭擴大化遺留問題的請示報告》(20)承認﹕

黨中央關於平叛的方針﹑政策是完全正確的﹐平叛鬥爭是正義的﹐必要的。解放軍廣大指戰員在平息叛亂中是做出了貢獻的。但在當時領導上“左”的錯誤思想指導下 ﹐犯了嚴重的擴大化錯誤。違背了“軍事清剿﹑政治爭取和發動群眾相結合”的方針﹐過分強調軍事打擊﹐忽視了政治爭取﹐甚至違背“四不”政策﹐將歸降人員加以捕辦﹐違反區別對待的政策﹐錯捕﹑錯關﹑錯殺﹑錯鬥以及亂戴帽子﹑亂沒收的問題甚為嚴重。脫離當時實際﹐照搬農業區的做法﹐在平叛的同時﹐強辦公社﹐使情況更加複雜﹐錯誤更加擴大。對宗教﹑寺院中的敵情估計不當﹐看得過重﹐打擊面過寬﹐把當地寺院基本摧毀光。當時全省以平叛﹑防叛名義共捕了52922 人。捕人數目達到牧業區藏族蒙古族總人口的10%。玉樹藏族自治州的曲萊縣沒有發生過叛亂﹐而捕辦人數竟高達總人口的21%。由於大量捕人﹐監所人犯擁擠 ﹐條件惡劣﹐生活困苦﹐造成在押人犯成批死亡。經過復查﹐錯捕錯判和在集訓中死亡的﹐有23260人。錯殺了173人。在錯捕錯判死亡的人數中﹐有安置為縣級以上的民族宗教中﹑上層人士159人﹐民族幹部480人。平叛鬥爭的擴大化﹐混淆了敵我界線﹐造成了嚴重惡果﹐對藏族蒙古族人民的民族﹑宗教感情傷害很大﹐影響了黨的威望和軍隊的信譽﹐對民族關係﹐乃至黨群﹑幹群﹑軍民關係都有很大損傷。

遵照中央指示﹐在1961 年青海省委三級幹部會議和西北民族工作會議以後﹐對擴大化的錯誤進行了許多糾正工作﹐將在押人犯24365人宣佈無罪釋放或“教育釋放”﹐平反了一批民族幹部的冤假錯案﹐恢復和新安置了380名民族宗教上層人士﹐恢復開放了137座寺院﹐重申了黨的民族﹑統戰政策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撥出了一筆專款幫助群眾發展生產和解決生活困難。所有這些﹐對於扭轉困難局面﹐團結群眾﹐安定人民生活﹐ 恢復與發展生產﹐起了很好的作用。但是﹐當時由於“左”的思想影響﹐平叛鬥爭擴大化的問題沒能徹底糾正﹐還遺留¨不少問題﹐許多善後工作沒有很好去做﹐還有一批案件尚未復查。1964年﹐隨¨民主革命補課和“四清”運動的開展﹐糾正平叛擴大化的工作就中斷了。尤其在“文化大革命”十年動亂期間﹐由於林彪﹑ “四人幫”推行極左路線﹐黨的民族政策遭到破壞﹐民族統戰工作被取消﹐民族區域自治有名無實﹐民族平等團結被踐踏﹐不僅使原來糾正錯誤所取得的成勣損失殆盡﹐而且使平叛鬥爭擴大化遺留的問題變得更加嚴重和複雜﹐致使這個歷史遺留問題拖了20年未得解決。

1960 年中共西藏工委書記張經武向中共中央報告時也承認﹕昌都地區捕訓的人佔該地區總人口的4.7%弱。其中錯捕的﹐佔已捕的5%﹐可捕可不捕的佔已捕的10- 15%。那曲地區捕訓的人佔該專區已開展工作的地區人口的4.4%﹐其中錯捕的也不少。其他地區情況好些。現在昌都﹑那曲捕人已經停下來﹐各地正集中全力糾偏和清理積案。他還報告﹕各地普遍忽視上層統戰工作﹐對有的未叛上層人士未安排工作(做官—-引者)﹐有的雖安排了﹐但不適當(官太小—-引者)(21)。

毛澤東時代的中共﹐一貫越左越好。何況1959 年毛發起“反右傾”運動﹐1960年西藏工委把日喀則分工委書記﹑副書記﹑秘書長全部定為“右傾機會主義反黨集團”(22)﹐誰敢不左﹖西藏那麼大﹐各地形勢當然不可能一樣。有的地方叛亂嚴重﹐有的地方叛亂不嚴重﹐有的地方未叛亂﹐有的地方本身未叛亂﹐但有叛軍路過。叛亂嚴重的地方﹐平叛搞得轟轟烈烈﹐那裡的共軍共幹就受到上司的嘉獎﹐就可陞官。其他地方如不轟轟烈烈﹐那裡的共軍共幹就會受到批評﹐甚至被視為“右傾”﹐受到處分﹐至少不能得到嘉獎與陞官。這就促使後者想方設法發現﹑製造敵人。民改也一樣﹐班禪那裡未叛亂﹐本應和平改革﹐但是不鬥人﹑不抓人﹐那算什麼革命﹖日喀則分工委被定為“右傾機會主義反黨集團”的罪名就是民改中“右傾”。為了轟轟烈烈﹑陞官受獎﹐只好對班禪集團開刀。毛澤東曾承認﹐中共搞運動有一種“窮漢捉虱子﹐越多越過癮”的阿Q式的習慣(23)﹐阿Q就因自己衣服上捉到的虱子不如王鬍多而失望﹑不平﹑憤慨﹐覺得大失體統。中共鬥人﹑抓人﹑整人﹑打人也是越多越兇越好越有成勣。

從班禪的描述還可看出共幹的勢利和崇洋媚外。達賴喇嘛不過逃到了印度﹐他的代表團回藏就受到如此隆重的禮遇﹐似乎他們都成了高鼻子﹑藍眼睛的洋大人。同時還可看出﹐班禪的等級觀念是何等根深蒂固﹐至死念念不忘舊西藏時他(準確地說是他的前世)的特權與威風。他忘記了﹐他和他父親在舊西藏時受到達賴集團的排斥 ﹐根本得不到承認﹐也根本進不了西藏﹐他和他父親在舊西藏一天也沒有威風過。是中共逼迫達賴喇集團承認了他﹐又派兵護送他進藏即位﹐給他高官厚祿﹐讓他和他父親大耍威風。班禪的嫉妒心與攀比心完全用錯了地方﹐說明他毫無自知之明。不過由此可見藏人的嫉妒心與攀比心何等強烈﹐連堂堂班禪大師也無法免俗。

二﹑ “大漢族主義”。《七萬言上書》說﹕有漢幹說﹕“藏族是一個被宗教和民族自尊心陶醉了的頑固民族。”他們“以藏文新詞不夠為借口”﹐“忽視藏文”﹐“認為一切舊的都是落後的﹐骯髒的和無用的”﹐“嘲笑藏裝”﹐“對婦女的手飾﹐男人的辮子表現出不喜歡的態度﹐致使無法繼續穿戴和留下去﹔對屋牆外的粉刷(藏人愛在牆上刷佛徽—引者)﹑屋頂的旗桿(經幡—-引者)﹑婚喪送禮﹑廟會敬神﹑節日娛樂和民間體育等也看做無益多餘的﹐致使大部分停頓了等”。“在藏族中也有一些滑頭巧語﹑隨機應變﹑私利燻心之輩﹐在大漢族主義者面前逢迎裝相”。

三﹑ “反對宗教”。《七萬言上書》說﹕“在西藏的各寺廟內發動‘三反三算’運動時﹐在實際工作中增加了反對宗教本身﹐並將其放在了主要地位。”“對公開表示了信仰宗教的人﹐戴以迷信分子和不喜歡革命等各種帽子﹐進行無法忍受的沒頭沒腦的鬥爭和打擊。”“在深山禪庵與寺廟中有許多從事終生悟靜修禪﹐嚴守教行的虔誠教徒﹐他們視紅塵諸事為毒樹﹐悲觀厭世﹔由於革命事業也是紅塵之事﹐所以他們很少有人對之表示歡迎或積極的態度﹐這是不足為奇的﹐是可能有的﹐正常的。但是幹部則認為他們有頑固不化的反動思想的基礎﹐把不少這類教徒予以管制或關押等。”“除去四大寺等被保護的極少數寺廟外……一部分漢族幹部出主意﹐藏族幹部動員﹐積極分子中的不明事理的人充當執行者﹐盜用群眾的名義或戴¨群眾的面具﹐掀起了消滅佛像﹑佛經﹑佛塔等的滔天浪潮﹐把無數佛像﹑佛經﹑佛塔燒燬 ﹐拋入水中﹐扔在地上﹐拆毀和熔化﹐對寺廟﹑佛堂﹑瑪尼堆﹑佛塔恣意進行了瘋象闖入般的破壞﹐盜走了許多佛像飾品和佛像神塔體內的寶貴物品……公然無忌地污辱宗教﹐把《大藏經》用於漚肥的原料﹐專門把許多佛像和經書用於製鞋原料等”。“千方百計地使僧尼還

俗”﹐“竟有讓喇嘛站一邊﹐尼姑和俗女站一邊﹐強迫他們互相挑選”。“民改前西藏有大中小寺廟2500 餘座﹐而民改後由政府留下來的僅僅只有70多座﹐減少了97%……全西藏過去僧尼總數約有11萬多人﹐其中外逃者可能有一萬﹐剩餘約十萬人﹔民改結束後住寺僧尼權且算作有七千人﹐也減少了93%。”(班禪這裡所說的保留僧尼數與前引中共的數字相同﹐保留寺廟數與中共的數字大相徑庭﹐不知是否計算有誤﹖– –引者)“把生產列為一切事情的首位﹐老少僧眾和善僧都被支配勞動過度﹐由於那些人過去沒有勞動過﹐而處於無法忍受的境地”﹐“宗教活動(班禪特地提到了灌頂—-引者)少如白天的星星”。

四﹑餓死人。1959 年到1961年﹐“西藏連續三年獲得豐收”﹐但“初步括了合作社風”。“由於黨給予輕稅的照顧﹐愛國公糧是不重的”﹐但由於浮誇風﹐把虛報的產量指標作為根據﹐徵收愛國公糧﹐挖了過去的存糧﹐“致在西藏的一些地方發生了個別人餓死的情況”。甘肅與青海省委在大躍進中大括浮誇風﹑共產風﹐大辦公共食堂﹐餓死了大批藏人(以及漢人與其他少數民族—-引者)。

正如前引戈茨坦與戈倫夫指出的﹐西藏的宗教本與農奴制難分難舍﹑互為支柱﹐就像歐洲中世紀的天主教會與封建制難分難舍﹑互為支柱一樣。中共要連根剷除政教合一的農奴制﹐勢必限制西藏的宗教﹐最大限度地削弱其影響。加以西藏的寺廟本身就是農奴主﹐擁有大批土地﹑牲畜和農奴﹐還放高利貸。中共要解放寺廟的農奴﹐ 也得向寺廟開刀。何況有許多寺廟參加了叛亂。班禪面對達賴集團的排斥打擊﹐需要中共的支持﹐所以反對達賴集團的叛亂。但他作為大農奴主﹑大教主﹑藏族領袖 ﹐從根深蒂固的貴族﹑宗教﹑民族情緒出發﹐必然對平叛民改﹑限制宗教本能地抵觸。何況中共幹部在執行中層層加碼﹐攙進了根深蒂固的大漢族主義(這是幾乎所有的漢人都有的)與痞子習氣(這是靠“打土豪﹑分田地”起家的共幹特有的)。值得注意的是﹐從班禪的《七萬言上書》也可看出﹐當時西藏有許多藏族幹部與積極分子積極參與了搗毀佛像﹑佛經﹑佛塔的運動﹐開了文革初“破四舊”的先河。

1962年9月17日﹐中共中央指示﹕“這次班禪既然利用籌委會上層人士的學習會﹐向我們進行攻擊﹐我們就需要在學習會上同他們進行鬥爭”﹔“鬥爭的原則仍然應該是堅持原則﹐堅持團結﹐以鬥爭求團結”(24)。

在同年同月24日召開的中共八屆十中全會上﹐毛澤東大談階級鬥爭﹐先批彭德懷的八萬言申訴信是“翻案”﹐無中生有地說他勾結全世界反華勢力(美﹑蘇)。又批班禪﹐說他的《七萬言上書》是“階級敵人反攻倒算”(25)。

不過毛並未馬上懲罰班禪。據達賴自傳說﹐班禪在1964年3月拉薩傳召大法會上演講時說﹕達賴喇嘛才是西藏人民的真正領袖﹐並高呼“達賴喇嘛萬歲”(26)。這件事從未見中國出版物提起﹐推想起來也不大可能。自本世紀初起﹐達賴集團與班禪集團就形同水火﹐他怎會那樣說呢﹖

1964 年9月18日至11月4日﹐西藏自治區籌委會舉行第七次擴大會議﹐一些“翻身農奴代表”列席會議。會議集中火力批判班禪的“反人民﹑反祖國﹑反社會主義的罪行”﹐指責他組織了一個反革命集團﹐妄圖復辟農奴制﹐還圖謀叛國。列席會議的翻身農奴代表聲淚俱下地控訴了他殘酷壓迫﹑剝削農奴的滔天罪行。然後﹐他被押送北京﹐在全國人大會議上被批判﹐並被撤銷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和西藏自治區籌委會代主任的職務(27)﹐從此被軟禁。文革初﹐他被中央民族學院的藏族學生批鬥。1966年我去北京大串連時﹐親眼看到中央民院藏族學生召開的批鬥大會與大字報﹐除了上述政治罪名外﹐還揭露班禪虐待﹑毆打家中保姆﹐喜歡男色等事。班禪被鬥後不久就下獄﹐在秦城監獄裡關了九年零八個月(28)﹐直到1987年才重新露面。

我看到的班禪《七萬言上書》雖然是達賴喇嘛的刊物《西藏通訊》發表的﹐但我相信它是真實的﹐不僅作為班禪的原文是真實的﹐原文所寫的事也是真實的。但某些西方記者對平叛的描述則是一派胡言。美國記者艾夫唐說﹐拉薩平叛使一萬人喪生﹐城里所有男性藏人幾乎都被捕﹐中國人將幾千具屍體堆在羅布林卡燒了三天﹐臭氣燻天(29)。法國記者董尼德說﹐至少一萬人死亡﹐中國人在羅布林卡焚燒屍體﹐布達拉宮變成殘垣斷壁﹐色拉寺被夷為平地(30)。當時拉薩只有二萬多人口﹐加上外來的叛軍﹐也不過三萬多﹐怎麼可能有一萬人被殺﹖4月15日﹐中共在拉薩召開群眾大會﹐擁護中國國務院3 月28日發佈的解散噶廈政府﹑責成解放軍平叛的命令﹐有二萬多藏人參加。如果拉薩的男性藏人都被捕了﹐這樣的會開得起來嗎(31)﹖我在八十年代初去布達拉宮和色拉寺參觀過﹐發現那裡完好如舊。又看過六十年代初攝制的電影記錄片﹐發現那時布達拉宮仍巍然屹立。艾夫唐與董尼德當時並未去拉薩現場調查﹐這些謊言顯然都是從達賴喇嘛那裡批發來的(他們都採訪過達賴喇嘛)。

_ 4、中共消滅了120萬藏人嗎﹖

達賴喇嘛從1991年起一貫反復聲稱﹕中共消滅了120萬藏人(32)。“西藏流亡政府”還在《以事實證明西藏的真相》裡開列了明細表(時間範圍是1949年到1979年)﹕
亡原因 衛藏 康區 安多 總計
獄中折磨 93560 64877 14784 173221
被槍決    28267 32266 96225 156758
死於戰場 143253    240410    49042 432705
死於飢餓 131072    89916 121980    342970
被逼自殺 3375 3952 1675 9002
批鬥致死 27951 48840 15940 92731
總計 427478    480261    299648    1207387

據“西藏流亡政府”解釋﹐這裡的“衛藏”指西藏自治區中西部﹐“康區”指西藏自治區的昌都地區﹑四川西部﹑甘肅南部和雲南北部﹐“安多”大致指青海省(33)。

中共在30 年裡殺死﹑鬥死﹑逼死﹑關死﹑餓死了120萬藏人﹐這確實是駭人聽聞的罪行。這個數字經西方媒體大量引用﹐在西方激起了公憤﹐有人甚至把它與希特勒殺猶太人相提並論(34)﹐無怪乎西方人幾乎一邊倒地同情達賴喇嘛與西藏獨立。然而當我把中共統治下的藏族人口增長速度與同期中國人口增長速度加以比較時﹐卻產生了懷疑。

據1950 年11月3日噶廈政府要求聯合國“制止中國侵略”的呼籲信稱﹐當時藏族人口不足三百萬(其原文是﹕a weak and peace loving people, hardly exceeding 3 million)(35)。這個數字不可能是當時噶廈政府實際控制區(大致上相當於今日的西藏自治區)的人口數字﹐而是當時全體藏族的人口數字。當時噶廈政府實際控制區的人口據戈茨坦說是“至少一百萬”(這個數字包括昌都地區)(36)﹐據國民黨政府內務部1947年估計是一百萬(37)﹐據噶廈政府自己 1953年上報中國政府的數字是一百萬(這個數字不包括昌都地區)(38)。到了1987年9月21日﹐達賴喇嘛在美國國會人權委員會演講時稱藏族人口六百萬(39)。由此可見﹐藏族人口在中共統治的頭37年中翻了一番還多。

又據中國科學院國情研究報告《生存與發展》﹐中國人口 1949年為5.4億﹐1987年為10.8億﹐從1949年到1987年自然增長率年均 1.834%(40)。由此推算出1986年中國人口為10.6億﹐可見中國人口在中共統治的頭37年中只增長了96%﹐比藏族人口同期增長率低了至少四個百分點。

中共1949 年建政以後消滅(殺死﹑鬥死﹑逼死﹑關死﹑餓死)了多少中國人(絕大多數為漢人)﹖丁抒研究大飢荒的專著《人禍—-“大躍進”與大飢荒》根據中國政府近年來公佈的六十年代的人口統計數字估算﹐三年大飢荒期間“非正常死亡人數”至少3500萬人﹐很可能與4000萬“相去不遠”(41)。叢進的《曲折發展的歲月》說﹕“1959年至1961年的非正常死亡和減少出生的人口數﹐在4000萬人左右。”金輝說﹕“僅僅中國農村的非正常死亡人數﹐就可能達 4040萬。”又據《歷史不再徘徊》估計﹕“低限值也在4000萬人”(42)。我現在假設在中共統治下共餓死4500萬人。被中共殺死﹑鬥死﹑逼死﹑關死的人數沒有可靠的統計。據胡耀邦任中共中央組織部長時估計﹐文革中各種形式的非正常死亡人數約200萬(43)。文革是中共殘害人民最大最久的一次運動 ﹐幾乎家家有人挨整﹐毛澤東統治中國27年﹐文革就佔了十年。中共殺人第二多的運動當數五十年代初與土改同時進行的鎮壓反革命運動﹐據勞改專家吳弘達考證 ﹐由毛澤東起草的以中共中央名義於1951年5月16日簽發的《中共中央關於第三次全國公安會議決議的通知》以及這次會議的文件說﹕“關於殺反革命的數字 ﹐必須控制在一定比例以內﹐在農村中﹐一般不應超過人口的千分之一。……在城市中殺反革命﹐一般應低於人口的千分之一﹐以千分之零點五為適宜。”吳根據當時中國人口(5億多)﹐推算出實際殺人數在50萬到100萬(44)﹐我取100萬。在鎮反運動中有更多的人被判刑﹐其中許多人死於勞改﹐還有許多人(包括其家屬)自殺﹐假設也有100萬﹐則鎮反死了200萬人。中共整人第三多的運動是1957年的反右運動﹐共打了55萬右派﹐加上準右派﹐共約100萬人(45)。名義上對右派不開殺戒﹐但許多人(包括其家屬)自殺﹐許多人死於勞改﹑勞教或其他形式的折磨﹐假設有50萬人死於非命。此外還有“三反五反”﹑ “反右傾”﹑“六四”等運動﹐假設也死了50萬人﹐則共計500萬人。我現在將這個數字翻一番﹐即中共殺﹑逼﹑關死了1000萬人﹐加上餓死的4500萬 ﹐就是5500萬。

由此可見﹐中國人口在失去其1949 年基數的10%(5.5千萬比5.4億)的情況下﹐在中共統治的頭37年中增加了96%﹔而藏族人口在失去其1951年基數的40%強(120萬比不足 300萬)的情況下﹐在頭37年中增加了至少100%。由此可以近似地算出﹐在中共統治的頭37年中﹐中國人口實際增加了1.19倍﹐即從4.85億(5.4億–0.55億)增加到10.6億﹔而藏族人口實際增加了2.33倍﹐即從180萬(300萬–120萬)增加到600萬。換言之﹐在中共統治的頭37年中﹐藏族人口的實際增長率是中國人口的實際增長率的1.96倍﹐幾乎高了整整一倍。無論從世界人口史看﹐還是從醫學上﹑生理上看﹐這都是驚人的奇跡。(按中國人口包括藏族人口﹐但藏族人口僅佔中國人口的0.5%﹐所以藏族人口增長率對中國人口增長率的影響可以忽略不計)如將藏族由於自然條件特別嚴酷因而在歷史上人均壽命就比漢族短得多(見第一章引戈倫夫的話)的因素考慮進去﹐這個奇跡就更加驚人。

對於這個奇跡﹐可能的解釋只有兩個﹕要麼是中共在消滅了120萬藏人以後﹐給予剩下的藏人以極其優厚的生活﹑醫療條件﹐使他們能以兩倍於漢人的速度高速增長﹐想必達賴喇嘛都不會接受這樣的解釋﹔要麼是中共並未消滅那麼多藏人﹐所以藏人能以高於中國人口平均增長率的速度增長﹐這也證明中共對藏族的迫害還不如對漢族的迫害嚴重。

1998 年5月3日我在紐約“《天葬》討論會”上說了上述意思﹐當時在場的藏獨人士阿沛晉美後來說﹕“按人口比例來算﹐這個數據(指中共消滅了120萬藏人— -引者)太高了﹐我對這個數字始終是有保留的。我個人估計﹐整個藏區—-包括西藏三地區(即“大西藏”—-引者)﹐大概有三﹑四十萬人(被中共消滅—-引者)。(46)”

那麼中共究竟消滅了多少藏人呢﹖估計應低於被中共消滅的1949 年中國人口基數的比例(10%)﹐所以藏人在中共統治下仍然能以高於中國人口平均增長率的速度增長。既然1950年底藏族人口“不足300萬”﹐那麼被中共消滅的藏人應不足30萬。考慮到藏人由於自然原因在歷史上壽命就比漢人短得多﹐估計此數低於20萬。當然中共殺死(其中大部分當死於平叛戰場)﹑鬥死﹑ 逼死﹑關死﹑餓死不足20萬藏人也是滔天罪行。須知據張蔭棠估算﹐西藏人口自乾隆初年到光緒年間的170餘年內﹐也只減少了80萬(47)。不過不足20 萬離達賴喇嘛所說的120萬究竟相去甚遠。歷史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難道為了西藏獨立﹐可以違背佛教的“妄語戒”﹐將事實誇大五倍以上﹖無怪乎戈茨坦認為﹐達賴喇嘛對於中國在西藏“侵犯人權”與“種族絕滅”的攻擊“常常誇大其辭﹐遠離事實”(48)。

我在1953年3月號《北京之春》上對“中共消滅了120萬藏人”提出質疑(49)後﹐有個漢族女人在1998年3月15日當面向達賴喇嘛轉達了我的疑問﹐她說﹕“另外一漢人對西藏流亡政府說的中共統治西藏以來有一百多萬藏人遭到殺害這個數字表示懷疑。”達賴喇嘛回答道﹕

關於有120萬藏人遭殺害的說法﹐這裡有兩個前提﹐第一是這些人不完全是在戰場上打死的﹔第二﹐不是說某一個年限﹐比如說某一年殺死了一百多萬人。

這個數字是從中國軍隊進入西藏﹐1983 年以前﹐這一期間﹐由於中國人進入的原因而死亡的藏人人口數字。這個數字中包括戰死的可能有20萬人左右﹐還有許多人死在獄中﹐比如說達賴喇嘛的醫生﹐他被關進監獄時﹐一同被關押的大約百餘人﹐活著回來的不過十幾人而已﹐其他很多人是餓死的。由於飢荒﹐安多那一片大約是在1959年期間發生大飢荒﹐大批的藏人餓死﹐今天所謂的“西藏自治區”是在1966年﹑1967年文化大革命期間有大批的人餓死﹐像這樣的情況一直到1983年﹑84年為止。還有許多人是經受不起侮辱虐待﹐自殺了。

我們通過調查﹐是很多人來報告﹐說我們地區有多少村莊﹑多少家庭﹐有多少多少人死了﹐他們是怎麼死的。我們收到很多材料和數字﹐把這些數字統計起來 ﹐就形成了這種大約有120萬西藏人死去的推算。這是中國人進入西藏以後﹐到1983年為止﹐這幾十年來﹐由於各種受迫害的原因死去的人口統計數字。

我們西藏流亡政府在這本書裡有有關的統計數字﹐可能上報來的統計數字有一些重疊﹐例如某一件事情﹐有兩個人來報告﹐因此重疊了。像這樣的事情是技術性的﹐難免的(50)。

達賴喇嘛說“中共消滅120 萬藏人”的時間範圍是中共進藏到1983年﹐而“西藏流亡政府”發佈的《用事實證明西藏的真相》卻說其時間範圍是1949年到1979年﹐我們應該相信哪一個呢﹖不管時間範圍如何﹐“中共消滅120萬藏人”都是彌天大謊。時至今日﹐達賴喇嘛仍然罔顧妄語戒﹐堅持這樣的彌天大謊。這也難怪﹐他作為“人權鬥士”的世界聲譽就是建立在“中國消滅了120萬藏人”等彌天大謊之上的。如果他承認這是謊言﹐他就會在全世界面前聲譽掃地。

如前所述 ﹐西藏的叛亂起因於中共企圖廢除農奴制﹑解放農奴與奴隸﹑實行孫中山說的“耕者有其田”。這本是與法國大革命﹑林肯解放黑奴﹑麥克阿瑟二戰後在日本進行的土地改革及蔣介石在台灣進行的土地改革一樣合乎歷史潮流﹑尊重人權﹑申張正義﹑實現社會公正的行為。不幸的是﹐中共一開始就在西藏外圍採用了法國革命式的暴力方式﹐從而激起了美國南方奴隸主式的叛亂。在平叛民改中﹐中共又濫殺﹑濫關﹑濫鬥無辜或不該殺﹑關﹑鬥的人﹐同時又企圖消滅客觀上確實與叛亂及農奴制糾纏在一起的﹑但被藏人包括農奴與奴隸視為命根子的喇嘛教﹐這就是李澤厚所說的“歷史主義與倫理主義的二律背反問題”(51)。中共的平叛民改本是為了把最基本的人權—-人身自由交還給農奴和奴隸﹐結果侵犯了農奴主﹑喇嘛和部分受農奴主蒙蔽﹑脅迫或完全無辜的農奴與奴隸的人權 ﹐這真是個難解的怪圈與悖論。然而法國大革命與美國南北戰爭不也殺死了許多王室成員(包括國王與王后)﹑貴族﹑保王黨人﹑教士﹑革命黨人﹑市民﹑奴隸主以及受其蒙蔽﹑脅迫或完全無辜的平民﹑農奴與奴隸嗎﹖“歷史本就在這種悲劇性矛盾中行進”(52)。

撇開手段﹐單看結果﹐平叛民改至少做了兩件好事﹕一是給農奴與奴隸以人身自由﹐這是比思想﹑言論﹑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自由更為基本的人權 ﹔二是在西藏做到了耕(牧)者有其地(牧場與畜生)﹐從而不僅實現了社會公正﹐還解放了生產力。舊西藏的農奴制使農奴沒有任何生產積極性﹐他們在主人的自營地上怠工偷懶﹐甚至故意破壞﹔或者大量逃亡﹐致使部分莊園土地荒蕪﹑無人耕種。而老實耕種的農奴則不堪重負﹐未老先死。阿沛阿旺晉美說﹕“記得在四十年代﹐我同一些知心朋友曾多次交談過西藏舊社會的危機。大家均認為照老樣子下去﹐用不了多久﹐農奴死光了﹐貴族也活不成﹐整個社會就將毀滅。因此﹐民主改革不僅解放了農奴﹐解放了生產力﹐同時也拯救了整個西藏。(53)”連艾夫唐也不得不承認﹕“叛亂後的最初幾年﹐農業生產大幅度提高。(54)”達賴喇嘛和 “西藏流亡政府”天天都在攻擊中共﹐但他們從來不敢攻擊廢除農奴制﹑解放農奴與土地改革本身﹔反而假惺惺地標榜他們本來也打算作這樣的改革﹐可見中共的改革確實是合乎歷史潮流的事情。

林田1959年去山南採訪時﹐親眼看到農奴與奴隸“翻身”的景像。他在日記裡寫道﹕

六月十日

凱松谿卡(“谿卡”是藏語“莊園”的譯音– –引者)今天舉行鬥爭叛亂分子﹑地方惡霸的群眾大會。從早上起﹐谿卡的大門裡﹐雙行道的樓梯上﹐人來人往﹐進進出出。本谿卡和外谿卡的農協籌委會委員﹐ 赤腳的婦女﹐戴破呢帽的男人﹐頭髮蓬亂﹑滿臉黑鬍鬚的老農奴都來了。中午﹐男女老幼集合在莊宅前的樹蔭下﹐大會開始了。當了叛匪小頭目的谿堆(谿卡經理- —引者)﹑索康(噶廈政府的首腦﹐已逃亡—-引者)在凱松谿卡的代理人逃跑了。現在﹐跟著谿堆作了許多壞事的根保(谿卡小頭目—-引者)和小惡霸平措占堆被帶到了會場前﹐面對大家垂頭站立。尼瑪次仁﹐那個從八歲起就給扎西家當差徭的小伙子﹐新當選的農協籌委會主任﹐今天第一次穿上了皮靴子﹐臉也洗得乾乾淨淨﹐站在一張滿是油泥的小桌子前講話了﹕“諸位鄉親們﹐現在大會開始了。過去﹐貴族索康﹑谿堆﹑根保﹑壞人坐在上面﹐把我們踩在下面﹐剝削﹑ 壓迫了我們多少年﹐最後發動了叛亂﹐阻擋我們翻身。現在﹐中央政府和解放軍幫助我們把他們打垮了﹐趕走了﹐消滅了。我們從地下站起來啦﹗我們第一次舉行這樣的大會﹐鬥爭壞人。……”接著他歷數根保和平措占堆跟著谿堆幹壞事的罪行﹐然後說﹕“我們的苦﹐像河水一樣﹐不知流了多少年﹐今天還在流﹐今天﹐我們要把苦水倒出來﹗”

尼瑪次仁一講完﹐烏金又走上來﹐說﹕“今天我們開大會﹐就是要本著天下一家人的精神鬥爭這兩個壞蛋﹐過去我們有苦有冤不敢說﹐今天剝削階級滅亡了﹐ 以前被他們當成地下虫子的人﹐現在得到了自由……。平措占堆﹑根保作了許多壞事。以前他們跟著谿堆打人罵人﹐叛匪佔據時﹐幫助叛匪搶東西。叛匪逃跑時﹐他們幫助叛匪把砲彈箱子藏在草裡。把谿卡倉庫里的貴重東西﹑糧食偷運到自己家裡﹐那都是我們的血汗啊﹗……”

一個老媽媽站起來揭發﹕他們還藏了許多槍﹐勾結反動派﹐準備讓反動派打回來。

一個名叫白幹的青年站起來﹐呼呼喘氣﹐說不清話﹐斷斷續續地說﹕我被他們打得說話不行了。我和姐姐從地裡回來﹐拾了他田裡的一穗莊稼﹐他就把我和姐姐毒打一頓。

一個蓬頭垢面的小姑娘站起來就嗚嗚哭了。她是十三歲的孤兒白瑪玉珍。父親是個窮差巴﹐她很小時父親出差病死在外邊﹐媽媽背¨她支差種地。一次媽媽割草時﹐和領主的狗腿子平措占堆吵起來﹐這惡霸就把她媽媽打得死去活來﹐媽媽流著鮮血爬回家來﹐第二天就死了﹐臨產的孩子也死在肚子裡了。白瑪聲淚俱下地哭訴¨﹐一個白髮蒼蒼的老婆婆﹐瞪直了眼睛﹐淚水順著枯瘦的臉向下流﹐她張開兩手﹐嗆地呼天﹕“我請共產黨﹑人民政府﹑諸位鄉親們替我們作主﹐……我的兩個外孫女﹐ 可憐的孩子﹐沒有媽媽了﹐她們的媽媽被野獸吃掉了﹗這些野獸就是索康﹐就是勾結叛匪的谿堆和他的狗腿子平措占堆……。”全場男女老幼都哭了。這老婆婆就是小白瑪的外婆﹐她說出了農奴們的共同遭遇。悲憤的呼聲像春雷一樣響了起來﹕“打倒萬惡的奴隸制度﹗”“消滅剝削壓迫﹗”

本來會前已經講好﹐鬥爭大會上只動口﹐不動手﹐還規定了不准帶鐵器和棍棒。

誰知烏金聽著聽著﹐走到前邊﹐突然從懷裡掏出一根短棒﹐朝半跪半坐的平措占堆背上打去。這個高個子麻子惡霸挨了這一下﹐就勢向前一倒﹐碰得鼻破血流。這樣一來﹐原來憤怒的群眾﹐有些卻一下子轉為可憐起這小惡霸來了。這小惡霸家裡的一個小朗生﹐一個臉像小黑鬼﹑衣服破成條的小姑娘﹐平日不知挨了主人多少毒打﹐ 現在卻哇哇哭¨為主人求情了。但也有人為烏金助威﹕“打得好﹗打得好﹗”

尼瑪次仁把烏金拉到一邊。請大家繼續控訴參加叛亂的反動領主及其代理人的罪行。怒潮繼續在會場上激蕩。

八月五日

今天凱松谿卡農民舉行慶祝民主改革勝利大會。……慶祝大會開始了﹐三十多個小學生﹐穿花衣﹐戴金絲帽﹐拿著花束﹑樹枝﹐準備跳舞的婦女﹐也穿起了紅綠綢衫﹑新靴子﹐笑容滿面﹐他們多半是朗生﹐今天要儘情歡樂。其餘男男女女坐了一大片﹐在帳篷蔭涼下。

阿旺講話了﹐這個窮差巴﹐九個孩子﹐老婆多病﹐經常一家人餓肚子﹐現在﹐有政府幫著﹐不愁吃穿了﹐差地屬於自己了﹐一切負擔廢除了﹐從心底裡樂。兩個月來﹐ 他作為農會副主任﹐領導全村農民大鬧翻身。今天﹐他穿著新的氆氌衣﹑皮靴子﹐端端正正站在台前﹐他說﹕今天﹐我們已經得到很大勝利﹐讓我們儘情慶祝。每到這個時候﹐正是“望果節”(豐收節)﹐可是往年望果節﹐正是我們絕炊斷糧﹐望著莊稼愁交租完債的時候﹐今天﹐我們在這個帳篷裡﹐穿著這樣的新衣服﹐心裡這樣痛快﹐這是過去不曾有過的。這都是共產黨領導我們得到的。

群眾代表次旺扎西講話了。他分地那天﹐站在油菜田裡只是笑。今天他說﹕以前我們連手指大一塊地也沒有﹐如今每家分了十幾﹑二十幾或三十多克地﹐沒有牲口﹐分了驢馬﹐沒有傢俱﹐分了傢俱﹐為啥不心花怒放呀﹗……

拉珠講話了﹐這位滿臉鬍鬚的六十歲的老人﹐說﹕“共產黨領導我們翻身勝利了﹐我這老頭子來祝大家﹕‘扎西得來平桑錯﹗’(吉祥如意)。在舊社會﹐拿我來說﹐幾歲作差徭到十五歲﹐領主給我一塊差地﹐可是我出比這塊地還大還重的差。又壓上一大筆債﹐大家知道﹐這債不是我欠的。

“藏政府也好﹐貴族活佛也好﹐他們的肚子是填不滿的﹐百姓多少東西也填不滿他們的肚子。

“我們在草地上放個馬﹐他們說草地是他們的﹔我們在樹林裡拾個柴棍﹐說樹林是他們的﹔我們走的路也是他們的。現在﹐我們走在路上﹐再不必向他們彎腰吐舌了(藏人表示恭敬的習慣行動—-引者)﹐遇見貴族老爺﹐我們可以大搖大擺從他們身旁走過了。土地﹑森林﹑道路﹐一切都是我們人民的了﹗

“烏拉廢除了﹐差役取消了﹐朗生解放了﹐土地分給大家了﹐債契燒掉了﹐西藏地方舊政府千百年來壓在我們身上的重擔﹐新政府成立兩個月就全卸掉了﹐這都是共產黨給的﹐我們要在黨領導下﹐團結得緊緊的啊﹗有今天﹐是不容易的﹐而明天﹐更要我們努力﹐只有團結才能保住果實﹐建設新生活。”這老人講得多好啊 ﹗

分工委王運祥書記講話祝賀。他告訴農民三件事千萬記牢。第一﹐要跟黨走﹔第二﹐要團結﹔第三﹐要警惕反動的階級敵人﹐保住果實﹐發展生產。

大家向毛主席像和分工委二位書記獻了哈達。

歌舞開始了(55)。

可能是經過了翻譯加工(由藏語翻成漢語)﹐這些藏農的話都有黨八股的味道。不過還是可以看出﹐西藏的翻身農奴對毛澤東和共產黨是衷心感激﹑真心擁護的。因為後者確實在那時給了他們做人的尊嚴和切身的利益﹐即便是達賴喇嘛以來世天堂的名義也無法叫他們放棄毛與中共給他們的尊嚴與利益。這就是為什么西藏的老翻身農奴會對我說﹕“毛主席的恩情是永遠不能忘記的。”“打土豪﹐分田地”本是中共贏得漢農支持﹑打敗蔣介石的法寶﹐用在西藏也同樣成功。蔣介石因而吸取教訓 ﹐亡羊補牢﹐在台灣進行土地改革。又因他手裡有日本人留下的企業﹐使他有資本贖買地主的土地﹐實行和平土改。蔣介石死後﹐台灣的老農披麻帶孝﹐跪在路旁給他送靈。毛死後﹐西藏的翻身農奴也痛哭流涕。假如中共當初在西康﹑青海藏區不急於土改﹐或一開始就在那裡實行贖買土改﹐西藏叛亂是否能夠避免呢﹖中共平叛雖然合法(國際法)﹐但後遺癥極其嚴重。特別是讓達賴喇嘛逃亡印度﹐從而使西藏問題再度國際化﹐這是毛澤東的頭號失策。他只知道馬列主義﹑階級鬥爭和孔孟之道﹐根本不懂文化心理學﹑藏人的民族文化心理結構和思維方式﹐過於低估了西藏宗教的影響﹐過高估計了自己的威力。他從來不曾想到﹐翻身農奴的感恩心理並不能遺傳給新一代藏人﹔他那套窮共產主義的經濟模式會導致身後的改革開放﹑ 崇洋媚外﹔達賴喇嘛會借助於洋人的威力重新在西藏發動騷亂(不拿槍的叛亂)。如果毛一開始就對全體藏族農奴主實行贖買土改﹐也許叛亂就不會發生﹐達賴喇嘛就不會外逃﹐西藏問題就不會國際化﹔如果毛在平叛民改後把經濟搞得很成功﹐以致中國毋需改革開放﹑崇洋媚外﹑仰人鼻息(這是窮國對富國開放的必然結果)﹐ 那麼達賴喇嘛在外面也就無隙可趁。他想不到的事情太多了……

_ 5、文化大革命

文化大革命使平叛民改這場以道德代價換取歷史進步的悲劇變成了鬧劇。文革既是毛澤東利用﹑愚弄人民打擊﹑清除政敵﹐從而導致中共內部瘋狂地爭權奪利 ﹑自相殘殺的醜劇﹔也是毛煽動﹑愚弄人民殘害精英﹑毀滅中西精英文化的鬧劇(56)﹔更是毛殘酷迫害﹑鎮壓人民其中包括被他利用﹑煽動﹑愚弄過的人﹐強化其法西斯獨裁統治的悲劇。全面論述西藏的文革過程﹐特別是其中令人眼花繚亂的派別鬥爭﹐不是本書的任務﹐那可以寫一本與本書一樣厚的書。本書只能作一簡述 ﹐¨重討論與西藏問題有關的事件。

1966 年8月18日毛澤東在天安門首次接見紅衛兵後﹐北京紅衛兵掀起“破四舊”(舊思想﹑舊文化﹑舊風俗﹑舊習慣)﹑“橫掃一切牛鬼蛇神”的高潮﹐中央民族學院的藏族紅衛兵先鬥班禪﹐然後殺回西藏。在他們以及陜西咸陽西藏民族學院藏族紅衛兵的鼓動下﹐藏人搗毀了除布達拉宮等八個著名寺廟以外的所有寺廟(那八個寺廟未毀是因為中共派兵保護)(57)﹐連扎什倫布寺裡歷代班禪靈塔內的木乃伊也被藏人扔出來喂狗(這是我八十年代初去參觀時聽當地藏人說的﹐不過扎什倫布寺的建築與世界最高的銅佛—-強巴佛卻完好如舊)。所有“階級敵人”—-貴族﹑噶廈官員﹑活佛﹑叛匪及其家屬都再次遭到批鬥﹑游街﹑抄家﹑示眾﹑ 毆打﹑侮辱﹔所有僧尼都遭到批鬥﹑污辱﹐被迫還俗﹔所有民間佛教用品—-瑪尼堆﹑經書﹑經幡﹑佛龕﹑佛像等也幾乎全部被搗毀﹔所有宗教活動都被禁止﹔ 連類而及﹐所有民間節日﹑歌舞﹑藝術(包括說唱藏族史詩《格薩爾王傳》﹑民族手工藝品生產)﹑甚至集市貿易也全部被取締﹔在城鎮裡﹐連藏裝也幾乎絕跡﹐代之以中山裝與軍便裝(這都是我在西藏時聽過來人說的)。

不過我對艾夫唐大肆宣揚的紅衛兵強姦藏女的說法深感懷疑。他說﹕

早在1966 年8月就出現了輪姦。紅衛兵將扎木四百戶藏人的女孩脫得一絲不褂﹐在外週游﹐開鬥爭會﹐最後將她們全姦污了。……1966年至1967年冬季﹐革命造反派來到拉薩北面的那曲﹐在這裡他們對大批游牧民也犯下了類似暴行。……婦女們全身脫得精光﹐五花大綁站在結冰的湖面上﹐還有人看守。一位名叫卡瑪夏拉的男牧民和他的女兒次仁卓瑪被迫當眾發生關係。在山南各地區也發生了相類似的暴行﹐……日喀則的強姦和打人事件更多(58)。

眾所週知﹐文革是一場以禁欲主義為特色的運動。文革初漢族紅衛兵曾把裙子﹑緊身褲當作“四舊”來破除﹐因其有性感之嫌﹔凡是有過“男女問題”的人都被當作 “壞分子”批鬥﹑游街﹔所有裸體或半裸體的繪畫與雕塑﹑描寫愛情的小說與電影﹑性醫學著作都被當作“資產階級腐朽文化”而燒燬或禁止。北京紅衛兵在“紅八月”(1966年8月)裡打死了數千“牛鬼蛇神”﹐卻未聽說有過強姦或當眾脫光婦女衣服的事件。在那時漢族紅衛兵的心裡﹐所有涉及性或色的語言﹑行為﹑乃至戀愛都是十惡不赦的罪行﹐他們怎麼可能跑到西藏去當眾脫光幾百婦女並集體輪姦呢﹖即便是中央民族學院的藏族紅衛兵也不可能做出這樣的事。所以這類事即便有﹐也是藏族流氓幹的。

早在1966 年6月1日毛澤東下令廣播聶元梓等人的大字報後﹐西藏的幹部職工就紛紛給領導貼大字報﹐並與“保皇派”(擁護領導的群眾)展開激烈的辯論。隨著全國形勢的發展﹐被攻擊的幹部的級別越來越高。自治區黨委為了“捨車保帥”﹐也不斷拋出級別越來越高的幹部供群眾批鬥﹐如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副部長兼《西藏日報》總編金沙﹑自治區黨委常委惠毅然﹑自治區黨委副書記郭錫蘭等。11月初﹐北京幾所大學和西藏民族學院的紅衛兵在拉薩貼出大字報﹐攻擊以張國華為首的自治區黨委執行了“資產階級反動路線”。1967年1月﹐在上海“一月風暴”的影響與中央文革的鼓動下﹐西藏造反派紛紛在各廳局奪權。2月5日﹐造反派“拉薩革命造反總部”(簡稱“造總”或“老造”)奪了自治區黨委與政府的權﹐把各級漢藏幹部鬥得威風掃地﹐還要揪鬥軍區司令兼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張國華。可能是毛澤東的意思﹐2月24日“中央文革”來電說﹕“張國華同志是站在毛主席革命路線一邊的﹐儘管他在工作上有缺點和錯誤﹐但基本上是個好同志。”(張國華抱病指揮了1962年中印邊界戰爭並獲大勝﹐毛因而對他高抬貴手﹑另眼相看)2月底﹐中央決定由西藏軍區接管西藏自治區黨委與政府的權力。剛好全國各地軍頭發動了 “二月鎮反(革命分子)”運動﹐張國華隨即反擊。他在3月(西藏的事總是比全國慢半拍)以“鎮壓反革命”為由﹐逮捕了“造總”的頭頭﹐奪回了被造反派奪去的各單位的權。他的行動得到了“西藏自治區無產階級革命派大聯合造反總指揮部”(簡稱“大聯指”﹐又稱“老大”)的支持﹐該組織被“造總”稱為“老保” (保守派)。3月﹐中央文革發起反擊“二月逆流”的運動。4月﹐大批北京造反派紅衛兵進入西藏﹐給“造總”翻案(又慢半拍)。5月﹐中央下令對西藏軍管。幾乎同時﹐張國華陞任成都軍區第一政委﹐主持蜀政﹐不久出任四川省革命委員會主任。林彪嫡系曾雍雅調任西藏軍區政委﹐曾給“造總”平反﹐引起支持“大聯指”的軍區副政委任榮的不滿。從此“造總”和“大聯指”各有後台﹐不斷鬥爭﹐從文鬥發展成武鬥﹐使西藏陷入極度混亂之中。必需指出﹐西藏兩派中都有漢人藏人﹐他們之間的鬥爭並非是漢藏矛盾引起的。雙方都指責對方受達賴特務控制﹐並到處大抓達賴特務。文革中在拉薩從未出現過以宗教﹑民族為訴求的騷亂。倒是 1969年﹐丁青﹑邊壩﹑尼木﹑比如等縣出現過以宗教﹑民族為旗號的暴動﹐打﹑殺解放軍和幹部﹐很快遭到鎮壓(59)。

1968 年9月5日﹐西藏自治區革命委員會與新疆自治區革命委員會同時成立﹐他們是中國大陸29個省﹑市﹑自治區中最後成立革命委員會的兩個。西藏革委會先由曾雍雅任主任﹐1970年12月﹐隨著林彪失勢﹐曾被調走﹑降職﹐由任榮接替(60)。革命委員會成立後﹐辦了幾件大事﹕

第一﹐製造敵人。以“清理階級隊伍”﹑“一打三反”﹑“清查五一六”等名義迫害漢藏幹部﹑職工﹑市民與部分農牧民。除了“反革命”﹑“農奴主”﹑ “叛匪”﹑ “上層喇嘛”等老罪名外﹐增加了“死不改悔的走資派”﹑“達賴特務”等新罪名﹐製造了大量冤假錯案。又以“補民主革命課”為名﹐在農區推翻民改時不劃富農的政策﹐補劃“富農”﹔在牧區推翻民改時不公開劃階級的政策﹐補劃“牧主”﹑“富牧”等﹐使農牧區的“階級敵人”比例由民改時規定的5%上昇到7-8%﹔ 在城鎮則推翻民改時不劃資本家的政策﹐補劃出206戶商業﹑房產﹑手工業“資本家”﹐製造出一大批新的“階級敵人”(61)。

第二﹐ 人民公社化。以“社會主義改造”為名﹐剝奪農牧民在平叛民改中分到的土地﹑牲畜。早在1960 年﹐西藏的幹部就迫不及待地要辦合作社﹐當時中共中央還比較冷靜﹐指示西藏五年內不辦合作社﹐讓藏農牧嘗到民改的甜頭。1965年起﹐西藏開始試辦初級合作社﹐冠以人民公社的名稱。1970年12月8日﹐中共中央發出由毛澤東批示“照辦”的《關於西藏社會主義改造問題的指示》﹐要求西藏“實現人民公社化”。西藏自治區革委會雷厲風行﹐用強力突擊成立人民公社。由於阻力重重﹐直至1974年10月﹐才在西藏95%的鄉辦起了人民公社(62)。

人民公社號稱“一大二公”﹐把民改時分給翻身農奴的大部分土地與牲畜收歸社有﹐只給社員留下少量自留地與自留畜。社員們在集體地裡消極怠工﹐就像農奴制時代在領主的自營地裡消極怠工一樣。人民公社又號稱“政社合一”﹐既是生產企業﹐又是政權機關﹐不僅有財權﹐還有司法權﹐也很像農奴制時代的莊園。有人說人民公社是新的農奴制﹐確有一定道理。不過集體地的收成畢竟要以“工分”的形式分配給社員﹐不像農奴制時代的“自營地”的收成全部歸領主﹔社隊幹部畢竟不能隨便打罵社員﹐不能干涉或禁止社員的婚姻﹐不能強姦女社員﹐不能拆散社員家庭﹐不能放高利貸﹐更不能買賣﹑抵押﹑贈送﹑轉讓社員﹐所以人民公社只是準農奴制。

人民公社的分配原則是“大鍋飯”﹐幹多幹少幹好幹壞一個樣﹐而人的本性是自私自利﹑好逸惡勞的﹐社員毫無集體生產積極性。中共還要他們“高原學大寨”﹐種植藏人不熟悉也不愛吃的小麥。更有甚者﹐西藏當局曾異想天開﹐要在西藏生產糖。他們投資數百萬元﹐從內地購來成套設備﹐在昌都和拉薩辦了兩個製糖廠。然後強迫藏農種植他們從來沒有見過的糖蘿蔔﹐結果收穫的糖蘿蔔在價值上還不及種青稞的十分之一。全部原料交那兩個糖廠加工﹐僅夠生產一﹑兩個月(63)。如此折騰﹐自然是民不聊生﹑家家皆盡。以致1980年胡耀邦視察西藏時﹐發現藏農牧的生活水平較之民改前並無顯著改善﹐憤怒地質問任榮﹕中央給西藏的錢都丟到雅魯藏布江裡去啦﹖

三﹑小興土木。中國政府在文革中也給了西藏許多錢﹐從1966 年到1976年﹐中國政府給西藏的財政補貼年均增長9.09%(64)。這一事實說明﹐即便在文革那樣瘋狂的時代﹐中共也並無掠奪西藏的企圖。在“填補空白”﹑好大喜功的心理驅動下﹐這筆錢被西藏當局用來小興土木﹐建造各種工程。1974年與1965年相比﹐西藏的工礦企業由80個增加到218個﹐主要工業產品由18種增加到70種﹔發電量增長6.7倍﹐水泥增長1.6倍。修通了中尼(泊爾)﹑滇藏兩條公路。修建了貢嘎﹑和平﹑邦達機場。特別重要的是﹐修成了從青海格爾木到拉薩﹑長1080公里﹑年輸油量在八萬噸以上的輸油管(65)。那些工礦企業大都像糖廠那樣虧損連連﹐據統計﹐1965年到1968年 ﹐在“三線”建設的名義下﹐共投資7273萬元﹐報廢2300萬元。1970年後﹐頭腦發熱﹑脫離實際的趨勢發展到登峰造極的地步。公開提倡“無米之炊” ﹐在拉薩﹑昌都等地建造玻璃廠﹑化肥廠﹐浪費1500萬元。又提出3年內修通拉薩到林芝的鐵路﹐結果不了了之。向陽煤礦建成後挖不出煤來﹐480萬元投資只換來一個“煤礦燒牛糞”的笑話。墨脫公路盲目上馬又下馬﹐浪費2000多萬元。當時投資的幾個電站效益也不好。塘河電站工期近十年﹐裝機6400千瓦﹐ 千瓦造價4644元﹐高於全國平均水平近20倍﹔昌都金河電站302萬元投資全部報廢。1978年前後﹐全國掀起“三年實現農業機械化”的運動﹐西藏立即建立了50多個“農機修造廠”﹐卻沒有原料﹑技術﹑管理能力與市場﹐其投資又被扔進了雅魯藏布江。不過盲目建廠也做了一點好事﹐比如當時建立西藏電力建築公司﹐就是為了解決在文革中被迫還俗的青年喇嘛的就業問題(中共稱﹕要算政治賬﹐不要算經濟賬)﹐今日該公司的總經理就是當年還俗的喇嘛(66)。那時修建的公路﹑機場﹑輸油管為西藏後來的發展打下了基礎。人民公社強迫農民大修水利也使農牧業有所發展﹐1976年與1965年相比﹐糧食產量由29萬噸增加到47萬噸﹔牲畜頭數由1701萬增加到2180萬(67)。

總而言之﹐文革是一場漫長的惡夢﹐其殘酷性足與其荒謬性媲美。廣大藏民既失去了民改的勝利果實﹐又失去了傳統宗教的安慰﹐許多人受到迫害﹐生活水平下降﹐其心中的怨恨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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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謀與虔誠﹕西藏騷亂的來龍去脈 (第八章)– 轉貼》共5件评论

1. 匿名游客的评论
March 19th, 2008 at 4:19 pm

狗屁東西,你還活在過去;真可憐
2. 魏民生的评论
March 19th, 2008 at 5:23 pm

哟哟哟,还是先搞两个小菜,烫壶小酒喝喝。酒精不但是能杀菌的,也还能清除口臭、脚臭、胳子窝臭的。最为重要的是,酒精还能让人借酒消愁,精神爽快的。
3. 匿名游客的评论
March 19th, 2008 at 7:32 pm

看你那小樣借酒消愁是對的

魏民生的评论
March 19th, 2008 at 5:23 pm
哟哟哟,还是先搞两个小菜,烫壶小酒喝喝。酒精不但是能杀菌的,也还能清除口臭、脚臭、胳子窝臭的。最为重要的是,酒精还能让人借酒消愁,精神爽快的。
4. 匿名游客的评论
March 19th, 2008 at 11:38 pm

顶楼主,转贴好文。长点,但值得花时间读。
5. hello-1的评论
March 20th, 2008 at 11:15 pm

關懷西藏 深入了解與反思

【聯合報╱王明珂/中研院史語所研究員(台北市)】 2008.03.21 02:56 am

近日來西藏拉薩發生街頭暴動,中國政府出動解放軍施行鎮壓(或維持秩序),已引起國際關注。這許多對西藏的關懷,在短時間內,或能使中國官方行動有所節制而讓狀況不致惡化,但是長期而言終究無濟於事。

關鍵在於,外界(包括中國官方)對於「藏族」或「藏區」的人類生態、歷史及當前情況了解太少。近十多年來,我經常在川西的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及青海、雲南等地進行結合人類學與歷史的研究,對此一地區有些了解,在此說明藏區的人類生態及歷史情況。

雖然有共同的藏族認同,但由於青藏高原各地生存資源都十分匱乏,在我研究的十餘年間,阿壩州與甘孜州多次發生藏族不同村落間的械鬥,最近的一次就發生在去年,為的都是爭牧場(可放牧的地方)、爭蟲草山(可挖珍貴藥材蟲草的地方);因使用槍械,所以往往死傷慘重。日昨聽說動亂已延燒到阿壩州與甘孜州,這是最讓我憂心的。由本地藏獨的口號酖聯羌、驅漢、滅回酖可知,若此動盪擴大,遭殃的不只是漢族、藏族,更是本地的回族。

我們也許會問,為何中國每年以數額鉅大的金錢、物資援藏,卻得不到廣大藏民的人心?據我的了解,其主要原因是援助多投在城市與交通建設中,地方自治政府在資源分配上又常偏袒「本族群」(藏族族群)。更重要的是,牧區藏民原來就不注重「物質」,而更注重在佛教信仰中所得之精神寄托。在我所熟悉的藏區,有些地方牧民普遍以收入的百分之二、三十,甚至五、六十捐給寺院。

一個馬爾康的教育官員(嘉絨藏族)跟我說,我去壤塘,他們跟我要援助款,我為什麼要給?給他們錢,他們都丟在寺院裡,我為什麼要給?站在唯物主義立場的中國共產黨官員(漢族與部分藏族)看來,寺院、喇嘛便是些不事生產的社會寄生蟲以及麻煩(藏獨)製造者,自然他們對藏傳佛教帶著敵意並加以限制、防範。目前寺院的宗教活動在一定範圍內是被允許的;藏傳佛教更大的威脅反而是受媒體助長的「世俗化」。

那麼,中國為何不讓西藏獨立呢?除了現實的政治利益與安全考慮外,這涉及東亞地區中原帝國傳統及近代中國國族主義。在國族主義下,當本地成為藏區、本地人成為藏族後,整個青藏高原的地與人都成了中國與中華民族的一部分了。

最後,即使中國鬆手讓西藏獨立為一個國家,由人類生態觀點,這恐怕也不是最好、最理想的結果。自有文獻記載以來,青藏高原各族群、部落便經常在無止息的內部戰爭與暴力中。也就是說,獨立並失去中國的經濟援助後,整個青藏高原各地域族群、部落可能陷入激烈的資源競爭,其共同的「藏族」認同反而會被各區域族群認同(如果洛人、紅原人、嘉絨人等等)弱化,人們也可能回到經常的暴力與恐懼生活之中。難道這便是我們所追求的「人道主義」?或者,因這是「自決」,所以任何結果都沒得話說?

中國對西藏問題的處理,以及世界輿論對西藏的關懷與主張,都應建立在對青藏高原人類生態與歷史更深入的了解,與對國家、族群、人權等概念的反思上。我相信主張西藏高度自治的達賴喇嘛是有大智慧的人,希望中國主事者也能以仁心與智慧來處理此事。

作為一位「康區」(藏語康有邊區之意)研究者,我只能提供一種新的知識體系來認識「康區」;此知識體系期望藉由反省與反思,讓「邊緣」成為雙方溝通的橋梁,而非彼此爭奪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