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真相

大跃进March 22, 2008 10:53 am

评论:拉萨暴乱与北京对策 为何事先毫无觉察?

倍可亲(backchina.com) 倍可亲 京港台时间:03/22 向您播报 消息来源:早报网  
陈有为(华盛顿)

  西藏首府拉萨发生的暴乱事件,震动了整个中国,也引起了举世关注。明明是暴徒捣毁商店,抢劫银行,焚烧民宅,冲击公安与政府机关,明明是无辜平民与执勤人员受到暴力袭击,藏独分子却诡称中国军队武力镇压。一些西方媒体,也以幸灾乐祸的心态扭曲事实,附和这种论调。

  由于暴乱危害西藏的和平稳定,造成生命财产重大损失,拉萨当局加以镇压是理所当然的。现在暴乱已被制止,但藏独势力不会甘心失败,西藏再次出现动乱的可能性依然存在。无论对内对外,中国需要预作准备,不可轻忽。

  西方错误观念未变

  但是,这次暴乱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值得关注和反思:

  一、暴乱显然蓄谋已久,经过精心策划,其目的是要煽动西方,挑衅中国,破坏奥运。为什么中国政府与西藏地方当局竟然事先毫无觉察和预防,事后又决策迟疑行动缓慢,致使暴乱在拉萨市中心持续几个小时,造成严重损失。

  暴乱发生之后,中国本应抓紧时机,在第一时间就邀请外国媒体记者亲眼目睹现场,使暴乱真相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但令人不解的是,西藏当局却封锁现场,驱赶境外(包括香港)记者。几天之后才公布暴乱真相,使西方媒体得以抢先发出歪曲报道。

  如此迟疑的反应,说明中国还缺乏一套符合信息时代高速高效要求的危机处理机制,难以在危机事态发生时占有先发制人的主动地位。

  二、西藏问题已经存在很多年了,为什么它不但不能获得妥善解决,藏独势力反而越来越猖獗,给中国制造更多麻烦?如果仅仅是少数受外国挑唆的叛乱分子,能够一下子掀起这么大规模的暴乱吗?

  西藏远在元朝忽必烈时代就已成为中国的一个行政区。美国儿童读物与小学课本都载有忽必烈的故事,但很多人却不知道西藏向来就是中国版图的一部分,误以为是中国入侵了西藏这个“国家”。

  中国对达赖喇嘛已经定性为叛乱头子,推行抗议外交,反对达赖访问外国。但达赖反而声名远播,每到一处讲经拥有大量听众,被人奉为佛教教宗与心灵大师。这不能完全怪罪于西方歪曲宣传,也反映出中国有关部门的文宣工作做得肤浅单调,缺乏效应,长期未能改变西方人士的错误观念。

  各种因素相互作用

  三、中国政府多年来对西藏发展投入大量财力物力,对提高藏民生活福利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什么藏民还是难以对中华民族大家庭产生真正的认同感。

  因为几十年来,西藏是从奴隶制社会一步登天跨进信息化与全球化世界。但在目迷五色的物质世界中,藏民并没有改变他们根深蒂固的宗教信仰与精神世界。

  由于西藏的单一文化已经转化为多元文化,习惯于游牧生活的藏民,在中华文化、东方文化、西方文化与西藏文化的汇流与相互撞击中,在变化迅速的商业文化与市场经济中,缺乏现代知识与生存竞争技能而处于弱势地位,产生一种明显的失落感。

  这种失落感就成为藏独势力的温床。他们利用藏民的民族认同强过国家认同,精神生活重于物质变化的心态,以中国破坏西藏文化与宗教压迫为借口,争取西方支持,进行分裂活动。

  中国政府拨出巨款全面修缮布达拉宫,原封不动地保留西藏的语言文字与宗教信仰,并对改善藏民生活作了很大努力。事实说明中国政府奉行的是保护而非消灭西藏文化的政策。

  问题只是,经济发展与生活改善并不能立即改变西藏社会。对文化历史与宗教因素在西藏发展中所起的深层作用认识不足,容易把藏民固守西藏文化看成是心怀异端,“非吾族类”。

  其实,即使在加拿大,原先法属殖民地的魁北克,尽管经济文化高度发达,人们仍然怀有独立自主意愿,进行公民投票。这主要不是出于政治因素考虑,而是语言、文化、宗教与传统的差异使然。

  是否应与达赖对话

  四、为了从根本上防止藏独势力的破坏活动,使西藏成为和谐社会,避免发生动乱,中国应该采取文武两手,既要做好对付暴乱的准备,又要逐步化解西藏社会的矛盾,利用和平手段而避免诉诸武力。

  这就需要重新思考达赖喇嘛在西藏事态发展中所能起的作用。达赖的确有过不少反对中国的分裂活动,但他也多次宣称希望西藏有更多自治,而非要求完全独立。由于达赖在西藏社会中的重大影响力,要想避开达赖来解决西藏问题是不大可能的。

  英国首相布朗已宣称要在5月间会见达赖,其出发点并非干涉中国内政,而是希望劝导达赖发挥影响力,防止藏独势力采取暴力手段。既然胡锦涛主席最近在对台讲话中指出,对于那些曾经对“台独”抱有幻想、主张过“台独”、甚至从事过“台独”活动的人,也可以争取团结。那北京为什么不可以在西藏问题上也照此办理,而跟达赖对话,寻找一条和平解决的道路呢?

藏事 2:21 am

五柳村编者的话:这是从多维博客魏民生于2008年3月17日帖出的《陰謀與虔誠:西藏騷亂的來龍去脈》转来的。他没有说明出处。经在网上搜索,得知是明镜出版社于1999年4月出版。据介绍,作者徐明旭八十年代曾在西藏任職多年,得以深入西藏社會,體察藏族的民族性格,洞悉西藏問題的症結。九十年代,他移居美國,又得以深入體察西方人支持藏獨運動的原因與心理,全面了解西方在西藏問題上的作為與作用。
3月20日魏民生贴出下面这些文字可以帮助读者了解这位转贴者,他说:

本人沒有研究過西藏問題,轉貼此書,無非是想讓更多的人能夠通過此書,從不同角度了解西藏的情況。能夠用自己的大腦去分析,去思考,而不是人云亦云。有些海外華人,由於受生活環境所然,不得不寫些傾向較為極端的文章,從個人角度上應該諒解他們的苦衷。但是,從文學表達而言,同一思想,可以用不同的方式來表達,不同的表達方式所能傳遞的表意和內涵可以是不同的。
本人雖然不是漢民族,但因為是中國人,在外也被稱為華人,我想這是很正常的。所以,藏族人也應該是華人的一部分。從這一點出發,藏族人也應當有維護祖國統一的責任和義務。事實上,達賴先生在五十年代就曾表明過中國是他的祖國。在這一前提下,藏人完全可以通過海外的聲音向世界介紹北京政府對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中國人的壓迫,以和平的方式進行抗議示威,就象不久前發生在緬甸的僧侶示威一樣。這樣將比用暴力表達不滿更能贏利國際社會的支持。

陰謀與虔誠﹕西藏騷亂的來龍去脈 (第一章)– 轉貼

第一部:西藏的自然和歷史 >> 第一章:西藏不是移民的天堂
_ 1﹑缺氧危及生命

一提起西藏﹐許多人的腦海裡馬上會出現一幅美麗的圖畫﹕深藍的天空﹐晶瑩的雪山﹐遼闊的草原﹐成群的牛羊﹐金色的寺廟﹐五彩的經幡﹐淳朴的藏民﹐神秘的喇嘛……許多西方人把西藏看作地球上最後一塊未被現代化污染的世外桃源﹐美國作家希爾頓(James Hilton)的小說《失去的地平線》(Lost Horison)中的香格里拉(Shangri-La)(1)。許多美國人還把西藏想象成類似開發前的美國西部那樣富饒的處女地﹑移民的天堂﹐這些說法並不符合實際。

初到西藏的人第一個感覺便是由缺氧引起的高山反應﹕頭痛﹑頭暈﹑胸悶﹑嘔吐﹑心跳加速﹑呼吸困難﹑食慾不振﹑全身乏力……如果原有心臟病﹐可能危及生命。即便只有點感冒﹐也會引發危險的肺水腫。因為西藏地處世界屋脊﹐大氣壓只有海平面的一半左右。從海拔3700 米的拉薩到有人居住的最高點珠穆朗瑪峰腳下的絨布寺﹐空氣裡的含氧率比海平面分別少37%到50%以上。雖然經過幾天﹐健康的外人也能適應缺氧﹐可以自如地呼吸﹑活動。但他跑步﹑登高時﹐馬上會發現自己的體力大大不如以前﹐一會兒便氣喘籲籲。汽車在西藏行駛時只能達到一半馬力左右。

事實上缺氧對人體的危害極大﹐外人長期在西藏生活﹐會引發脫髮﹑低血壓﹑高血壓﹑心臟病﹑高原紅細胞增多癥﹑腦水腫﹑肺水腫和癌等疾病。漢族婦女如在西藏分娩﹐嬰兒一出世就會死亡。據西藏衛生部門1978 年統計﹐漢族幹部在藏10至15年﹐患肺氣腫的高達30%﹔患肺動脈凸出的為16%﹔患高血壓和心臟病的﹐拉薩為20%﹐那曲高達54%(2)。據中共西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統計﹐在西藏工作過30年的漢人退休回漢地後絕大部分在兩年內死亡(這個數字從未公開)。而許多漢人還等不到退休(中國政府規定在西藏男性退休年齡為55歲﹐女性為50歲)就在西藏死亡。據調查拉薩於1976年至1984年間漢族死亡人數中有10.9% 是死於高山病(3)。鑒於西藏的漢人絕大多數是中青年﹐很少有老人和兒童﹐這個比例就格外驚人。

統計數字是枯燥的﹐讓我舉幾個例子。 1984年1月15日﹐新任西藏軍區司令張貴榮在喜馬拉雅山區視察國防公路時﹐因勞累過度引發心臟病而死﹐年僅 49 歲。我在西藏時的上司﹐西藏文聯黨組書記張耀民50出頭就因肝癌去世。連四川藏人都怕缺氧﹐原西藏大學黨委書記﹑四川省巴塘縣藏人雍丕也在50出頭時因肝癌去世。大名鼎鼎的十世班禪原不怕缺氧﹐但他從1965年起長住北京﹐不再適應缺氧。1989年1月28日﹐他在日喀則視察時也因心臟病而死﹐年僅51歲(4)。由此推想﹐如果達賴喇嘛回到西藏﹐恐怕也難以適應了。

享有特權的中共高官尚且如此﹐在西藏的漢族平民就更悲慘。1984年藏歷新年初一﹐我被藏族同事強敬了幾杯青稞酒。如果我在內地﹐這點酒本不算什麼。可當時我卻感到心臟狂跳﹑呼吸困難。要不是及時被送到醫院去吸氧氣﹐早就沒命了。

誠然﹐土生土長的藏人天生適應缺氧﹐但他們的人均壽命自古以來就很短。達賴喇嘛和西方人權衛士常常把這說成是中共統治乃至屠殺的結果﹐然而美國藏學家戈倫夫卻指出﹐舊西藏(中共進藏前的西藏)由於嚴寒﹑大風﹑缺氧﹑與世隔絕和缺少科學知識﹐死亡率很高﹐平均壽命很短﹔那時90% 的藏人有性病﹐三分之一的藏人得天花(連十三世達賴喇嘛都在1900年得了天花)﹐痲瘋病也很流行﹐孩子的死亡率高達40%到75%﹔號稱聖地的拉薩之髒 ﹐可以從下文看出﹕“到處是垃圾﹐隨地大小便﹐據說到處還可以看到動物的屍體。情況非常糟糕﹐由於臭氣燻天﹐污物遍地﹐致使十三世達賴喇嘛幾乎總在害病。當貴族騎馬穿過拉薩市區時﹐總要用灑了香水的手帕捂住鼻子。(5)”由於空氣稀薄﹐紫外線強烈﹐藏人的面容衰老得很快。

西藏交通之險惡也堪稱世界之最。達賴喇嘛1954年去北京參加中國第一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時﹐解放軍士兵為了保護他﹐沿路站成一排﹐有三名士兵因此摔下山崖而死。達賴喇嘛在自傳裡說﹕“只死了三個人﹐實在是僥倖。(6)”川藏﹑青藏公路修通後﹐車禍極為頻繁。有人這樣描寫﹕

坑凸不平的搓板路車一跳老高﹐像匹野馬難駕馭。在山區﹐路的面貌千篇一律﹐一面是直直的陡壁﹐亂石飛滾﹐一面是峽谷或河流﹐車左跳右跳﹐一個不留神就落到外面去了。因此處理車禍的經過也幾乎千篇一律﹐把死者抬上來(如果沒有被激流帶往國外去的話)﹐車不用再多看一眼。同時路又狹窄﹐拓寬路面﹐等於把千仞陡壁垂直削去一層﹐工程量浩大難求。

車輛會搖頭。

在搓板路這種路況保持良好車況﹐簡直是逼花豬生熊貓。我們見到一輛嶄新的北京212 吉普車﹐從接收地開到西藏腹地的軍營﹐車體各結合部多處開裂﹐重新焊接後﹐斑斑駁駁車容很不雅。甘偉銘大校9月19日乘日本三菱越野車趕往拉薩﹐1100 華里爆輪胎6次。內地認可的好壞標準﹐在西藏要大打折扣。你說你身體好﹐在高原你可能反應強烈。你說是輛好車﹐高原路上卻讓它出盡洋相。相反你說是壞車﹐ 在雪域稀薄空氣中它湊湊合合一發動就¨﹐而所謂好車卻得了氣管炎和心臟病。

司機會搖頭。

路不行﹐車不行﹐巧媳婦難為無米之炊。腳踏閻王殿﹐手把鬼門關﹐哪個司機想出車禍呀﹖那位副指導員﹐刮了鬍子換了新衣﹐高高興興到機場接妻子。航班改日﹐回去的路上發生車禍﹐副指導員的死難算不算因公頗令領導費腦筋。第二天妻子神采飛揚﹑左顧右盼下了飛機﹐接站的戰友閃爍其辭把她接到營房﹐領導同志表情肅穆 ﹐“你要堅強些”這句話實在說不出口。還有一位軍官﹐收拾好房間等接站車回來﹐左等右等妻子就是不來。久別勝新婚﹐軍官好不¨急﹐等來的卻是車禍噩耗。愛妻曾發誓再也不來西藏﹐坐車嚇死人﹐這回真應驗了(7)。

找不到西藏車禍的統計數字﹐讓我再舉幾個我親歷的例子。我在《西藏文學》編輯部時的兩位女同事兼女作家都死在西藏的路上。其中龔巧明1985年搭乘的車翻落到陡壁下的激流中﹐享年37歲﹔田文1987年在棄車步行穿越被泥石流衝毀的公路時﹐被一塊飛石擊中後腦勺﹐享年29歲。還有位女同事兼女作家 1987年在車禍中大難不死。一個十來個人的單位﹐在短短兩年中就有三人出車禍。李白云﹕“蜀道之難難於上青天。”其實比起藏道來﹐蜀道不過是小巫見大巫。這樣的地方﹐也能叫做“移民的天堂”嗎﹖
_ 2﹑農林牧資源枯竭

西藏的自然資源狀況又如何呢﹖西藏的面積雖大(120 萬平方公里﹐佔中國的八分之一)﹐大部分卻是永久冰雪帶﹑冰緣寒凍土﹑寒漠土﹑石山和高寒草原等﹐在這些地方﹐氣候嚴寒﹐最溫暖的月份氣溫也在攝氏4至6 度以下﹐夜間要結冰﹐大氣降水主要是下雪和冰雹。適宜農林業的土地(海拔4100米以下﹐最暖月的平均氣溫高於攝氏15度)極少﹐僅佔西藏總面積的 11%。由於地形和土壤等條件的限制﹐這類地區中能用來發展農業的土地僅佔西藏總面積的千分之一﹐產量也很低(8)。1997年底﹐西藏共有耕地334萬畝﹐只算藏族人口﹐人均1.4畝(9)。1991年﹐西藏自治區衛生廳藏族官員扎西朗杰告訴台灣記者﹐儘管西藏只有二百多萬人口﹐糧食已經無法自給﹐四分之一的人口要吃漢糧(10)。從1985年到1992年﹐西藏共運進糧食848790噸﹐平均每年10.6萬噸。以人口200萬計算﹐平均每人每年53公斤﹐相當於三個月的口糧。1990年全國人口普查時西藏人口的88.5%是農牧民﹐卻只能生產西藏糧食消費量的75%﹐可見西藏的農業連西藏的農牧民也養不活(11)。

西藏的森林覆被率只有5% ﹐遠低於世界平均值24%﹐也低於中國平均值12%。由於大片森林分佈在地形陡峭﹑採伐困難的喜馬拉雅山南側和藏東南山地﹐只有十分之一的森林可供開採。然而藏農自古以來靠柴薪燒飯﹑取暖﹐每年要燒掉上百萬立方米的木柴﹐遠遠超過政府砍伐的木材(12)。我在西藏農區採訪時﹐看見家家戶戶牆頭堆柴薪﹐卻幾乎看不到樹木。在拉薩每天看見藏人拉著一車車樹枝﹑樹根和草皮沿街叫賣。如此竭澤而漁地破壞植被﹐使西藏的生態環境日益惡化﹐水土流失﹐耕地和草場沙化。拉薩週圍的山上早已看不見樹木。

西藏的牧場產草量很低﹐季節牧場不平衡﹐冷季草場嚴重不足。雖然西藏草場總面積很大﹐達12 億畝﹐佔西藏總面積的69%﹐但將近一半的草場每年鮮草畝產只有50到100斤﹐只相當於內蒙古產草量的四分之一到八分之一﹐另外還有將近五分之一的草場畝產不到50斤(這還是1980年的數字)。藏人自古以來還燒牛糞﹐致使有機質不能回歸土壤﹐加速了草場的沙化。隨著藏族人口爆炸﹐過度放牧更為嚴重﹐還有許多牧民砍灌木﹑掘草根作燃料﹐許多地區的草場明顯退化﹐飼草越來越矮﹐覆蓋度越來越低﹐優良牧草的比重越來越低﹐毒草逐步蔓延。冬春季節大批牲畜處於半飢餓狀態﹐冬瘦春死的現象普遍存在(13)。如今(1994-1995年)西藏有三分之一的草地退化﹐其中重度退化的佔一半。還有十分之一的草地已明顯沙化。在主要牧區那曲﹐其高寒草甸與高寒草原的平均產草量從六十年代的每公頃2760公斤與1175公斤分別減少到九十年代的每公頃1107公斤與511 公斤﹐減少了50-60%﹔與此同時﹐營養成份差或有毒的雜草增長了20-30%。據統計﹐全西藏天然草場的載畜能力為3766萬個羊單位﹐而目前(1994-1995年)西藏已有牲畜4323萬個羊單位﹐超載557萬個羊單位(15%)﹐草畜矛盾越來越尖銳。而西藏的畜產品也已無法自給﹐需要從內地調入(14)。

西藏糧食與畜產品不能自給和牧場因過度放牧而退化意味著西藏的人口已經超過西藏農牧業資源的承載能力﹐後文將證明﹐這已成為西藏騷亂的誘因之一。
_ 3﹑西藏沒有經濟價值

西藏的地下資源也十分有限﹐基本沒有石油﹑煤炭和天然氣等廉價能源﹐所以藏人要大砍森林﹑大掘草皮﹑大燒牛糞。只有一些鉻鐵﹑硼﹑鋰﹑矽礦和鹽湖﹐ 又苦於能源不足和交通不便。從理論上說﹐西藏有豐富的水能﹑風能和太陽能﹐但開發成本太高。1995 年中國政府投資20多萬元﹐為西藏歷史上第一座宮殿雍布拉康腳下的門中岡村20戶藏農安裝了太陽能供電設備﹐使之能點電燈﹑看電影﹐每戶成本一萬多元(15)。1998年12月由中國政府投資1700萬元修建的藏北安多縣光伏太陽能發電站交付使用﹐其總裝機容量僅100千瓦(16)。用《天葬》的話來說﹐這只能是“現代化表演”(17)。中國政府為了解決拉薩供電不足(我在拉薩時深受其害﹐近視眼每年遞增100度﹔達賴喇嘛則在自傳裡稱拉薩老城供電不足為種族歧視—-詳見後文)﹐投資20億元修建了羊卓雍湖水電站(18)﹐卻被達賴喇嘛斥為破壞西藏環境。

西藏地處亞洲腹地﹐四邊和境內密佈雪山﹐90% 以上高於海拔4000米﹐又多深溝﹐內外交通極其險惡。目前只有藏北邊緣可與青海通鐵路﹐其主要部份難以修鐵路(冬天凍脹﹑夏天融沉)。公路也因冬天雪崩 ﹑夏天泥石流而事故頻繁﹑經常中斷﹐加以缺氧使汽車消耗同樣油料只能產生內地時的一半馬力﹐這意味著西藏的交通成本極為昂貴。即使西藏有豐富的資源﹐能源和交通的昂貴決定了西藏難以發展工業。

誠然﹐西藏有世上最高的雪山﹑最藍的天空﹑最燦爛的寺廟(因其空氣最稀薄﹐陽光最強烈﹐寺廟金頂最輝煌)﹑最神秘的宗教﹑最獨特的民俗﹐還有最遼闊的高寒草原和最奇特的高山植被(在喜馬拉雅山的某些地方﹐自寒帶到熱帶的各類植物垂直分佈在半徑僅十幾公里的地方)﹐自然和人文景觀都十分壯麗﹐可以吸引海外遊客。然而缺氧﹑嚴寒﹑交通險惡(經常翻車死人)和價格昂貴(交通成本太高)﹐又使旅遊業困難重重。1997年西藏旅遊營業收入2.7億元﹐僅佔全區國民生產總值的3.4%﹔利潤2451萬元﹐僅佔全區財政總支出的0.6%(19)。

總而言之﹐西藏在經濟上沒有什麼價值。與昔日號稱“移民的天堂”的美國西部相比﹐真有天壤之別。藏獨人士阿沛晉美也承認﹕“根據有關學者的研究﹐西藏的土地資源供養兩百萬人口沒問題﹐到三﹑四百萬就困難了。水資源沒問題。農業西藏不發達﹐糧食作物少﹐主要是畜牧業。礦藏不是很豐富﹐比較多的是鉻和硼砂。沒有石油﹐煤也少。但水能﹑太陽能和風能資源還比較有開發前途。(20)”西藏的藏族人口早在1988年就已突破 200萬(21)﹐西藏的資源已經養不活西藏現有的藏族人口。如今西藏的藏族市民全靠中國政府用漢人的血汗(包括漢地運來的糧油肉菜)養活﹐西藏的農牧民也要依靠中國政府的資助進行生產(下文詳述)。《天葬》說﹕“西藏卻由於‘天’(指自然環境—-引者)的因素﹐決定了其內部不具備現代化的條件和可能 ﹐它的現代化只能是外力加於西藏﹑並且由外力維持的。(22)”這是研究西藏問題時必需牢記的事實﹐也是達賴喇嘛不得不承認的事實(23)。

藏事 2:10 am

陰謀與虔誠﹕西藏騷亂的來龍去脈 (第二章)– 轉貼

第一部:西藏的自然和歷史 >> 第二章﹕農奴和奴隸沒有人權
_ 1、“仁慈”的農奴制

關於1959 年以前西藏的社會制度﹐中共說是封建農奴制﹐達賴喇嘛一貫諱言農奴制﹐卻也不得不承認是封建制﹐然後又百般美化之。達賴喇嘛曾告訴法國記者董尼德(Pierre-Antoine Donnet)﹕“如果您從社會制度及社會上不同的層次來看的話﹐西藏是屬於封建制度。這好像是很不好的。不過﹐在事實上﹐大體而言﹐那個時期西藏群體是很祥和的﹐很快樂。中國人老是在提農奴與地主﹐實際上﹐地主與他們的僱佣之間的關係﹐說起來應該算是不錯的。時常﹐這些單純的人有一種屬於地主的感受﹐使他們對地主忠心不貳。……就是政治制度也是屬於封建制的。(1)”最近﹐有個漢族女人向達賴喇嘛質疑時﹐他不得不承認農奴制﹐但仍然說﹕“雖然舊西藏社會是落後的﹐但是絕不像中國共產黨所說的最黑暗﹑最殘酷﹑最野蠻﹐絕對不是這樣。在舊西藏社會中生長的人﹐如果你去看他們的臉﹐絕對是充滿快樂的﹑ 笑瞇瞇的。中國的農奴制度﹐印度的農奴制度和西藏的農奴制度不一樣。這裡面的不同﹐西藏人之所以充滿快樂﹐主要是由於宗教的因素。但是也有一些人﹐一些有錢有勢的人﹐欺負自己的農奴﹐這樣的現象是有﹐不是沒有﹐各個地方總能找得到。但是從總的說來﹐舊西藏的制度是比較好的﹐其中有一些仁慈﹑以善待人的觀念 ﹐與中國和印度及其他國家﹐特別是與歐洲中世紀的農奴制相比是沒有辦法比較的﹐好多了﹐這主要是有一些愛和慈善的因素在內。當然個別的危害人的現象不是沒有﹐是有的。(2)”達瓦才仁乾脆把西藏農奴制說成是中共宣傳(3)﹐如前所述﹐在他的語彙裡﹐中共宣傳就是造謠﹐他連達賴喇嘛都承認的事實也拒不承認﹐ 雖然達賴喇嘛向那個漢族女人承認舊西藏是農奴制時的漢語翻譯正是他本人﹐上面引用的達賴喇嘛的話就是由他從藏語翻譯成漢語的。

讀過果戈里﹑屠格涅夫和托爾斯泰的小說的人都知道﹐農奴制和漢地封建制的區別在於﹕農奴是農奴主的財產﹐沒有人身自由﹐而漢族農民和地主並沒有人身依附關係。達賴喇嘛諱言農奴制﹐卻也不得不承認西藏有農奴﹐“屬於地主”。戈茨坦毫不含糊地指出﹐舊西藏的農民是世襲的被束縛於領主的農奴(4)﹐農奴主有權對農奴行使司法權(5)。“除了大約三百個貴族家庭﹐所有西藏俗人男女都是農奴﹐他們通過莊園以及對應的遺傳關係歸屬於具體的領主,也就是說兒子生來就屬於他父親的領主﹐而女兒屬於她母親的領主。(6)” 戈倫夫也說﹕“絕大多數藏人都是農奴……農奴被拴在他們主人的手中。為了能在地裡勞動﹐他們必須納稅和服勞役。他們毫無權利﹐即使要走進寺廟要結婚﹐也要徵得主人的同意。如果分屬於不同領主的兩個農奴結了婚﹐所生的男孩要歸父親的領主﹔如果是女孩﹐要歸母親的領主。(注意﹐這裡的“歸”字﹐原文是 reverted, 在英文裡是表明財產歸屬的法律術語—-引者)農奴要想離開莊園﹐哪怕是一小會兒﹐也要得到領主的許可。(7)”連堅決支持西藏獨立的董尼德也不得不承認﹐ 舊西藏是“做得太過分的封建農奴制”(8)。而清朝欽差大臣張蔭棠則說﹕“藏中差徭之重﹐刑罰之苛﹐甲於五洲﹐應一律廢除﹐以蘇民困。”(出處見第六章)達賴喇嘛及其追隨者總不能說這些西方學者及清朝官員也是中共的代言人吧﹖無論西藏的農奴主多麼仁慈﹐無論西藏的農奴多麼熱愛農奴主﹑在農奴主的監護下多麼快樂﹐農奴制畢竟是農奴制。身為農奴就意味著世世代代失去了人身自由﹐即便他們生活富裕﹐即便他們不受虐待﹐他們仍然失去了最基本﹑最起碼的人權。在中共劃分的西藏階級中﹐竟有一個“富裕農奴”﹐他們租有較多的土地﹐能夠轉租給“貧苦農奴”﹐或者僱佣“貧苦農奴”﹐甚至擁有朗生(奴隸)﹐生活頗為富裕。按照中共的定義﹐他們的“剝削收入”超過其總收入的30%(9)﹐相當於內地的“富農”。但他們沒有人身自由﹐所以仍然是農奴。
_ 2、農奴沒有人身自由

這裡所說的“沒有人身自由”﹐具體意味著什麼﹖上引戈倫夫的話已經指出﹐農奴被拴在農奴主的手裡﹐沒有行動自由和婚姻自由﹐被迫納稅和服勞役。他們和漢地農民(自由農民)的區別在於﹐農民可以自由地租這個地主或那個地主的土地﹐他們和東家只有租佃關係﹐沒有人身依附關係。而農奴(哪怕是“富裕農奴”)卻無權選擇主人﹐也無權自由退租(除非逃亡)。農民交租的數量有一定之規﹐交完租就沒事了。而農奴主卻可以任意役使農奴全家﹐包括其子女。農奴的子女一出世就要向主人登記﹐到15歲就得為主人服勞役。農奴主甚至有權派他們長期遠離家庭支差﹐幾年不得回家。農民可以自由行動。農奴如想離開主人外出謀生 ﹑婚嫁﹑朝佛﹑流浪或投靠新主﹐必須向原主交納“米波”(人頭稅或人役稅)﹐每年交一次﹐數額由原主決定﹐其意義就是維係人身依附關係。有的原主還要求他們每年回去一次幹一定數量的活。有的農奴一戶中各輩人分屬幾家農奴主﹐各交“米波”﹐也不鮮見。很多農奴不堪忍受壓迫而逃亡 ﹐達賴喇嘛的噶廈政府就把他們抓起來﹐送還原主﹐他們往往要受到毒打。十三世達賴發過訓令﹐禁止地方官員和僧俗權貴收留逃亡農奴﹐佔為己有。清朝末年﹐噶廈政府針對逃亡農奴增多的現象﹐成立了專門機構“索囊列空”﹐登記和控制逃亡農奴﹐並強迫他們交人頭稅。農民結婚毋須地主批准﹐除非想娶地主小姐為妻。農奴結婚必須攜帶禮品向農奴主報告﹐請求批准﹐如果結婚雙方屬於同一個領主﹐一般都會批准(農奴主需要增加農奴)。如果屬於不同的領主﹐就有麻煩。很多農奴主不願自己的農奴出嫁或出贅。即便同意﹐也要辦理領屬關係的轉換手續。辦法之一是嫁出者或贅出者向領主交贖身費﹐數額由領主決定。辦法之二是交換農奴﹐通常在若干年後進行﹐恰好兩家領主之間有互相交叉佔有的農奴可以對等交換—-男換男﹐女換女。常常是幾起出嫁者或出贅者及其子女一起辦理﹐由雙方領主和地方頭人協議後﹐立下文書﹐更改農奴的歸屬。下面是西藏檔案裡保存的一件文書的漢譯文﹕

桑雄阿巴部落所存換人文書(10)

土鼠年(1948年)X月X日﹐一式兩份

達扎拉讓的屬民(阿巴部落的人)﹕女﹐珠吉﹐38歲。女﹐扎木﹐32歲﹔住在甲旺秋地方的甲爾測兒子﹐三歲﹔住在測部地方的甲則的兒子﹐三歲。女﹐勒爭。

住在星桑地方的白珠桑姆珠﹐21 歲﹔住在諾珠地方的兒子索則﹐八歲﹔兒子俄丹﹐五歲。女﹐央尖﹐30歲﹔其女測久﹐七歲﹔小女測白﹐五歲。男﹐樸布﹐24歲。加甲爾娜姆的妻子珠瑪﹐48 歲﹐他的五兒洞沙則﹐18歲。女﹐拙可﹐31歲。男﹐桑油。男﹐尼瑪扎西。男﹐旺秋多布欽﹐47歲。女﹐才丹珠瑪﹐46歲。女﹐阿澤﹐28歲。郭珠扑達。索馬爾妻白馬旺秋家四人﹐共男女25人﹐今後歸屬森巴部落。

森巴的屬民甲知覺扎﹐37歲……(詳名略—-引者)共男女25人﹐今後歸屬阿巴部落。

以雙方的百戶﹑根布(均為小頭頭官名—-引者)為代表﹐經過充分的協商﹐公平地進行了屬民的交換。從此各屬民及其全部遺產歸新的領主﹐原領主不得進行干預。已商妥的協定﹐雙方都不得違反。如果一方有違犯欺騙的行為﹐另一方將上告大法官﹐根據達賴喇嘛的命令﹐進行徹底的處治。

阿巴部落百戶落柱和代表次仁拉杰(指印)

森巴部落百戶甲爾那姆和代表百戶多根(指印)

農奴主不僅可以交換農奴﹐還可以贈送﹑抵押﹑轉讓甚至買賣農奴﹐這也是漢族地主–農民關係中沒有的。下面是一件西藏賣身文契的漢譯文﹕

政教二制之上司法官﹕敬啟

我等現將業已署名蓋章自願簽訂的契文要意照實呈報如下﹕

黑河地區格曲地方之屬民才仁(男)的人價白銀17 兩﹑青稞九克(克為西藏重量單位﹐約14公斤—-引者)﹐已由哲蚌寺吉索包熱強年夏倉全部交與原領主。現上報官家獲准﹐言明不論才仁未來有多少後人﹐ 保證今後概不直接間接地絲毫提出有關自身人主爭議的任何問題。此條不得有違。倘一旦發現有提出與該條文相違的任何請求﹐則應在法官面前交付罰金三兩﹐並保證此條文原封不動﹐照舊執行。

曲龍方面人主﹕索南拉珍(女)﹑哲蚌寺喇嘛洛桑赤程(印章)

保證人﹕哲蚌寺吉索(西)扎吉那康的歐珠多吉(印章)

下人屬民才仁亦保證人前人後永棄謊言惡行﹑逃避己責等一切行為﹐永遠規矩無二(手印)

保證人﹕黑河僧人康夏旦增(印章)﹑曲強(印章)

火雞年(11)

漢族地主對農民並無司法權﹐西藏農奴主對農奴卻有司法權﹐打罵是家常便飯。當然﹐農奴制下的農奴畢竟不同於奴隸制下的奴隸。農奴有自己的財產(生產工具﹑牲畜和生活資料)﹐奴隸則一無所有。一般而言﹐農奴主不能隨意殺死農奴﹐奴隸主則可以隨意處置奴隸的人身。所以﹐農奴制介乎奴隸制和漢地封建制之間 ﹐農奴主對農奴的人身只有不完全佔有。然而﹐不完全的佔有也是佔有﹐也是對人身自由的剝奪和對基本人權的侵犯。無論農奴主個人如何仁慈﹑善良﹐農奴制作為一種制度卻是嚴酷的。在舊西藏﹐農奴的人數佔了總人口的90%以上。此外﹐還有佔總人口5%的“朗生”(奴隸)﹐是奴隸制的殘餘。他們沒有自己的財產﹐沒有任何人身自由﹐完全被領主佔有﹐處境更為悲慘。稍懂政治學的人都知道﹐一種社會制度是否人道﹑侵犯人權﹐並不在於當權者是否仁慈﹑善良﹐而在於制度本身是否保障人權﹑人道。舊西藏的農奴制和歐洲中世紀的農奴制一樣嚴重侵犯人權﹐這是西方學者也承認的。戈倫夫指出﹕“西藏社會和中世紀的歐洲有驚人的相似之處”﹐“沒有證據證明西藏是一個烏托邦式的香格里拉”(12)。達賴喇嘛企圖用佛教的仁慈來掩蓋和否認農奴制嚴重侵犯人權的本質是徒勞的。他連正視歷史上的反自由﹑反民主﹑反人權的農奴制的勇氣都沒有﹐很難想象他關於西藏要自由﹑要民主﹑要人權的侈談有多少誠意。
_ 3、虛幻的幸福

何況達賴喇嘛治下的舊西藏的農奴主真的那麼仁慈﹑善良嗎﹖達賴喇嘛自己也說過﹕“我們藏人現在之所以承受這麼多苦難﹐可能是我們在前世的無數輪迴中 ﹐作過一些什麼不好的事情﹐比如說貴族不善待人民﹐所以才有這個因果。(13)” 達賴喇嘛豈不自相矛盾﹖在舊西藏沿用了三百多年的《十三法典》規定﹕“人有上中下三等﹐每等人又分上中下三級。”達賴喇嘛﹑活佛和貴族為上等﹐商人﹑職員和牧主為中等﹐農奴和奴隸為下等﹐鐵匠﹑屠夫和送屍者則是下等下級人。“尊者滴血值一錢﹐卑者滴血值一厘。傷人上下有別﹐民傷官﹐視傷勢輕重﹐斷傷人之手足﹔主失手傷僕﹐治傷不再判罪。主毆僕致傷無賠償之說”。“卑賤與尊貴爭執者拘捕”。“不受主人管束者拘捕”。“人有等級之分﹐因此命價也有高低”﹐“上等人命價按屍量黃金”﹐“殺鐵匠﹑屠夫等﹐賠命價草繩一條”。“打家劫捨﹑綁架破壞﹑偷盜殺人﹑持械行兇﹑平民造反﹐當施肉刑﹕挖眼﹑刖足﹑割舌﹑砍手﹑ 推崖﹑溺水﹑處死等﹐量刑判處﹐以儆效尤﹐而杜後患”。

這種對酷刑的濫用連上層人物都不能幸免﹐十三世達賴喇嘛的藏軍總司令龍廈 1934 年在權鬥中失勢後﹐竟被剜去雙眼。這是達瓦才仁也無法否認的﹐雖然他不認為此舉野蠻(14)。戈倫夫說﹕“一位在西藏住了20年的英國人說﹐她看見了無數挖眼睛和使人致殘的事件。……西藏喜歡使用的另一種懲罰是拷打和斷肢。佛教禁止殺生﹐於是西藏的官員把犯人鞭打得快要死時放走﹐讓他死在別處。這樣他們就可以說這是神的旨意。其他殘酷的刑罰有割斷犯人的手腕﹔用熾熱的鐵鉤挖去他們的眼睛﹔捆住兩個大拇指將人吊起來﹐使犯人致殘﹔把他們縫在一個袋子裡﹐然後扔進河裡。(15)”1950年11月13日的美國雜誌《生活》(LIFE)刊登了一組照片﹐是美國外交官在拉薩實地拍攝的﹐其一是當眾鞭打犯人的裸臀﹐ 其二是帶枷示眾。戈茨坦的《西藏現代史》(A History of Modern Tibet, 1913-1951)第109頁(英文版)也有一張1936年拍攝的照片﹐照的是拉薩街頭帶頸枷和腳鐐的犯人。達賴喇嘛自傳《流亡中的自在》說﹕“在西藏可沒有像腳鐐﹑閹割這樣的野蠻刑罰﹐這些刑罰最近已經遍及整個中國。(16)”不知他是否在裝傻。他的這本自傳出版於1990年﹐中共正在大肆迫害民運人士。不過至今未曾聽說﹐中共閹割過什麼人。達賴喇嘛的謠未免造得太離奇。

達賴喇嘛為農奴制辯護時還說過﹕

我確信西藏曾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國家之一。封建制度當然給壓迫提供了可乘之機﹐但藏人總體來說並不是受壓迫的人民。那裡很少有過去的封建制度裡興起的人對人的殘酷。因為在每一個階級和一切人世的變遷中﹐宗教都有控制性的影響﹐同時是永恆的慰籍和支持。別的宗教的人們常說﹐輪迴的信仰– –即業力法則—-意在使人們接受命運的不平等—-也許是過於心甘情願地接受它們。這只對了一半。一個貧窮的藏人會較少地嫉妒或憎恨他們富有的西藏地主。因為他明白﹐他們每人都在收穫前世所播下的種子。但另一方面﹐業力法則決不是不鼓勵一個人努力去改善他的現世生活。而且﹐我們的宗教當然也鼓勵改善他人生活的意圖。一切真正的佈施總是一舉兩得—-受施者得到了現世利益﹐而施者在今生或來世得益。在這層意義上藏人是不加懷疑地接受我們的社會制度的。儘管我們的制度是封建的﹐但它又與別的任何封建制度有所不同。因為站在頂層的是觀世音的轉世化身(指達賴喇嘛自己—-引者)。他是幾百年來﹐為所有人民所推崇的轉世者。人們感到﹐在一切國家的次要官員之上﹐尚有他們可以絕對信任的正義的源泉﹐可供最後申訴。而事實上﹐沒有一個兼具傳統﹑教養和宗教美德的達賴喇嘛﹐會成為不公正的暴君。因此﹐我們都很幸福。慾望會帶來不滿﹐而幸福則源自和平的心靈。對許多藏人來說﹐物質生活是艱苦的﹐但他們也並非慾望的犧牲品。而且﹐ 在我們的千山之間﹐在我們的簡朴和貧窮之間﹐存在¨也許比世上大多數別的城市更寧靜的心靈(17)。

如果說所有的人都沉溺於宗教的心靈寧靜而不求物質的豐富﹑人身的自由和精神的解放就是極樂世界﹐那麼教皇治下的中世紀歐洲更是人間天堂了﹐為何歐洲人還要發動文藝復興﹑宗教改革﹑啟蒙運動﹑推翻政教合一的封建制的大革命和工業革命呢﹖

戈倫夫在評論達賴喇嘛的因果報應論時指出﹕“如果完全從世俗的觀點看﹐這一說法是想象出來的最狡猾﹑最有害的社會控制方式。對普通藏人來說﹐接受了這個教義就使他一生都不能改變自己的命運。按照業的說法﹐如果一個人生下來是奴隸﹐這不是奴隸主的錯﹐而是奴隸自己的錯﹐因為他們前世肯定犯了什麼錯誤。而奴隸主則是因為前世做了好事﹐因此這輩子要受到獎勵。對奴隸來說﹐如果他想砸碎身上的枷鎖﹐那他來世的命運註定要比今世更壞。這些想法肯定不會導致革命。如果說在西藏沒有什麼農民暴動﹐也就不奇怪了﹐因為人們普遍接受了關於業的思想。”“我認為﹐窮人未必會滿足於他們的狀況﹐而是由於無可奈何﹐只好聽天由命。關於業的理論就是宣傳要滿足於今世的現狀﹐才能在來世受益。業的理論不過是為了維護現狀的許多教理中的一條。(18)”無怪乎馬克思直接了當地把宗教說成是 “人民的鴉片”(19)。

1948年聯合國《普遍人權宣言》(United Nations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General Assembly, New York, December 10, 1948)第一條莊嚴宣佈﹕“所有的人都是生而自由﹑平等的﹐享有尊嚴和權利。”1966年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第八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使為奴隸﹔一切形式的奴隸制度和奴隸買賣均應予禁止。”喇嘛教用因果報應麻醉藏族人民﹐使他們“自願地”放棄自己的基本人權﹐滿足於當農奴或奴隸﹐實際上是一種巧妙地剝奪人權的理論。整天高喊“西藏人民要人權”的達賴喇嘛至今仍在為這種剝奪西藏人民的基本人權的理論辯護﹐豈非咄咄怪事(20)﹗
_ 4、黑暗﹑野蠻﹑殘酷﹑反動

關於西藏農奴制的黑暗﹑野蠻﹑殘酷﹑反動﹐中共曾經作過大量宣傳﹐並在那四個形容詞前面加上“最”字﹐令達賴喇嘛及其追隨者極為惱怒。“最”字意味著比較﹐ 和誰比較﹖中共從未說明。也許中共的意思是和人類有史以來所有的社會制度相比﹐西藏的農奴制是最黑暗﹑最野蠻﹑最殘酷﹑最反動的﹐這話未免太絕對。西藏的農奴制至少比吐蕃王朝的奴隸制好一點﹐那時藏王死了要用活人殉葬。但是西藏農奴制的黑暗﹑野蠻﹑殘酷﹑反動卻是事實。我在西藏時採訪過許多舊西藏的農奴﹐ 他們都說中共對農奴制的描述是真實的﹐並強調“毛主席的恩情是永遠不能忘記的”。《天葬》舉了一個例子﹐說明在舊西藏“當奴隸的一天能喝兩次酒﹐顯然與中共宣傳的舊西藏之黑暗也有差距。傳統西藏的階級關係不像中共宣稱的那樣殘酷與黑暗”(21)。階級關係是否殘酷與黑暗﹐主要不在於吃喝﹐而在於人際關係。我甚至可以舉出更多的例子﹐說明某些農奴主的仁慈。例如有個藏族研究者調查了山南地區乃東宗頗章莊園後寫道﹕

朗生(奴隸– –引者)在其主人家裡所受的奴役和主人對他們的待遇﹑態度等也因人而異。如特林的幾家大差巴(“富裕農奴”—-引者)戶家中的朗生﹐農忙時﹐男的可得各三升糧﹐女的可得二升糧。又如唐古乃家中的朗生﹐除放牛﹑放羊﹑做飯的三人外﹐其餘的都幹農活﹐主人一家均不參加農業勞動。又如無尼乃家中的朗生與該家中的人同吃同住﹐不分你我。又如唐炯布家中的朗生與主人家人的區別僅僅在於衣服﹐而吃喝都一樣。又如查過努家中的五名朗生都住在房屋底層﹐年齡大一點的朗生一天一升糌粑﹐年幼的糌粑遞減﹐只有在供佛和年節時﹐才給點青稞酒和酥油茶喝。有的差巴戶家中的朗生﹐吃主人的剩飯﹐穿主人穿舊了的破衣爛衫。難怪在民改劃分階級成份﹑解放朗生的過程中﹐出現了有兩戶大差巴戶被劃為地主﹐而有些朗生不愿與自己的主人分居的情況。

這裡的大差巴自己擁有奴隸(朗生)﹐為何仍然是農奴呢﹖這就是西藏的特殊情況。他們雖然富裕﹐卻沒有自己的土地﹐他們的土地是向農奴主租的。只因租來的土地多(舊西藏租地是世襲的 ﹐不能隨便增減﹐這和漢地封建制不一樣)﹐所以富得可以擁有奴隸。按照中共的政策﹐他們再富﹐只能劃為“富裕農奴”。但有兩戶待奴隸太苛刻﹐所以被劃為地主(領主)﹐以示懲罰。而待奴隸好的其奴隸竟然不願與之分家。不管擁有奴隸的差巴多麼富裕﹐他們的人身仍然依附於租地給他們的領主。上文還寫道﹕

差巴(藏語﹐意為支差的人﹐即農奴– –引者)每一家都多少不等地領種得有該莊園的一塊差地。按所得差崗地的多少和優劣﹐為莊園承擔繁重的烏拉差役。他們的主人雖然多次更換﹐但他們無權搬家遷走﹐沒有脫離該莊園的自由。……如果某差巴逃後被找回來﹐就要受到谿堆(領主任命的莊園經理—-引者)的處罰﹑鞭打﹐甚至被關押。

頗章莊園的屬民如果嫁給其他莊園的屬民時﹐其差巴戶需如舊向該莊園支差﹐堆窮(“貧苦農奴”– –引者)必須向該莊園交納人頭稅﹐而且他們所生子女﹐生男歸夫方領主﹐生女歸妻方領主。……在差巴戶中﹐若從其他莊園娶來女子﹐那麼男家必須送一個女的或男的到女家頂替女子﹐嫁出也如此。……也可以採取向對方交納人頭稅而不去人的辦法。但是採用後一種辦法時﹐必須是生兒隨父方主人﹐生女隨母方主人(22)。

由此可見﹐擁有奴隸的差巴仍然是農奴﹐因為他們沒有人身自由。至於他們的朗生﹐無論主人待其好坏﹐都是主人可以隨意處置的奴隸。

許多朗生的遭遇非常悲慘﹐下面的材料是1960年調查的﹕

原日喀則艾馬崗區的哈布谿卡﹐是西藏大貴族噶胥拔的一個莊園。哈不丘波即是噶胥拔派任哈布谿卡的農奴主代理人。1960年有二十六歲的哈巴倉姆局﹐ 被迫在哈不丘波家已當了十年女朗生。同年民主改革後﹐哈巴倉姆局翻了身﹐脫離了依附封建領主的苦海﹐成了真正的主人﹐並同翻身的貧農青年格三結了婚﹐安了家﹐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哈巴倉姆局一家﹐原來就是哈布谿卡的農奴﹐……哈巴倉姆局三歲時﹐一家就過行乞流浪的生活。十三歲時﹐母親在飢餓﹑寒冷和病痛中慘死﹐哈巴倉姆局成了一個孤苦伶仃﹑無依無靠的孤兒。當時谿卡裡的中等農奴吞久三巴把她賣給日喀則一個做酒的商人家庭去當佣人。每天割青草﹑找燒柴﹑打掃衛生﹑做酒……工作很多很累 ﹐稍不遂主人的心願﹐便要挨罵。但是能吃飽﹐沒有挨過打。

哈巴倉姆局十六歲的時候﹐ 因為一貫幹活勤快﹐又比較聰明﹐被農奴主代理人看上了﹐因此被迫到哈不丘波家當朗生﹐成為完全失去人身自由的奴隸。十年奴隸生活﹐ 第一年是放牧羊群﹐在人跡很少的刺柴草地上﹐她看不見一個人﹐只有羊群作伴﹐衣服又破又少﹐成天冷得打哆嗦﹐糌粑根本不夠吃﹐餓得心慌﹐就這樣一天一天地挨過去。

第二年在家裡做飯﹐給種田的佣人吃﹐並給主人洗衣服﹑帶孩子。佣人們因為吃不飽﹐還沒有完全認識到這是代理人的罪惡﹐很多人都責怪哈巴倉姆局把飯做少了﹐茶燒少了﹗事實上﹐佣人吃不飽﹐哈巴倉姆局也吃不飽﹐但她還要受到佣人們的誤會和責難。……

從第三年起﹐她的主要工作便是割草 ﹑炒青稞﹑挖地﹑積肥和送肥﹐農閑時在家給佣人煮飯。一年到頭﹐一天到夜沒有一點閒暇的時候﹐過年過節的時候﹐主人們吃喝玩樂﹐而哈巴倉姆局的活﹐反而更多。這期間﹐對主人的侍候要是稍有不週到﹐便要挨打受罵。有一年過藏歷年﹐哈巴倉姆局由於沒有把哈不丘波的妻子侍候好﹐就被抓住頭髮﹐打嘴巴﹐打脊背。哈巴倉姆局被打得鑽到桌子底下﹐又被腳踢。有一次﹐哈不丘波的二女兒﹐是一個在家的尼姑﹐她道聽途說誣賴哈巴倉姆局講﹕“這個尼姑經唸得不好”﹐因此打了哈巴倉姆局一頓﹐全身落滿了鞭痕。朗生挨打時﹐別的朗生是不敢求情的﹐自己更沒有力量反抗﹐要到主人打累了才會罷休。有時遇到有幹活的農奴來時﹐才會為她說幾句求情討饒的話。

哈巴倉姆局十九歲那年﹐被哈不丘波的兩個兒子在他家三樓的經堂裡強姦。一直到1960年民主改革之前﹐她都逃脫不了這兩個野獸的凌辱。另一方面又受這兩個野獸的妻子—-沙珍的醋意打罵。哈巴倉姆局說﹐要是沒有共產黨﹐沒有民主改革﹐她不知道還能活到幾時﹐會變成什麼樣子。

朗生的食物是很低下的。哈巴倉姆局說﹐一天三頓飯﹐三頓飯從來沒有一點酥油。早餐是豌豆糌粑稀飯﹐但糌粑很少﹐只是用手巴掌指縫中漏下去的少許豆面﹐喝一點有些酒味的水。

中午喝較稠的稀飯﹐茶杯大的小木碗﹐也只是二﹑三碗﹐根本吃不飽。哈巴倉姆局說﹐吃不飽﹐餓不死﹐就是一天的生活。別的朗生有爸爸媽媽﹐餓得支持不住﹐偷偷跑回家去﹐還能吃到一點東西﹐而哈巴倉姆局沒有一個親人﹐只有一年到頭挨餓。她說﹐晚上的一頓飯﹐雖然吃不飽﹐睡著了﹐也就不知道什麼了。總之哈巴倉姆局一天的食物﹐也就是一年的﹑十年來的朗生生活的縮影。她說白天勞動或放羊期間﹐由於吃不飽﹐由於天寒地冷﹐是朗生最痛苦的時刻。過年是能得到一點肉﹐也是死羊肉﹐發霉發臭的肉。就是這種肉﹐也不能自己動手﹐必須由主人用盤子均勻地分給朗生。

1959 年12月民改工作組進村以後﹐哈巴倉姆局說﹐她二十多年黑暗的生活﹐現在見到了太陽。哈不丘波家對她改變了態度﹐給吃好的﹐給睡好的﹐給好衣服穿﹐又給她一個戒指。但她明白﹐這是收買她的行動﹐特別是代理人家屬用一個銅戒指冒充金戒指拉攏她﹐使她更識破了農奴主階級的面目。她說﹕“共產黨對我的恩情是說不完的。想想過去﹐比比今天的日子﹐比看鏡子還清楚﹐三大領主和代理人是吃人的野獸。”

民主改革以後﹐哈巴倉姆局分到的勝利果實有﹕八克(畝)土地﹑一頭母牛﹑二分之一耕牛﹑五只羊﹑一間很好的房子﹑兩把鍬﹑兩把鋤﹑一個犁鏵﹑一把刀。另外得到二十克青稞的工資﹑一口箱子﹑一整套傢俱和一套從頭到腳包括有內衣的服裝﹐開始了做一個主人翁的幸福自由的生活(23)。

問題仍然不在於她吃的是什麼﹑喝的是什麼﹐即生活待遇 ﹐而是她的人身待遇﹐即人權狀況。為什么她的主人可以隨意買賣﹑打罵﹑虐待和強姦她﹖就因為達賴喇嘛所無限讚美的給藏人帶來“幸福”和“心靈和平”的農奴制剝奪了她的基本人權。類似的例子成千上萬﹐不勝枚舉﹐許多比這還要嚴重得多。這樣的社會制度都算不得黑暗﹑野蠻﹑殘酷﹑反動﹐還有什麼制度可以算﹖

《天葬》還用人類學的文化相對主義為西藏農奴制辯護﹐它說﹕“儘管達賴時代與現在存在社會制度上的差別﹐但是並非就如中共所宣傳的﹐那時是‘野蠻黑暗的農奴制 ’。不同民族有各自在文化上的區別(政治制度也屬於廣義的文化)﹐而文化無‘好’‘壞’﹐也就不能用‘進步’﹑‘落後’﹑‘野蠻’等概念進行衡量和比較。(24)”照此說來﹐人類社會就沒有普遍的﹑共同的﹑公認的精神價值與道德標準了。聯合國《普遍人權宣言》也就毫無普遍意義。當西方譴責中共的“鎮反”﹑ “反右”﹑“文革”﹑“六四”侵犯人權或前南非白人政權的種族隔離政策野蠻時﹐中共與前南非政權也可以用“政治制度也屬於廣義的文化﹐而文化無好壞﹑進步 ﹑落後﹑野蠻之分”來為自己辯護。甚至希特勒也可用此理論來為德國國內的虐猶運動辯護﹐路易十六則可以此為法國革命前的封建制辯護﹐那麼世上還有公理嗎﹖ 再說一遍﹐我並不用貧富懸殊來衡量農奴制的好壞﹐而是用人權狀況來衡量。聯合國的《普遍人權宣言》發表於1948 年﹐而西藏的農奴制一直存在到1959年﹐用前者來衡量後者﹐其結論只能是“黑暗﹑野蠻﹑殘酷﹑反動”。

我理解王力雄的心理﹐他怕被人說成“為中共辯護”﹐甚至是“讚美中共”。毫無疑問﹐中共做過許多嚴重侵犯人權的事﹐與西方民主制度相比﹐中共的制度也堪稱黑暗﹑野蠻﹑殘酷﹑反動。但正如張蔭棠指出的那樣﹐西藏的“差徭之重﹐刑罰之苛﹐甲於五洲”– –包括清朝的封建制—-這位清朝大臣都認為西藏的社會制度是世界上最黑暗﹑最野蠻﹑最殘酷﹑最反動的了。本書第八章將證明﹐中共的人民公社制度雖已堪稱準農奴制﹐畢竟比西藏的農奴制文明一點﹐至少人民公社無權買賣社員。達賴喇嘛天天都在攻擊中共﹐但他也從來不敢說﹐在中共統治下﹐藏人就像牲畜一樣被買賣(中國至今有人拐賣婦女﹐那屬於犯罪﹐是政府打擊的對象)﹐而這是在他統治西藏時天天發生的事情﹐並受到他頒佈的法律的保護。黑暗﹑野蠻﹑殘酷﹑反動等形容詞都是相對的﹐那麼當黑暗﹑野蠻﹑殘酷﹑反動的中共廢除更黑暗﹑更野蠻﹑更殘酷﹑更反動的西藏農奴制時﹐我們作為歷史研究者﹐為什么不敢肯定這種行動呢 ﹖林肯解放了黑奴﹐但他並沒有給解放了的黑奴普選權﹐解放了的黑奴仍然是受白人歧視的二等公民﹐在美國南方仍然有種族隔離制度。所以在林肯廢奴一百年後﹐ 馬丁路德金還要領導黑人爭人權﹐最後被白人種族主義者暗殺。和今日美國保障所有種族的普選權與其他人權的民主制度相比﹐在林肯廢奴後的一百年間剝奪黑人普選權﹑在南方實行種族隔離的社會制度(那時也叫民主制度)也堪稱黑暗﹑反動﹐但沒有人因此否認林肯解放黑奴的正義性﹐同樣我們也不應否認中共解放西藏農奴與奴隸的正義性。

藏事 2: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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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1、原始的貧窮

當時的社會狀況又如何﹖直至中共1951 年進藏前﹐西藏沒有任何現代意義上的工業﹐連一根火柴﹑一枚鐵釘都不能生產。沒有一寸公路﹐傳遞文書靠驛站。雅魯藏布江上只有幾座鐵索橋﹐沒有可以通車的橋樑。那時從康定馱運貨物到拉薩﹐要翻越20多座山(其中許多是雪山)﹐跨涉上百條江河﹐行程兩個月以上。在西藏生活過七年的奧地利登山家哈勒(Heinrich Harrer)曾這樣描寫西藏農奴搬運東西的情景﹕

大約20 位苦力牽拉著一根木樁﹐鼻子裡哼著單調的曲子﹐腰上圍著粗硬的牛毛繩。他們汗流浹背﹐張口喘氣﹐但是由於身邊站著手執皮鞭﹑怒目圓睜的頭人﹐他們根本不敢歇息片刻。這種強迫性的勞役是作為賦稅的一部分攤給平民的﹐每到一個村鎮﹐苦力就得到補充和更換。哼著小調據說能減輕疲勞﹐但我卻認為他們是在痲痺自己……我真想朝著他們大喝一聲﹕停下來喘口氣吧﹗作為二十世紀的一位現代人﹐我實在不明白這片土地上的統治者為什么那麼固執地反對改革與進步。非常明顯﹐ 運輸這些木料有著比用人拉更為省力的方式。中國人在數千年前就發明了車輪﹐促進了商業的繁榮和生活的提高﹐然而在西藏這個角落裡竟然看不到一輛車(1)。

1927 年﹐噶廈政府請英國人修了奪底水電站﹐裝機容量僅125千瓦﹐斷斷續續工作﹐只有達賴喇嘛與少數豪門可以享用﹐維持僅十年就壽終正寢。農業停留在原始水平 ﹐大量使用木犁﹑木鋤﹐鐵質工具都很少。畜牧業仍採用原始的自然放牧方式﹐草場和牲畜品種退化﹐畜疫流行﹐獸類猖獗﹐一遇天災牲畜就大量死亡。1952年 ﹐西藏畝產糧食平均只有80公斤﹐人均佔有糧食僅125公斤﹐遠遠低於生存標準﹔牲畜總頭數僅為974萬頭﹐人均佔有不到八頭(2)。人民生活之貧困令人難以想象。多傑才旦回憶道﹕

五十年代初﹐我在拉薩看到城東﹑南﹑北有許多破舊不堪的貧民窟﹐觸目皆是衣衫襤褸﹑風餐露宿﹑凍餒街頭的乞丐﹐就連原地方政府的罪犯也因監獄不管飯而肩扛木枷﹑腳戴鐵鐐沿街乞討﹐其情景令人觸目驚心﹐至今難忘。農奴們的悲慘際遇﹐與那些身著綢緞黃袍﹑騎¨高頭大馬昂首而過市的領主官員們形成了鮮明的對照。1959年藏歷正月傳召大會(一種大規模的宗教活動—-引者)時﹐我曾參加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發放佈施的工作﹐領取佈施的除喇嘛外﹐還有麇集拉薩近萬人的乞丐﹐須知當時拉薩市的人口總共才兩萬多人(3)。

那時西藏沒有現代意義上的學校﹐1940年去拉薩主持現世達賴喇嘛的坐床儀式的中華民國蒙藏委員會委員長吳忠信給國民政府的報告裡對西藏當時的教育作了精闢的分類敘述﹐概括如下﹕

一﹑初等教育

1﹑喇嘛教育﹐只學藏文和佛經。

2﹑貴族教育﹐有“資仲學校”和“仔康學校”兩所﹐前者設於布達拉宮﹐培養僧官﹐有學生五﹑六十人﹐課程為習字﹑算術﹑藏醫和卜筮﹔後者設於大昭寺﹐培養俗官﹐有學生三﹑四十人﹐課程為習字和算術。

3﹑普通教育﹐拉薩有三所著名私塾﹐各有學生七﹑八十人﹐課程僅為識字而已。

二﹑高等教育﹐僅限於寺廟喇嘛研讀佛經。

三﹑留學教育﹐計有留英者四人﹑留印者六人﹑在大吉嶺或江孜英文學校者十人﹑曾游歷英國或印度者三人。

另外﹐國民政府1938年至1949年辦了一所國立拉薩小學﹐學生多為漢人子弟﹐藏族貴族還不肯送子弟去那裡(怕沾染無神論)(4)。當時西藏文盲率高達 90%以上。性病流行﹐人均壽命僅35.5歲。西藏人口在1737年清朝清查戶口時約一百萬﹐1953年中共首次普查人口時﹐據達賴喇嘛領導的噶廈政府報告﹐ 仍是一百萬左右(5)。兩百多年來人口沒有增加﹐可見其社會發展已經停滯。

_ 2、空白的科技

西藏傳統的科技幾乎一片空白。關於藏醫藥﹐戈倫夫寫道﹕“西藏的醫學是個大雜燴﹐包括放血﹑驅魔﹑診脈﹑利用草藥和神聖的唾液。他們認為聖人接觸過的任何東西都有神奇的力量﹐因此很珍視活佛﹑特別是達賴喇嘛的大小便(把它們做成丸藥吞服)。……人們認為僧人是神聖的﹐因此他們神聖的行動就能治病。他們治病的方法之一是在一張紙條上寫上幾句禱文﹐祈神賜福禳災﹐然後讓病人把紙條當藥吞下去。僧人用手摸摸病人﹐據說可以治療頭疼。在脖子上戴一串由人的顱骨制成的 ﹑經過神賜福的唸珠﹐可以用來治牙痛。(6)”達賴喇嘛也曾得意洋洋地告訴董尼德﹕“我的確可以紓解某些痛苦。有時候﹐只要我對他們吹口氣就可以。有時候 ﹐他們帶著裝滿水的瓶子要我吹氣﹐然後他們再喝被吹過的水。有些時候還蠻有效的。(7)”

對於天災﹐拉孜宗杜素莊園的救災辦法如下﹕

(1)杜素莊園附近﹐有一個叫做“雅”的山峰﹐雨是從這山上降落的。因此一遇天旱﹐各家都出一個體力強壯的人﹐帶上藏酒﹑茶和瓢等﹐去爬到山峰上。到了山頂﹐先吃一陣酒﹐然後將山上的石塊往下滾﹐嘴裡虔誠地唸¨“雅古﹑雅古”(雅是山名﹐古是出汗的意思﹐連起來就是叫雅山出汗)﹐一直唸到山腳。到了山溝有水的地方﹐人們拿出瓢﹐摘下帽子﹐互相潑水。力大的青年男子﹐抱起婦女往水裡扔﹐弄得她們滿身濕透﹐個個成了落湯雞才罷休。人們相信﹐這樣﹐雅山有時“真的會下雨”。

(無獨有偶﹐我在西藏時也曾有幸恭逢其盛。1983 年夏天﹐拉薩大旱﹐藏族青少年帶著裝有井水的桶和大瓢群集街頭﹐看見步行或騎車的過路人﹐ 便用水輪番潑他們﹐我也不能幸免。看到行人滿臉﹑渾身都是水的狼狽相﹐藏族青少年哈哈大笑。上班的人每天帶一身水到單位﹐再帶一身水到家﹐叫苦連天。《西藏日報》為此發文章﹐譴責這種“惡作劇”﹐也無濟於事。直到老天可憐上班族﹐終於下雨才罷休。—-引者)

(2)把佛經《十萬頌般若》搬到露天誦讀求雨。

(3)找一個大家公認為沒有與人發生性關係的仍是處女的尼姑﹐背著泥菩薩到地裡去轉經求雨。

(4)把水官和來瓦(專管唸豐收經的﹐共六人﹐由差巴輪流擔任)扔到快乾涸的水庫裡去﹐似乎是懲罰他們﹐說他們是“乾水官”﹑“乾來瓦”﹐但卻失了職。

(5)據說江熱附近山上有一個叫做阿媽洛姆奇的女神﹐她專門管水。於是江熱的已婚婦女們﹐選一個吉日良辰﹐找一個比較好欺負的男人﹐同到神山上去﹐讓男人給她們倒酒倒茶﹐尊敬她們(平時是女人給男人倒酒倒茶)。據說這樣會感動女神下雨。

(6)全谿卡的大人﹑小孩同到洛吉山上去暢飲﹐並用糌靶作一個斗形的小杯﹐邊做量糧食的動作﹐邊吆喝過斗時的序數﹐以預祝秋天穀物豐收。

……

雹災沒有辦法防備﹐全靠冰雹喇嘛作法。夏天打雷增多﹐冰雹喇嘛便要上山守冰雹(他在山上專門有守冰雹的小屋)。如果天上出現烏雲﹐冰雹喇嘛便拿出法器– -一個糌粑捏的兔子﹐口裡唸唸有詞﹐將烏雲引向他方。或是吹響人腿骨做成的骨笛﹐把烏雲趕走。倘若法術不靈﹐下了冰雹﹐則推說是人們的“命運”﹐或者是地方上出了懷私生子的姑娘﹐或者是有了髒人入境。於是便要發動來瓦和大眾進行一番深入的“偵察”。如果真抓住一個懷有非婚子的姑娘﹐或者什麼髒人﹐則將全部罪過加之於她。如果這一年風調雨順﹐不見冰雹﹐“理”當歸功於冰雹喇嘛“法術的高超”。

……

過去發生虫災﹐人們束手無策﹐只有請冰雹喇嘛把虫“趕走”。冰雹喇嘛的辦法是﹕先將沙子和用白色石頭磨成的粉伴在一起﹐接¨面對這些沙子和粉末唸經作法﹐使其神化﹐然後讓孩子們用投器向地裡投擲﹐以驅趕害虫(8)。

1990 年前去過布達拉宮的人一定會發現﹐西藏古建築的外表雖然極其富麗堂皇﹐內部卻十分原始簡陋。天花板是柳條﹐地板是粘土﹐樓梯是木板﹐屋頂也是粘土。窗戶狹小 ﹐室內陰暗。所有樑柱都是木質的﹐已被虫蛀和腐爛得千瘡百孔﹑岌岌可危(中共在九十年代初花了近一億元﹑一噸黃金整修布達拉宮)。一幢110米高的巨型建築(相當於30層樓)竟然全靠木頭支撐﹐這在西方人看來近乎兒戲。有個西方建築師參觀後感嘆說﹕“偉大的藝術﹐落後的技術。”的確﹐和歐洲﹑阿拉伯中世紀的教堂﹑宮殿相比﹐西藏的古建築不過是兒童的積木而已。如果說前者是石頭的交響樂﹐那麼後者不過是不成調的兒歌。

藏事 2:06 am

陰謀與虔誠﹕西藏騷亂的來龍去脈 (第四章)– 轉貼

第一部:西藏的自然和歷史 >> 第四章﹕宗教—西藏的桎梏
_ 1、漢藏文化心理結構大不一樣

西藏的宗教與西藏的文化密不可分﹐在舊西藏﹐宗教與文化幾乎是二位一體的東西。當然﹐從發生學的觀點看﹐文化先於宗教。

文化是一個民族區別於其他民族的根本特徵。漢藏兩族雖然同屬黃種人﹐外貌十分相似﹐文化卻很不相同。最明顯的當然是語言﹐但這只是表層的差異。更深刻﹑更本質的差異在於民族文化心理結構或民族集體無意識(1)﹐它起源於生存環境的差異。

黑格爾在《歷史哲學》裡說過﹕“助成民族精神的產生的那種自然的聯係﹐就是地理的基礎……自然的聯係似乎是一種外在的東西﹔但是我們不得不把它看作是精神所從而表演的場地。它也就是一種主要的﹐而且必要的基礎。”漢族自古以來生活在黃河與長江流域﹐物產富饒﹐氣候宜人(2)。人間即是樂園﹐現世猶如天堂﹐飲食文化舉世無雙。所以漢族形成了一種李澤厚所說的“實用理性精神”﹐經過孔子的歸納與闡述﹐成為儒家思想的核心﹑漢族性格的特徵。所謂實用理性﹐ “是說把理性引導和貫徹在日常現實世間生活﹑倫常感情和政治觀念中﹐而不作抽象的玄思”。“基本特徵是﹕懷疑論或無神論的世界觀和對現實生活積極進取的人生觀”(3)﹔“與此相當﹐不是去追求來世拯救﹑三生業報或靈魂不朽﹐而是把不朽﹑拯救都放在此生的世間功業文章中”(4)。孔子云﹐“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故“子不語怪力亂神”。表面上是存而不論﹑不置可否﹐實際上是懷疑﹑否定﹐故墨子斥之為“以天為不明﹐ 以鬼為不神”。

與此相反﹐原旨佛教認為﹐人生最重要的不是追求現世的功業﹐而是超度來世。它認為人生充滿了生老病死等苦難﹐人要擺脫這些苦難﹐必須清心寡欲﹑反復苦修﹐經過多次轉世輪迴﹑功德圓滿之後﹐才能跳出輪迴﹐擺脫苦難﹐立地成佛﹐即所謂修成正果。而所謂成佛﹐乃是一種不生不死﹑無比快樂的抽象境界﹐即所謂涅槃歸真 ﹑常樂我淨﹐俗稱“天堂”﹑“淨土”﹑“極樂世界”﹔漢人又稱“西方極樂世界”﹑或簡稱“西方”﹑“西天”﹐因為佛教自西域傳來。

孔子既然認為人死後並無來世﹐自然也就用不¨超度來世。所以佛教傳入中土﹐就被實用理性改造成禪宗﹐主張“頓悟”﹑“即身成佛”﹐說是不必守戒﹑不必唸經﹑ 不必苦修﹑不必禁欲也可成佛。而所謂成佛﹐也就是像常人一樣吃喝玩樂﹐“一切聲色﹐儘是佛事”﹐只消突然覺悟﹐在日常生活中保持或具有一種超脫的精神境界(心靈)﹐也就是成佛。

如果說禪宗哲學不過是優游詩酒的漢族士大夫的思辨游戲﹐那麼不懂哲學的漢族老百姓就更加實用理性—他們去佛寺燒香磕頭﹐直截了當地祈求菩薩保祐他們現世陞官發財﹑多子多孫﹐而不是超度來世﹑早證菩提。他們對宗教的實用主義達到了這種地步﹐以至佛道不分﹑見廟就拜。所以漢族從無宗教迫害和宗教戰爭的歷史﹐卻有宗教自由和宗教寬容的傳統﹐只是到了毛澤東才出現例外。

事實上﹐漢人什麼宗教也不信 ﹐只信子孫。阿Q 說過﹕“斷子絕孫便沒人供一碗飯吃。”漢人似乎認為﹐人死後會變鬼﹐鬼住在陰間﹐仍要吃飯用錢﹐其來源是子孫奉獻的香火。如無子孫﹐就是“斷香火”﹐在陰間無以為“生”﹐是人生及人死最大的悲哀與痛苦。所以漢人無論貧富貴賤﹑有無學問﹐都極端重視“傳宗接代”﹑“多子多福”﹑“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把繁衍子孫當成人生最高任務和最大樂趣。這種生殖拜物教或子孫拜物教與佛道兩教乃至基督教都毫不相干。佛教認為人死後要轉世﹑輪迴﹐變成新人或動物﹐何須子孫供飯﹖道教企盼成仙﹐神仙不食人間煙火﹐也毋需子孫供飯。基督教說人死後或上天堂或下地獄﹐都是精神性的存在﹐更不用子孫供飯。漢人祈求菩薩保祐其現世陞官發財﹑子孫興旺﹐可謂緣木求魚﹑與虎謀皮。今天﹐受過良好西式教育的漢人恐怕不再相信死後要子孫供飯的說法了﹐但他們仍然認為沒有子孫就算白活了。這已成為漢人的集體無意識。

藏人自古以來生活在缺氧﹑嚴寒﹑交通不便﹑資源貧乏﹑氣候嚴酷﹑疾病流行﹑生命短暫的世界屋脊﹐生活極為艱難。處在這樣生存狀況下的藏族先民對於來自印度的佛教一拍即合﹐如獲至寶﹐篤信至今﹐決非偶然。因為它給藏人提供了解脫苦難﹑超度來世﹑陞入天堂的安慰和希望。有趣的是﹐漢地禪宗也曾傳入西藏﹐ 並在藏王赤松德贊主持下﹐與喇嘛們辯論﹐這便是西藏歷史上有名的“頓漸爭辯”(如前所述﹐禪宗主張“頓悟”—“即身成佛”﹔喇嘛教主張“漸悟”— 漸次修行﹑經許多世後成佛)。最後以頓派告輸而終﹐漢僧被遣回內地﹐禪宗在西藏從此被禁。因為藏人再怎麼悟﹐也無法把世界屋脊想象成天堂與樂園(5)。董仲舒云﹕“天不變道亦不變”。這裡的“天”可以理解為西藏的自然環境﹔“道”則可以理解為藏族的民族文化心理結構。

藏族的原始宗教是本教﹐佛教傳入後﹐與本教鬥爭了很久﹐幾經反復﹐才取得統治地位。喇嘛教把本教的靈魂不死﹑靈魂轉移的觀念同佛教的因果報應﹑生死輪迴﹑超度來世的觀念結合在一起﹐形成了藏族的文化心理結構或集體無意識。概括地說﹐就是“信仰高於理性﹐來世重於現世”。現實生活越是艱難的藏人﹐對宗教的信仰越是狂熱﹐對來世的渴望越是迫切﹐對喇嘛越是尊敬﹐對寺廟越是慷慨。儘管他們中絕大多數一字不識﹐根本看不懂佛經﹐也唸不通一句佛經﹐對佛教的思辨哲學一竅不通﹐只會口誦“六字真言”(6)﹑手轉經筒(經筒是一種銀製的圓筒﹐表面上刻有經文﹐中央有長軸﹐藏人手持長軸﹐圍繞寺廟或佛像轉圈﹐邊走邊轉動手中的圓筒﹐謂之轉經。據說每轉一次經筒就相當於唸了一遍經文﹐這是為了方便不識字的藏民朝佛而設計的東西﹐它幾乎已成為藏族的標誌性物件)﹑五體投地磕長頭﹐向寺廟獻上盡可能多的錢物﹐祈求來世投個好胎﹐交上好運﹐卻是世上最虔誠的佛教徒。本書在論述西藏宗教時﹐即指這一意義上的﹑群眾性的﹑通俗化的﹑以超度來世為目的的宗教(又稱顯宗或顯教)﹐而不是喇嘛們的﹑高深莫測的﹑經院哲學加神秘修行的宗教(又稱密宗)。在西藏的社會生活中(包括政治生活)﹐作為一種現實的巨大力量發揮作用的﹐主要是這種通俗化﹑群眾性的顯宗喇嘛教。

至於喇嘛們的宗教﹐是和森嚴的等級制度聯係在一起的。吳忠信給國民政府的報告裡描述過這一制度﹐他說﹕“喇嘛初入寺廟﹐概稱學徒﹐由寺內擔任教師之喇嘛﹐教以藏文之拼音及文法等﹐約三四年或四五年卒業﹐始授以經典﹐再約三四年﹐ 經考試及格﹐得稱喇嘛。在學徒期間﹐須為寺中服雜役﹐昇喇嘛後﹐則除誦經外﹐不做他事。……所有喇嘛﹐必須研讀顯教經典﹐約二十年讀完﹐得應格西考試﹐及格後﹐再入密宗學院﹐習密宗經典﹐十數年後﹐積資可昇法師或尊者﹐最後得昇甘丹赤巴﹐造佛學之絕頂﹐然此僅為少數喇嘛﹐多數於考格西後即停止再進也。(7)”

西藏的密宗極為神秘﹐就因它被極少數高級喇嘛所壟斷。與顯宗主張累世修行﹑隔(許多)世成佛相反﹐密宗竟也主張“即身成佛” ﹔而所謂成佛﹐也就是常人的快樂 ﹐不是“涅槃歸真”(死亡)。他們修密時先要經過許多繁瑣複雜的儀式﹐然後竟要“修雙身”﹐即與處女性交﹐還把表現性交的“歡喜佛”堂爾皇之地供在寺廟裡。當然﹐有資格“修密”的只是少數已取得格西“學位”的﹑有“慧根”的高級喇嘛。據黃教(喇嘛教一派﹐又稱格魯派﹐達賴喇嘛即該派教主)創始人宗喀巴的《密宗道次第廣論》卷十四﹐灌頂是修密時必需舉行的儀式。一個僧人從入密門到修習最高密法無上瑜伽密﹐要按照次第進行多次灌頂。密宗視灌頂為最莊嚴﹑最神聖的儀式﹐未受灌頂者是不能修習密法和閱讀密宗經典的﹐否則不僅得不到成就﹐死後還要下地獄。

灌頂儀式必須由金剛上師執行。儀式在曼陀(繪有佛像﹑法器的修行道場)前舉行﹐事先受灌者要沐浴﹐¨莊嚴裝﹐由上師手持一個內裝“聖水”的寶瓶﹐向受灌者頭上灑水﹐再用以人的頭蓋骨做的碗裝青稞酒讓受灌者喝。最高級的灌頂儀式是修無上瑜伽密之密灌頂﹐其法如下﹕修密弟子找一12﹑16 或20歲的處女﹐引到密室內用幔帳圍住的屏內﹐將此女獻給其師﹐此女被叫做“明妃”(佛母)。然後由其師加持“金剛蓮花”(男女生殖器)﹐將“俗女身觀空後﹐生天女身”。然後其師攜“明妃”入屏幕內﹐行“大瑜伽怛特羅法”(“男女和合之大定”﹐通俗地說即性交﹐然後“入定”)。弟子在幕外以布遮目跪候。行畢﹐其師攜“明妃”至幕前﹐以大拇指和無名指取“摩尼寶”(精液)置於弟子口中﹐同時唸誦《金剛曼經》。弟子要誦意為“希有大安樂”的咒語﹐把“摩尼寶” 咽下。而“明妃從入定起﹐不著衣服﹐於蓮花中取甘露滴(處女血)﹐如是置於彼口中﹐彼亦如上而飲”。這就是所謂密灌頂。灌頂畢﹐弟子去遮目布。其師將“明妃”手置弟子手中﹐然後以自己的左手執他們的手﹐以自己的右手持金剛杵置弟子頭頂﹐教訓道﹕“諸佛為此證﹐我將伊授汝。”然後令弟子與“明妃”如法修“和合之大定”﹐“引生大樂”。

在密宗裡“明妃”代表“智慧”﹐故密灌頂又稱慧灌頂(8)。這樣的宗教離老百姓的宗教相去何遠﹐也不可能普及到老百姓中去。如前所述﹐喇嘛教的本質是麻醉人

 

民﹐ 讓他們相信他們現世的苦難都是他們自己前世做了壞事的報應﹐他們現世唯一可做的是虔誠拜佛以求超度來世﹐從而泯滅任何造反的念頭。如果告訴他們﹐密宗可以讓他們在現世就成佛﹐享受快樂﹐那他們還會有耐心等到來世嗎﹖如果人人都去修密﹐誰來種地牧羊養活他們﹖哪來那麼多處女當“明妃”﹖所以一定要把密宗高度神秘化﹐只允許極少數高級喇嘛參與。正因如此﹐它對西藏社會的影響也就遠遠不如顯宗大。

_ 2、西藏的政治

正如漢人用實用理性改造了佛教一樣﹐藏人也用他們的習俗改造了佛教。佛教禁止殺生﹐藏人在缺氧與嚴寒下不能不吃肉。於是他們想出了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既吃肉 ﹐又歧視屠夫﹐把後者視為下等下級人﹐命價只有一根草繩。於是殺生的罪孽與懲罰全部由該死的屠夫來承擔﹐其他人包括達賴喇嘛在內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大吃其肉。至今拉薩有一千多名土著回族﹐在西藏定居了好几百年。他們說藏語﹐信奉伊斯蘭教﹐有自己的清真寺。在政教合一的舊西藏﹐藏人允許這些人不信喇嘛教﹐就因為他們大都以屠夫為業﹐承擔了藏人不願做卻又少不了的“下賤活”。在1959年叛亂與1989年騷亂中﹐藏人都曾打砸搶燒拉薩的土著回族(詳見後文)。

宗教– –至少西藏的宗教—-是一種要求人們盲目服從的﹑非理性的意識形態。當它和用權力強迫人們無條件服從的專制政治結合在一起﹐變成政教合一的精神– 世俗力量時﹐便擁有不容懷疑﹑不容挑戰的絕對權威。這種權威只有人格化才能發揮政治–組織功能﹐這便是羅馬教皇和達賴喇嘛的由來。按照喇嘛教(實為其中的格魯派﹐俗稱黃教﹐因其勢大﹐故可與喇嘛教混稱)的說法﹐達賴喇嘛是慈悲菩薩觀世音的化身(9)。所謂菩薩﹐是已經修成正果﹑證得菩提的候補佛陀。他們放棄了進入不生不死﹑常樂我淨的極樂世界的機會﹐大公無私地返回人世間﹐幫助受苦受難的芸芸眾生超度來世﹐即所謂慈悲為懷﹑普度眾生。菩薩和佛一樣也是一種精神性的存在﹐為了感召凡夫俗子﹐觀世音菩薩便化身為肉胎凡人﹐這便是達賴喇嘛。肉胎凡人自然會死亡﹐於是便有達賴喇嘛的轉世(班禪喇嘛則是無量光菩薩的化身)。達賴喇嘛開始只是宗教領袖﹐另有藏王(蒙古軍閥)作為世俗領袖治理政務。1751年﹐乾隆皇帝廢除藏王制﹐授權七世達賴喇嘛在駐藏大臣的監督下治理西藏政務﹐從此達賴喇嘛兼任政治領袖。在宗教–政治的雙重絕對權威下﹐藏人把達賴喇嘛當成至高無上的神﹑超度來世的救星﹐也就不足為奇了。

我在這裡反復使用政治這個詞﹐是用現代政治學分析西藏歷史。事實上﹐絕大多數藏人只有宗教意識﹐沒有政治意識。正如達瓦才仁指出的那樣﹕“民族﹑宗教﹑文化 ﹑政治﹐政治在西藏還是次要的﹐主要的是宗教和文化。因為西藏人沒有什麼政治觀點﹐西藏人沒有一個政黨﹐它的觀點就是宗教。(10)” “西藏民族不是一個政治的民族﹐而是一個宗教的民族﹐它把自己的全部而不只是大部的精力都投入了宗教﹐它對政治並不感興趣。(11)”與此相應﹐絕大多數藏人也沒有國家意識。自從吐蕃王朝於公元877年崩潰以後的四百年間﹐西藏沒有統一的政權﹐當然談不上國家意識。然後西藏被蒙古人征服﹑納入元朝的版圖。明朝時西藏仍奉明朝為正朔﹐然後被納入清朝的版圖﹐受駐藏大臣的管轄。由於英國殖民主義者的挑撥和引誘﹐民國年間西藏上層中確有一個親英派在策劃西藏獨立 ﹐同時西藏上層中還有一個親中派(中央的中)﹐反對獨立。但佔人口絕大多數的農奴既被剝奪了基本人權﹐自然也沒有過問政治的權利與政治及國家意識。

中共進藏後﹑1959 年平叛民改前﹐由於《十七條協議》規定西藏原有制度保持不變﹐內政仍由達賴喇嘛與噶廈政府管理﹐農奴不問政治的情況並無實質性的變化。從1959年平叛民改到1980年胡耀邦視察西藏﹐中共把西藏變成了一個高度政治化的社會﹐政治事實上變成了西藏的宗教﹐藏人也與漢人一樣幾乎人人變成了政治家與革命家﹐這個問題留待第十章論述。1980年以來﹐由於中共在西藏淡化政治﹐不遺餘力地恢復與倡導宗教﹐喇嘛教重新變成了西藏民眾的政治。那麼宗教在今日普通藏民中究竟滲透到什麼樣的程度﹑以什麼樣的形式存在與發揮作用﹑發揮什麼樣的作用呢﹖那是另一部著作的課題﹐這裡暫且引用北京大學社會學人類學研究所1992年去西藏調查後的兩個研究報告的有關段落(12)﹐讓讀者有個初步的印象。

其一調查的是拉薩郊區達孜縣達村的情況﹕

達村是全民信教的社會﹐宗教在日常生活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無論貧富﹐每家必有經堂﹐作為供佛獻祭的地方。達村的富裕人家﹐堅持長年在經堂點一盞酥油燈﹐ 貧窮人家每月十五﹑三十和佛教節日也至少要點一盞燈。每天更換供水﹐洗擦淨碗更是每家必作的功課。粗通經文的人﹐往往還要一大早在自家經堂誦經﹐每家人一年至少要去一次拉薩大昭寺及三大寺﹐向寺廟或來村募糧的僧人捐助一些錢物。結婚﹑建房﹑生病﹑出生等大事一般已不請喇嘛唸經﹐但死人必須請喇嘛超度亡靈﹐ 起碼也要七天請喇嘛一次﹐做完七七四十九天的齋祭期。村中心還設有供佛的“拉則”﹐作為集體供佛的場所。

佛教告訴人們﹐現世是苦難的 ﹐必須心安理得地忍受﹐一切都是因果報應﹐今世前世定﹐今世又定後世﹐要想獲得好的輪迴﹐必須克制慾望於現世﹐遵守十戒 ﹐嚴謹修行侍佛。宗教給人們以全套的人生觀﹐並且有著現實的戒律制約人們的行為﹐於是﹐宗教給了人們完整的生活依據﹐強有力地調節著人們的行為﹐在維持社會和平與穩定上﹐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例如﹐不殺生的觀念使達村人十分善良﹐電視裡的悲慘故事﹐常常使他們不忍目睹﹐對家庭不和﹑尋舋鬧事十分厭惡﹔不淫慾的戒律 ﹐使達村人嚴格執行血緣外婚﹐甚至看電視時﹐也男人在屋裡﹐婦女在屋外通過門窗看電視﹐絕不混同。我們在調查達村禁忌時﹐就發現追根溯源幾乎都與宗教十戒聯係在一起。

達村的宗教事實上可分作理論宗教和現實宗教兩大部分﹐儘管表面上都統一在信仰藏傳佛教上(該地區幾乎完全信仰藏傳佛教的格魯派)。在功能上﹐理論信仰是對佛的崇拜﹐目的是為求來世的幸福﹐而現實信仰卻是靈鬼的巫術崇拜﹐是為求得現世的平安。達村有兩個“拉則”(祭台)﹐一個是村中心的集體供佛拉則﹐ 一個是村邊正對神山的祭供土地神的拉則。一是求佛祈福﹐一是求神保祐﹐功能和目的分得清清楚楚。村北邊的紅山﹐是達村人的聖山﹐相當於一方土地老爺﹐每逢藏歷新年 ﹐每家必派代表祭祀一次﹐平時在每月十五﹑三十和佛教節日﹐各家分別到村邊拉則煨桑(燒香或焚燒松枝—-引者)獻祭。在收割之後﹐還要在地裡煨桑﹐感謝土地神一年的保祐和辛勞。在家庭裡﹐每家的經堂是供佛的地方﹐每天換水﹐點燈﹐每月十五﹑三十和節日更盛﹐還在牆頭煨桑。房頂的麻柳旗(經幡)是家庭興旺的標誌﹐正如個人身上總戴著活佛送給的紅布條之類的東西一樣﹐都是比較典型的靈力(馬拉)崇拜的表現。此外﹐ 在廚房牆壁上大多畫有蠍的圖案﹐作為灶神的象徵﹐平日禁忌弄髒灶台﹐藏歷新年時還要在灶神所在的牆上掛一塊供物。院牆的四角和大門上往往放著白石﹐作為神力支柱的象徵。許多家庭門上還貼有從寺廟買來的靈符﹐以驅除邪惡。每個人一出生﹐就從佛教護法神中確定他或她的保護神﹐當這個人死去以後﹐家人則專門供祭這位神靈。在曲松縣的貢嘎沙鄉﹐我們還見到以荊棘插門和以兔子頭懸門上以除災招福的靈力崇拜和更為明顯的白石崇拜﹐甚至有將五星紅旗插在麥堆上以祈求豐收的作法﹐相對落後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使其比達村的靈鬼崇拜保存得更為完整。

達村的宗教信仰和當地的生產力水平﹑社會結構緊密聯係﹐形成達村完整的文化體系。宗教是達村社會構成和運轉的必不可少的整合制衡系統。

其二調查的是拉薩郊區曲水縣拉熱村的情況﹕

拉熱村中﹐筆者訪談過的所有成年村民均表示自己信奉佛教。30歲以上的人都掌握一些有關佛教教義的知識。但他們的表述有時是不完善不準確的﹐較易於記住敘述性的內容﹐而難以記住抽象的教義。下面引述一個村民的談話記錄﹐此人現年33歲﹐貴族後代﹐目前在本村務農﹐農閑時也做小買賣。(敘述中藏語﹑漢語並用)

個案一﹕當然﹐我們信(佛教)。我們知道許多佛教中的“拉”(意為“天”或“神”)。當村裡有人死了﹐在葬禮中﹐人們不僅要為死者祈禱﹐還要為“拉伊塔”(“餓鬼”)祈禱。“拉伊塔”看起來像一個人﹐他有一個非常大肚子﹐卻有一個細喉嚨﹐想吃東西又不能吃﹐所以他很悲哀。

“拉次仁”(長壽之神)享受著幸福的生活﹐在迷人的環境中通宵達旦歌舞不絕。他是永生的﹐他想死﹐想改變一下生活的方式﹐但一次又一次失敗。他覺得很孤獨﹐無法享受愛情和冒險﹐很痛苦。

人們還要為“拉瑪寅”(“非天”或“阿修羅”)祈禱。事實上﹐拉瑪寅既不是神也不是人﹐許多寺廟的牆壁上都有它的肖像﹐它常常得罪別的神﹐與他們打仗﹐但總是戰敗。它種了一棵樹﹐長得很高﹐其枝杈達到了菩薩界﹐菩薩想控制拉瑪寅﹐拉瑪寅反抗控制﹐為自己而戰﹐它戰敗了﹐很懮傷﹐它想擺脫這種境遇。

我們要為動物祈禱﹐比如馬﹑驢等等。人們養它們僅僅是為了利用它們做工具﹐豬和羊則要被殺死當食物﹐毛牛(毛字當有牛字旁)為我們幹一輩子活﹐也逃脫不了這種屠殺。動物為它們的命運擔懮﹐人類成為生物之主﹐決定其它生物是否被殺﹐其它生物很恐懼。

在該個案中﹐這位村民顯然是在談論藏傳佛教中最基本教義之一– –“六道”觀念。佛教中的“六道”的觀念﹐是指眾生在輪迴時可能經歷的六種存在方式﹐即六種可能性。六道中包括“天”﹐是指高於人類的上界生類﹐同時也指這些生類所處的境界﹐可分為慾界﹑色界﹑無色界三界﹐每一界中又分成幾個或十幾個“天”。村民口述的“拉次仁”就是指其中的一個“天”。該村民是以一個特定的﹑具體的“天”來描述“天”這一生類和境界的﹔這種描述方式﹐也反映了村民本人是通過一個具體特定的“天神”概念來理解佛教中“天”這種抽象概念。(這種描述方式又一次映證了本書的論點﹕藏人的思維方式是神話思維或神話式的宗教思維﹐而不是理性思維﹐所以他們記得住敘述性的神話故事與具體的神話形象 ﹐記不住抽象的教義。認識這一點對理解西藏文化與西藏問題至關重要—-引者)

普通村民對佛教的理解﹐往往是具體而形象的﹐有時也不完全準確﹐但這種狀況絲毫不影響他們成為一個虔誠的信徒。事實上﹐村民對佛教的樸素理解﹐表明他們是在自然而然地﹑逐步地掌握這些觀念和知識﹐沒有通過正規的教育和刻意的宣傳。佛教作為藏族傳統的主流﹐是以“文化”或“民俗”的形式而不是一種特定的“宗教”形式代代相傳的。藏族民眾全體信奉佛教﹐所以在傳統的人們眼中﹐除了佛教為主流文化之外﹐再沒有可稱為文化的東西。對於傳統社會中的人來說﹐佛教教育就是正規教育﹐學習佛教文化是一個合格的社會成員必須經過的“社會化”過程。在每一個家庭中﹐長輩經常向兒童講述一些含有佛教觀念的故事或信條。事實上﹐ 長輩中也很少有人懂得用書面語寫成的佛經或論述﹐他們日常所做的﹐只是用一些淺顯的語言來啟蒙和警示他們的孩子。生活在這樣一種氛圍中的孩子﹐連自己也感覺不到他們在未來必然會成為某一個特定宗教的信徒。他們只是覺得自己將來要成為一個有文化﹑有教養﹑遵從社會道德倫理﹑並獲得更好的來世的人。這種處於一種佛教文化內部的無意識狀態﹐正是造就未來虔誠信念的最好搖籃。

另一次訪談反映了兒童對佛教的了解和態度。

個案二﹕向六名7–12歲兒童出示釋迦牟尼﹑十四世達賴喇嘛﹑十世班禪喇嘛的照片﹐並詢問他們每一張圖片中的人是誰﹐所有兒童都認識這些圖片﹐並能準確叫出他們的名字。

問﹕他們現在在哪裡﹖

五名兒童知道達賴喇嘛在印度﹐一名答不知道。五名兒童知道班禪喇嘛在日喀則。所有兒童都說釋迦牟尼在拉薩﹐他們指的是拉薩寺廟中的釋迦牟尼佛像。

問﹕你們知不知道班禪喇嘛現在的情況﹖

六名兒童都說班禪喇嘛去了極樂世界。

問﹕佛像前面的酥油燈和蠟燭是什麼意思﹖

一名兒童說﹕“人們崇拜佛﹐為他點燈﹐表示我們喜歡他。”

問﹕你們從哪裡得到關於佛教的知識﹖

一名10歲的女孩答﹕每天晚上睡覺前﹐爸爸都要講一﹑ 兩個關於佛教或村莊週圍各種山神的故事。

一男孩說﹐學生可以從學校老師那裡獲得一些關於佛教的知識。在上藏語課時﹐老師(小學藏語課的老師都是藏人—-引者)經常介紹一些背景知識﹐包括佛教經書﹑佛教歷史人物或歷史事件。

一男孩說﹕我們經常隨父母一起去寺廟朝佛。我們聽不懂唸經。我根本不知道喇嘛說的是什麼﹐但我相信那些東西很重要﹐必須保持安靜﹐認認真真地聽。

依照當地習慣﹐朝佛者通常不向僧人詢問誦經的內容。在宗教意義上﹐朝佛者的虔誠比理解教義更為重要(這就叫做“信仰高於理性”—-引者)。

調查報告還詳述了村民宗教生活的各個方面﹐為了節約篇幅﹐下面改為轉述。村民的宗教生活可分為﹕1、日常禮儀。家家有佛像或經堂﹐天天燒香祈禱﹐佛像越多越好﹐同一佛像也越多越好。2、朝拜。具體分三種﹕一是該村離拉薩60 公里﹐村民往往舉家參加拉薩各大寺的節日活動。一村民說﹕“那種場面讓人激動”﹔一村民說﹕“我們參加集體活動越多﹐信仰就越堅定”﹔一婦女說﹕“不僅僅是看熱鬧﹐也能開開眼界”(這些話都是用漢語說的—-原注)。二是在婚禮﹑葬禮﹑建房﹑出遠門時拜見或迎請喇嘛﹐或請教吉日﹐或超度亡靈。有時遇到奇怪的 ﹑無法解釋的事件﹐也要請喇嘛頌經驅邪。三是日常朝佛﹐去附近的小廟或拉薩的大廟都有﹐當然廟越大越好﹐朝佛時必須佈施酥油﹑錢等﹐當然必須磕長頭(五體投地)﹐磕得越多越好。

對於普通村民來說﹐信佛的目的一方面是祈求佛保祐他們現世收成好﹑家境好﹑身體好﹑生意好等(這是與漢人拜佛的目的一樣的—-引者)﹔另一方面希望自己來世轉世到一個較富裕的地方或家庭中﹐有些婦女則希望自己轉世為男人等(這種想法是大多數拜佛的漢人所沒有的— -引者)。他們因此虔誠地按照教規行事﹐對於教義不做任何質疑﹐而是視為天經地義。調查者曾問村民﹕“您知不知道您的前世﹖”“您的來世會不會知道您﹖” “如果轉世對前世一無所知﹐轉世還有什麼作用﹖”“轉世與前世之間感覺不到聯係﹐還是不是同一個人﹖”村民中有些人稱也想過這一類問題﹐但想不明白﹐無人因此對教義發生懷疑﹐而只是感到自己知識不足﹐他們認為活佛﹑高僧一定明白這些道理。村民對喇嘛﹑活佛是“崇拜”而非“理解”。當被問到“活佛是人還是佛”時 ﹐有的說“活佛是佛變成人﹐生活在人間”﹔有的說“活佛也是人﹐但比一般的人有能力﹐有許多佛的法力”﹐可見認識不一致。

_ 3、西藏的桎梏

德國哲學家費爾巴赫說過﹕“凡是將自己交付於神的萬能的人﹐凡是相信一切發生和存在的事情﹐都是出於神的意志而發生和存在的人﹐他就永遠也不會想法去消除世界的缺陷﹐無論自然的缺陷或社會的缺陷。(13)” 藏人既然認為世上發生和存在的一切都是前世命定的﹐並把全部心思和精力都投入了超度來世﹐就沒有心思和精力去改造社會或發展科技與生產。藏文典籍卷帙浩繁 ﹐幾乎都是有關佛學和文史的﹐直至1984年中國政府出版的第一套藏文科技詞典問世﹐藏文從無科技詞典﹐也幾乎沒有科技詞彙。今天﹐中國最大的五種少數民族語文(蒙古﹑維吾爾﹑朝鮮﹑哈薩克和藏)中前面四族都能用母語教授自然科學﹐惟有藏文因無成熟的科技詞彙而無法做到(14)。語言是思維的工具和表現﹐ 科技詞彙的闕如反映了科技思維的缺乏。科技需要理性思維﹐這和非理性的神話思維﹑宗教思維本來就是矛盾的。中世紀歐洲的宗教勢力百般阻撓科學研究﹑甚至殘酷迫害科學家就是一例。本世紀上半葉﹐西藏的宗教勢力千方百計地阻撓英文學校的開設﹐也是因為害怕引來西方的科學思想與理性思維。

西藏的宗教雖然不關心科技與生產﹐卻消耗了西藏的大部分財富。1950 年前﹐西藏耕地約300萬畝﹐寺廟和上層喇嘛佔有40%。1959年拉薩三大寺(哲蚌﹑色拉﹑甘丹)共佔有土地14.7萬畝﹐11萬頭牲畜和4萬多農奴。在一般的情況下﹐寺廟所屬的農奴要把收成的70%以上交給寺廟。寺廟不僅擁有莊園﹑牧場和農奴﹐還從事商業和放債。達賴喇嘛自己的放債機構1950年放債藏銀303.9萬兩﹐年息10%。哲蚌寺歷年放出的高利貸糧食累計達1億6千萬斤﹐銀元1億多元﹐債息收入佔其全部收入的四分之一。寺廟放債的利率﹐借錢在30-50%﹐借糧在25%。此外﹐寺廟和喇嘛還從香客那裡得到大量佈施。換言之 ﹐當農奴將大部分收穫交給領主(政府﹑寺廟﹑貴族)後﹐還要將一部分收入交給寺廟和喇嘛﹐所剩下的只夠維持生存﹐不可能有資金來發展生產。而“在寺廟和貴族擁有的那些大莊園裡﹐封建領主們既忽視生產﹐也未能推動耕地的實質性改進﹐這就造成了持續許多世紀的農業衰退”(15)。

英國殖民主義者貝爾(Charles Bell)曾援引噶廈政府1917年的財務報告分析西藏的收入和支出。是年噶廈政府收入72萬英鎊﹐布達拉宮收入80萬英鎊﹐噶廈政府從自己的收入中拿出 27.4萬英鎊給布達拉宮。政府的收入來自稅收﹑放債和政府擁有的莊園﹑牲畜等﹐除了噶廈政府﹐各宗(相當於縣)政府也要拿出約一半收入給寺廟。正如戈茨坦指出的﹐西藏的喇嘛通過政府津貼﹑寺廟莊園﹑民間化緣和寺廟自己的金融活動吸收了西藏的大部分財源(16)。

寺廟的錢用在哪哩﹖第一﹐耗資巨大的宗教活動。每個藏歷新年的法事活動要耗去布達拉宮年收入的62%。 1958年﹐西藏有2711座寺廟﹐每座寺廟裡都有無數日夜點燃的酥油燈。第二﹐供養喇嘛。1958年﹐西藏喇嘛佔總人口的11%左右。平均每兩戶平民要供養一個喇嘛。第三﹐寺廟的建築和佛像等設施。西藏寺廟的眾多﹑豪華常令遊客驚訝﹐不知耗費了多少金銀﹑珠寶﹑錢財和人力。可以毫不誇張地說﹐舊西藏的經濟不是為人服務的﹐而是為佛服務的。宗教對社會財富的掠奪之烈﹐連中世紀歐洲都望塵莫及(17)。

自從1980 年鄧小平對西藏實行懷柔政策以來﹐西藏的農牧民富裕起來。但許多農牧民並沒有把錢用來發展生產﹐而是千里迢迢去拉薩朝佛﹐向寺廟佈施﹐花上萬元蓋家庭經堂 ﹐買昂貴的佛像﹑經書等宗教用品﹐生產和生活方式變化不大(18)。從表面上看﹐這是傳統觀念的頑固性﹔從本質上看﹐它反映了“天不變道亦不變”。

喇嘛教也像天主教﹐本性極端保守﹐把佛經當做萬古不變的真理﹐把傳統當做神聖不可侵犯的教條。曾在噶廈政府當過三任宗本(縣長)的藏族學者恰白次旦平措回憶道﹕舊西藏“到處充斥¨花樣不得翻新的用語﹐噶廈政府官員夏天還戴¨大皮帽子”(19)。戈茨坦說﹕“寺廟集團在噶廈政府中竭力阻撓實現現代化﹐ 在他們看來﹐現代化既有害於寺廟生活的經濟基礎﹐也不利於西藏佛教的價值壟斷。在此期間(指 1913年到1951年—-引者)﹐傳統與變革之間產生了許多潛在的轉折點。可是﹐在每一個轉折點﹐寺廟集團及其在噶廈政府中的同盟者都支持最保守的主張。”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由寺廟集團主宰的噶廈政府一方面百般奉迎英國殖民主義者﹐乞求其支持“西藏獨立”﹔另一方面﹐又認為“外來的英國文化對佛教繼續在西藏一統天下的局面構成了直接的威脅”。“如果因為英國的教育方式和生活習慣的傳入而使貴族和大商人逐漸英國化﹐宗教最終就可能會失去施主﹐西藏固有的特徵也會喪失”。寺廟集團在1925年與1945年兩次強迫噶廈政府關閉了西藏的英文學校﹐因為“英文學校會灌輸外來的無神論思想﹐危害宗教教義和制度”。寺廟集團還嚴厲打擊崇拜英國生活方式的軍官集團和噶廈政府內部的改革勢力﹐千方百計阻撓藏軍﹑噶廈和社會的現代化。以至於可笑到這種地步﹕他們一再請求英國提供現代武器﹐卻害怕自己的軍官去英屬印度接受訓練(20)。

噶廈政府1950 年給聯合國秘書長的呼籲信竟然是由印度駐拉薩的代表辛哈(Shinha)起草的﹐因為噶廈政府的高級官員對國際政治與外交一竅不通(21)。他們對外界的一切都極端害怕﹐更不必說引進西方的科技與文化了。戈茨坦在總結舊西藏(他稱之為“喇嘛王國”)滅亡的原因時說(他的巨著《西藏現代史—-喇嘛王國的覆滅》的結論)﹕“雖然從某種意義上說宗教是西藏政治中的一種和諧的力量﹐但是它又是一種導致分裂和紛爭的力量。各種宗教集團為了擴大自己的聲望和影響﹐ 展開了激烈的競爭和角逐﹐他們在有關宗教利益的政策上不能達成一致﹐從而給二十世紀的西藏歷史帶來了災難。不僅如此﹐僧侶越多越好的觀念和年復一年的法事慶典﹐導致寺廟不斷尋求更多的土地和捐贈﹐竭力反對噶廈政府為政教事業¨想而削減寺廟財源的任何嘗試。這又使寺廟集團擁護莊園農奴制的經濟制度﹐並因此而成為極端保守的勢力。當西藏力圖適應二十世紀日新月異的形勢時﹐宗教和寺廟就成為西藏社會進步的沉重桎梏。(22)”

歐洲歷史上有過文藝復興﹑宗教改革﹑啟蒙運動和資產階級革命﹐目的是打破天主教會對政治的控制和對思想的禁錮﹐解放人性和人身﹐發展科技﹑經濟﹑文化和教育。西藏從未有過文藝復興﹑(歐洲意義上的)宗教改革﹑啟蒙運動和資產階級革命﹐也未發生過五四新文化運動那樣的文化革新運動。換言之﹐“德先生” (民主)和“賽先生”(科學)從未光臨過世界屋脊。有些主張“後現代主義”的西方人指責中國政府使西藏現代化是“毀滅西藏傳統文化”﹑“侵犯人權”﹐他們把中世紀西藏想象成未受工業文明污染的世外桃源。不知他們自己是否願意回到天主教會主宰一切的中世紀歐洲去﹖

達賴喇嘛至今仍在百般讚美舊西藏的宗教文化和政教合一﹐他在說明其西藏獨立後的“施政綱領”《西藏未來政體與憲法特徵要旨》中回顧歷史時說﹕“西藏在歷

代藏王和達賴喇嘛的領導下﹐在政教合一的制度下﹐確保了人民的和平﹑繁榮和幸福。(23)”這話與他的另一番話相矛盾﹕“我個人認為﹐舊西藏是不符合潮流的 ﹑需要改革的一種落後的制度”(24)。鑒於前者是達賴喇嘛在自己的機關刊物上發表的正式文件﹐後者只是私人談話﹐一般應以前者為準。他還一貫譴責中共 “毀滅西藏宗教”﹐“文化上的種族絕滅”﹐ 許多不明真相的西方人也隨聲附和﹑義憤填膺﹐不知他們是否要西藏回到喇嘛教﹑農奴制﹑政教合一三位一體的喇嘛王國去﹖

藏事 2:04 am

陰謀與虔誠﹕西藏騷亂的來龍去脈 (第五章)– 轉貼

第一部:西藏的自然和歷史 >> 第五章﹕西藏自古獨立嗎﹖

達賴喇嘛1987 年9月21日在美國國會人權委員會演講他的“五點和平計劃”時說﹕“自從西藏帝王在一千多年前統一西藏後﹐我們的國家就一直保持獨立﹐直到本世紀中葉。(1)”1988年6月15日他在斯特拉斯堡對歐洲議會演講時又說﹕“我們兩千多年的歷史一直是獨立的歷史。自從公元前127年立國以來﹐我們藏人從來沒有把我們的主權讓給任何一個外國。(2)”這話完全不合史實﹐而且自相矛盾。前者說西藏獨立只保持到本世紀中葉(指1951年中共進藏)﹐後者卻說“我們藏人從來沒有把我們的主權讓給任何一個外國”。如果他把中國算作“外國”﹐那麼達賴喇嘛在1951年10月24日致毛澤東的電報已經“讓”了﹐電報全文如下﹕

中央人民政府毛主席﹕

今年西藏地方政府特派全權代表噶倫阿沛等五人﹐於4 月底抵達北京﹐與中央人民政府指定的全權代表進行和談﹐雙方代表在友好基礎上﹐已於5月23日簽訂了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即《十七條協議》— -引者)。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擁護﹐並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領導下﹐積極協助人民解放軍進藏部隊﹐鞏固國防﹐驅逐帝國主義勢力出西藏﹐保衛祖國領土主權的統一﹐謹電奉聞。

西藏地方政府達賴喇嘛

公曆1951年10月24日

藏歷鐵兔年8月24日呈(3)

如果達賴喇嘛認為中國是他的祖國﹐又與他說的西藏自古以來是個獨立國家相矛盾。讓我們來看看歷史。
_ 1﹑關於“公主神話”的神話

在中國唐朝﹐西藏的確是個獨立國家。對此中共從來沒有異議﹐中共最權威的有關文件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的白皮書《西藏的主權歸屬與人權狀況》(1992 年9月21日)說﹕“唐朝﹐藏漢雙方通過王室間的聯姻﹑會盟﹐在政治上形成了團結友好的親誼關係﹐在經濟和文化上建立了密切的聯係﹐為最終建立統一的國家奠定了深厚的基礎。”達賴喇嘛領導的“西藏流亡政府”為反駮白皮書而出版的《以事實證明西藏的真相》(4)承認﹕“由於迎娶尼泊爾和中國的公主對佛教在西藏的傳播起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它接著引用了上面引用的白皮書中的那段話﹐然後說﹕“中國的上述說法與藏中兩國的史料中都認為西藏和中國是兩個不同的強國之記載是相互矛盾的。”我實在看不出有什麼矛盾﹐那段話並未否認當時西藏是個獨立國家。這種“雞蛋裡挑骨頭”的論戰方法實在令人不敢恭維。誠然﹐這段話迴避了唐朝和吐蕃王朝(當時西藏王朝名)之間的征戰﹐但並沒有像《天葬》說的那樣編造“公主神話”﹐“似乎中國把公主嫁到哪﹐哪就從此屬於中國了”﹔也沒有“過分誇大文成公主對西藏的重要性”﹐“似乎是因為文成公主進藏才使西藏有了文明﹐包括醫療知識﹑技術工藝﹑烹調知識﹑蔬菜種子﹐甚至西藏的佛教都是文成公主帶去的。就算這中間有若干真實﹐然而過分強調﹐就成了一種民族自大的傾向﹐似乎只要漢民族嫁出去一個女兒﹐就能改變另一個民族的文明和歷史﹐並且成為兩個民族世世代代不可分割的根據。事實已經證明這不過是一廂情願的神話”(5)。王力雄為了劃清和中共的界線﹐編造了一個有關“公主神話”的神話。

白皮書說唐朝時﹐漢藏在經濟和文化上建立了密切聯係﹐這話既無“民族自大”﹐也非信口雌黃﹐而是有事實根據的。唐朝宮廷愛打馬球﹐據說馬球就是藏人發明的。唐時西藏建造的大昭寺和桑鳶寺都有濃厚的漢式建築風格。眾所週知﹐偉大的古老建築是民族精神的形象體現。任何人只要看一眼藏人自己建造的布達拉宮 ﹑大昭寺與色拉寺的仿漢式金頂(大屋頂)﹐就會相信藏文化深受漢文化的影響。從敦煌石窟中發現的大量唐代藏文譯經有不少是當時從漢文譯過去的﹐此外還有漢文經典《論語》﹑《禮記》﹑《戰國策》的藏譯本(6)。如果說廟堂建築和經典文獻屬於精英文化﹐那麼通俗文化如十二生肖本是漢人的風俗﹐藏人也有同樣的十二生肖﹐流亡藏人甚至因為達賴喇嘛屬豬而不吃豬肉﹐可見藏族也接受了漢族的風俗(7)。

_ 2、元朝不是中國嗎﹖

關於蒙古人征服西藏和元朝把西藏納入自己版圖的史實﹐有大量史料為證﹐許多書籍作過論述﹐支持西藏獨立的西方人和達賴喇嘛也無法否認﹐於是想出兩條遁詞來否認西藏屬於元代中國。一是“供施關係”。荷蘭律師范普拉赫(Van Praag, Michael C. Van Walt)在《西藏的地位》(8)裡說元朝皇帝與西藏喇嘛之間的關係不是政治上的上下級關係﹐而是施主(皇帝)和被施者(喇嘛)之間的關係﹐並把它比附為羅馬教皇和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之間的關係。《以事實證明西藏的真相》也說﹕ “世俗的皇帝和宗教的上師喇嘛各是政教兩方面的最高領袖。是雙方以平等﹑相互依賴﹑相互尊重﹑相互崇信為基礎的。喇嘛掌握西藏的政權是依恃施主的幫助。蒙古皇帝掌握政權並實施統治的合法性則承蒙於喇嘛的支持。”真是笑話。西藏喇嘛受封治理西藏固然依恃於元朝皇帝﹐元帝統治中國怎麼會由西藏喇嘛來提供合法性 ﹖漢族不信喇嘛教﹐宋朝也不是西藏的屬國﹐忽比烈滅宋靠的是蒙古鐵騎而非喇嘛教。那時代強者為王﹐又沒有國際法和聯合國﹐武力就是合法性。就是西藏喇嘛也是因為害怕蒙古鐵騎而歸降的(這個“降”字是當時西藏的宗教領袖薩班在致西藏各地僧俗首領呼籲他們歸附蒙古的公開信中自己使用的)。

無庸諱言﹐當時元帝與西藏大喇嘛之間確實存在施供關係﹐即由元帝賜錢給西藏﹐由西藏大喇嘛充當元帝的“國師”和宗教導師。然而在政教不分的古代﹐宗教的外衣下面往往隱藏¨政治的內容。當人們用現代政治學的概念去分析古代時﹐故意無視這種宗教背後的政治內容﹐不能不說是別有用心﹐在學術上也是不嚴肅的。在皇權至高無上的古代中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元代帝師地位雖高﹐卻是皇帝封的﹔而不是相反﹐由帝師給皇帝加冕﹐授予合法性﹐如中世紀的羅馬教皇與歐洲君王那樣。忽必烈給西藏的詔書說﹕“朕為教法及僧眾之主。(9)”帝師向西藏下達的法旨都要以 “奉皇帝聖旨”或“皇帝聖旨裡”開頭(10)。正如意大利學者杜齊(G. Tucci)指出的那樣﹕“實際不是像西藏文獻要我們相信的那樣﹐一個給予八思巴(首任帝師—-引者)的真正的供養﹐無寧是為了皇帝而特設的對西藏名義上的代理總督權。一句話﹐主持們(帝師﹑薩迦寺的住持)並不是國王或王公﹐而是官員﹐每次都須經過皇帝下詔頒賜印信加以任命的官員”﹐“藏人所說的供養 ﹐實際上不過是封給一個職務罷了”(11)。台灣國立政治大學教授李毓澍則說﹕“元朝建立後﹐曾經三次在西藏調查戶口﹐劃分十三萬戶。雖然名義上﹐西藏歸帝師領宣政院直接管轄﹐但實際上這十三萬戶上有三個元帥府﹐受被封為鎮西王的奧魯赤(忽必烈之子—-引者)控制﹐西藏是奧魯赤的採邑﹐所有賦稅﹑徭役由鎮西王支配﹐王府的命令在西藏最有權威。所以元朝西藏並沒有八思巴的政教合一。(12)”

范普拉赫無法否認西藏屬於元朝﹐於是又想出第二個遁詞。他說只有漢族皇帝統治的國家才算中國﹐元朝和清朝都不是中國。《以事實證明西藏的真相》也說 ﹕“即便是蒙古的勢力曾進入西藏﹐那麼﹐在蒙古民族和其合法代表自由的蒙古國還依然存在的情況下﹐中國卻聲稱擁有繼承蒙古勢力達及範圍之主權的說法豈非霸道行徑 ﹖”美國學者司馬晉(James D, Seymouyr)也說﹕“不論蒙古人或滿族人都不是中國人(13)。”董尼德也說﹕“把蒙古人說成是中國人﹐本身就是很虛假奇怪的事。(14)”

這種把國家與民族混為一談的觀點﹐在國際法上是十分荒謬的。假如有人在美國聲稱﹕美國的愛爾蘭﹑猶太﹑西班牙﹑非洲﹑亞洲裔公民和愛斯基摩人﹑印第安人﹑夏威夷土著波里尼西亞人等都不是美國人﹐只有盎格魯– -撒克遜裔才是美國人﹐他一定會遇到麻煩﹐甚至被斥為種族主義者。中國像美國一樣﹐也是個多民族國家﹐有56個民族﹐為什么漢族以外的民族就不算中國人呢 ﹖蒙古國(外蒙古)政府只能代表外蒙古人﹐不能代表人口比外蒙古多幾倍的內蒙古人。就像德國政府只能代表德國的德意志人﹐不能代表瑞士的德意志人一樣﹐哪怕德國的德意志人遠比瑞士的德意志人多。何況外蒙古獨立本是斯大林陰謀的產物﹐毛澤東在建政初為了乞求斯大林的保護和援助﹐出賣中國利益﹐承認外蒙古獨立 ﹐這是兩個共產魔頭之間的骯髒交易。借口元朝和清朝的皇帝是中國的少數民族而否認他們的皇朝是中國的皇朝﹐就像借口葉卡捷林娜女皇是德國人﹑肯尼迪是愛爾蘭裔而否認他們的皇朝﹑政府是俄國﹑美國的皇朝﹑政府一樣荒謬。

《天葬》也說﹐“蒙古不是中國”﹔“其實中國那時和西藏一樣﹐同是蒙古鐵騎征服的對象。說起來還不如西藏﹐西藏尚能保持相當程度的自治﹐中國卻是徹底地亡國”﹔“蒙古民族居住在亞洲廣大區域﹐與中國完全是兩個概念。硬把蒙古對西藏的征服說成中國對西藏的主權根據﹐這種‘阿Q’式的邏輯顯得既奇怪又不誠實”﹔“與其說是元朝中國對西藏建立了主權控制﹐還不如說是蒙古與西藏聯手對中國實行了統治”(15)。

“蒙古民族”與“中國”當然完全是兩個概念﹐我們現在討論的是元朝這個國家是不是中國﹐而非蒙古這個民族是不是中國。再說一遍﹐根據國際公法﹐民族與國家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一個民族分居幾國﹐一國內有許多民族﹐都是普遍現象。蒙古民族固然不等於中國 ﹐但也不等於元朝。元朝而外﹐還有好幾個由蒙古人統治的國家與之並存﹐如金帳﹑伊兒﹑窩闊台和察合台等四大汗國。

《天葬》也承認﹕ “在現代國際秩序建立以前﹐人類世界的狀況基本是以不同民族之間的征服和融合為主的。(16)” 例如英國是英格蘭人征服蘇格蘭人﹑威爾士人和北愛爾蘭人而建立的﹔美國是歐洲白人移民征服印第安人﹑愛斯基摩人和夏威夷土著波里尼西亞人而建立的﹔元朝則是蒙古人征服藏人和漢人而建立的。如果只有多數民族征服少數民族而建立的多民族國家才算國家﹐少數民族征服多數民族而建立的多民族國家就不算國家﹐豈非另一種形式的種族歧視﹖正因為蒙古人與西藏人聯手壓迫漢人﹐他們也就把自己的命運和漢人的糾結在一起﹐變成一個多民族國家了。

國際公法裡有個“繼承國”概念﹐例如國際公認俄羅斯為蘇聯的繼承國﹐因為蘇聯的大一半領土和一半人口在俄國境內。那麼元朝的繼承國是誰﹖是今日的外蒙古嗎﹖ 似乎不像。如前所述﹐元朝是蒙古人聯合西藏人壓迫漢人而建立的國家﹐而外蒙古只有蒙古人﹐基本上沒有藏人和漢人。即便外蒙古的蒙古人也只佔蒙古民族的小頭 ﹐僅一百多萬﹔而今日中國境內的蒙古人卻有五百多萬﹐俄國境內的蒙古人只有幾十萬。可見連蒙古人的大頭也在中國。所以外蒙古不僅沒有資格當元朝的繼承國﹐ 甚至也沒有資格代表蒙古民族。元朝的大部分人民(包括大部分蒙古人)和大部分領土既然都在中國﹐那麼很自然﹐只有中國才有資格充當元朝的繼承國。對此中國古人包括推翻元朝的明朝皇帝也是這樣認為的﹐所以《元史》成為中國“二十五史”之一。既然西藏在元朝已臣服於元朝中國﹐那也就意味¨西藏那時已經成為中國的一部分。

要證明西藏是中國的一部分﹐其實用不著追溯到元朝﹐追溯到1727年清朝向西藏派遣駐藏大臣就足夠了﹐那也比美國獨立早了半個世紀。

_ 3、明朝與主權

明朝並未直接統治西藏﹐而是採取“眾建多封﹑貢市羈縻”的辦法。由於歷史的慣性作用﹐西藏的僧俗首領都把取得中國皇帝的封賞當做向他人證明其合法性的必要條件。反之﹐明朝對不承認其權威的首領進行懲罰。例如闡化王阿格旺布死後﹐喇嘛們未經申請明朝皇帝的敕封﹐就將他的“敕文”交其子﹐違反了明朝規矩。明朝即令四川巡撫將其主持者逮捕至京﹐要斬首。後明廷諒其無知﹐改為充軍陜西(17)。《天葬》認為明代西藏來朝貢純屬佔便宜﹐因為明朝的回禮更慷慨。“把別人來佔便宜當作對主權的效忠﹐只能被視為是缺乏自知之明的表現。(18)”《天葬》用近現代國際法關於主權的定義去衡量元﹑明兩朝與西藏的關係是不恰當的﹐ 也是不公正的。

國際法學界公認﹐國家主權的概念最早是由法國學者博丹於1576 年(中國明朝萬歷年間)在他的六卷集巨著《國家論》中提出的(19)。而作為近代歐洲國際關係產物的近代國際法的誕生﹐是以1643年至1648年(中國清朝第三代皇帝順治年間)威斯特發里亞會議為標誌的。至於近代國際法被正式地﹑全面地介紹到中國來﹐則是1864年(中國清朝倒數第三代皇帝同治年間)的事了。那年美國傳教士丁韙良“作為同文館教習﹐經美國駐華公使蒲安臣(Burlingame)鼓勵﹐把1836年出版的美國國際法學家惠頓(Henry Wheaton)的《國際法原理》譯為漢文﹐並經總理衙門大臣同意﹐在同文館館員協助下﹐出版成書﹐稱為《萬國公法》﹐獻給總理衙門”(20)。

眾所週知﹐中世紀歐洲雖然也有許多王國和公國﹐但他們並不具有近現代國際法意義上的主權。因為他們上要受羅馬教皇的節制﹐各國君王即位須經教皇加冕才算合法。教皇派到各國的紅衣大主教的權勢可與國王相抗衡。教會在各國擁有大量土地和農奴(采邑)﹐並向所有教徒徵收“什一稅”。教會的宗教裁判所可以行使司法權。在文化教育和意識形態方面﹐教會更有絕對權威。下要受大小貴族的牽制﹐每個貴族的領地(采邑)實際上都是個獨立王國﹐貴族們擁有領地內的全部行政﹑司法﹑財政﹑軍事大權。國王無權也(由於技術條件的限制)無力對大小貴族的獨立王國進行如今日的政府那樣的管理。所以用近現代國際法來衡量﹐中世紀歐洲各國根本稱不上是主權國家。當然羅馬教皇和大小貴族也算不得主權國家。他們之間的關係處在“西方式的模糊”之中。法律是現實的反映。既然中世紀歐洲不存在近現代意義上的主權國家﹐那麼當然也不會有國際法上的主權概念。換言之﹐當時的人類社會還沒有進化到足以產生國家主權法的地步。因此﹐套用近現代國際法中的主權概念去衡量中世紀歐洲的國際關係就像用套現代人的婚姻道德觀念去衡量原始人的群婚制(以及今日西藏農牧民中仍然存在的一妻多夫﹑一夫多妻﹑父子共妻﹑母女共夫﹑叔姪共妻﹑姨甥共夫和雙夫雙妻等現象)一樣文不對題。

中國元﹑明兩朝及清朝初期和歐洲中世紀同年﹐中國漢地雖無歐洲式的教皇 ﹑教會﹑貴族﹑采邑﹐但西藏卻有﹐兩地制度格格不入。加以路途遙遠﹐交通和通訊不發達 ﹐中國皇朝與西藏的關係在那時也處在類似“西方式的模糊”之中。例如明朝冊封西藏的大小僧俗首領就很像羅馬教皇給歐洲各國君主的加冕。套用近現代國際法中的主權概念去衡量那時中國皇朝與西藏的關係也就像套用同一概念去衡量同期歐洲的教皇與國王關係一樣文不對題。中共的理論家們千方百計論證中國元朝和明朝對西藏擁有完全的主權固屬迂腐可笑﹐《天葬》承認元朝對西藏擁有主權(21)而否認明朝對西藏擁有主權更是緣木求魚。在主權法的發源地歐洲還不存在主權國家與主權概念的時代去苛求中國對西藏的主權﹐豈非荒謬絕倫而又極不公正﹖所以我認為討論中國對西藏的主權問題﹐必須從西方不僅在理論上而且在法律實踐上確實建立了國家主權概念與主權國家體系的年代談起。主權者﹐至高無上的權力也﹐ 需要教皇加冕賦予合法性並受紅衣大主教與眾貴族牽制的的國王就沒有至高無上的權力。教皇高於國王的權威是和歐洲中世紀同時結束的﹐一般以1789年法國大革命實行政教分離為界。雖然拿破侖1804年稱帝時還特地把羅馬教皇請到巴黎來給他加冕﹐但他從教皇手中搶過皇冠一事標誌——教皇高於國王的權威的沒落。只在那時﹐歐洲才進入了主權國家的時代。也只從那時起﹐我們才能討論中國對西藏的主權問題。

_ 4、清朝的章程

一張一馳﹐文武之道。從元朝起﹐中國對西藏的統治經歷了緊(元朝)– 鬆(明朝)–緊(清朝)–鬆(民國)–緊(中共)的循環﹐清朝比元朝更緊﹐具體表現在更加制度化和法律化。制度化就是從1727年(雍正五年﹐比法國大革命和拿破侖加冕分別早了62年和77年)起﹐清朝向西藏派遣駐藏大臣﹐直到辛亥革命﹐歷時185年﹐從未間斷。法律化就是清廷頒佈了治理西藏的專門法律。 1750年(乾隆十五年)﹐西藏發生駐藏大臣被害事件﹔次年(比法國大革命和拿破侖加冕分別早了39年和54年)﹐乾隆皇帝批准了進藏善後的四川總督策楞擬定的《西藏善後章程》十三條。1792年乾隆派大軍進藏打敗尼泊爾侵略軍﹐此役共由清朝國庫支付軍費白銀1052萬兩﹐佔當時全國稅收總數的四分之一(22)﹔次年(比法國大革命晚了4年﹐但比拿破侖加冕早了11年)﹐乾隆皇帝頒佈了由大軍統帥福康安會同達賴﹑班禪等制訂的《欽定藏內善後章程》二十九條。這些制度和文件標誌清朝對西藏實行了主權管轄。

《以事實證明西藏的真相》卻說﹕“駐藏大臣的性質在當時類似於現代的使館﹐同時又是因與眾不同的施主與被施者關係等因素而留駐的。”“善後章程是施主滿清皇帝向自己的上師達賴喇嘛提出改良建議而已。並不是類似國王向屬下發佈的命令。”歷史檔案俱在﹐讓我們來看看事實。

首先﹐“章程”兩字就是上級給下級的指令﹐而不是什麼“建議”。用宗教上的供施關係來偷換政治上的隸屬關係﹐不過是故技重演。宗教上的施主會給“自己的上師”制訂章程並派官監督後者遵行嗎﹖

1751 年的《西藏善後章程》對西藏原來的政制作了重大調整﹐廢除了郡王制度(原由世俗貴族擔任郡王管理西藏政務)﹐正式授命七世達賴喇嘛執政(原來達賴喇嘛只是宗教領袖﹐無權治理政務)﹐並建立噶廈政府﹐設噶倫四人﹐其中僧官一人﹐俗官三人﹐受達賴喇嘛和駐藏大臣的直接領導。噶倫集體辦公﹐處理西藏政務﹕凡遇重大事項﹐務須請示達賴喇嘛和駐藏大臣酌定辦理﹐重要公文必需鈐用清朝賜予達賴喇嘛的印信和駐藏大臣的關防。噶倫等重要官員﹐均需經清朝任命﹐頒發敕書。從此確立了由黃教領袖達賴喇嘛在駐藏大臣監督下統治西藏的“政教合一”制度(23)。由此可見﹐“章程”就是清朝皇帝給達賴喇嘛頒佈的法律和命令﹐根本不是什麼“建議”。至於駐藏大臣﹐是與達賴喇嘛平起平坐的皇帝代表﹐范普拉赫也不得不承認﹕“駐藏大臣的權力也增加了。除了統帥衛隊和掌握郵政外﹐這些滿洲官員現在還要成為噶廈政府的顧問。儘管他們不直接干預政府的行政(這話不對﹐他們與達賴喇嘛共同領導噶廈政府—-引者)﹐但他們所起的新作用使駐藏大臣擁有廣泛的監督權﹐讓人聯想到施主的‘保護作用’﹐甚至會聯想到施主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天下竟有“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的外交使節嗎﹖

1793年的《欽定藏內善後章程》的主要內容如下(24)﹕

1﹑駐藏大臣與達賴喇嘛﹑班禪喇嘛平等﹐共同協商處理西藏政務﹐西藏其他官員都要服從駐藏大臣。

2﹑達賴喇嘛﹑班禪喇嘛和西藏各大活佛的轉世靈童﹐由駐藏大臣用“金瓶掣籤”的辦法認定。

3﹑噶倫﹑代本(西藏高級軍官—-引者)出缺﹐由駐藏大臣和達賴喇嘛一起提出正﹑陪兩個名單﹐奏請皇帝選擇任命﹐其餘僧俗官員均由駐藏大臣和達賴喇嘛委任。

4﹑西藏的對外交涉統歸駐藏大